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政府對招商引資有哪些優惠政策
答:各園區對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不一樣,以餘杭區政府為例對高新技術企業部分優惠政策如下: (1)、對省高新技術企業,經同級財政、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從認定之日起,由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資金給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二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七年每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的50%。其中,對開發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體和基因工程產品的高新技術企業,由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資金給予扶持,第一年至第五年每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每年扶持的額度為該企業當年度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的50%。 (2)、對國家級新產品和國家級科技項目,從認定(立項)之日起,由財政部門安排一定的資金給予補助。第一年至第二年每年按其新產品或項目實現的企業所得稅的100%、增值稅的20%的額度給予補助;省級高新技術產品和科技項目,從認定(立項)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按其產品或項目實現的企業所得稅的50%、增值稅的10%的額度給予補助。
② 重慶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有哪些
目前重慶的一些區縣優惠政策比例較大,比如重慶的彭水就有財政扶持獎勵政策,彭水現在在大力發展注冊招商,具體的可以去
了解一下
③ 金融公司入駐後優惠政策
黃浦區招商引資政策如下:為了支持區域經濟發展,積極招商引資,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黃浦區財稅對扶持經濟發展提供如下政策: 一、所得稅「實行減免」 1、凡在本區新辦的獨立核算企業,從開業之日起按照財稅政策規定,根據企業的類型可享受一免、二免二減半或三免三減半。 2、按國家政策不能享受減免所得稅的企業,可安企業實際交納的所得稅由財政優惠扶持,第一年優惠扶持60%,第二年優惠扶持50%,第三年起視為「老企業」,按照第三條「增收分成」執行。 3、減免稅到期的企業一般按照第三條「增收分成」執行。
二、流轉稅「超額優惠扶持」 1、凡在本區新辦的獨立核算的中小企業,當年(財政年度)實際交納的營業稅和區級財政留成的增值稅,實行超額優惠扶持:第一年實際上繳超過30萬元以上的部分優惠扶持50%。 2、享受上述優惠的企業,從第三年開始視為老企業,則按第三條規定實行「增收分成」。 3、鼓勵繳納增值稅的企業入駐,按規定確定優惠扶持比例。當年繳納增值稅規模在100萬元以上的按區級稅收部分的50%優惠扶持;不滿100萬元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按區級稅收部分的40%優惠扶持;不滿50萬元在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的按區級稅收部分的30%優惠扶持。
三、老企業「增收分成」 1、凡在本區辦理稅務登記滿三年以上的非區屬獨立核算的企業,可以上年度實際繳納的區級稅收(指營業稅、城建稅、增值稅的區級部分以及企業所得稅清算入庫數,下同)為基數,超基數部分由財政優惠扶持50%。當年增幅在15%的,以當年上海市GDP增幅計算區級稅收作為下年度的基數。 2、新辦企業實行「增收分成」前,區級稅收連續高幅增長的,可以「一事一議」方法解決。
四、遷進企業「按比例優惠扶持」 1、原注冊在本市區外現遷進黃浦的獨立核算企業,遷進的第一年按其實際繳納所得稅、流轉稅中區級稅收的50%(須確保30萬元)由財政優惠扶持。第二年起可參照第三條第一款執行。 2、在本區注冊的集團、總公司、其下屬的分(子)公司開設在外區的,如實行集團、總公司統一核算的,可以上一年度實際繳納的所得稅額為基數,超基數部分由財政優惠課稅額的18%。
五、經營者「貢獻有獎」 凡在本區辦理稅務登記的各類市屬、市外獨立核算的企業,當的繳納稅收(以其交納的區級稅收中剔除優惠扶持金額及財稅檢查查補稅款後的超收稅收)在100萬元以上且超過上年的,由區政府根據貢獻大小進行專項獎勵。
六、幾點說明 1、對於列入重點地區、重點扶持行業及重點企業給予特殊的優惠政策。 2、要求實行樓宇免租的業主與承租企業,其享受的優惠政策不屬本《意見》,將個案另議實施。 3、此項工作由財政、稅務和招商中心負責實施。 4、上述意見如遇上級新發布文件有沖突的,以上級文件為准確。
招商引資政策你的和招商局談,和政府簽訂
④ 國家招商引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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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阜新鼓勵招商引資若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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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台灣網 (2006年06月05日)
