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投資金融 > 海外對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的措施

海外對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的措施

發布時間:2021-07-08 01:11:28

⑴ 美國政府應對金融危機的措施

1、金融救助方案:危機爆發以來,主要經濟體「三管齊下」,從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方下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規模和非常規的政策,實施全面的金融救市方案;
2、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各國經濟刺激方案均包括減稅、增加公共投資等內容.財政政策是經濟刺激方案中的「猛葯」,也是「補葯」.短期內採取擴張性的財政政策有利於保增長、促就業、為弱勢群體提供幫助、維持社會穩定,從長期來看又可以扶持新興產業、加速結構調整.;
3、擴張性的貨幣政策:主要經濟體的貨幣政策表現出趨同的特徵。一方面,主要經濟體在危機之後均大幅度降低利率;另一方面,當利率降無可降之後,主要經濟體的央行均採取了「數量寬松」政策,通過購買金融資產,繼續向市場注入流動性;
4、產業發展政策:為了搶佔新的制高點,奧巴馬政府在新能源、環保政策方面較為高調.其政策背後有多重推動力.其一,新能源、環保政策符合奧巴馬的執政理念,有助於美國在國際舞台上繼續扮演全球領袖. 其二,新能源、環保政策有利於美國經濟結構調整.危機之後,美國無法繼續靠消費支出增長,經濟振興必須依靠增加投資在經濟中的比重.只有當新的技術革命孕育出新的支柱產業之後,私人投資才可能再度高漲.其三,新能源、環保技術的領先,也可以成為制約其他國家發展的有效手段.美國可以通過制定進出口產品的標准,有效而精準的打擊競爭對手。增強能源自給,有助於減少對外國能源的依賴,削弱石油出口國中於美國敵人的勢力,還有助於改善美國國際收支平衡。
以上是美國在歷史上常用的措施,不足之處將繼續完善!

⑵ 境外投資的風險防範措施有哪些

境外企業無法決定投資所在國的政治、經濟形勢,因此,對於系統風險只能採用規避的方法,並盡量減少其不利影響:
1、做好對投資所在國政治、經濟形勢的評估,注意藉助大型國際投資咨詢公司的專業力量
企業應在投資前通過實地考察、專家咨詢等方式,對投資所在國的經濟發展狀況、政局穩定情況和對外國投資的優惠政策進行綜合評估,境外企業設立後也應要求海外經理人員及時提供當地各種政策動向的情報,並由專門的機構進行分析。評估工作專業性較強,由於一般企業實力有限,要注意藉助咨詢公司這類中介機構的專業知識。由於目前國內沒有成熟的海外投資咨詢公司,對於大的境外投資項目,雖然咨詢費用比較昂貴,但為減少投資風險,還是有必要委託國外的大型投資咨詢公司進行評估。
2、改變投資方式,實行海外企業本地化戰略,加強對投資所在國的公關策略
在境外投資中貫徹「雙贏」策略。在投資方式上盡量採用合資形式,以取得一定的本國企業身份,使合資方分擔一部分投資風險;對資源開發等敏感領域的投資根據所在國情況可以債務形式出資,通過產品分成獲得收益,避免直接取得控股權所帶來的國有化風險;如果投資主體具有品牌、技術、管理優勢也可以像麥當勞那樣採取特許經營的形式,做到既節約資金、避免了直接投資風險,又佔領了市場。在境外企業經營中採用本地化戰略,一方面多僱用當地員工,另一方面盡量實現采購本地化。境外企業必須注意塑造自己在當地良好的「公眾形象」,對投資所在國有明確的公關策略,並將自身的發展積極地融入投資所在國的經濟發展中。
3、通過保險手段減少系統風險產生的損失
企業可以通過加入保險等方法減少境外投資的風險,如世界銀行於1988年成立了多邊投資保險機構,它和國家之間的多邊條約一起為對外直接投資中的國有化等系統風險提供了條約保證,當跨國公司成為該公約或機構的成員之後,境外投資中的部分系統風險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進行控制,當損失發生時也可以申請國際賠償,為企業的境外投資提供國際保證.

