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投資金融 > 我國金融機構信用監管體系

我國金融機構信用監管體系

發布時間:2021-05-27 04:41:30

A. 簡述我國內地金融機構體系。

金融機構體系是指金融機構的組成及其相互聯系的統一整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國金融體系大多數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來進行組織管理的,因而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商業銀行為主體、各類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機構體系。
在中國,就形成了以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為領導,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政策性銀行、保險、信託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並存和分工協作的金融機構體系。
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在金融機構體系中居主體地位,是最早出現的金融機構。它們以經營工商業存、放款為主要業務,並為顧客提供多種服務。其中通過辦理轉帳結算實現著國民經濟中的決大部分貨幣周轉,同時起著創造存款貨幣的作用。下一章將進行詳盡的討論。

政策性專業銀行
政策性專業銀行是由政府投資設立的,根據政府的決策和意向專門從事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銀行。它們的活動不以盈利為目的,並且根據分工的不同,服務於特定的領域。政策性專業銀行有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

商業性專業銀行
商業性專業銀行與政策性專業銀行相對應,從事專門經營范圍和提供專門性金融服務,一般有其特定的客戶,以盈利為目的。它們的存在是社會分工發展在金融領域中的表現,隨著社會分工的不斷發展,要求銀行必須具有某一方面的專門知識和專門職能,從而推動著各式各樣專業銀行的出現。如投資銀行、儲蓄銀行、抵押銀行等。

其他非銀行機構
商業銀行、中央銀行及其他專業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統稱為非銀行性金融機構。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籌集資金發行的金融工具並不是對貨幣的要求權,而是其他的某種權利,如保險公司發行的保險單只代表索賠的權利。從本質上來看,非銀行性金融機構仍是以信用方式聚集資金,並投放出去,以達到盈利的目的,因而與商業銀行及專業銀行並無本質區別。如保險公司、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等。

金融監管機構
金融監管機構是根據法律規定對一國的金融體系進行監督管理的機構。其職責包括按照規定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發布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和業務的命令和規章;監督管理金融機構的合法合規運作等。中國的金融監管機構包括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

B. 我國關於信用體系建設,有哪些法律法規出台了

當前,加快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已成為舉國上下的共識: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已被明確為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牽頭單位;誠信已被列入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信用教育和培訓逐步展開,企業和公民信用意識得到提高;金融機構和企業信用管理開始得到重視;信用中介機構得到初步發展;信用管理行業自律組織已具雛形(中國市場學會信用工作委員會已於2001年12月成立)。但作為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信用立法相對滯後,已經成為制約信用體系建設的瓶頸,應盡快列入我國的立法規劃,抓緊制訂。社會信用體系至少包含如下五個方面的內容:(1)良好的信用文化、信用教育和信用管理;(2)完善的信用立法和失信懲罰機制;(3)政府對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業的高效監管;(4)公共信用信息的開放與使用;(5)市場化運作的信用中介機構和行業自律組織。鑒於信用體系建設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國務院已明確由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信用體系建設的牽頭單位。整規辦為此正在進行一系列的工作,包括制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等。因此建議由其統籌負責全國性信用法律法規的起草工作,而區域性、行業性的信用法規可由各地區、各部門負責起草,但應與國家信用法律法規相一致,並與現代市場流通法律體系相銜接。

