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投泰康信託的股東都是誰
國投泰康信託屬於業內中下游水平,與真正中上游信託還是有一些距離的。
國投泰康信託前身是沈陽信託公司,所以牌照屬於沈陽,辦公所在地在北京。很多項目所在地也在北京。2007年變更為國投信託有限公司,泰康是一家保險公司,後來加上去的。第一大股東是國投控股有限公司,國投是一家央企,占股55%。第二大股東是泰康保險,占股33%。各項資本都屬於監管要求。
國投泰康信託業務方向主要是商業借貸類,近幾年商業借貸是高暴雷項目,所以商業貸款類項目一定規避,無論哪個信託公司的項目這類項目一定要規避。國投泰康信託也違約過一些項目,通過違約項目(股權質押項目)可以看出國投泰康信託風控不嚴密。總體來說國投泰康信託的股權質押項目,商業貸款類項目,資金池項目請規避。具體還有看具體項目,如果有疑問希望可以給你解答。請您參考!
㈡ 四單原則的內容
為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並落實對小企業的信貸傾斜政策,銀監會於2010年初提出了「四單原則」,即單列信貸計劃、單獨配置人力資源和財務資源、單獨客戶認定與信貸評審、單獨會計核算,構建專業化的經營與考核體系,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經營機制上落實小企業信貸傾斜政策。「四單原則」 的推行,使銀行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得到進一步強化。
2012年5月26日,銀監會在《中國銀監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中進一步明確了該項原則。
中國銀監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
銀監發〔2012〕27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加強對民間投資的融資支持,依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支持民間資本與其他資本按同等條件進入銀行業
(一)支持符合銀行業行政許可規章相關規定,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和納稅記錄良好,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力較強,財務狀況、資產狀況良好,入股資金來源真實合法的民營企業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
民營企業可通過發起設立、認購新股、受讓股權、並購重組等多種方式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商業銀行增資擴股,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城市商業銀行重組。民營企業參與城市商業銀行風險處置的,持股比例可以適當放寬至20%以上。
(三)支持民營企業,特別是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涉農企業參與農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或參與農村商業銀行增資擴股。
進一步加大引導和扶持力度,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農村金融機構重組改造。通過並購重組方式參與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商業銀行風險處置的,允許單個企業及其關聯方階段性持股比例超過20%。
(四)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村鎮銀行發起設立或增資擴股。村鎮銀行主發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為15%。
村鎮銀行的主發起行應當向村鎮銀行提供成熟的風險管理理念、管理機制和技術手段,建立風險為本的企業文化,促進村鎮銀行審慎穩健經營。
村鎮銀行進入可持續發展階段後,主發起行可以與其他股東按照有利於拓展特色金融服務、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有利於完善公司治理的原則調整各自的持股比例。
(五)支持農民、農村小企業作為農村資金互助社社員,發起設立或者參與農村資金互助社增資擴股。
(六)支持民營企業投資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
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並擁有核心主業的民營企業集團,申請設立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支持主營業務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民營企業以及民營租賃公司,作為金融租賃公司主要出資人,投資金融租賃公司。
支持生產或銷售汽車整車的民營企業作為汽車金融公司的主要出資人,投資汽車金融公司。
(七)允許小額貸款公司按規定改制設立為村鎮銀行。
二、為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創造良好環境
(八)各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要充分認識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對加快多層次銀行業市場體系建設、建立公平競爭的銀行業市場環境以及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身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在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股權結構多元化、平等保護各類出資人的合法權益、有利於改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基礎上,採取切實措施,積極支持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
(九)各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要鼓勵各類投資者平等競爭,根據銀行業行政許可規章確定的條件和程序,實施市場准入行政許可。在市場准入實際工作中,不得單獨針對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設置限制條件或其他附加條件。