為進一步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新形勢,改善並優化我市的投資環境,加大對外開放步伐,鼓勵內外商來我市投資,促進阜新經濟快速、健康發展,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阜新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招商引資的范圍和形式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招商引資是指將阜新地區以外的資金、項目等引入我市行政區域內。具體包括:
(一)國外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法入和自然人依法在阜新投資興辦企業(以下簡稱外商投資企業);
(二)阜新地區以外國內(不含香港、澳門及台灣地區)的法人和自然人依法在阜新投資興辦企業(以下簡稱內商投資企業)。
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可以採取多種形式、渠道招商引資。內、外商可以採取"三來一補"、BOT方式和參股、控股、嫁接、改造、租賃、聯合、兼並、收購、重組、增資等多種形式在我市范圍內投資興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發展需求的各類項目;投資形式可以資金、設備投入,也可以技術、品牌等無形資產方式投入。
二、市政府重點支持的項目
第二條 市政府重點,支持下列內、外商投資項目:
(一)高新技術產業項目;
(二)農業產業化開發項目;
(三)工業企業嫁接改造、安排下崗、待業人員較多的項目;
(四)資源深加工及綜合利用項目;
(五)環境保護以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六)旅遊資源開發及文化教育項目;
(七)出口創匯項目;
(八)其他鼓勵項目。
三、對內外商投資企業的鼓勵與資金扶持政策
第三條 對於以上所列新建外商投資企業外方注冊資本在20萬美元以上,或者新建的內商投資企業外方注冊資本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生產加工型項目,自資金到位、企業正常生產運營之日起,5年內除享受國家有關政策外,還可以享受政府科技、環保等資金扶持政策。資金扶持具體數額由本級財政核定,主要用於支持企業科技、環保投入。
第四條 對於卑新行政區域內的內、外商投資企業,外方通過企業獲得的利潤追加項目投資,其增資擴股部分,按照增資部分所佔比例計算享受資金扶持政策。
四、土地方面政策
第五條 對於市政府重點支持的項目使用國有土地,視不同情況,分別通過劃撥(符合國家劃撥用地目錄規定)、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等方式使內外商投資者獲得土地使用權。土地出讓最長期限為50年。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項目用地,基準地價按最低標准價格收取。土地出讓金按最低價格收取,根據項目情況,市政府返還50%出讓金,用於企業發展生產。
房地產開發及商業用地項目不享受上述土地方面的政策。
第六條 對於通過徵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征地補償費比照省內其他城市、地區按最低標准執行。土地出讓金部分返還50%,用於企業發展生產。
第七條 對於通過租賃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且不改變原有用途的,土地使用權租金收取10-20%;改變原有用途的,按新用途標准收取10-20%。
第八條 對於能帶動國有企業轉制、啟動"雙停"企業、帶動較多下崗職工再就業的項目,利用市內企業劃撥土地投資興辦生產加工型產品企業的,可將土地使用權直接出讓給新建企業,政府視項目情況按10%以下標准收取土地出讓金;其餘部分留給企業用於安置職工。
第九條 對我市經濟轉型推動作用強、對阜新市經濟發展牽動作用大的重點生產加工型大項目,外方投資在200萬美元、300萬美元、500萬美元或者域外投資2000萬元、3000萬元、4500萬元以上的,項目所在地政府分別提供5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20000平方米的土地。土地出讓金可返還給企業,用於企業發展高新科技項目及進行環保基礎設施改造。
第十條 市政府鼓勵內、外商投資者在符合土地利用和水土保持總體規劃,不造成環境污染和破壞的前提下,開發"四荒"(荒山、荒溝、荒地、荒灘),用於發展種養殖業、農產品加工等項目。所用"四荒"屬於集體所有的,投資者
可與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商定使用形式及價格,使用期限最長可為50年;屬於國家所有的,可以來用出讓方式交投資者使用,出讓金可以按國家和省規定標準的1-10%收取。
五、對內外商投資企業其他方、面的扶持政策
第十一條 對新建內、外商投資企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省繳納最低限度部分收取;薪建內、外商投資企業減半工商注冊登記費;市定許可權收費項目只收取工本(成本)費。
第十二條 對內、外商投資者整體或者部分收購國有、集體企業凈資產,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的,可按出售價格優惠20%;一次性付款看困難的可以分期付清,首次付款不能低於總價格的50%,其餘部分2年內付清。
第十三條 給內、外商投資者以特殊市民待遇。
(一)對外資項目投資額100萬美元或者域外投資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生產加工型項目的投資者,由市政府發給特殊待遇證書。本人乘座的車輛在本行政區域內免收過路(橋)費,在無嚴重違章情況下,不扣車、不扣證;
