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與農民工相關的法律
涉及農民工的法律法規 由於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法律法規相當繁雜,對其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很難全面。所以,對涉及農民工法律法規只能是基本而非全面的分析。 通過檢索,我國有關農民工特別立法共695部,涉及農民工權益保護等綜合性法律法規共56 部,佔8.1% , 其中以《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的通知》( 2004 年) 、《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 2006 年)等政策法律文件為代表。涉及取消不合理收費,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提供農民工就業服務法律法規共77部,佔11.1%;涉及農民工社會管理法律法規共49部,佔7%;涉及農民工子女受教育法律法規共16部,佔2.3%;涉及農民工計劃生育、醫療保健法律法規共121 部,佔17.4%; 涉及農民工教育培訓法律法規共31部,佔4.5%;涉及農民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共7部,佔1%;涉及農民工文化生活法律法規共5部,佔0.7%;涉及農民工法律援助、司法服務、法制宣傳及維權制度建設等法律法規共50 部,佔7.2%;涉及農民工工資法律法規共219 部,佔31. 5%;涉及農民工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共64部,佔9.2%。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司法部、建設部關於為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通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維護農民工勞動保障權益普法宣傳活動的通知》、《財政部、勞動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人口計生委關於將農民工管理等有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支出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進一步清理和取消針對農民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的通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農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的通知》......
2. 農民工相關的法律有哪些
農民工主要涉及的法律目錄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4、新《勞動合同法》熱點解讀
5、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6、最低工資規定
7、關於職工全年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8、職工帶新年休假條例
9、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10、勞動部關於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
11、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管理等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12、工傷認定辦法
13、工傷保險條例
15、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
16、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
17、國務院關於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18、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19、各省社會保險征繳暫行辦法
18、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20、關於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21、失業保險條例
22、住房公積金保險條例
2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3. 如何做好農民工異地金融服務
農民工金融理財知識匱乏,理財意識淡薄;異地金融服務渠道少,回且持卡人比重較低答,「有卡難用」現象較為普遍。用卡環境較差不僅影響農民工辦理銀行卡的積極性,而且是造成農民工被動選擇安全系數較低的現金攜帶方式返鄉的重要原因。
如何為農民工這一龐大而特殊群體提供全面、綜合、優質的金融服務,這是擺在金融服務機構面前的一個現實問題。無論是農民工戶籍所地的金融機構,還是創業所在地的金融機構,都要切實關注農民工在就業、創業方面存在金融服務問題,努力為農民工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我們認為,應當做好以下工作:
有針對性地開展金融宣傳,提高農民工的金融知識水平。
加快信貸產品創新,不斷推出適合農民工的貸款品種。
根據農民工理財需要,設計符合農民工理財需求的金融產品。
改善銀行卡受理環境,開展農民工特色金融服務。
4. 農民工返鄉創業,國家有沒有優惠政策
各省的優惠政策不一樣的。
部分省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政策和做法
山東省:
農民工返鄉創業土地使用權可作為貸款抵押品。為加強創業政策扶持,解決農民工創業初期的資金困難,山東省政府近日出台規定,1、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要拓寬農戶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覆蓋面,放寬貸款條件,降低貸款抵(質)押標准,創業人員的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大件耐用消費品和有價證券以及注冊商標、發明專利等均可作為抵(質)押品。2、對登記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創辦企業吸納登記失業人員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按實際創造就業崗位個數給予一次性崗位開發補貼。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創業成功人員首次領取營業執照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山東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還將為創業者提供招工服務、代存檔案、代繳社會保險費等一系列便利服務。