⑶ 列舉世界各國針對金融危機所做的各項應對措施(列舉三個行業的情況)

「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第一個大動作是降息。2008年11月下旬做出人民幣存貸款利率下降1.08%的舉動,是十年來罕見的猛烈的貨幣政策動作。政策當局對未來宏觀經濟下行的擔憂充分體現出來,但是下降利息的作用還沒有出現立竿見影的效果。正如降溫的政策需要累積一樣,反降溫的升溫政策要將企業與居民的情緒點燃,同樣需要時間的積累和政策能量的持續加溫。因此,市場與政策的博奕過程中,降息的預期仍然會持續,直到經濟運行中已經不再因為信用短缺而出現貨幣信用流失的時候。當居民和企業對未來預期還不明朗的時候,當大家對貨幣的需求停留於保證足夠的現金流時候,彼此的信用消失就會表現為流動性下降與貨幣乘數下降的兩重吸納貨幣的作用,降息的效果因此比較正常經濟運行狀態會打折。2008年冬天開始實施的「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第一個大動作降息不僅是為了彌補國內企業與居民的作用消失危機,更是為了彌補國際資本撤離或者撤離預期對市場流動性萎縮的反動作用。在現有外匯管理體制下,如果說2008年上半年貨幣政策是為了應對美元泛濫的推動的人民幣1:6.5倍以上投放而出現的通貨膨脹威脅的從緊舉措,2008年冬天開始的貨幣政策,應當具備反美元迴流而出現的6.5:1通貨緊縮威脅,以美元標價的外資流出多少,央行積極向市場「注入」多少。因此,在降息的同時,放開信貸限制是理所應當的舉動。「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第二個大動作放開信貸額度。從緊政策背景下的信貸額度控制並結合窗口指導,導致了2007年秋天前中國企業流動性緊張。伴積極財政政策的信貸額度放開,不僅是固定資產投資配套資金的需要,也是向企業注入流動性,從而防止企業因流動性不足導致出現的「枯萎病」。出口需求的大幅消失、居民消費無法短期彌補出口需求短缺遺留下來的缺口,必然反向向上游形成需求萎縮鏈條,從而出現PPI與PMI的急速下跌,官方公布的PMI在11月出現急跌,就是實體經濟信用萎縮後,經理人對未來預期的悲觀表現。因此,為應對來自國際的金融危機的威脅,以積極財政政策來抵消外需萎縮,從為生產而生產的第一部類入手,4萬億固定資產投資將基建、有色、鋼鐵、水泥、能源、交通等行業將形成生產需求,這種需求必須有配套資金的支持。我們預期,從2008年冬天開始的高速鐵路為中心的固定資產投資,不僅需要財政資金的支持,更需要持續的流動資金的支持,這種持續的資金需求,必然隨著投資規模因為地方的積極響應而擴大,從而形成對貨幣信貸額度的沖動性需求。沖動性需求在國家、地方政府和企業的共同推動下,鑒於對經濟危機可能形成對經濟下滑的威脅,經濟下滑將導致失業率上升,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外向型經濟的大面積滑坡,迫使在結構調整沒有完成條件下進行大規模的固定資產投資。當有政府信用做擔保時,商業銀行將樂於積極合作為政策性項目放貸。不斷擴大的信貸規模,將直接持續地為上游投資提供足夠的資金保證。中國經濟有可能在財政和貨幣政策和政策性力量的強力促成下迅速擺脫「危機」的壓力,但最終需求因為外貿和內需不足而迫使經濟再次回落,從而形成相對的生產能力過剩和生產資料過剩,這種過剩的生產能力如果沒有效益保證,最終迫使銀行以商業利益為目標而收縮信貸。這種預期的潛代詞是中國經濟可能在未來三年內走出一個W底,即中國經濟在寬松的貨幣政策和積極的財政政策的共同作用下很快速地走出危機,但卻可能受到內外需求萎縮的反向力量的拖累而再次回歸到經濟規律的基本面,換過話說,中國經濟已經濃度界入全球經濟循環的時候,我們的積極的政策作用還會受到國際力量的消極影響,因此,為了抵消這種消極影響,貨幣政策上就得運用匯率工具了。