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市政府第多少次常務會議是指什麼時候以來的第
這是指外來人口?
B. 市政府常務會議、市政府業務會與市長辦公會有何區別
市政府常務會議、市政府業務會議與市長辦公會議的主要區別在於這三類會議的主要任務、參加人員、開會時間均是不一樣的。
市政府常務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討論上報省政府的重要請示;討論報請市委審定的重要事項;討論報請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的議案;討論決定由市政府發布的決定、命令等規范性文件;討論決定市政府工作重要事項;討論決定跨副市長分工的政策性文件;討論通過有關人事任免、表彰獎勵及命名事項;討論決定規定額度的新增項目和資金;討論決定副市長提出並經市長同意提請常務會議審議的事項;討論決定市長提請常務會議審議的事項;需要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的其他事項。
市政府常務會議的參加人員由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市長助理組成。邀請軍分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督查辦、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主要負責人,與議題有關的市級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縣(市、區)政府負責人列席會議。邀請市人大、市政協有關領導列席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適時召開。出席人員應超過應到人數的二分之一。
市政府業務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研究解決屬於市政府承辦或管轄的某項專題業務工作或階段性工作問題,討論通過有關專項業務工作實施方案。參加人員由市長或分管副市長、秘書長、市長助理組成。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與議題有關的市級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縣(市、區)政府負責人列席會議。有時可邀請市人大、市政協有關領導列席會議。市政府業務會議一般可隨時召開。
市長辦公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研究貫徹省政府及其部門召開的全省性重要會議精神;討論研究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向市政府請示的重要事項;討論研究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重要會議內容;討論研究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問題;討論工作涉及多個部門,已經市政府分管負責人牽頭協調,需要會議進一步研究決定的事項;通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市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其他事項。
市長辦公會議由市長或市長委託常務副市長主持。市長、副市長、相關市長助理、秘書長、相關副秘書長出席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辦公室(督查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法制辦、市發改委、財政局、建設局、監察局、統計局主要負責人列席會議。根據議題需要,安排有關縣(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的負責人列席。市長辦公會議一般每半月召開一次,也可根據需要適時召開。
C. 專題會和常務會區別
專題會是針對某一個問題進行討論的會議。常務會的話是指定時或定期的會議。
D. 什麼叫常務會議
國務院常務會議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秘書長組成,由總理召集和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一)討論決定國務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項;(二)討論法律草案、審議行政法規草案;(三)通報和討論國務院其他事項。國務院常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三次,如有需要可臨時召開。根據需要可安排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E. 怎樣查詢 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後會議的內容或者出台了什麼文件,要最新的 有沒有網址什麼的
人民網肯定有。
F. 什麼是政府常務會和黨委常委會
政府常務會議作為政府集體議事決策性會議,一般由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召開,原則上採取每月例會制,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開的,由政府主要領導決定並召集。會議由政府辦公室組織,會務工作由總值班室負責。
黨委常委在各城市的組成有所不同,例如市黨委常委一般為以下人員組成,多為單數:市委書記(一般兼任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副書記(一般負責黨務工作,兼任市委黨校校長)、常務副市長、市紀委書記、市委組織部長、市委宣傳部長、市委政法委書記等。
其他,因地區不同而設置不同,如有的市將總工會主席列為市委常委,有的設置有市委常委、市委農工部長一職,有的地方還有重要的縣市區委書記兼任市委常委,有的為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兼任市委常委等。
(6)常務會金融機構座談會擴展閱讀:
縣政府常務會議出席范圍:縣長、副縣長、縣長助理、其他政府黨組成員、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列席范圍: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監察局長、法制辦主任,議題涉及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縣政府總值班室、研究室、督查室、網管中心主要負責人。
特邀范圍:根據會議議題內容,必要時可邀請縣委、縣人大、縣政協相關領導出席,會議還可邀請縣委辦、人大辦、政協辦主任出席。
記者邀請:政府常務會議根據需要安排記者負責會議的新聞報道。
請假程序:縣政府副縣長、縣長助理、其他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不能參加會議的,需向縣長請假;議題涉及部門參會的必須是主要負責同志,如不能參會必須向政府辦公室主任請假,並由辦公室匯總後向縣長報告。
G. 山東省政府第107次常務會議內容
山東省政府
http://www.shandong.gov.cn/index.html
省委副書記、代省長姜大明主持召開第107次省政府常務會議。會議審議決定廢止和修改一批省政府規章。
會議經審議決定,對《山東省國家公務員行為規范》(1998年11月17日公布)等27件政府規章予以廢止,宣布《山東省醫葯行業管理辦法》(1988年6月23日公布)等4件規章失效,對《山東省關於聘請外國專家引進國外技術的若干政策規定》(1988年7月6日公布)等58件規章進行修改,保留《關於進一步放寬林業政策的若干規定》(1984年8月5日公布)等124件規章。
預計保留、修改的124件規章,將陸續發布……
H. 市政府常務會議是什麼
市政府常務會議由市長、副市長、秘書長組成,由市長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務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一)傳達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定、指示和重要會議精神,並研究貫徹落實意見。
(二)傳達全省性重要會議精神,並研究貫徹落實意見。
(三)研究貫徹落實市委、市人大常委會重要決定、意見和建議的工作措施。
(四)討論和審定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的重要請示和報告事項。
(五)討論提請市委審議的重要報告和重大事項。
(六)研究和審定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會議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計劃報告、財政報告和議案以及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受市人民政府委託所作的專項報告。研究和審定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政協常委會議通報的專項工作情況的報告。
(七)研究和審定提請全市經濟工作會議和市人民政府全體會議通過的工作報告。
(八)討論和決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規劃、年度計劃、財政預決算、全局性重大體制改革、城市規劃、土地利用、重大建設項目安排、重要資金使用等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九)研究和審定以市人民政府名義發布或批轉的規范性文件、決定、工作計劃和重要行政措施。
(十)定期聽取全市經濟運行情況、安全生產、人口計生、社會穩定等重大工作情況匯報。
(十一)通報市人民政府總體工作和專項工作情況。研究和決定市人民政府一定時期內總體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專項工作的具體安排部署。
(十二)研究和決定各縣、特區、區人民政府,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單位)的重要請求或重要報告。
(十三)研究和決定市人民政府對行政部門首長問責事宜。
(十四)討論須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決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的重要事項。
(十五)研究和決定以市人民政府名義成立臨時性議事機構的事項。
(十六)其他需要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確定的重大問題。
(8)常務會金融機構座談會擴展閱讀
政府常務會議作為縣政府集體議事決策性會議,一般由縣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召開,原則上採取每月例會制,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開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決定並召集。會議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組織,會務工作由政府辦公室負責。
出席范圍:縣長、副縣長、縣長助理、其他政府黨組成員、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列席范圍: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監察局長、法制辦主任,議題涉及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縣政府總值班室、研究室、督查室、網管中心主要負責人。
特邀范圍:根據會議議題內容,必要時可邀請縣委、縣人大、縣政協相關領導出席,會議還可邀請縣委辦、人大辦、政協辦主任出席。
記者邀請:政府常務會議根據需要安排記者負責會議的新聞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