(十)各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要及時公布有關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法規、政策和程序,以及銀行業市場准入行政許可事項、結果,暢通審批渠道,公開審批流程,不斷提高銀行業市場准入的透明度。
(十一)各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對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服務、指導,依法答復相關法規和政策咨詢。
(十二)各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要嚴格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接受社會公眾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對銀行業市場准入工作進行的監督。
(十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認真對待各類投資者的投資需求,在增資擴股、股權改造、並購重組等過程中為民間資本投資入股創造公平競爭條件。
三、促進民間資本投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經營
(十四)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應當與其他各類資本同等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有關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持股比例、投資機構數量等審慎規定。
(十五)各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核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資入股許可申請,要審慎考慮投資者對擬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經營可能產生的影響,避免公司治理結構存在明顯缺陷,關聯關系復雜、關聯交易頻繁且異常,核心主業不突出,現金流量受經濟景氣影響較大,資產負債率、財務杠桿率畸高的企業投資銀行業金融機構。
(十六)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遵守《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規范關聯交易行為,控制關聯交易風險。對導致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股東(社員),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依照《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規定,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對於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或其他客戶合法權益,或者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而可能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損害公眾利益等情形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法及時採取相應的風險處置措施。
四、加大對民間投資的融資支持力度
(十七)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充分認識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對我國經濟戰略轉型、促進就業和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意義,深入落實提升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相關法規和政策,合理配置信貸資源,創新和靈活運用多種金融工具,加大對民間投資的融資支持。
(十八)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民間投資特點,積極開展融資模式、服務手段和產品創新,提供多層次金融服務,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重點滿足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有利於擴大就業、有償還意願和償還能力、具有商業可持續性的小型微型企業的融資需求。
(十九)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長效機制,貫徹落實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六項機制」,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工作流程,使相關機制真正有效發揮作用,實現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業務可持續發展。
(二十)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強小型微型企業專營管理建設,按照「四單原則」(單列信貸計劃、單獨配置人力和財務資源、單獨客戶評定與信貸評審、單獨會計核算)加大專營機構管理和資源配置力度,繼續支持商業銀行新設或改造部分分支行作為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專業分支行或者特色分支行,充分發揮專業化經營優勢。
(二十一)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小型微型企業信貸產品創新,根據小型微型企業的發展特點和實際需求,提供循環貸款、應收賬款保理、同業互保、聯保貸款等多元化的特色金融產品。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小型微型企業信用狀況和資產狀況,靈活採用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或組合擔保方式,積極探索動產抵押、股權質押、專利權質押、林權抵押、稅款返還擔保、保單質押、倉單質押、應收賬款質押等多種融資擔保方式。
(二十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完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快建立單獨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風險分類、損失撥備和快速核銷制度,認真落實小型微型信貸工作盡責制、不良貸款問責制和免責制,突出對信貸業務人員的正向激勵,充分調動其開展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工作積極性。
