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资租赁资产转让的税收怎么操作
近年来,融资租赁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业务发展迅速。资产转让不仅可以使融资租赁公司盘活存量融资租赁资产,获取资金开展新的业务,同时对受让方来讲,也可以在当前“资产荒”的背景下找到合适的投资标的。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大体可以分为“转租赁”、收益权转让和资产证券化三种形式,本文将探讨各种方式的操作及税收问题,并对融资租赁资产转让业务税收政策提出建议。
一、融资租赁资产转让概述
1、“转租赁”
融资租赁的“转租赁”,是指发生在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租赁资产转让业务。租赁资产转让,在法律意义上是“债权+物权”,即租赁公司把融资租赁下的物权和债权全部转让。转租赁的基础资产一般为售后回租资产,在售后回租合同下,租赁物从法律意义上是出租人的资产,出租人可以以该资产重新做一次售后回租。
2、收益权转让或应收账款转让
租赁收益权转让法律意义上是“现金流转让”,应收账款转让法律意义上是“保理”,这两种方式只涉及债权,不牵扯物权。收益权转让或应收账款转让的基础资产可以是售后回租,也可以是直接租赁。
3、租赁资产证券化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是由融资租赁公司将未来的稳定的现金收入的租赁资产组成一个资产池,然后将这个资产池销售给特殊目的公司(SPV),由SPV以预期的租金收入为保证,经过担保机构的担保增信措施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筹集资金。
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证券化具有天然的优势:一方面,基础资产即应收租金债权的权属清晰、现金流稳定;另一方面,基础资产的原始收益率大都超过资产证券化优先级收益率,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将资产包出售,从而直接将两者之间息差收益变现。资产证券化实际上提供了融资租赁公司一种扩充融资渠道、加快租金回收、提升业务周转率的新型工具。
Ⅱ 融资租赁后续资产所有权最终归谁
融资租赁后续资产所有权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具体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2)融资租赁资产再次转让扩展阅读
融资租赁具体特征: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Ⅲ “已做好的售后回租,金融租赁公司只可以把该项租赁资产转让,不能转租赁”请教该说法的规定或出处。谢谢急
这是售后回租与转租赁的本质决定的。转租赁是承租人把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的行为。在售后回租的业务中,金融租赁公司是出租人,不是承租人,所以没有转租赁的说法。
Ⅳ 出售固定资产,再将该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怎么做账务处理
首先 出售固定资产应该缴纳营业税 我想这个你应该会 不管你交没交增值税 都应该补交营业税的。
至于增值税问题建议联系国税局处理退税
其次 你这业务应该为售后租回的业务,因为不是自己公司的存货,所以建议:
分开两项业务看待
出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若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要使用)
贷: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这个是看你融资多长时间、怎么付款...情况使用)
贷:长期应付款
Ⅳ 融资租赁的资产可以再出售吗
期满后才可以的,这个就好像按揭房贷一样的,期间这个产品不属于你的,只有使用权
Ⅵ 已做好的融资租赁资产,能否再与另一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售后回租合同来融资请提供实际案例,谢谢
非常明确的告诉你,不能。
融资租赁是一种租赁,在租约履行完毕之前,租赁物的实际所有者是出租方。
回租的操作模式是需要你将资产卖给租赁公司,再由其租给你。
但是你不能出售别人的资产,所以这种资产在履约完毕以前你无权在做回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