『壹』 有哪些设计信托保护资产的案例
美国的新闻大亨默多克以及邓文迪的离婚案例,默多克离婚时在信托计划构筑的严密隔离下,他与邓文迪的婚姻结束时,邓文迪仅得到了位于纽约曼哈顿的一套豪宅,以及北京的一套四合院,他们的女儿也只能从信托中享有信托收益而非公司股权,而默多克依然坐拥约139亿美金的家产,如果需要合理规避,澳加美联的王国栋及其团队做的可以的
『贰』 信托法案例分析
1,A公司破抄产不影响原信托的存在。法律依据为:信托法第五十二条 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B公司被撤销,其信托职责终止。法律依据为:信托法第三十九条 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责终止: (三)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甲的儿子死亡后,信托的效力终止。3,甲的儿子死亡后,信托财产作为遗产。
『叁』 邓文迪与默多克离婚了分了多少身家
是的。2013年11月20日,邓文迪与新闻集团老板默多克与正式离婚。
知情人士称,邓文迪得到位于纽约第五大道的一座豪宅,价值6000万到7000万美元之间;北京紫禁城边的一座四合院,约1000万到4000万美元;
根据婚前协议,因14年婚姻获1400万美元补偿,一年100万;两人共有的珠宝和一半艺术品收藏。
44岁的邓文迪未获得默多克新闻集团的股份
在宣布离婚消息之后,邓文迪能够通过这场离婚官司获得多少财产是外界关注的焦点。在开庭之前,美国当地不少媒体都预测邓文迪将所获不多。而前日结束的离婚官司似乎证实了这些猜测。
邓文迪并未获得属于默多克家族的、刚刚进行拆分的新闻集团的股份。默多克离婚之后将继续拥有他名下的物业,包括比弗利山庄的房产等等。
得到纽约曼哈顿第五大道4400万美元的豪宅
此外,邓文迪还能获得他们两人8年前在纽约曼哈顿第五大道购买的一栋豪宅。这栋豪宅当时购入的价格是4400万美元,是一栋占据了3层楼面的屋顶豪宅,总面积达8000平方英尺(约合743.2平方米),二人曾花费5000万美元对这栋房子进行重新装修。
据悉,默多克将这处房产给予邓文迪的原因是希望他和邓文迪的2个女儿能够继续住在这栋房子里不至于因为父母的离婚而离开。
北京一处房产或归邓文迪,其他房产归属仍不明了
此外,默多克与邓文迪在纽约、伦敦、北京和其他地方都有共同居所。但外界至今还不知道这些房产中哪些是属于邓文迪的。有报道指,位于北京的房产或将归属邓文迪。这处房产位于故宫附近的胡同里,里面有大量艺术品,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夫妇曾在那里参加过派对。
(3)邓文迪信托案例分析扩展阅读
邓文迪个人生活
邓文迪喜欢各种体育运动,尤其是篮球、网球和游泳,她后来在因弗内斯、亚喀巴和马斯喀特的别墅附近都建有大型的运动中心。
当然,对于志向远大且善于把握机会的邓文迪来说,在新闻集团的香港分支机构里做一名级别不高的雇员,根本不能令她满足。我们并不清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邓文迪把她的目标锁定在了她的老板,新闻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默多克,这个比她大三十八岁,但却在全世界媒体中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男人身上。
1998年4月,默多克和安娜通过媒体对外宣布,决定结束他们31年的婚姻。10月的董事会上,安娜突然接到丈夫下达的逐客令,要求她离开集团董事会。这时,邓文迪已经是默多克公开的情人。
对外界默多克显得很有风度,但在私下里,默多克甚至不肯给安娜任何选择的余地,只是无情地命令她必须离开。安娜的告别演说充满绝望:“这不仅是我婚姻的结束,也是我生活的结束。.离开他我感到非常难过。”
为了能尽快迎娶邓文迪,默多克咬牙签下了离婚协议。1999年6月8日,默多克夫妇的离婚完成,仅在17天后,1999年6月25日,邓文迪与默多克结婚。默多克便迫不及待地与邓文迪举行了婚礼。
2001年11月19日,依靠高科技“法宝”——试管婴儿,邓文迪生下了她和默多克的第一个宝宝格雷斯,一个孩子显然还不保险。
『肆』 邓文迪也扳不倒的家族信托,到底有多强悍
并不是因为运营机构有多强悍,
是因为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一旦有效设立,信托财产即从信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
『伍』 请简述一个遗嘱信托或者家庭信托的案例
上海市二中院第一期遗嘱信托案例判决一三一 二二硫一 零一伍伍
『陆』 求国外的股权投资信托案例(详细点的)
中国的信托与外国的信托有本质的区别。
『柒』 目前信托产品有失败的案例吗
有很多。现在最出名的就是国民信托-天钢国贸的项目。由于这两年钢铁市场的剧烈内变动。导致项容目还不上钱。现在还在处理过程中。所以作为投资人,选项目要找熟悉行情的人。不能一味听业务员说。还要自己下功夫去了解融资方实力和背景。产品结构,还款来源之类的情况。毕竟不付出就想收获的事情是不存在的。
『捌』 信托案例分析
已经可以使用个人作为受托人的民事信托做传承安排了。
或者使用保险金信托3.0版本。
『玖』 金钱信托的案例容易理解的
个案(一)
陈姓夫妻在大陆拼经济赚钱,准备了五千万元给小孩当教育、生活费,放在身边怕亲戚借用或投资失利,交给小孩又怕子女乱花及被骗,建议可将此五千万元存在银行信托,投资固定收益的商品让资产呈稳定增值,每个月只设置给子女三万元生活费,这样一来将资产做有效的运用外又能发挥照顾子女的目的。
个案(二)
庄姓夫妻离异,双方协议妻子拥有子女监护权,庄先生虽准备了三千万元做子女的教育基金又怕前妻挥霍或者将资金移作他用,此时,建议庄先生可以将三千万元交付银行信托,指定期间受益人及满期受益人,例如庄太太每个月可以提领的生活费有多少?或是庄太太再婚后能不能再领生活费?孩子每学期的学杂费、生活费是多少等等?