「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第三個大動作應當是人民幣主動或者變相貶值。如果說1998年為了亞洲經濟的穩定,中國以犧牲自己利益為前提保持人民幣不貶值,如今,當中國外匯儲備已大量購買美國國債成為美國第債主的時候,防止美元貶值而保衛國家利益的直接有效辦法就是人民與美元比賽貶值。當前,國家政策上對人民幣貶值的主要措施是提高出口退稅率,從而為相關企業出口提供政策性保護。這種政策性保護措施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財政性的貨幣貶值,但出口補貼越多,實際上中國政府向全世界其它國家居民補貼越多。這種補貼政策並不能鼓勵企業利用技術、提高產品的競爭力。如果直接採用貶值的措施,即大量地向市場注入貨幣,擴大人民幣在國際貿易中的結算范圍,主動地貶值,形成對內貶值與對外貶值的統一,則中國不僅可以抵消美元戰略性貶值對外匯的侵蝕作用,還可能因素將國內的通貨膨脹壓力外移。鑒於中國國內巨大的社會保障和醫療保障壓力、三農需要巨大資金的投入,對外貶值的壓力是現實的。一旦這種壓力與國家大規模基礎建設結合,對外主動貶值的通貨膨脹盈餘將有利於國家貨幣政策改革:即人民幣逐步向完全可兌換的方向邁進。與此同時,是中國地產業金融創新的升級階段,因此,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自然與地產業相聯系。「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第四個大動作地產業貨幣政策。這是因為地產業一手聯運上游系列行業的興衰,一手又與居民的消費需求及財富效應相聯,中國為金融業相牽連。1998年開始的中國地產業革命是在以按揭為代表的金融創新和集團消費推動住宅商品化雙重力量推動下實現的。2002年後,隨著美元的傾銷、中國WTO加盟而後形成的急劇的外匯儲備推動的擴張性貨幣政策導致的物價上升,地產業持續了市場主導的五年的繁榮。從緊貨幣政策、經濟衰退、收入預期下降、物價下跌等因素共同作用下,中國地產業開始進入新一輪調整性的循環過程中。當前市場警惕並擔憂的是,如果既享受了「社會主義」優惠政策又享受可以市場交易流動便利的「經濟適用房」大量湧入市場,將會形成地產業的「大小非」即徹底打破了價格形成的市場機制,從而對現在有房屋擁有者形成極大的財富縮水式打擊。中產階級的財富如果因為地產業的「經濟適用」沖擊,可能直接導致銀行業的危機。美國的次貸危機是地產業的金融創新過度,中國的地產業危機可能因為政策「創新」過度,進而對國內消費需求的增長形成負面效應。相反,如果通過政策引導,將「社會主義」性的福利性住房計劃與「市場經濟」的商品性住房供求有機結合。人均十五平方左右的「社會主義」性的福利性廉租住房計劃面向城市低收入者,分流需求從而對火熱的需求逐步降溫。「市場經濟」的商品性住房供給,各城市應當有供地計劃,使老百姓對未來供求有基本的了解,防止盲目追價引發房價非理性的大漲後大落。因此,貨幣政策對於廉租房的信貸支持應當積極有為。中國要在國際金融危機中提高國際地位,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獲得更多的話語權,首先在生產領域穩定自己,其次就得在消費領域穩定居民的財富信心,同時還得聯合國際上其它貨幣區如歐元一起限制美元霸權。因此,建立國際金融新秩序,第一步是與日本韓國等亞洲主要國家聯合形成亞洲貨幣結算單位,第二步在亞洲貨幣結算單位的基礎上形成亞元區,第三步與歐元、美元形成一種新型的特別提款權。通過上述過程逐步將人民幣資本項目下可兌換化,但又與其它貨幣形成聯盟而不與美元直接沖突。上述四大政策的前景會如何?這是量與質的平衡與失衡過程,是中華民族能否在危險中把握機遇的問題。