C. 我國信用管理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發展制約因素,和解決對策研究

一、社會信用體系的概念
我們知道:一個人或單位做了失信的事,將同時受到兩種懲罰,一是法律懲罰,即國家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對失信者做出的民事、行政或刑事制裁;二是社會懲罰,就是當人們都知道這個人或單位不講信用時,都不願意和他再打交道,他只能是寸步難行了。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誠信度,就取決於上述兩個懲罰的力度。我國現在之所以失信事件屢屢發生,很多行業或地區出現信用危機,就是因為上述兩個懲罰力度太小,法律懲罰缺乏剛性,社會懲罰幾乎沒有。對失信者的社會懲罰機制,實際上就是我們常說的社會信用體系,它是對失信者的法律懲罰機制的有力補充,二者共同決定著一個國家、地區的誠信度。
二、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
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一定要按照市場經濟本身的規律進行。上面我們已經談到,社會信用體系就是對失信者的社會懲罰機制。其實,市場經濟本身就具備對失信者的社會懲罰機制。我們還從最早的村社經濟說起,當時人類活動范圍小,經濟交易地域較小,交易雙方大部分都居住在同一村莊或社區,或者居住得比較近,人們長期生活在一起。這時候,人們之間不願意失信,因為如果一旦失信,全村莊或全社區的人都知道了,都不願再和他打交道。比如:張三借了李四 500 元錢,如果賴賬不還,李四就會告訴其他人,那麼張三以後就很難借到錢了。後來經濟發展了,社會分工多了,交易區域也擴大了,交易雙方都不認得,並且居住也比較遠,也就不怕別人說他失信了,這種村社經濟基礎上的失信懲罰就失效了,開始大量的出現騙子。經濟學上講,有缺失必然有市場,這時間,信用行業就應運而生。信用公司為了讓委託者滿意和增加自身的競爭力,大量的收集與整理失信者的信息,並且信用公司之間也組織成了聯盟與協會,共享各自的信用信息。一個人或單位的失信記錄,會被信用公司搜集並整理,並向社會提供,所以人們又不願意失信了,騙子也就少了。這樣,對失信者的社會機制又建立了。
既然市場經濟本身具備對失信者的社會懲罰機制,我們要進行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必須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辦事,從立法等各個方面完善對失信者的社會懲罰機制和保證其正常運行,堅決不能損害這種機制的運行。
三、加快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信用體系
我國關於社會信用領域的研究和實踐始於上世紀80年代末期,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一批從事信用評價、信用擔保等業務的信用服務機構,一些部門和地方政府也在不同程度上對信用體系建設進行了探索。但總的來說,目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還處在起步階段,遠遠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未能在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方面發揮出全面的強有力的作用,必須加快建設步伐。
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工作,應當以建立全社會的誠信環境,形成規范的市場經濟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目的;以發揮政府的示範作用,培育良好的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為重點,形成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信用體系。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應當包括社會信用制度、信用管理和服務系統、信用實踐活動、監督與懲戒機制四個方面。建立社會信用制度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培育信用管理和服務系統是建設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任務,開展社會信用流動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踐環節,建立信用行業監督和失信懲戒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保障措施。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一項宏大的社會系統工程,也是一項長期復雜的任務。在方法步驟上,應當堅持政府推動,市場化運作,全社會廣泛參與;堅持總體規劃,精心試點,統籌協調,分層推進,分步實施;堅持誠信宣傳教育與信用制度建設並重;堅持採用先進的信息化手段和統一的信用信息標准;堅持培育社會信用市場需求、促進商業性信用服務行業發展與加強信用監管相結合。到2008年,力爭達到以下目標:全社會的誠實守信的道德水準、企業的信用管理水平和政府部門的公信力顯著提高;信用管理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規、信用制度基本形成;社會信用服務行業有較大的發展,信用服務需求明顯擴大;對偷逃稅款、惡意合同違約、故意拖欠債務、商業欺詐、假冒偽劣等行為形成有效的社會聯防和制約懲戒機制,面向企業和個人、覆蓋經濟社會生活主要方面的社會信用體系初步建立,市場經濟秩序明顯好轉。