(二)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0萬美元或者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生產加干型項目的域外投資者,本人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免費辦理進城落戶手續;其子女在基礎教育階段,可以在其投資區域內免費自主擇校。服兵役、就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三)對於投次資額500萬美元以上或者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生產加工型項目,對阜新經濟轉型及社會經濟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域外投資者,可以聘為市政府經濟顧問及榮譽職務。
六、獎勵招商引資中介人的政策
市政府按以下規定給中介人獎勵:
第十四條 對引進內二外商直接投資數額較大的中介人實行獎勵。對引進當年外商直接投資50萬美元以上或者內商投資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生產加工型項目,分別按引資額的重1%和0.5%。具體獎勵辦法由財政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由市、縣(區)同級受益財政部門負責獎勵的實施考核和兌現。
第十五條 對引進"三來一補"、產品出口、勞務輸出、對外工程承包項目者,在合同執行後,按雙方議定標准獎勵中介人。獎金由受益方支付。
七、強化招商引資的協調服務
第十六條 對內、外商投資企業實行"一站式"辦公和"保姆式"服務,實行聯合審批制度。
第十七條 為內、外商投資企業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和完備的基礎設施。市政府重點支持的項目投產後,企業所需流動資金貸款,各金融機構應當實行信貸傾斜,優先發放。在供電、供水、供暖、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方面優先保障。
第十八條 為內、外商投資者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內、外商投資企業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各有關部門實行服務承諾制度,自覺接受全社會特別是域外投資者的監督。市軟環境建設辦公室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組織內、外商投資企業對實行服務承諾制度部門的服務情況進行評議,凡大多數域外投資者公認服務不好的部門,予以新聞曝光。
第十九條 本規定適用於阜新市行政區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在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處理。
第二十條 本規定由阜新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本市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按本規定執行。
遼寧省沈陽市招商引資獎勵辦法優惠政策
1、為加大沈陽市招商引資工作力度,調動招商中介人的積極性,維護其正當利益,特製定本方法。
2、凡利用個人關系,為沈陽市吸引外商投資做出實際成效者,並被合資雙方或被獨資企業外商確立認為中介人的,均為本辦法獎勵對象。因工作關系聯系以上項目者,參照辦法酌情執行。
3、本辦法所稱外商投資,是指外商在我市直接投資興辦的合資、獨資企業。合作及補償貿易或融資引進外資的,參照本方法執行。
4、對中介人的獎勵是以實際調入資金為前提,具體獎勵金額如下:引進外資500萬美元以下(含500萬美元),按5‰-7‰予以獎勵;引進外資500萬美元以上,7‰-9‰予以獎勵。獎勵資金由中方受益單位支付。
5、以上獎金均為一次性獎勵。獎勵可發給現金,如本人同意,可獎等值商品。獎勵現金一律按人民幣支付(引進美元的,按當時比價摺合成人民幣)。
6、對中介人的獎勵,應在每調入一次資金的三十日內兌現,直到資金全部調入,分批兌現完畢。上述獎金由中方受益單位計入成本。
7、對引進外資興辦獨資企業的,獎金由稅收所在的區縣(市)政府在項目建成投產之日起三十日內即應支付。
8、對中介人是以外商投資企業法人名義為我市介紹項目的,除個人享受上以待遇外,還給中介法人(外商投資企業)以下優惠:在地方財政從新項目所得的增值稅中,沖抵中介企業應繳增值稅的10%,自沖抵年度起3-5年;在地方財政從新項目所得的營業稅中沖抵中介企業應繳營業稅的10%,自沖抵年度起3-5年。
9、獎金兌現的辦理程序:
(1)合資項目的中介人,經合資雙方確認後,合資合同中訂明:獨資項目的中介人,在章程中訂明。
(2)外商資金調入後,中介人憑此合同、章程,根據本辦法,向有關單位領取獎金,沈陽市外商投資協調服務辦公室負責協調落實。
(3)受益單位是引進外資的直接受益者,應積極主動承擔兌現獎勵的責任,並在規定時間內將獎勵發到中介人。如查受益單位發生違約行為,中介人(含中介法人)有權向區縣(市)人民政府、沈陽市外商投資協調服務辦公室申請裁決,受益單位必須按裁定承擔行政或法律責任。
10、稅收獎勵的辦理程序:
(1)由招商局憑合同鑒證中介人是以外商投資企業名義介紹項目,並出示證明。
(2)稅務部門憑此證明沖抵稅收。
(3)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省、澳門同胞在沈陽投資的企業,均視為外商投資企業,其介紹的新項目也適用本辦法。
(4)本辦法在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招商局負責解釋。
(5)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招商獎勵辦法《沈陽市招商獎勵規定》(沈陽市人民政府令1992年4號)即行廢止。