⑷ 如何應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債務

九十年代亞洲金融危機後,世界各國對金融機構不良資產都予以極大關注。我國國有銀行的信貸業務曾經具有政策性色彩,隨著金融體制的改革逐漸走向規范化商業銀行經營之路的。在此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不良貸款。在汲取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我國政府決定成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集中管理和處置從商業銀行收購的不良貸款。 資產公司是通過追償債務、租賃、轉讓、重組、資產置換、委託處置、債權轉股權、資產證券化等多種方式處置資產。因此,政府、企業、個人等不同法律主體將面臨資產公司以上述各種形式進行的債權回收。那麼作為債務人或債務承擔主體如何科學應對此類金融債務,如何依法維護自身相應合法權益,將是上述當事人所面臨的課題。當然,一些當事人簡單的逃廢債務,甚是以一些不合法的手段規避法律,並不被筆者所支持。作為多年從事金融不良資產處置業務的專業律師,僅從專業執業角度闡述如何通過與資產管理公司協同博弈,合法消化不良貸款債務。 一,首先要做到知己知彼,才能百戰不殆。 面對資產管理公司的追討如何應對?首先,應當了解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做什麼的,其運作的法律環境及政策方向是什麼,包括其對項目的處置方式、決策機制、包括對於不同債務主體相應的運作模式。這樣才能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與之應對。在維持企業經營與發展和化解不良貸款之間找出恰當的平衡點,以此達到「雙贏」的局面。 同時,在法律適用方面,資產公司債權由相應特殊法律范疇加以調整,如最高人民法院相應的司法解釋,財政部相應規定對於債務時效問題,銀行、資產公司、債務人、擔保人等主體關系問題等等,與傳統債權債務關系相比,有著很大不同。因此無論作為哪一種債務主體,在詳細了解上述規定的前提下,透徹理解其含意,是至關重要的,之所謂失之毫釐,差之千里。一個關鍵的法律要點未被正確的認識並有效的利用,可能給予一項債務處置所帶來的就是巨大的差別。 二,對於資產公司債務,不同債務主體、不同處置方式,相應的應對方式將有所不同。 1,政府打包收購 資產處置過程中,資產公司將屬於某一地區的多項債權集中打包出售給當地政府,以達到高效處置、有利於企業再發展等目的,該項處置方法為資產公司處置項目常用方法之一。那麼作為收購人的政府,將如何做好資產包收購這一課題哪?首先,作為地方政府,收購金融債權,化解金融矛盾,減輕地方企業壓力是件利國利民的好事,地方政府應當積極相應,認真接洽。同時對於資產包是否收購,收購其中哪些項目更有利於當地經濟健康發展,需要政府通過科學研究,仔細調研,拿出有效方案。其次,作為打包收購的重要事項之一的項目談判,將涉及該項目是否成功,同時有效的平衡政府利益、企業利益等多方面利益,以達到共贏。這就要求政府在處置打包收購項目過程中,熟知資產公司打包出售的方式、資產出售定價標準是以何種方式做出、相關處置步驟所需做出的談判條件等等。最後,政府需了解所收購的債權與債務企業間的法律關系,做好政府與企業間的債務協調。 2,企業債務重組 債務重組同樣是資產處置過程中常用方式之一,其與政府打包收購有著相似模式,同時又有著不同之處。債務重組是單個企業與資產公司博弈的過程,簡單的逃廢債務不被法律所認可,也不是筆者所支持的。依法科學應對才是正確的解決之道。同樣,對於企業的債務重組,資產公司有著完備被的處置預案,包括企業的償債能力分析、債務人與擔保人對象的選擇、最終的所確定的決策機制等等,企業做好債務重組,關繫到企業為次事項所支出的比例大小,甚至關繫到一個企業的生死存亡。 3,訴訟催收 訴訟催收是資產處置過程中有力方式之一,債務主體將作為被告應對。誠然,金融債權在訴訟過程中大多被人民法院所支持,但是,作為債務主體不能簡單的放棄而聽之任之,在金融債權訴訟以及執行過程中,同樣存在訴訟時效已過、擔保是否有效、執行措施是否合法等事項,這就要求債務人了解相應法律規定,合法有效的加以利用,最大限度的保護自身利益。 資產公司處置項目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在此,筆者就不在一一加以贅述,僅以此拋磚引玉,僅供參考。