(二十三)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減費讓利,具體落實優惠服務原則。禁止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附加不合理的貸款條件,包括違法違規收取、變相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搭售保險、基金等產品。嚴格限制對小型微型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
(二十四)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強與融資性擔保機構的互利合作,推動小型微型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改善民營企業特別是民營小型微型企業融資環境。
(二十五)鼓勵和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金融服務不足的農村地區增設營業網點,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現有農村地區網點布局,將在當地所吸收的可貸資金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不斷加大「三農」服務力度。
(二十六)各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要認真落實相關監管優惠政策,積極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升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水平。要制定具體措施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優先辦理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市場准入事項,優先支持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良好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增設分支機構、發行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要認真按照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和存貸比兩項監管指標作差異化考核。要適當放寬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執行差異化的考核標准。
㈢ 證券:股票質押式回購信託:股票質押融資,對於企業融資可包裝成不進入貸款卡的融資模式。這個如何操作
股票質押的玩法多種多樣,但歸根到底只是個融資方法,花樣主要是各種各樣的目的和套路,到最終的最終,是要由融資方的實際需求來決定的。
相關計算我放在了這個回答裡面,有的情況我也沒有接觸過,只是給了個思路,有問題或經驗的親們可以教教我怎麼處理。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的警戒線比例、平倉線比例、觀察期、補倉期、平倉期如何設定? - 股權質押
一、股票質押實現創業板借殼上市
我見過的一個很牛逼的案例,標的是某創業板股票(前提:創業板目前禁止借殼上市),他們居然靠股票質押借殼上市了。。。大概流程是這樣的。
1,大股東將大部分股權(足夠變更實際控制人,可分批實現)以合理的質押率質押給資產管理公司融資,所有的協議要公證。
2,這個資產管理公司實際上是借殼主體的全資子公司(開開腦洞,想到了什麼~)
3,大股東拿著這筆錢投向了一個虛無縹緲的去處,然後石沉大海,一敗塗地,還不起錢了。。。(呵呵)
4,借殼主體拿著公證書去法院起訴,通過司法途徑將股權劃轉給了借殼主體抵債。(高招)
5,證監會管不著法院執行吧,所以。。。然後再裝入各種設備呀,技術啊,人員啊。。。然後不就是新公司了嘛。
二、股票質押歸還過橋
很多定增、重組、借殼上市都需要股東去繳納一大筆資金的,不管是現金購買股權,還是保證業績。也就是說,你只有繳納足額資金才可以獲得這些股票,一旦獲得股票,你又可以拿股票去質押融資。給錢才有股票,有股票才有錢。。。
所以,其實現實中有非常多的股東,在定增、重組等等方案獲批以後,都不著急的去繳納這筆錢(因為沒錢或者沒必要),而是去找金融機構,確定好我一旦繳納資金獲得股票(過橋資金),你要再最短的時間內給我辦好股票質押貸款,去歸還過橋資金(因為成本較高)。
說白了就是找好下家之後拿過橋完成資金繳納,然後用股票質押還錢。之後就用股票質押的一點點成本獲得了很多股票和融資款了。
三、股票質押杠桿融資、滾動還款
其實很多股東拿了股票,要麼沒法賣,要麼時間來不及,很多都是富廟窮和尚。所以,一個靠譜的金融機構可以把你的股票通過股票質押融資的形式」提前「」及時「套現出來。
比如你通過定增持有的股權,鎖3年或者鎖1年,但你可以只用8.5%-9.5%左右的股票質押利息就貸出很大一筆資金,是非常劃算的融資方式(股票變現容易,所以成本才可能低,尤其是優質標的)。
滾動還款就是到期之後繼續質押給下一家,這樣你可以長期的以很合理的資金成本佔用很大的資金去做更有效的投資或其他。或者讓這家券商給你市值管理,幫助你以適當的方式減持,獲利出場。
四、股票質押補充流動資金、實業投資、收購資產、並購公司等
現實中簡單的股票質押貸款大部分都是這種要用錢去投向某個地方的,有很多股票又不想減持,還需要一大筆資金,這個就是最靠譜的方式了,成本還比較合理,更有個關鍵點是快。
其實大部分的資金還是從銀行出,或者金融機構募集的資金。為什麼快?因為銀行不用管你投向什麼,你愛投什麼投什麼,銀行關注的,是你的股票在融資期間會不會跌平倉線。只要不跌破平倉線,對我而言就是沒有風險的,因為我可以在二級市場上拋售,收回資金。所以,只要有個券商給我嚴格盯好股價,我就不用太在意他投向哪裡。只要我選擇接的這個股票業績好、經營穩定就行。所以才能在快則1周多2周的時間就辦成幾個億的質押貸款。
大概參考:
現在股票質押的質押率主板5折到6折,一般5折。
小盤股或優質創業板股票3折到3.5折,一般3折。
中盤股看情況,在3-5折之間。滬深300會更高一點。
期限一般半年至2年,只有部分銀行券商接受3年。
利率比較合理,競爭激烈。
關鍵是,有的券商的分支機構流程熟悉,銀行關系硬,手裡的資金方多,做這個超級快,有的就比較慢了。融資只是一方面,後續的綜合服務才是券商真正拼的內容。
另外:
質押率可以通過復雜的交易做到7折,那個又是一回事了(由標准業務變成主動管理業務了)。所以如果隨隨便便給你報價就是可以做7折,那我只能呵呵了。。。
㈣ 金融辦工作總結