⑤ 曹妃甸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有什麼
一、鼓勵招商引資的規定(暫行)
唐山市曹妃甸區鼓勵招商引資的規定(暫行)
為進一步擴大開放,提高招商引資質量和水平,大力鼓勵和調動社會各界人士引薦項目,促進開發大提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中的項目是指符合我區入區條件且在本區新注冊設立的項目。引薦人是指為招商引資提供准確項目信息,全程參與且服務於該項目,並促成項目簽約落地的組織或自然人。凡成功介紹和促進投資商到本區投資的引薦人,均可申報招商引資獎勵。
第二條對製造業項目引薦人具體獎勵標准如下
1.享受獎勵的引進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 億元以上(含1億元)或1000 萬美元以上(含1000 萬美元),且投資強度達到300 萬元/畝以上(含300 萬元/畝)或35 萬美元/畝以上(含35萬美元/畝)。
2.按項目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額的一定比例予以招商引資引薦獎勵。固定資產投資達20 億元以下的項目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 予以獎勵。固定資產投資達20 億元以上的項目,分段計算獎勵20 億元以下部分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 予以獎勵20 億元以上50 億元以下部分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0.8 予以獎勵50 億元以上部分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0.6 予以獎勵。單個項目的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500 萬元。固定資產投資達2 億美元以下的項目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2 予以獎勵。固定資產投資達2 億美元以上的項目,分段計算獎勵2 億美元以下部分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2 予以獎勵2 億美元以上5 億美元以下部分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予以獎勵5 億美元以上部分按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的0.8 予以獎勵。單個項目的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100 萬美元。
3.獎勵資金在項目完工後兌現50%,項目正式運營後兌現其餘部分。對於分期實施的項目,分期兌現。
第三條服務業項目具體獎勵標准如下
1.享受獎勵的引進項目每年在本區納稅不低於50 萬元。
2.自企業營業之日起三年內,每年企業經營收入或銷售收入的1獎勵該項目引薦人,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該企業當年對本級財政貢獻的5%。獎勵資金在下一年度第一季度集中申報、兌現。
第四條引進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或科技含量高、產業帶動力強的項目,可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
第五條一個項目只獎勵一個引薦人。多個引薦人的,由全部引薦人共同簽署委託書,明確資金分配方案,委託其中一個引薦人申請獎勵。
第六條本規定涉及的固定資產投資額由統計部門予以確認,並以此確定對引薦人的獎勵金額企業經營收入或銷售收入由稅務部門予以確認。第七條引薦獎勵的申請。項目公司注冊之前,引薦人(個人應持有效身份證件及單位有效證明,組織或機構應持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區域招商主管部門進行登記。未在項目公司注冊前進行登記的引薦人不予獎勵。引薦獎勵的申請由項目所在園區或場鎮報招商主管部門,由同級財政部門負責獎勵資金的兌現工作。
所在區域招商主管部門憑如下材料對製造業項目的引薦人進行審核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土地使用證復印件、完稅憑證復印件、投資者出具的引薦者確認書、《引薦項目獎勵申請表》,項目完工後由建設部門向招商主管部門提供項目質量監督報告復印件,由統計部門向招商主管部門提供固定資產數額證明材料。所在區域招商主管部門憑如下材料對服務業項目的引薦人進行審核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完稅憑證復印件、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經營收入或銷售收入額度的證明文件、投資者出具的引薦者確認書、《引薦項目獎勵申請表》。
第八條曹妃甸區機關、事業單位和區屬國有企業及其工作人員不屬於本規定所稱的項目引薦人。
第九條本區委託中介機構或個人招商的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條除國家明確規定不計入損益者外,企業或個人獲得的財政獎勵資金應按國家規定繳納所得稅。
第十一條本規定實施過程中如遇上級頒布新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規定由區招商局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期兩年。
二、關於促進木材產業發展的意見
