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的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借款應該計入負債,不應計入收入,但是這些借進的現金也應算作負債嗎
不是你這么理解的。。。借貸記賬法,每一筆業務要同時引起借貸兩方面的變化
借入借款,應該
借:銀行存款 資產
貸:短期借款/長期借款 負債
資產和負債同時增加,不計入收入
還有你簡單點理解,你從銀行借錢,就是欠銀行錢了,肯定是負債啊,同時你的貨幣資金增加了,也就是你的總資產增加了
會計恆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Ⅱ 請問企業所得稅中如果我犯傻向其他金融機構借錢的利息高於銀行的,那麼不能全部計入財務費用吧
不影響會計分錄,原來怎麼著還是怎麼著,這可以計入財務費用。
在當年匯算清繳時,做納稅調整,不影響會計分錄
Ⅲ 公司向銀行借款
不需要,放貸帳戶是銀行給你們企業開通的臨時帳戶,只用於貸款業務,而且你們不需要提交開戶申請,所以實際上不算是你們企業的帳戶,該賬戶也不會有餘額,貸款業務結束後該帳戶會自動銷戶,所以日記賬上你們不需要體現該帳戶。
Ⅳ 各位高手,請問幫企業向銀行借錢,這種服務叫什麼啊
經紀公司,說白了就是中介,說好聽了就是經紀公司,如融資租賃經紀公司、保險經紀公司等。目前來講保險經紀公司合法且規范、租賃的經紀公司還比較難界定。之所以存在這種公司是因為由於信息不對稱導致的一方面金融機構有錢貸不出去,另一方面企業主找不到融資渠道借不到錢。銀行來講除了經紀公司目前常見的形式是融資擔保公司,擔保公司除了幫企業貸款並收取手續費用外,擔保公司也承擔保證責任,即企業還不起款時由擔保公司負責償還(一般來講擔保公司肯定會要求企業進行反擔保),同時向企業主收取擔保費(一般在1~2個點左右。)。
Ⅳ 企業向銀行借款的方式都有哪些,優缺點是什麼
抵押借貸;政策借貸;信用借貸,銀行借款大家都知道流程比較繁多,時間比較長,不過只要一步步按照銀行的要求去做,功夫不負有心人,從銀行借到錢只是時間的問題,一定要堅持,助你成功
Ⅵ 公司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款應由董事會還是股東會作出決議
公司一般分為: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我不知道你是屬於什麼類型的公司。公司類型的不同就直接決定著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款的處理方式的決議方法就不同,還有 一個公司的總裁的處理事務方法是直接決定者公司對內對外的決議性質的換言之就是在一個公司的總裁就是老大他的決策只要不觸犯法律就行了。
Ⅶ 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需要什麼
我們抄往往把借款襲合同分為銀行借款合同與民間借款合同。銀行借款合同,又稱貸款合同、信貸合同,是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與公司、企業或自然人達成的將貨幣交由公司、企業或自然人使用、收益,公司、企業或自然人按借款期限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還本付息的書面協議。在這種借款合同關系中,借款合同當事人一方是特定的,即貸款人必須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可以經營貸款業務的銀行等金融機構。需要注意的是,銀行借款中的「銀行」,不限於人民銀行、專業銀行和商業銀行,而是泛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基金公司、信用社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民間借款合同是指非金融機構法人、自然人、其他經濟組織之間,一方將一定數量的金錢轉移給另一方,到期返還借款並按約支付利息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民間借款有個更為熟悉的名詞即「民間借貸」。事實上,借貸的含義,通常是指一方當事人將金錢或者物品借給他方,他方在約定期限內將同等種類、數量、品質的物品返還的行為。借貸的標的物一般包括兩種,即金錢和物品。因此,借貸包括借款和借物(借用)兩種情況。
Ⅷ 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嗎
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六條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的項目,是指與納稅人取得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和損失。
下列項目,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扣除:
(一)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納稅人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按照計稅工資扣除。計稅工資的具體標准,在財政部規定的范圍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財政部備案。
(8)公司向金融機構借錢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企業之間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5、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