金融辦工作總結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民銀行、銀監分局、市直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各金融機構的共同努力下,市金融辦緊緊圍繞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按照年初確定的工作目標,創新工作思路,強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各項工作均開創了新局面。被評為市直文明機關、全市商貿服務工作先進單位,有1人榮立二等功、1人榮獲全市商務工作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一、突出信貸投放,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資金支持。積極協調配合市人民銀行、銀監分局認真分析金融形勢,廣泛開展政銀企合作,努力增加信貸有效投放。一是加強工作調度,每季度召開一次金融形勢分析會,匯報情況,分析問題,研究對策,促進了工作開展。二是圍繞“轉方式、調結構”和“加快工業發展年”活動,會同市人民銀行分別在7個縣區和市直召開了9次政銀企合作洽談會,累計為697家企業落實貸款意向資金691億元。三是認真分析我市貸款利率偏高的原因,協調有關銀行機構適當下調貸款利率,讓利於企業和社會。四是支持市銀監分局開展小企業貸款和常林集團19.7億元銀團貸款推進工作,支持農行、農發行開展新農村建設貸款業務,認真落實市政府與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民生銀行總行等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為全市“兩型社會”建設、小企業發展和項目貸款提供了有力資金支持。20xx年,全市本外幣存款余額2123.6億元,較年初增加355.5億元,存款余額及新增分別居全省第7位和第6位;全市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1559.7億元,較年初增加298.9億元,貸款余額及新增均居全省第6位。
二、狠抓企業上市,直接融資工作實現了新突破。把加大企業上市融資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積極組織各類上市培訓推介活動,加強重點企業跟蹤服務,有力地推動了企業上市工作。一是積極抓好企業上市培育工作。5月初,對全市年凈利潤超過500萬元的重點骨幹企業和年凈利潤超過200萬元的科技創業型中小企業進行了調查統計,歸類劃分並篩選出了50個擬上市備選企業,為培育後備上市資源提供了基礎資料。二是努力營造良好上市環境。深入企業加強調研,充分了解企業在改制上市過程中的'政策需求,擬定了推動我市企業上市工作的政策規定;邀請省證監局黨委委員、局長助理趙洪軍做企業上市輔導報告,系統講解企業上市的重要意義、有關規定和具體要求,加深了企業對資本市場的認識;先後4次組織20多家企業參加了省金融辦組織的各類上市培訓活動,調動了企業上市的積極性。通過多種渠道,與中信萬通、國泰君安、中信建投、京緣投資、建銀投資、魯信高新投等知名證券公司、投資公司、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接洽交流,達成合作意向,為擬上市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積極爭取上級部門支持,由分管市長帶隊先後六次到省金融辦、省證監局和中國證監會匯報工作,進一步密切了同上級部門的關系。三是建立擬上市企業定期溝通匯報制度。加強工作調度,及時掌握企業上市進展情況,幫助企業協調解決上市進程中的困難和問題。金正大於9月8日在深圳中小板掛牌,募集資金15億元,這是1999年以來我市境內上市的第一家企業。魯興鈦業、龍崗旅遊分別在天津股權交易所和美國紐約納斯達克交易所掛牌交易。宏藝科技上市申報材料已上報到中國證監會創業板發行部,目前正在根據反饋意見補充有關材料,史丹利上市材料已經中國證監會受理。力士德機械正在進行上市輔導,立晨物流正在篩選新的上市項目籌備再次上市申報,興盛礦業、羅欣葯業正在籌備異地二次上市,雷華塑料、新港集團正積極籌備境外上市。
三、強化發展理念,金融機構引進及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設邁出較大步伐。牢固樹立金融產業化理念,不斷提高金融業自身發展的組織化程度,提升金融業在全市服務業發展中的支柱地位,增強金融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帶動作用。一是切實加大金融機構引進力度。經過各方面的積極努力,今年以來,浦發銀行臨 沂 分行、招商銀行臨 沂 分行及萊商銀行平邑支行開業運營,華夏銀行、興業銀行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工作已經省銀監分局批准籌建。同信證券、金鵬期貨臨 沂 營業部相繼開業運營。二是大力發展農村新型金融機構。村鎮銀行建設實現突破。12月29日河東區齊商村鎮銀行開業,這是我市設立的第一家村鎮銀行,也是2008年以來全省開業運營的第6家村鎮銀行;中國銀行總行和新加坡淡馬錫公司在 沂 水縣設立村鎮銀行擬於明年初開業,其他縣區村鎮銀行建設工作正在扎實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發展迅速。加大向上爭取力度,積極做好企業推選和材料上報審核工作,在省金融辦的關心支持下,全年新設立小額貸款公司11家,使全市小額貸款公司總數達到14家,居全省第3位;積極協調各銀行機構為小額貸款公司配套融資,加強業務監管,促進了小額貸款公司健康運營;20xx年開業的13家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金13.9億元,今年累計向社會發放貸款22.75億元,其中累計支持中小企業231家,個體工商戶296戶,“三農”業戶977戶,實現營業利潤945.2萬元,較好地發揮了小額貸款公司“小額、分散、及時”的優點,為“三農”和中小企業、個體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資金支持。三是大力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發展。支持臨商銀行戰略轉型提升,練好企業 “內功”,拓展發展空間。今年以來,寧波慈溪支行,郯城、臨沭、費縣、 沂 南支行及寧波北侖支行等相繼開業。按照臨 沂 市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銀行化改革發展規劃要求,積極推動費縣農合行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四是加強金融調研工作。撰寫了《關於探索建立股權交易機構的匯報》、《關於全市金融支持商業地產發展情況》等有分量的調研報告,對服務領導決策、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堅持統籌兼顧,保險擔保證券期貨業得到較快發展。