唐山市曹妃甸區關於促進木材產業發展的意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進一步擴大木材進口量,加快引進加工貿易企業,延伸產業鏈條,促進曹妃甸木材產業向高層次發展,特製定本意見。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意見適用於在曹妃甸區注冊經營,並經區政府(工業區管委會)相關部門審核批準的木材貿易加工企業。
第三條:
主管部門
本意見由曹妃甸裝備製造園區管委會會同區財政部門執行。
第二章:
支持政策
第四條:
進口木材補貼
對在曹妃甸區注冊且投資規模達到1億元以上的木材加工貿易企業,從曹妃甸口岸進口木材(包括木製品)並在曹妃甸區經營銷售的,按照實際進口量,區政府按照進口木材(包括木製品)每立方米(每噸)20元的標准給予財政補貼。對在曹妃甸區注冊的一般木材貿易企業,從曹妃甸口岸進口木材(包括木製品)並在曹妃甸區經營銷售的,按照實際進口量,區政府按照進口木材(包括木製品)每立方米(每噸)10元的標准給予財政補貼。
第五條:
檢疫除害費用補貼
對從曹妃甸口岸進口的木材,按照國家規定在曹妃甸檢疫除害區進行熏蒸處理的,對曹妃甸木業有限公司按照每立方米20元的標准給予財政補貼。
第六條:
加工區廠房租金補貼
對在曹妃甸區注冊的木材加工貿易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租用曹妃甸海森木業公司、曹妃甸洋森木業公司和曹妃甸木業公司原木加工區廠房,年加工能力在5萬立方米以上的,自簽訂廠房租賃合同之日起,按照15元/平方米/月的標准,參照租用曹妃甸發展集團標准廠房政策,給予「前兩年全免、後兩年減半」的廠房租金補貼。原則上年加工能力5萬立方米租賃廠房面積不超過2500平方米,租金補貼對象為廠房所屬企業。
第七條:
項目建設補貼
對在曹妃甸區注冊的木材加工貿易企業,按照法定最高年期(50年)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投資項目,根據項目投資強度給予支持。投資強度在200萬元/畝以上的(含200萬元/畝)項目,支持金額為固定資產投資的4%,平均每畝土地的支持金額不超過8萬元。該扶持資金,在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且項目主體開工後,先行撥付2/3,其餘1/3在項目完工後兌現。
⑥ 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尋:投資商,主要從事生薑出口。合作建廠,本地生薑產地,現無一個出口生薑企業,生薑出口利潤可觀。本人求求:三期死 五期久 三個二 這就是方法啊,看會了嗎。當然我這是真實的。
⑦ 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有那些
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
(一)、土地使用權優惠。對從事農業、林業、牧業開發的企業,其成片開發的非耕地(即荒山、荒水、荒地、荒灘)土地租金返還80%;投資農業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項目用地,可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二)、外來投資企亞生產經營所需用水、電、通訊設施優先保證供應,水、電、通訊費按企業統一標准收取。
(三)、外商和境內客商來投資,購買自用住房,可視同直單位幹部職工享受經濟房同等待遇,並可優先供應經濟房,根據其投資數額可免費照顧其若干親屬遷入城或集鎮入戶,屬農業戶口的,可以辦理農轉非手續,對其子女入托入學等問題優先予以解決。
(四)、引進的人才自帶新產品,高新技術合作項目並形成生產能力和效益者,三年內提取新增利潤10一20%獎勵本人。
(五)、對牽線搭橋(以與受益單位簽訂委託書為准),促成外商和境內客商來涇投資的單位和個人,開業經營後,按實際到位投資額的2%,由受益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
(六)、實行「一站式」服務。行政服務中心負責統一集中辦理有關審批事項。外商和境內客商來投資可委託方引進辦代為辦理,凡屬內審批的事項一律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
⑧ 招商引資的企業有那些優惠政策
親,招商引資的優惠一般有,土地價格優惠,免費建生產廠房、稅收適當減免,稅收後返利等等!具體要跟當地談判才行!
⑨ 河南省滑縣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一)、土地使用權優惠。對從事農業、林業、牧業開發的企業,其成片開發的非耕地(即荒山、荒水、荒地、荒灘)土地租金返還80%;投資農業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項目用地,可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
(二)、外來投資企亞生產經營所需用水、電、通訊設施優先保證供應,水、電、通訊費按企業統一標准收取。
(三)、外商和境內客商來投資,購買自用住房,可視同直單位幹部職工享受經濟房同等待遇,並可優先供應經濟房,根據其投資數額可免費照顧其若干親屬遷入城或集鎮入戶,屬農業戶口的,可以辦理農轉非手續,對其子女入托入學等問題優先予以解決。
(四)、引進的人才自帶新產品,高新技術合作項目並形成生產能力和效益者,三年內提取新增利潤10一20%獎勵本人。
(五)、對牽線搭橋(以與受益單位簽訂委託書為准),促成外商和境內客商來涇投資的單位和個人,開業經營後,按實際到位投資額的2%,由受益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
(六)、實行「一站式」服務。行政服務中心負責統一集中辦理有關審批事項。外商和境內客商來投資可委託方引進辦代為辦理,凡屬內審批的事項一律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