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的賬戶有哪幾種(包括個人和單位)它們都有哪些用途
(1)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 (2)一般存款賬戶: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該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3)專用存款賬戶: a.單位銀行卡賬戶的資金必須由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該賬戶不得辦理現金收付業務 b.財政預算外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和信託基金專用存款賬戶,不得支取現金 c.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賬戶需要支取現金的,應在開戶時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准 d.糧、棉、油收購資金、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黨、團、工會經費專用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e.收入匯繳賬戶除向其基本存款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用存款戶劃繳款項外,只收不付;業務支出賬戶除從其基本存款賬戶撥入款項外,只付不收。 (4)臨時存款賬戶: a.臨時存款賬戶用於辦理臨時機構以及存款人臨時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付。 b.設立臨時機構、異地臨時經營活動、注冊驗(增)資,可以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c.臨時存款賬戶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 d.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在驗資期間只收不付 (5)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a.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用於辦理個人轉賬收付和現金存取。儲蓄賬戶僅限於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賬結算。 b.單位從起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每筆超過5萬元(不包括5萬元),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相關的付款依據。
B. 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拒絕配合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第九十二條規定:「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未依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或者未按規定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賬號的,由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九十三條規定:「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非法提供銀行賬戶、發票、證明或者其他方便,導致未繳、少繳稅款或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除沒收其違法所得外,可以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1倍以下的罰款。」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正)第七十三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拒絕接受稅務機關依法檢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存款賬戶,或者拒絕執行稅務機關作出的凍結存款或者扣繳稅款的決定,或者在接到稅務機關的書面通知後幫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轉移存款,造成稅款流失的,由稅務機關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C. 一個公司或單位,在銀行只能開一個基本戶和幾個其他賬戶
公司對公帳戶分為四類:基本賬戶、一般賬戶、臨時賬戶及專用賬戶。
其中:
基本賬戶一個公司只能開一個。
其他的
例如:一般賬戶,一個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開立多個,沒有數量限制。
人民銀行的賬戶管理規定:一個企業只能開立一個基本賬戶,但是可以開立多個一般賬戶,如果另外還要開一個可以取款的賬戶,而且資金方有一定的專門用處,那麼你可以在該行申請辦理一個專用賬戶也是可以取款的。
(3)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賬戶擴展閱讀
對公賬戶介紹
1、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一個企業事業單位只能在一家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基本賬戶辦理。
2、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該賬戶可以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3、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專用存款賬戶用於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允許支取現金的專用存款賬戶,須經批准同意。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財政預算外資金、糧、棉、油收購資金、單位銀行卡備用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及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4、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並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用於辦理臨時機構以及存款人臨時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付。臨時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范圍:設立臨時機構、異地臨時經營活動、注冊驗資。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對公賬戶
D. 凡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開戶單位,必須按照規定收支和使用現金,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
凡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開戶單位,必須按照規定收支和使用現版金,接受中國人民權銀行的監督,這局話是錯的。正確的為凡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必須依照規定收支和使用現金,接受開戶銀行監督。
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第二條凡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開戶銀行)開立賬戶的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以下簡稱開戶單位),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收支和使用現金,接受開戶銀行的監督。國家鼓勵開戶單位和個人在經濟活動中,採取轉賬方式進行結算,減少使用現金。
(4)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賬戶擴展閱讀:
《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第五條開戶單位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工工資、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四)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六)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七)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0元。結算起點的調整,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報國務院備案。
E. 會計:存入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 到底應該通過什麼賬戶進行核算
是存款的話,還在銀行存款核算。如果是其他形式的資金,比如,融資保證金,pos在途款等,在其他貨幣資金核算。
F. 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開戶單位,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具體監督嗎
C 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開戶單位,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的具體監督
G. 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開戶單位,應當接受什麼的具體監督
人行的開戶許可,開戶行對其資金用途方式額度的監督,比如取現能取多少,用於什麼目的。
總分行是條線一體的,就是接受人行監督,總行制定政策制度,分行具體落實。
H. 銀行賬戶的種類和用途
具體見圖:
銀行賬戶是客戶在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貸款賬戶、往來賬戶的總稱。在我國,按規定,凡國家機關、團體、部隊、學校及企事業單位,均須在銀行開立賬戶。按照用途的不同,銀行賬戶可分為基本賬戶、專用賬戶和輔助賬戶三類。
在銀行會計核算的賬務組織中,為了保證賬簿記錄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正確性,而設置的明細分類賬戶和總分類賬戶,是對銀行業務及財務活動所引起的資金來源與資金運用進行明細和匯總的分類記錄和反映。
(8)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賬戶擴展閱讀:
特點:
(1)辦理人民幣業務。這與外幣存款賬戶不同,外幣存款賬戶辦理的是外幣業務,其開立和使用要遵守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有關規定。
(2)辦理資金收付結算業務。這是與儲蓄賬戶的明顯區別。儲蓄的基本功能是存取本金和支取利息,但是不能辦理資金的收付。
(3)是活期存款賬戶。這與單位的定期存款賬戶不同,單位的定期存款賬戶不具有結算功能。
不同銀行結算賬戶的使用范圍:
(1)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資、獎金和現金的支取。
(2)一般存款賬戶: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該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3)專用存款賬戶:
a.單位銀行卡賬戶的資金必須由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該賬戶不得辦理現金收付業務
b.財政預算外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和信託基金專用存款賬戶,不得支取現金
c.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賬戶需要支取現金的,應在開戶時報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准
d.糧、棉、油收購資金、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黨、團、工會經費專用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e.收入匯繳賬戶除向其基本存款賬戶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用存款戶劃繳款項外,只收不付;業務支出賬戶除從其基本存款賬戶撥入款項外,只付不收。
(4)臨時存款賬戶:
a.臨時存款賬戶用於辦理臨時機構以及存款人臨時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付。
b.設立臨時機構、異地臨時經營活動、注冊驗(增)資,可以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c.臨時存款賬戶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
d.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在驗資期間只收不付
(5)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a.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用於辦理個人轉賬收付和現金存取。儲蓄賬戶僅限於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賬結算。
b.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每筆超過5萬元(不包括5萬元),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相關的付款依據。
I. 一個單位可以同時在幾家金融機構開立銀行基本存款帳戶嗎
一個單位
不可以同時
在幾家金融機構開立銀行基本存款帳戶
因為基本帳戶只能開一個
一般存款帳戶的話就可以開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