召開了臨 沂 市保險業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新一屆協會領導集體,全面加強協會自身建設,進一步提高了執行能力和服務水平;扎實開展了“讓消費者滿意行動”活動,市保險協會與各保險公司簽訂了“讓消費者滿意行動”承諾書,增強了保險機構的服務意識和社會責任;組織了市人大視察保險業活動,展示了我市保險工作成就,提高了各級各部門和社會各界對保險工作的關注度;與市銀監分局、保險業協會制定下發了《關於加強銀保合作規范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通知》,對規范銀代市場發揮了積極作用;積極開展政策性涉農保險,小麥、玉米和能繁母豬入保工作進展順利,20xx年底,政策性涉農保險風險責任金額達到5.8億元。20xx年,全市各類保險機構54家(其中今年新開業4家),從業人員4.4萬人;全市各類保險機構全年累計實現保費收入76.3億元,同比增長38%,累計支付賠款和給付保險金預計15.3億元,為全市承擔各類風險責任金額逾7000億元。融資性擔保公司規范整頓工作扎實推進。按照省政府會議要求,專門召開了全市融資性擔保公司整頓會議,並按要求分批做好材料審核上報工作。目前已有市擔保公司、天誠、億盛、華瑞、鑫源、鼎力等6家公司通過了省金融辦重新確認,中聯、蘭田、莒南等公司材料已上報省金融辦等待審批。20xx年,全市開展業務的28家擔保機構擔保額達到76億元,比上年增加29.3億元,增長62.7%。證券業方面,全市證券公司營業部6家,新開戶數18326萬戶,全年累計交易額1536.2億元。期貨業方面,全市期貨公司營業部4家,全年交易283.8萬手,交易額1910.67億元,上交利稅76.08萬元。
五、加大工作力度,化解和處置不良貸款取得明顯成效。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將化解企業不良貸款當作一件大事來抓。一是推動成立了金融資產處置服務有限公司,為金融機構不良貸款處置提供評估、拍賣、核銷“一條龍”服務,當年處置不良貸款萬元。二是將涉及不良貸款數量較大、金融機構較多的企業列為重點,與法院、銀監部門協調配合,充分利用貸款核銷、資產重組等手段提高處置效果,加大對重點企業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建設銀行在平邑一中的債權問題已圓滿解決;雅美紡織、澳龍物流、羅湖房地產等重點企業不良貸款處置基本得到解決;歐亞達、中山漿紙、舜禾農工貿、正義紡織不良貸款處置工作正在積極推進。三是開拓思路,支持農信社通過利用土地、林權置換不良貸款等多種有效手段,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全年置換不良貸款24.89億元。20xx年,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余額70.4億元,較年初減少30.5億元;不良貸款佔比4.5%,較年初下降3.23個百分點。
六、狠抓政策推動,全市金融業發展良好氛圍進一步形成。以落實《中共臨 沂 市委臨 沂 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意見》(臨發〔2008〕28號)為總抓手,把優化生態環境、加強政府服務貫穿工作始終,積極協調各有關方面,推進信用環境、行政環境、司法環境、輿論環境等建設,營造良好的金融發展環境。一是制定了《臨 沂 市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量化考核辦法》,對各縣區金融運行狀況、社會信用環境、政策支持環境、司法支持環境、域外金融機構貸款、金融機構綜合評價六個方面實行量化評分、全面考核,督促引導各縣區加大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在全市上下進一步形成重視金融工作、加快金融發展的良好氛圍。二是制定了《臨 沂 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臨 沂 市金融穩定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為維護全市金融穩定、確保全市金融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制定了《關於金融支持臨 沂 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和《關於在河東區、平邑縣、 沂 水縣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意見》,在蘭山區和費縣開展了集體土地租賃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積極推動“三押一推”工作,動產抵押、股權質押、商標專用權質押和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四是扎實開展了“金融知識進萬家·走進臨 沂 ”大型展覽活動,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主要領導和各縣區、各部門、社會各界4萬多人參觀了展覽,普及了金融知識,推介了金融產品,樹立了金融形象,收到了良好效果。五是加大司法維護金融債權力度,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銀行債務行為,依法維護金融債權安全。與市公安局、工商局、人民銀行、銀監分局等有關部門一起,積極開展打擊非法集資、非法金融活動,維護了全市金融穩定。六是加強與有關新聞媒體的合作,認真辦好人民網金融山東臨 沂 視窗欄目,為金融業發展創造了良好輿論氛圍。
七、加強自身建設,機關工作步入了規范化軌道。市金融辦作為年初新設立的政府工作部門,高度重視加強自身建設。一是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深入開展“五比”活動,比學習強素質、比團結凝力量、比作風樹形象、比干勁創佳績、比服務講奉獻,教育和引導全體幹部立足本職崗位,干一流工作,創一流佳績,在“五比”中“樹優質服務形象、當創先爭優先鋒”。二是建章立制。進一步建立健全了金融辦理論學習制度、廉政守則、黨組會議制度、財務收支管理工作規范等各項規章制度,促進了各項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實行分工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重點工作落實時間進度和要求,定期調度和聽取匯報,取得了明顯成效。三是加強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制定了《20xx年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分工意見》,對年度工作進行了明確分工,切實做到了任務明確,責任到人;開展了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工作,制訂了《市金融辦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扎實開展風險點查找和風險等級確定等規定工作,並通過了市紀委派駐一組的檢查;認真做好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牽頭工作,召開了全市金融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座談會,促進了金融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四是充實人員。