个案(三)
李姓父母在投保寿险时,怕夫妻双方万一身故时,子女尚未成年,即使保险金受益人是子女,也难保保险金不会被监护人挪用,如此保险就可以与信托结合成保险金信托,建议可以设置子女每个月可以提领的生活费上限,甚至只做利息的分配可将分配期限延长泽被孙辈,子女成年时或信托期满再将剩余的金额移转子女或孙子的名下等等,打破了中国人家族富不过三代的迷思。
个案(四)
周先生因早年打拼事业错失姻缘,现在经人介绍娶了外籍新娘,周先生夫妻俩虽恩爱有加,但周先生的父母并不是很满意媳妇的身份,总觉得不是台湾人让俩老放心不下,所以周先生可透过信托的协助,一方面可避免外籍新娘领取大笔遗产后弃家人于不顾,二来也可保障周先生身后外籍新娘该有的权益。
建议信托规划方式:周先生生前信托一大笔金钱,结合遗嘱信托,以月俸方式给予周太太及年事已高的父母,夫家则不用担心周太太突然拥有一大笔保险理财金,会抛下年幼子女回到故乡另行嫁娶。若周先生的名下财产主要为不动产,不想处分为现金分配,可透过信托分割使用权与所有权,让名下财产做更有效率的运用。
可是购买保险纵使有上述种种的保障功能,有没有可能能利用手上的保单结合信托来做一些稳健的投资理财呢?举A先生的案例说明如下:
A先生: 方案(一) 保守:不做保单贷款
客户现况 :
A先生当前有保单, 保价金约500万美金
客户需求 :
(1) 如何依客户之意愿将资金转移给下一代(身故前/身故后) 。
(2) 如何利用有效之资产管理为客户创造永续之生活费用。
规划方向 :
步骤1.客户承做保险金信托,信托标的为“保单+金钱”。
步骤2.于信托存续中,利用信托公司持有保单,搭配现金部位投资固定收益商品,创造每年固定收益来支付信托相关成本。
步骤3.于信托契约中明订未来信托资产之分配,将身故后资产转移问题交由信托全权处理,较富弹性及符合人性。(www.trustlaws.net)
*A先生:方案(一) 流程规划说明
A先生:方案(二) 稳健:承做保单贷款
客户现况 :
A先生当前有保单,保价金约500万美金
客户需求 :
(1) 如何依客户之意愿将资金转移给下一代(身故前 身故后)。
(2) 如何利用有效的资产管理为客户创造永续的生活费用。
规划方向 :
步骤1.客户承做保险金信托,信托标的为“保单+金钱”
步骤2.于信托存续中,利用信托公司持有保单并向银行贷出款项,搭配现金部位交付全权委托投资做l e 固定收益投资,创造每年固定收益支付贷款成本暨银行与信托相关费用。
步骤3. 于信托契约中明订未来信托资产的分配,将身故后资产转移问题交由信托全权处理,较富弹性及符合人性。
『拾』 商法案例之破产信托
大哥,你的问题太专业了,还好我能力范围之内能回答你。
①该笔1000万元的资产能否被列为侵犯财产,为什么?
答。。。 不可以,信托法第一章第15条规定,第一......委托人死亡或者法人委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的情形,对信托财产应当按照如下两项原则进行处置:第一,委托人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第二.....第二,委托人不是惟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后面还有点,不说了解释起来麻烦)
所以根据本法本章本条的第二种情况(看好了 是第二种情况)甲和丙同时是受益人,其财产不做为清算财产。属于法律保护的资产。
②对其中设立了抵押担保的200万元资产,相关债权人
答 在该笔资产中有200万元资产在签订信托合同前,已设立抵押担保 这个我觉得应该行使优先求偿权吧。也就是说属于担保收益方的优先求偿权。
我这全是一个一个字敲上去的,就连信托法都是我磕磕巴巴想起来的。所以没功劳也有苦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