⑸ 外國銀行監管方法都有哪些

原則1 – 目標、獨立性、權力、透明度和合作:有效的銀行監管體系要求每個銀行監管機構都有明確的責任和目標。每個監管機構都應具備操作上的獨立性、透明的程序、良好的治理結構和充足的資源,並就履行職責的總體情況接受問責。適當的銀行監管法律框架也十分必要,其內容包括對設立銀行的審批、要求銀行遵守法律、安全和穩健合規經營的權力和監管人員的法律保護。另外,還要建立監管當局之間信息交換和保密的安排。
原則2 – 許可的業務范圍:必須明確界定已獲得執照並接受監管的各類機構可從事的業務范圍,嚴格控制「銀行」一詞的使用。
原則3 –發照標准:發照機關必須有權制定發照標准,有權拒絕一切不符合標準的申請。發照程序至少應包括審查銀行的所有權結構和銀行治理情況、董事會成員和高級管理層的資格、銀行的戰略和經營計劃、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以及包括資本金規模在內的預計財務狀況;當報批銀行的所有者或母公司為外國銀行時,應事先獲得其母國監管當局的同意。
原則4 –大筆所有權轉讓:銀行監管當局要有權審查和拒絕銀行向其他方面直接或間接轉讓大筆所有權或控制權的申請。
原則 5 – 重大收購:銀行監管當局有權根據制定的標准審查銀行大筆的收購或投資,其中包括跨境設立機構, 確保其附屬機構或組織結構不會帶來過高的風險或阻礙有效監管。
原則 6 – 資本充足率:銀行監管當局必須制定反映銀行多種風險的審慎且合適的最低資本充足率規定。至少對於國際活躍銀行而言,資本充足率的規定不應低於巴塞爾的相關要求
原則 7 –風險管理程序 :銀行監管當局必須滿意地看到,銀行和銀行集團建立了與其規模及復雜程度相匹配的綜合的風險管理程序(包括董事和高級管理層的監督),以識別、評價、監測、控制或緩解各項重大的風險,並根據自身風險的大小評估總體的資本充足率。
原則 8 – 信用風險:銀行監管當局必須滿意地看到, 銀行具備一整套管理信用風險的程序;該程序要考慮到銀行的風險狀況,涵蓋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信用風險(包括交易對手風險)的審慎政策與程序。
原則 9 – 有問題資產、准備和儲備:銀行監管當局必須滿意地看到,銀行建立了管理各項資產、評價准備和儲備充足性的有效政策程序,並認真遵守。
原則 10 –大額風險暴露限額:銀行監管當局必須滿意地看到,銀行的各項政策和程序要能協助管理層識別和管理風險集中;銀行監管當局必須制定審慎限額,限制銀行對單一交易對手或關聯交易對手集團的風險暴露。
原則 11 –對關聯方的風險暴露:為防止關聯貸款帶來的問題,銀行監管當局必須規定,銀行應在商業基礎上向關聯企業和個人提供貸款;對這部分貸款要進行有效的監測;要採取適當的措施控制或緩解各項風險。沖銷關聯貸款要按標準的政策和程序進行。
原則 12 –國家風險和轉移風險:銀行監管當局必須滿意地看到,銀行具備在國際信貸和投資中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國家風險和轉移風險的有效政策和程序,並針對這兩類風險建立充足的准備和儲備。
原則 13 –市場風險 :銀行監管當局必須滿意地看到,銀行具備准確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市場風險的各項政策和程序;銀行監管當局應有權在必要時針對市場風險暴露規定具體的限額和/或具體的資本要求。
原則 14 –流動性風險:銀行監管當局必須滿意地看到,銀行具備反映銀行自身的風險狀況的管理流動性戰略,並且建立了識別、評價、監測和控制流動性風險及日常管理流動性的審慎政策和程序。銀行監管當局應要求銀行建立處理流動性問題的應急預案。
原則15 –操作風險:銀行監管當局必須滿意地看到,銀行具備與其規模及復雜程度相匹配的識別、評價、監測和緩解操作風險的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
原則 16–利率風險:銀行監管當局必須滿意地看到,銀行具備與其規模及復雜程度相匹配的識別、計量、監測和控制銀行帳戶利率風險的有效系統,其中包括經董事會批准由高級管理層予以實施的明確戰略。
原則 17 –內部控制和審計:銀行監管當局必須滿意地看到,銀行具備與其業務規模和復雜程度相匹配的內部控制。各項內部控制應包括對授權和職責的明確規定、銀行做出承諾、付款和資產與負債賬務處理方面的職能分離、上述程序的交叉核對、資產保護、完善獨立的內部審計、檢查上述控制職能和相關法律、法規合規情況的職能。
原則 18 –防止利用金融服務從事犯罪活動:銀行監管當局必須滿意地看到,銀行具備完善的政策和程序,其中包括嚴格的「了解你的客戶」的規定,以促進金融部門形成較高的職業道德與專業水準,防止有意、無意地利用銀行從事犯罪活動。
原則 19 – 監管方式:有效的銀行監管體系要求監管當局對單個銀行、銀行集團、銀行體系的總體情況以及銀行體系的穩定性有深入的了解,工作重點放在安全性和穩健性方面。
原則 20 – 監管手段:有效的銀行監管體系應包括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銀行監管當局必須與銀行管理層經常接觸。
原則 21 –監管報告 :銀行監管當局必須具備在單個和並表基礎上收集、審查和分析各家銀行的審慎報告和統計報表的方法。監管當局必須有手段通過現場檢查或利用外部專家對上述報表獨立核對。
原則22 –會計處理和披露:銀行監管當局必須滿意地看到,銀行要根據國際通用的會計政策和實踐保持完備的記錄,並定期公布公允反映銀行財務狀況和盈利水平的信息。
原則23–監管當局的糾正和整改權力:銀行監管當局必須具備一整套及時採取糾改措施的工具。這些工具包括在適當的情況下吊銷銀行執照或建議吊銷銀行執照。
原則24–並表監管:銀行監管的一項關鍵內容就是監管當局對銀行集團進行並表監管, 有效地監測並在適當時對集團層面各項業務的方方面面提出審慎要求。
原則25母國和東道國的關系:跨境業務的並表監管需要母國銀行監管當局與其它有關監管當局、特別是東道國監管當局之間進行合作及交換信息。銀行監管當局必須要求外國銀行按照國內銀行的同等標准從事本地業務。