20 世紀 80 年代末期,我國徵信業開始起步。在地方徵信體系建設上,以上海為代表的東部沿海地區和城市率先邁出第一步。 1997 年,上海開始開展企業資信評級,並根據實際需要,逐步建立了個人和企業聯合徵信系統。浙江省、深圳市等也都較早地試點進行地方徵信體系建設。上海、深圳、浙江等模式都獲得了較大成功,區域內部信用信息缺乏和信息不對稱的現象得到明顯改變,市場經濟秩序得到有效規范,金融生態環境顯著改善。人民銀行 2003 年 10 月被賦予管理信貸徵信業的職能後,開始著手建設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徵信體系,地方徵信體系建設納入了全國徵信體系統一框架。 2004 年,山東省堅持 「 政府引導、市場主導 」 的原則,在 4 個城市積極開展借款企業資信評級試點。 12 月末,共有 85 戶企業與相關評級公司簽訂評級協議,完成企業評級作業 83 戶,初步啟動了資信評級市場。
雖然我國地方徵信體系建設有了一定的發展,但仍然存在著許多問題,如各方面反映突出的徵信相關法律不健全、信息數據部門分割、行業自律不足等。同時,我們在推進地方徵信體系建設中,還遇到其他一些問題和困難,需要認真研究解決。
(一)徵信體系發展的迫切需要與徵信產品的市場需求不足之間的矛盾。當前,包括政府、企業和個人在內的社會各界對於加快徵信體系建設的重要性、迫切性已經達成共識,金融機構與企業對徵信產品的需求也十分迫切。但企業和金融機構對我國評級機構的徵信產品認知和信任程度遠遠不足,企業參與評級的積極性不高;商業銀行也不能主動利用外部評級結果加強信貸管理,對徵信產品的市場需求不足客觀上制約著徵信體系建設和徵信市場的發展。
(二)徵信體系發展的市場化原則和行政化推動之間的矛盾。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指出,要按照 「 完善法規、特許經營、商業運作、專業服務 」 的方向,加快建設企業和個人徵信服務體系,即:走市場化發展的道路。但在地方徵信市場建設初期,由於徵信機構缺乏、徵信意識不強、市場規范欠缺等,較多地使用了行政化手段,如政府全額出資或部分出資成立徵信中介機構;利用行政手段開拓評級市場,明確規定一定范圍的企業必須參與評級等。行政化推動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外部評級的路徑依賴,致使非政府背景的徵信機構發育不足,市場競爭不充分;徵信機構市場細分和定位能力較弱,市場深化和發展的可持續性差。
(三)徵信業的外部性與監管不足之間的矛盾。與金融業一樣,徵信業也具有較強的外部性:資信評級機構的不公正評級可能會誤導市場判斷,扭曲市場信號,甚至造成金融機構的貸款損失等,社會影響很大;同時,徵信業還涉及到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保護、國家的信息安全等,嚴格監管徵信市場勢在必行。從目前徵信市場發展看,資信評級機構的買級賣級、壓價競爭等現象時有發生,各地對於徵信市場的監管重視不夠,既沒有建立健全的徵信管理法規,也缺乏可靠的監管手段,未能對徵信市場發展提供有效的監管保障。
(四)資信評級指標體系和評級標準的共性和個性之間的矛盾。統一的評級指標體系和評級標准有利於提高外部評級的一致性和權威性,但壓抑資信評級機構的創新動力,也不利於資信評級市場的細分和深化;個性有利於激發評級機構的創新動力,合理確定市場定位,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但評級結果的一致性差,可利用價值低,外部評級的准確性和權威性受到置疑。最佳的評級指標體系和評級標准應該在共性和個性之間尋找一個均衡。當前,資信評級機構的評級指標體系個性太強、共性不足。評級機構的指標體系各不相同、評級標准差別很大,造成評級報告參差不齊,同一企業可能會被評為不同的級別,同一評級公司的評級標准存在普遍較高或較低的問題,金融機構無法甄別評級報告的合理性,外部評級的可利用價值很低。不解決好共性與個性的矛盾,徵信業的發展便沒有生命力。
(五)徵信業發展的高素質人才要求與目前人才缺乏之間的矛盾。徵信業是知識和技術含量很高的行業,評級涉及不同的業務品種、不同的行業背景、不同的法律環境,需要大量不同行業的高素質人才。以 EXPERIAN 為例,公司總部僅軟體工程師就有 200 多名。但我國現有的業務人員以具有會計專業背景的評級人員為主,從事行業研究和產品開發的分析人員缺乏;我國只有極少數大學開設了信用管理課程,人才供給嚴重不足;大部分徵信機構處於虧損狀態,經營狀況非常艱難,難以吸引大量的優秀人才。