在組織、人事部門的支持下,公開考選了5名同志到市金融辦工作,進一步充實了人員,壯大了力量。五是切實抓好文明機關創建工作。按照創建要求,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不斷加強機關領導班子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廉政建設,促進了各項業務工作開展。被市機關工委授予市直文明機關稱號。同時,指導督促各縣區加強金融辦機構建設,目前有5個縣區單獨設立了金融辦,其他10個縣區金融辦為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或與其他部門合署辦公。
盡管全市金融業有了較快發展,但與先進市和發展要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一是金融業總體規模偏小,發展水平偏低,主要體現在金融業佔GDP和服務業的比重較低,發展潛力大。二是由於中小企業多,重大項目少,既存在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也存在貸款缺乏大項目承載的問題。三是由於歷史遺留問題等,銀行金融機構不良貸款佔比較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開展。從金融辦自身幹部隊伍看,金融業發展日新月異,新型業態和創新工具不斷出現,新知識層出不窮,對幹部素質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以上這些,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引起高度重視,認真加以解決。 ;
㈤ 關於進一步做好金融服務支持重點產業調整振興和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的指導意見的文化
當前,我國經濟正處在企穩回升和結構調整的關鍵時期。金融業要深入學習和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的決策部署,繼續貫徹實施適度寬松貨幣政策,保證重點產業調整振興合理的資金需求,著力擴大內需、優化信貸結構,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淘汰落後產能,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保持國民經濟平穩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汽車、鋼鐵、電子信息、物流、紡織、裝備製造、有色金屬、輕工、石化、船舶等重點產業(以下簡稱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的總體要求和《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09〕38號)的精神,現就進一步做好金融服務,支持重點產業調整振興和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嚴格執行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著力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
(一)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密切跟蹤宏觀經濟走勢,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和金融宏觀調控的要求,緊密結合轄區實際,積極加強信貸政策宏觀指導,更多運用市場化手段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不斷調整和優化信貸結構,把握好信貸投放的方向、力度和節奏,合理配置信貸資源。信貸政策指導要增強針對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同時,對已經出台的信貸政策要加強導向效果評估,有效疏通政策傳導渠道,提高政策導向效果。
(二)銀監會各派出機構要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宏觀調控要求,加強監管引導和風險提示,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信貸管理制度,加強信貸風險和投向管理,在有效防範信貸風險的基礎上,發揮信貸引導和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作用。
(三)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配合國家產業政策和金融調控要求,信貸投放要體現「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資產負債綜合管理要更好地服務於促進經濟科學發展。對屬於產能過剩的產業項目,要從嚴審查和審批貸款。
(四)對產業鏈中輻射拉動作用強的骨乾重點產業企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採取銀團貸款模式加大信貸支持。對符合條件的有競爭力的重點產業中小企業,鼓勵中小銀行業金融機構與國有大型銀行差異化競爭,合理確定貸款的期限、利率和償還方式。對基本面好、產品有市場、信用記錄較好但暫時出現經營困難的企業的信貸需求,要按規定積極給予必要的信貸支持。
(五)對地區主導性重點產業的核心企業和關聯中小企業,要綜合考慮產業集群的周期性風險、組織協作網路、融資擔保關系等,在科學把握貸款期限、規模和利率的同時,著力改進金融服務方式,不斷提高對新興產業集群金融支持的深度和廣度。
二、加快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努力改進和加強對重點產業和新興產業的金融服務
(六)圍繞落實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和市場需求,有針對性地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鼓勵有條件的金融機構適當增設產品研發中心,加強金融創新產品研發。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國家現行法律允許、財產權益歸屬清晰、風險有效管理控制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靈活多樣創新信用模式和擴大貸款抵押擔保物范圍,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信用風險分散轉移機制。