⑹ 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意見的內容

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統一同類資產管理產品監管標准,有效防控金融風險,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銀發〔2018〕106號,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堅持防範風險與有序規范相結合,合理設置過渡期,給予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有序整改和轉型時間,確保金融市場穩定運行。

下一步,各相關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貫徹落實《意見》的各項要求。金融機構應按照《意見》的相關規定,依法合規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近年來,我國資產管理業務快速發展,在滿足居民和企業投融資需求、改善社會融資結構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部分業務發展不規范、多層嵌套、剛性兌付、規避金融監管和宏觀調控等問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為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統一同類資產管理產品監管標准,有效防控金融風險,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實體經濟,更好地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嚴控風險的底線思維。把防範和化解資產管理業務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減少存量風險,嚴防增量風險。

(二)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目標。既充分發揮資產管理業務功能,切實服務實體經濟投融資需求,又嚴格規范引導,避免資金脫實向虛在金融體系內部自我循環,防止產品過於復雜,加劇風險跨行業、跨市場、跨區域傳遞。

(三)堅持宏觀審慎管理與微觀審慎監管相結合、機構監管與功能監管相結合的監管理念。實現對各類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的全面、統一覆蓋,採取有效監管措施,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四)堅持有的放矢的問題導向。重點針對資產管理業務的多層嵌套、杠桿不清、套利嚴重、投機頻繁等問題,設定統一的標准規制,同時對金融創新堅持趨利避害、一分為二,留出發展空間。

(五)堅持積極穩妥審慎推進。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系,堅持防範風險與有序規范相結合,在下決心處置風險的同時,充分考慮市場承受能力,合理設置過渡期,把握好工作的次序、節奏、力度,加強市場溝通,有效引導市場預期。

二、資產管理業務是指銀行、信託、證券、基金、期貨、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接受投資者委託,對受託的投資者財產進行投資和管理的金融服務。金融機構為委託人利益履行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義務並收取相應的管理費用,委託人自擔投資風險並獲得收益。金融機構可以與委託人在合同中事先約定收取合理的業績報酬,業績報酬計入管理費,須與產品一一對應並逐個結算,不同產品之間不得相互串用。

資產管理業務是金融機構的表外業務,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出現兌付困難時,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金融機構不得在表內開展資產管理業務。

私募投資基金適用私募投資基金專門法律、行政法規,私募投資基金專門法律、行政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本意見,創業投資基金、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的相關規定另行制定。

三、資產管理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人民幣或外幣形式的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資金信託,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貨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等。依據金融管理部門頒布規則開展的資產證券化業務,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布規則發行的養老金產品,不適用本意見。

四、資產管理產品按照募集方式的不同,分為公募產品和私募產品。公募產品面向不特定社會公眾公開發行。公開發行的認定標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執行。私募產品面向合格投資者通過非公開方式發行。

資產管理產品按照投資性質的不同,分為固定收益類產品、權益類產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和混合類產品。固定收益類產品投資於存款、債券等債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權益類產品投資於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等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投資於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於80%,混合類產品投資於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產且任一資產的投資比例未達到前三類產品標准。非因金融機構主觀因素導致突破前述比例限制的,金融機構應當在流動性受限資產可出售、可轉讓或者恢復交易的15個交易日內調整至符合要求。

金融機構在發行資產管理產品時,應當按照上述分類標准向投資者明示資產管理產品的類型,並按照確定的產品性質進行投資。在產品成立後至到期日前,不得擅自改變產品類型。混合類產品投資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和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資產的比例范圍應當在發行產品時予以確定並向投資者明示,在產品成立後至到期日前不得擅自改變。產品的實際投向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如有改變,除高風險類型的產品超出比例范圍投資較低風險資產外,應當先行取得投資者書面同意,並履行登記備案等法律法規以及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程序。

五、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者分為不特定社會公眾和合格投資者兩大類。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資產管理產品不低於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於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

(二)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三)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資者投資於單只固定收益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30萬元,投資於單只混合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40萬元,投資於單只權益類產品、單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投資者不得使用貸款、發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投資資產管理產品。

六、金融機構發行和銷售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堅持「了解產品」和「了解客戶」的經營理念,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向投資者銷售與其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相適應的資產管理產品。禁止欺詐或者誤導投資者購買與其風險承擔能力不匹配的資產管理產品。金融機構不得通過拆分資產管理產品的方式,向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低於產品風險等級的投資者銷售資產管理產品。

