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金融機構為企業出具不實或者虛假驗資證明如何承擔民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民法通則第四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其中誠實信用的原則普遍支配民事行為人的具體民事行為,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資活動也不例外。會計師事務所無論故意或過失為企業出具虛假驗資證明,都存在過錯,而且這種過錯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就應當承擔責任。
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這是我國法律對於侵權之債的的一般規定,但我們可以把他擴張解釋後適用於侵犯債權的領域,因為侵犯債權在廣義上,也是一種侵權行為。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的有關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是國家批準的依法獨立承擔會計師業務的事業單位。該法第六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業務,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第四十二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法規定,給委託人、其他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為企業出具虛假驗資證明,違反了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准則、規則確定的程序,可以適用前述條款。
3、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4月4日以法函[1996]56號復函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虛假驗資證明無特別註明,給委託人、其他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債務人不足清償部分,由會計師事務所在其證明的金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1998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的法釋[1998]13號文,實際上是對法函[1996]56號復函的補充,它進一步明確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實施前出具虛假驗資證明的,也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對債務人不足清償部分,由會計師事務所在其證明的金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㈡ 我國有哪些金融機構
我國金融機構按其地位和功能劃分大致有以下四類:①貨幣當局。又稱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中央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機構體系的核心,沒有這個銀行,國家的貨幣運轉就會發生紊亂。中央銀行是發行貨幣的銀行,只有它能發行貨幣,它是銀行的銀行,當銀行沒有錢的時候,可以向中央銀行借錢,中央銀行是整個社會最終的支付者。②銀行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又分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商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③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合作社及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貸款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中心、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財務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④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包括外資、僑資、中外合資的銀行、財務公司、保險機構等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業務分支機構及駐華代表處。
㈢ 是不是網上可以查詢到公司信息,就是可靠的金融機構
不上查到的只能說明它有合法經營的權利,有執照,沒辦法判斷是不是真呢是可靠的公司。
㈣ 金融機構為企業辦理付匯手續時,需要審核哪些資料
!(1)以信用證、托收方式結算的,按國際結算慣例審核有關商業單據;(2)以貨到付款方式結算的,審核對應的進口貨物報關單或進口合同或發票;(3)以預付貨款方式結算的,審核進口合同或發票。
㈤ 金融機構可否為企業提供擔保
金融機構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兩類,都不能為企業提供擔保。
㈥ 什麼是能使金融機構更好的為客戶提供服務的企業
最典型的就是券商的技術供應商,以及各種相互合作互補的金融承銷公司,金融產品發布公司。
㈦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
㈧ 金融機構如何辦理退匯業務
答:進口項下退匯的境外付款人應當為原收款人、境內收款人應當為原付款人。出口項下退匯的境內付款人應當為原收款人、境外收款人應當為原付款人。金融機構為企業辦理貿易收匯的退匯支付時,對於因錯誤匯入產生的退匯,應當審核原收匯憑證;對於其他原因產生的退匯,應當審核原收入申報單證、原出口合同。金融機構為企業辦理貿易付匯的退匯結匯或劃轉時,對於因錯誤匯出產生的退匯,應當審核原支出申報單證;對於其他原因產生的退匯,應當審核原支出申報單證、原進口合同。對於退匯日期與原收、付款日期問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於特殊情況無法按照本條規定辦理退匯的,企業應當先到外匯局辦理貿易外匯業務登記手續。
㈨ 如何成立金融企業,其條件和辦理程序要求是什麼
成立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的最基本條件是二個:一你要有金融資本;二是要向中國人民銀行審批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許可證。如果人民銀行能批准你設立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的許可證,那麼才能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