今年3月4日,胡錦濤總書記提出了「八榮八恥」的社會主義榮辱觀。針對經濟領域見利忘義、不講信用、爾虞我詐等消極現象,提出要樹立「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的榮辱觀,從道德層面明確了誠信的標准和界限。
經過幾年的探索和實踐,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已全面展開,並取得了顯著進展。
(一)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實行信用分類監管
有關部門緊密結合自身工作,初步建立了一套符合業務特點和監管需求的信用分類標准和內部評估機制,以監管對象的誠信守法水平為基礎,建立信用檔案,實施分類管理,使誠信守法企業享有便利,限制不法企業的生存空間。
國家工商管理總局建立了企業信用信息資料庫,已錄入600多萬戶企業的基本信息,根據企業信用等級標准,明確了在市場監管中相應的激勵、預警、懲戒和淘汰機制;中國人民銀行已經建立了全國聯網的企業和個人信貸登記咨詢系統,覆蓋了4.88億自然人的信用記錄和82%的企業信貸總額;海關總署對在冊的30多萬家企業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將企業劃分為A、B、C、D四個類別,定期公布誠信企業「紅名單」和失信企業「黑名單」;公安部正在建設「全國人口基本信息資源庫」、「全國違法犯罪人員信息資源庫」等八大基礎性、共享性信息資源庫;國家稅務總局正全面建設「金稅」三期工程,以實現對納稅人的綜合管理和監控;財政部依託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建立了注冊會計師、注冊資產評估師誠信檔案系統;司法部正在建立律師行業信用信息系統。建設、質檢、食葯監、外匯等部門也對企業實施了信用分類監管。
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積極推進工商、國稅、地稅、質監等部門的企業基礎信息共享,經杭州、濟南等城市試點後,正在全國推廣;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北京、天津、黑龍江、安徽、湖北五省市開展信用信息互聯互通試點。
(二)各地積極探索信用體系建設,改善投資環境。
地方政府高度重視信用體系建設,27個省市建立了領導推進機制。北京、天津、浙江、杭州、寧波、深圳、汕頭等省市都建立了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浙江省的信用信息平台匯集了工商、國稅、地稅、質監、海關、公安等39個部門的信息。有些地區之間形成了區域間聯防機制,如上海、江蘇、浙江聯手推進「信用長三角」建設。
各地區根據需要,開展了信用立法、數據標准化方面的探索和實踐,對信用信息的內容,歸集的渠道和時限,公開的范圍和方式作出規定,統一信用信息的數據格式和傳輸方法,為信用體系的運轉提供法律依據和技術保障。吉林、江蘇、浙江等省制訂了信息公開管理辦法;上海、深圳市出台了企業和個人信用徵信管理辦法;天津市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提出了涵蓋企業信用評價的156項基礎指標,為信用信息的收集明確了范圍。
(三)企業信用實踐不斷深入,誠信水平有較大提高。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不斷完善,國內企業不斷適應經濟全球化和市場競爭的要求,積極推進企業信用建設,企業的信用自律和信用風險防範的意識和能力有了較大提高。中國企業聯合會問卷調查顯示,大多數企業把誠信作為核心價值觀,設立了兼職或專門的信用管理部門,制定員工的誠信行為准則,並通過信用評級、信用檔案等方式對商業夥伴進行信用管理;許多企業從自身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和教訓中深深體會到,信用可以轉化為競爭優勢,可以帶來明顯的經濟效益,相反,如果不講信用,雖然也可能一時得利,但這種不當得利只能是短期的、局部的、不可持久的。不少企業通過誠信建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
(四)信用服務行業逐步發展,信用需求日漸增加。
我國信用服務行業正步入發展期,成為一個新興的服務行業。目前我國有各類信用調查機構100多家,資信評級機構近80家,信用擔保機構2000多家,其他專業信用服務機構500多家,信用服務市場已經初具規模。勞動保障部於2005年3月決定將信用管理師作為一種新職業,並於今年1月頒布了信用管理師國家職業標准。信用服務行業的標准化建設工作也已經啟動,全國標准化委員會已經成立全國信用標准工作組,正在起草有關信用基礎標准。
一些部門和地方政府積極培育信用服務需求,制定了專門的辦法和鼓勵措施,要求在人才流動、公證、保險、重大項目招投標等領域使用信用報告。
(五)誠信宣傳深入人心,誠信意識明顯增強。
經過近幾年來大范圍、高強度的宣傳教育,誠信已經成為社會道德中重要的主旋律,「守信光榮、處處受益,失信可恥、處處受制」的觀念深入人心,日益成為政府官員、學界專家、廠長經理和普通百姓的廣泛共識。