(七)對輕工、紡織、裝備製造等重點產業,可探索開展核定貨值質押融資、買方付息票據貼現等業務。推動採取在建船舶、「海域使用權」抵押融資模式,對信譽良好的船東和船舶企業要及時開具付款和還款保函。發展適合物流企業融資、結算特點的物流保理和聯網結算等業務,加快現代物流業發展。
(八)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設立專項擔保基金,促進成長型的中小電子信息企業以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探索發展創投企業、金融機構、中介機構組成的科技金融服務平台,對授信、擔保、保險等業務開展集成創新,有效滿足重點產業中科技型企業的融資需求。規范發展供應鏈融資、應收賬款質押、存貨質押、組合擔保貸款等,滿足重點產業和新興行業中自主創新型中小企業「短、頻、急、小」的資金需求。
(九)積極改進和完善對重點產業和新興產業的金融服務方式,著力提高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對重點產業和新興產業中發展勢頭良好的重點骨幹企業給予積極支持。
(十)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支持重點產業企業創新、引進和吸收成長性好、成套性強、產業關聯度高的關鍵技術和重大設備,推動國內企業自主創新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鼓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船舶出口買方信貸和保函等業務,為船舶出口、船舶出口企業技改研發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支持。
(十一)合理發展消費信貸,積極穩妥推動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工作。完善汽車消費信貸制度和業務流程,實現資信調查、信貸辦理、車輛抵押、貸款擔保、違約處置的汽車消費信貸全過程法制化、規范化。支持和促進符合條件的國內骨幹汽車生產企業和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建立汽車金融公司。積極開展汽車融資性租賃、購車儲蓄等業務,促進汽車消費信貸模式的多元化。
(十二)對國家產業政策鼓勵發展的新能源、節能環保、新材料、新醫葯、生物育種、信息網路、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要積極研發適銷對路的金融創新產品,優化信貸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加大配套金融服務和支持,促進和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技術集成、產業集群、要素集約,支持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三、充分發揮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多方面拓寬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的融資渠道
(十三)進一步推動多層次、多元化直接融資體系建設。創新適合重點產業企業發展需要的債券產品,積極引導和支持重點產業中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公司債券、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支持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券。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社會化的風險投資機制,支持和推動重點產業集群發展。依託產業基地、企業孵化器、孵化園區等產業集聚區擴大中小企業集合債發行規模。進一步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為符合條件的重點產業企業上市融資創造條件。積極推動創業板市場規范健康發展,支持重點產業和新興產業中小企業拓寬融資新渠道。
(十四)積極引導民間資本參與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加快發展私募股權基金、風險投資等,鼓勵有條件的境內上市公司實施境外並購,進一步發揮並購重組優化資源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基礎作用。規范發展股權質押貸款。鼓勵信託公司發揮功能優勢,開展符合國家重點產業調整、振興政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擴大發行金融債券的財務公司范圍,支持重點產業企業集團發展。引導商業銀行進入金融租賃業,提高行業整體實力,充分發揮融資租賃對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的積極作用。
(十五)充分發揮保險對重點產業調整振興的風險保障作用。支持保險企業積極開發與重點產業特點相適應的個性化、差異化的保險產品。創新中小企業保險產品和承保模式,促進中小企業生產經營穩定。積極推進科技保險發展,探索建立使用國產首台首套裝備的保險風險補償機制。穩步發展住房、汽車等消費信貸保險,加強保險企業與銀行的合作,促進消費增長。推動國內貿易信用保險發展,支持國內信用銷售。
(十六)推動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保險企業積極配合國家產業和外經貿政策,通過提供中長期及短期出口信用保險、資信調查、發布行業及重大風險預警信息、商賬追收等服務方式,在費率、限額、理賠等方面給予支持,幫助重點產業出口企業化解出口收匯等各類風險,支持企業擴大出口和開拓國際市場,促進對外貿易和投資。
四、推進企業兼並重組,支持重點產業實施「走出去」戰略
(十七)加強和改進境內外並購金融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完善制度、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開展境內外並購貸款,支持企業兼並重組。鼓勵地方政府通過財政貼息、風險獎補、設立並購基金等方式,引導和支持金融機構積極參與企業並購重組業務。對重點產業企業在境外投資國家建設急需的能源、礦產等戰略資源,開展境外資源勘探和開發,以及向境外轉移過剩的生產能力和成熟技術,金融機構要做好信貸支持和外匯收支等配套金融服務。