江蘇省:
要求各地採取有力措施引導農村勞務輸出人員返鄉創業,鼓勵各類服務和培訓機構為返鄉創業者開展法律法規、經營管理、科學技術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農民的創業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各地根據情況對返鄉創業者參加創業培訓給予補貼,積極為創業者提供項目信息、開業指導、小額貸款、政策咨詢等服務。積極探索建立農村創業貸款擔保機制,為農村勞務輸出人員返鄉創業提供投融資服務。同時規范收費行為,進一步清理和規范涉及創業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收費項目,對不合理的堅決予以取消。
河南省:6大紅包派送給回鄉創業者。1、審批:開通「綠色通道」。對農民工回鄉創業,除國家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業或領域外,均允許進入,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不得自行設置限制條件。鼓勵、支持回鄉創業農民工平等參與國有(集體)企業改制改組和公用設施、基礎設施、社會公益性項目建設等。降低工商登記門檻,允許回鄉創業農民工的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在符合安全、環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作為創業經營場所。同時,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制度,簡化審批程序,為農民工回鄉創業開通「綠色通道」。2、資金:推出貸款貼息制度。對農民工創辦的符合農業產業化貼息條件的企業,適當降低貼息審批條件,優先給予貼息;對農民工在貧困地區創辦的企業,符合扶貧貸款貼息條件的,優先給予扶貧項目貸款貼息。同時,農村金融服務機構要推進農村信用工程建設,拓寬農戶小額信貸和聯保貸款覆蓋面,放寬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積極給回鄉農民工發放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期內由財政按規定予以貼息。3、待遇:與外地客商相同 。對農民工回鄉創業者,在登記注冊後給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內參照就業再就業政策的規定實行稅費和小額擔保貸款優惠。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適當提高營業稅起征點,對不征營業稅、增值稅的回鄉創業農民工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符合有關條件的,要按規定享受國家和當地扶持發展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企業、農產品加工業以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優惠政策。4、場地:可用集體建設用地。允許把集體建設用地用於農民工回鄉創業。引導和鼓勵回鄉創業者利用閑置土地、廠房、鎮村邊角地、農村撤並的中小學校舍、荒山、荒灘等進行創業。通過建立農民工回鄉創業基地,發展創業園區、各類專業批發市場、商業街、商貿城等,解決農民工回鄉創業的經營場地。鼓勵各類開發區、工業集聚區和中小企業創業基地為農民工回鄉創業提供創業服務,引導回鄉創業者集中經營、聚集發展。回鄉創業農民工創辦符合環保、安全、消防條件的小型加工項目時,允許在宅基地范圍內建設生產用房。5、提供信息和技術。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特別是縣、鄉(鎮)政府要為農民工回鄉創業提供公共服務,通過建立創業信息發布平台,公布各項行政審批、核准、備案事項和辦事指南,傳送法律、法規、政策和各類市場信息,加強對回鄉創業者的信息服務;依託當地科研機構或高等院校,幫助創業者同有關專家和技術人員建立經常性聯系,為農民工回鄉創業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 6、提供免費創業培訓。 各地要對回鄉創業農民工免費開展創業培訓,依託現有機構成立回鄉創業農民工指導(服務)中心,免費為創業農民工提供項目信息、開業指導、小額貸款、政策咨詢等服務,提高其創業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組織有資金、懂技術、會管理、立志回鄉創業的優秀農民工到省內外重點企業、龍頭企業、大型企業學習鍛煉,幫助他們拓展創業思路。
安徽省:
可享受稅收減免。為鼓勵農民工返鄉創業,安徽省各級財政部門將建立農民工創業扶持專項補助資金。同時,對農民工創業有關稅收進行減免。對農民工返鄉創辦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房屋中介、典當、桑拿、按摩、氧吧外),吸納下崗失業人員或農村富裕勞動力,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按實際安置人數定額依次減免其當年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外出務工農民回小城鎮從事工業生產,凡符合條件的按當地規定享受外商投資優惠政策。
湖南省:
湖南省各級政府先後都成立了招商引資回鄉創業服務領導小組,紛紛出台優惠政策與措施,通過放寬市場准入政策,盡量給予資金扶持,優化企業投資環境,發揮典型示範作用,努力營造良好氛圍,積極引導和鼓勵務工農民回鄉創業。如岳陽市出台的《關於鼓勵和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的若干意見》規定:對農民工返鄉創業興辦的經濟實體,3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並在用地、用水、用電上優先保障。各級領導每年利用春節和長假務工人員集中返鄉的時機,開展各種慰問活動:如召開民營企業家茶話會、座談會,宣傳家鄉的投資環境和優惠政策,鼓勵、引導「遊子」回湘創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農民工在外學到了技術、積累了資金、開闊了眼界、增長了見識、結交了商界朋友,通過回鄉辦廠興業,帶動湖南縣域經濟的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