各地按照《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和全國整規辦等單位聯合下發的《關於開展社會誠信宣傳教育的工作意見》等文件要求,深入開展誠信宣傳教育。2005年9月,全國整規辦會同中宣部等10個部門和單位,首次聯合舉辦了「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吳儀副總理在開幕式致辭中指出:「誠信經營就是生產力,就是競爭力」,並且在宣傳月活動的總結報告上批示:「這項活動抓得很好。今後每年都要堅持辦下去」。今年,全國整規辦、中宣部等13個部門和單位聯合下發了《關於深入開展「誠信興商」活動的意見》,對「誠信興商」活動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主要內容提出了明確要求。根據吳儀副總理的指示,今後每年都要舉辦「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
盡管我國的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一定進展,但必須看到當前還處於起步階段,面臨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比如,目前我國關於信用管理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全國范圍內信用信息的公開、共享、使用、服務機制還沒有建立,社會的信用意識還有待繼續加強,商業欺詐、偷逃騙稅、毀約、欠債不還、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失信現象還比較普遍。這說明,我國的信用體系建設任重道遠。
二、打擊商業欺詐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任務
商業欺詐是不守信用、見利忘義的極端表現。國際上許多人認為,商業欺詐已成為與洗錢、販毒並列的三大毒瘤,日益具有組織化、智能化和跨國化的特點,嚴重擾亂各國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也嚴重影響正常的國際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已經成為各國政府重點打擊的對象。
當前,我國正處於商業欺詐的高發時期,各種商業欺詐行為花樣繁多,層出不窮,流毒甚廣,為害甚烈,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敗壞社會風氣,侵蝕中華民族誠實守信的優良傳統,損害企業和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嚴厲打擊。2005年,國務院專門部署了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著力打擊虛假違法廣告、非法行醫和商貿活動中的各類欺詐行為。今年,又把打擊傳銷作為打擊商業欺詐的一項重要任務。在各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打擊商業欺詐已經取得初步成效。
(一)打擊虛假違法廣告,切斷商業欺詐的信息傳播渠道。
2005年,工商系統共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案件3萬余件,責令停止發布虛假廣告4萬余件,曝光典型違法案件2300件。2006年上半年,集中整治虛假違法的醫療廣告,共監測醫療廣告86萬條,責令改正1.5萬余條,共查處違法醫療廣告案件2998件。經過整治,社會反映強烈、內容嚴重違法、表現形式低俗的虛假違法廣告大幅減少,廣告總體違法率下降。2005年葯品等五種商品服務廣告的總平均違法率,由第一季度的17.8%下降至第三季度的9.98%。近年來違法問題突出的虛假醫療廣告,在主流媒體已基本消失,在非主流媒體的發布量也大幅度下降。
(二)打擊非法行醫,保障人民群眾就醫安全。
自2005年5月至2006年5月的一年時間里,全國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共取締無證行醫13.2萬余戶次,查處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醫療機構、計生機構4.4萬余戶,清理出租、承包科室醫療機構4971戶,查處醫療機構和計生機構其它違法行為6.8萬余戶;沒收葯品、器械30萬余箱(件),沒收違法所得6339萬余元,罰款1.74億元,警告、責令改正11.4萬余戶,吊銷醫師執業證書995人,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2476戶,暫停機構執業1.5萬余戶,暫停人員執業3.4萬餘人;向公安、工商、葯監等部門移送案件4886件,共追究刑事責任176人;對209名有關衛生行政部門、違法違規醫療機構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
(三)整治商貿活動中的欺詐行為,規范流通秩序。
重點打擊了商業零售企業虛假促銷,商業零售企業超出合同期限占壓、騙取供應商貨款,美容美發等服務業和特許經營中的欺詐行為,對外貿易領域和對外經濟合作領域中的欺詐行為。2005年,各地共檢查各種經營場所10萬多個,當場糾正不規范行為1萬多次;查處虛假有獎銷售和違法巨獎銷售案件2千多宗,美容美發違法廣告案件1萬多宗,對外勞務合作領域詐騙案件20多宗。