(十八)積極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開展兼並重組。進一步推進資本市場並購重組市場化改革,探索完善市場化定價機制,提高並購重組效率。不斷豐富並購方式,鼓勵上市公司以股權、現金和多種金融工具組合作為並購重組支付方式。健全、完善股權投資退出機制,規范引導證券經營機構為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提供中介服務,並提供融資支持。進一步修訂完善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規章及相關配套文件,簡化行政許可程序,為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提供支持和便利。進一步提高並購重組活動透明度,有效防範和打擊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行為,為並購重組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十九)完善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改善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管理,便利重點產業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吸收更多非銀行金融機構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進一步豐富和發展外匯市場產品,為重點產業企業規避匯率風險提供更多市場工具。支持重點產業企業建立境外營銷網路,穩定高端產品出口份額。
(二十)加大境內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金融支持。推動進出口收付匯核銷制度改革,為重點產業中有競爭力的企業開展對外貿易提供進出口收付匯服務便利。進一步簡化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程序和方式,便利重點產業企業出口和先進技術進口。鼓勵金融機構靈活運用票據貼現、押匯貸款、對外擔保等方式,緩解重點產業出口企業資金周轉困難。進一步完善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支持物流等現代服務業的對外開放。靈活掌握出口收結匯聯網政策,進一步提高船舶企業預收款結匯額度,為船舶出口外匯核銷提供便利,保證造船企業正常資金需求。滿足符合條件的電子信息企業引進先進技術和產品更新換代的外匯資金需求,通過進出口銀行提供優惠利率進口信貸方式給予支持。
(二十一)積極探索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加緊推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分散「走出去」企業的匯率風險,提高海外金融服務能力。進一步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范圍,增加試點企業數量。在全國范圍內全面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並在有效監管的基礎上穩步推進跨境投融資的便利化。增加出口信貸資金投放,支持國內企業承攬國外重大工程,帶動船舶、冶金設備、裝備製造成套設備和施工機械出口。
五、加強信貸結構和信貸風險預警監測,有效抑制產能過剩和防範金融風險
(二十二)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和銀監會各派出機構應加強溝通、協調和聯動,加強轄區內信貸結構和信貸風險預警監測,對不符合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及相關產業政策要求,未按規定程序審批或核準的項目,尤其是國家明令限期淘汰的產能落後、違法違規審批、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等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貸支持,並要採取妥善有效措施保護銀行信貸資產安全。
(二十三)嚴格發債、資本市場融資審核程序。對不符合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和國家已經明確為產能過剩的行業以及不符合市場准入條件的企業或項目,禁止通過新發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可轉換債、股票或增資擴股等方式融資。
(二十四)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把信貸關,在積極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和淘汰落後產能的同時,禁止對國家已明確為嚴重產能過剩的產業中的企業和項目盲目發放貸款。進一步加大對節能減排和生態環保項目的金融支持,支持發展低碳經濟。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發多種形式的低碳金融創新產品,對符合國家節能減排和環保要求的企業和項目按照「綠色信貸」原則加大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和完善客戶環保分類識別系統,支持發展循環經濟,從嚴限制對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消耗型的企業和項目的融資支持。
(二十五)進一步加強防控信貸風險的制度和機制建設,發展和完善多層次信貸市場。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建立信貸結構和存貸期限錯配情況按季監測報告制度,加強對重點產業金融服務狀況的動態監測。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信息互通機制和聯合預警機制,積極改進和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撥備管理和資本充足管理,有效控制貸款風險。
(二十六)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貸款標准和貸款條件,以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最低資本金制度。及時加強對地方政府融資平台信貸資金運作的風險監測、風險提示和風險防範,對於出資不實、治理架構、內部控制、風險管理、資金管理運用制度不健全的融資平台,要嚴格限制貸款,有效提高對各種貸款特別是中長期貸款和政府背景貸款的信貸風險評估和管理能力。
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會同當地銀監會、證監會及保監會的派出機構將本意見迅速轉發至轄區內各中資金融機構,並做好政策貫徹實施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
銀 監 會
證 監 會
保 監 會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