金融機構應當加強投資者教育,不斷提高投資者的金融知識水平和風險意識,向投資者傳遞「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理念,打破剛性兌付。

七、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具備與資產管理業務發展相適應的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公司治理良好,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和問責機制健全。

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資產管理業務人員的資格認定、培訓、考核評價和問責制度,確保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人員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行業經驗和管理能力,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以及資產管理產品的法律關系、交易結構、主要風險和風險管控方式,遵守行為准則和職業道德標准。

對於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意見規定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從業人員,依法採取處罰措施直至取消從業資格,禁止其在其他類型金融機構從事資產管理業務。

八、金融機構運用受託資金進行投資,應當遵守審慎經營規則,制定科學合理的投資策略和風險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和控制風險。

金融機構應當履行以下管理人職責:

(一)依法募集資金,辦理產品份額的發售和登記事宜。

(二)辦理產品登記備案或者注冊手續。

(三)對所管理的不同產品受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投資。

(四)按照產品合同的約定確定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投資者分配收益。

(五)進行產品會計核算並編制產品財務會計報告。

(六)依法計算並披露產品凈值或者投資收益情況,確定申購、贖回價格。

(七)辦理與受託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八)保存受託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九)以管理人名義,代表投資者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

(十)在兌付受託資金及收益時,金融機構應當保證受託資金及收益返回委託人的原賬戶、同名賬戶或者合同約定的受益人賬戶。

(十一)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職責。

金融機構未按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原則切實履行受託管理職責,造成投資者損失的,應當依法向投資者承擔賠償責任。

九、金融機構代理銷售其他金融機構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應當符合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資質條件。未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代理銷售資產管理產品。

金融機構應當建立資產管理產品的銷售授權管理體系,明確代理銷售機構的准入標准和程序,明確界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確相關風險的承擔責任和轉移方式。

金融機構代理銷售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建立相應的內部審批和風險控製程序,對發行或者管理機構的信用狀況、經營管理能力、市場投資能力、風險處置能力等開展盡職調查,要求發行或者管理機構提供詳細的產品介紹、相關市場分析和風險收益測算報告,進行充分的信息驗證和風險審查,確保代理銷售的產品符合本意見規定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公募產品主要投資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以及上市交易的股票,除法律法規和金融管理部門另有規定外,不得投資未上市企業股權。公募產品可以投資商品及金融衍生品,但應當符合法律法規以及金融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

私募產品的投資范圍由合同約定,可以投資債權類資產、上市或掛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含債轉股)和受(收)益權以及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產,並嚴格遵守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鼓勵充分運用私募產品支持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

內容來自人民網

⑺ 海外不良資產如何處置 對我國有什麼經驗借鑒

海外不良資產出現較早,不良資產處置經驗也更豐富,因此,我國在不良資產處置問題上,多少會參考國外不良資產的處置方式,這對於解決我國不良資產問題作用重大。

一般來說,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的回收方法通常包括催繳還款、協商和解、法律訴訟、變賣抵押品和重組債務,除此以外,海外金融機構也會通過證券化、拍賣、委託專業機構、成立銀行子公司和債轉股等方式處置不良貸款。下文我們通過海外不良資產處置的介紹來給大家說說我國不良資產處置可以借鑒的經驗。

海外不良資產處置的主要特點

1、政府發揮主導作用

以美國為例,由於擁有不良貸款的儲貸機構已經倒閉並被聯邦儲蓄保險公司(FDIC)或處置信託公司接管,大部分的不良資產都由政府持有。

穩定的銀行體系對於國家的金融安全以及經濟安全至關重要,因此政府處於公共利益考慮有必要動用資源支持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處置。政府的支持是大規模不良資產處置的前提條件。

2、成立專業的資產管理機構(AMC)

資產管理機構(AMC)向銀行收購處置不良資產進行集中處理,運用專業化的人才和運作模式,具有規模化效應。而銀行通過向AMC剝離不良資產,可以快速甩掉包袱,把精力更多地放在改善自身經營上。因此,成立專門的資產管理機構(AMC)成為國外國家處置不良資產時的首要選擇。

3、多渠道融資多種手段並用

從美日韓三國的經驗看,三國政府在不良資產處置資金來源上一直堅持多渠道注入資金,一方面以政府注資為主,另一方面也多渠道去吸收資金。另外,商業銀行不良資產的處置方式也是多種方式結合,都是根據自身的特點採取靈活處置的方式,以達到最佳的處置效果。

海外不良資產處置主要方式

1、成立專業的資產管理機構(AMC)