(四)開辦中國反商業欺詐網,為企業和消費者提供反欺詐服務。
今年「3.15」消費者權益日,全國整規辦會同有關部門開通了中國反商業欺詐網。建設這個網站的目的,是要為企業和消費者提供反欺詐信息服務,傳播打擊商業欺詐的方針政策和最新動態,披露違法違規的負面信息,普及反欺詐知識,接受公眾投訴舉報;同時,推動市場監管信息共享和各部門聯合監管,最終逐步實現跨部門、跨行業和跨區域的反商業欺詐的信息共享和分析預警,形成執法協調和社會聯防。網站開通以來,平均日點擊次數超過20萬人次,其中瀏覽時間15分鍾以上的超過40%,1小時以上的達到26%。網站提供了大量的反商業欺詐的咨詢服務,受理了1437件投訴舉報,舉報投訴的內容包括虛假違法廣告、非法行醫、商業零售企業不規范促銷和占壓騙取供應商貨款、服務業虛假宣傳和銷售質次價高產品、虛假特許經營、商品房交易欺詐以及網路欺詐等問題。依據群眾提供的線索,查處了一批商業欺詐案件。網站的開通和運行,引起了社會關注,產生了良好的反欺詐效果。
三、繼續推進誠信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開展「誠信興商」活動,是經濟領域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具體體現,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工作,也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必須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一)推動綜合性「誠信興商」創建活動。
近年來,各地各級商務、價格、海關、稅務、工商、質檢、食品葯品、外匯等部門,開展了「百城萬店無假貨」、「價格誠信」、「納稅誠信」、「守合同,重信用」、「質量誠信」等多種多樣的誠信建設活動;商會協會和企業開展了制定行規行約、簽訂誠信公約、創建文明窗口和服務品牌、開展行業行風評議等活動。這些都是「誠信興商」創建活動的有效形式。在此基礎上,全國整規辦將與有關部門共同組織開展「誠信興商」示範縣市、社區(街道)、示範市場及示範企業等綜合性創建工作。通過綜合性的「誠信興商」創建活動,協調動員各方面誠信建設的積極性,形成共鑄誠信的合力和對失信行為的綜合治理。
(二)開展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企業是市場的主體,企業的信用狀況直接影響著整個社會的信用環境。通過商會、協會推動企業的信用實踐是當前推動信用建設的有效途徑。2005年12月,全國整規辦會同國資委發布了《商會協會行業信用建設工作指導意見》,並召開了行業信用建設推動會。今年5月,我們專門對商會協會開展了行業信用建設培訓,100多家全國性商會協會參加了培訓。目前,我們正在啟動行業信用評價試點工作,推動商會、行業協會制定行規行約,建立行業評議和失信懲戒制度,幫助企業建立信用風險管理制度,為企業提供信用信息服務。
(三)探索建立反商業欺詐長效機制。
各有關部門將結合工作職責,總結打擊商業欺詐的有效做法和經驗,完善信用制度,探索建立反商業欺詐長效機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記錄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的行為,建立信用檔案和市場監管信息的共享機制,向社會公布「黑名單」。研究分析各類商業欺詐行為,特別是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非法斂財等欺詐行為的特點和規律,摸清慣用手法、騙術類型和高發領域,制定有針對性的規范性文件,據此早發現、早定性、早打擊;同時,建立跨地區、跨部門和跨行業的反商業欺詐信息共享、預警監管、執法協調和社會聯防體系,從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方面遏制商業欺詐的泛濫,從根本上鏟除商業欺詐滋生的土壤。
(四)繼續開展誠信宣傳教育,辦好一年一度的「誠信興商宣傳月」。
組織動員新聞媒體宣傳誠信人物、誠信故事,提倡誠信興商、守法經營,弘揚誠信理念,使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誠信意識增強,合同履約率、承諾兌現率明顯提高;使商會、行業協會、學會以及經濟鑒證類的社會中介組織服務公益、重視操守、依法執業的理念明顯增強;使政府部門依法行政的能力明顯提高,社會公信力顯著增強。
在每年的9月份,聯合開展「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統一活動標識,大力宣傳有關市場監管的法律法規;表彰「誠信興商」示範縣市、社區(街道)、行業和企業以及在組織「誠信興商」活動成績突出的地方和單位;發布行業誠信狀況,以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社會危害大的領域為重點,揭露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典型案例,把「誠信興商宣傳月」辦成誠信宣傳教育的重要品牌。

D. 概述我國現行的金融機構體系

中國大陸現行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特點是: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回理委員答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作為最高金融管理機構,對各類金融機構在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條件下實行分業監管,具體構成是:各類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用合作機構;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

E. 簡述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2、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

3、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6、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5)我國金融機構信用監管體系擴展閱讀

產生和發展

最早的金融機構是銀行,它起源於古代的銀錢業和貨幣兌換業,貨幣兌換業規則是現代銀行業的先驅。古代銀錢業及貨幣兌換交易大多發生在寺廟周圍,及在中世紀西歐數月依次的定期集市上。從商人陣營中逐漸分離出來的貨幣兌換商,最初只為各國的朝拜者和國際貿易兌換貨幣,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隨著商品生產和交換的持續擴大和發展,為避免自己保管貨幣和長途攜帶貨幣的不便和風險,部分異地貿易商和國際貿易商便將貨幣交由擁有良好保管設施的貨幣兌換商保管,並委託後者辦理異地支付、結算業務。

現代意義上的銀行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當時,地中海沿岸各國和地區經濟發展較快,貿易也異常活躍,處於地中海中心的義大利成為當時世界的貿易和金融中心,產生了世界上最早的銀行。此後,隨著世界商業貿易、金融中心逐步北移至荷蘭的阿姆斯特丹,銀行業擴展至西北歐其他國家。

社會的日趨細密,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及其引致的多元金融需求,促成了其他金融機構的產生和發展。各類專業銀行,如投資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逐步出現;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金融公司、典當行等專業化金融機構,也漸次出現並在各自領域發揮重要作用。

F. 如何完善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學習外國的金融機構 他們很成熟 很完善

G. 現在的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的構成

我國當下金融機構體系構成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一、貨幣當局:、中國人民銀行;2、國家外匯管理局。
二、監管當局: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三、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1、銀行;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聯社);3、農村信用合作社(含聯社);4、農村資金互助社;5、財務公司。
四、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1、信託公司;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3、金融租賃公司;4、汽車金融公司;5、貸款公司;6、貨幣經紀公司。
五、證券業金融機構:1、證券公司;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3、期貨公司;4、投資咨詢公司。
六、保險業金融機構:1、財產保險公司;2、人身保險公司;3、再保險公司;4、保險資產管理公司;5、保險經紀公司;6、保險代理公司;7、保險公估公司;8、企業年金。
七、交易及結算類金融機構:1、交易所;2、登記結算類機構。
八、金融控股公司:1、中央金融控股公司;2、其他金融控股公司。
九、新興金融企業:1、小額貸款公司;2、第三方理財公司;3、綜合理財服務公司。
補充:小貸公司屬於金融機構,專注於民間借貸等機構也屬於金融機構,只是其規范性和合法性存在問題。。
詳細參看央行發布的《金融機構編碼規范》。

H. 試評價我國現行金融機構體系

中國大陸現行的金融機構體系的特點是: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作為最高金融管理機構,對各類金融機構在金融業分業經營的條件下實行分業監管,具體構成是:各類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用合作機構;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

閱讀全文

與我國金融機構信用監管體系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長江石化成品油價格 瀏覽:101
財政部企業購買銀行理財產品 瀏覽:631
存貨隨匯率發生變動嗎 瀏覽:920
人民銀行匯率證明 瀏覽:451
東阿三寶阿膠最新價格 瀏覽:850
關於投資理財的論文3000字 瀏覽:482
英大匯通融資租賃排名 瀏覽:54
光大證券816事件 瀏覽:431
2013年韓元對人民幣匯率 瀏覽:530
調出融資融券後 瀏覽:379
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結算 瀏覽:312
沖壓件上市公司 瀏覽:672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瀏覽:187
新疆華興投資集團 瀏覽:409
天津貴金屬交易所深圳 瀏覽:607
鎂鋁合金加工上市公司 瀏覽:279
美元兌人民幣10月10日匯率 瀏覽:325
鄭煤期貨交易時間 瀏覽:77
人民幣幣港幣匯率今日價格 瀏覽:404
1986匯率 瀏覽: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