資產管理機構(AMC)向銀行收購處置不良資產進行集中處理,運用專業化的人才和運作模式,具有規模化效應。而銀行通過向AMC剝離不良資產,可以快速甩掉包袱,把精力更多地放在改善自身經營上。因此,成立專門的資產管理機構(AMC)成為國外國家處置不良資產時的首要選擇。

如美國在應對20世紀80年代儲貸危機導致銀行不良資產激增時建立了重組信託公司(RTC),在亞洲金融危機期間為應對銀行危機,日本在1999年成立整理回收機構(RCC),韓國在1997年成立韓國資產管理公司(KAMCO),這些AMC在處置不良資產過程中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2、銀行內部處置

除了建立專門的AMC處置,部分大銀行可以依靠自身力量處置不良資產以擺脫困境。如美國採取了提取壞賬准備金、調整債權結構、法律手段和「好銀行+壞銀行」模式等,日本通過控制信貸規模、增加自有資本、運用多樣化和民間金融機構的資金聯合等處置方式消化不良資產,韓國採取了改革信貸管理體制、建立內部轉移價格和績效考核制度、靈活多樣的處置手段以及信貸責任追究制度等措施。

3、國家向銀行注資和國有化

國家通過向銀行注資,提高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和最後清償力,優化資產負債表,提高銀行的國有化程度,同時激勵銀行進行不良資產處置。

一方面,對於陷入危機的銀行,可以起到續命作用、避免破產,維持銀行的經營,使進一步的救助和處置不良資產成為可能。另一方面,對於一般的問題銀行,注入的資金可以用來核銷壞賬,為銀行減輕負擔。日本和韓國都曾採用過相應的注資措施。

4、推動兼並重組

危機中,銀行業不可避免地存在破產,此時,兼並重組成為處理銀行不良資產的一個重要手段。

韓國是亞洲金融危機時期銀行業兼並重組最快的國家,銀行總數由1997年的33家降至2002年的19家。在1998年,韓國金融監管委員會履行對IMF的承諾,對銀行業進行重組,將5家面臨危機的全國性銀行停業整頓,在交易所摘牌。同年還將兩家地區銀行和全國性銀行合並。

5、政府直接購買

無論是通過AMC的外部處置、依靠自身力量的內部處置還是銀行之間的並購重組,都是更側重於不良資產的規范處置,雖大多都由危機觸發,但危機之後也都是可以長期存在的機制。除此之外,在重大金融危機中,也會有一些政府直接購買不良的反周期調節措施,一般都是為應對危機單獨成立的特別措施,危機後一般也就停止。

如2008年10月3日,美國國會通過了《2008年經濟緊急穩定法案》,該法案的核心是「不良資產救助計劃」(TroubledAsset Relief Program,TARP),財政部以發行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直接購買美國金融機構手中的不良資產,使不良資產脫表,同時補充流動性。

海外不良資產處置對中國的啟示

1、政府加強制度設計,做好協調處置和配套措施

不良資產處置是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銀行本身處置能力有限,政府應加大作為。在制度與規則設計方面,需完善法律、稅收和會計框架,調整不良資產核銷標准,加強對不良金融資產投資人的法律保護,明確對地方政府債務置換的細則,並針對目前「互聯網+」不良資產處置等新模式及時跟進,制定相應規則。

在協調處置方面,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協調銀行與執法部門關系,優化不良資產法律執行環境;地方政府對於政府性債務應勇擔責任,從穩定大局出發,帶頭償債,支持經濟結構調整與升級。同時,政府做好配套,加大對不良資產處置的財政資金支持,加強對處置各環節的監督,防止資產賤賣和非法利益輸送,高度重視不良資產處置中企業關停並轉可能引發的社會問題,做好人員安置分流補償,出台政策培育並扶持企業轉型,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我國是以間接融資為主要融資手段的國家,銀行不良資產規模大、分布廣,因此必須運用各種方式相互配合、綜合處置。

2、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提升處置效率和不良資產價值

美國成功的處置經驗表明,化解銀行不良資產必須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我國應充分發揮四大資產管理公司的行業經驗與專業優勢,逐步增強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職能和競爭力,盡快開展不良資產證券化和不良資產收益權轉讓試點,加快培育和完善不良資產流轉市場投資主體。

探索在資產處置中撬動社會資本,引導證券、保險、信託、金融租賃、基金公司、金融評估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中介公司發揮功能優勢,提升價值管理空間。研究債轉股市場化運作的實施原則與條件,審慎推進。

3、多樣化手段

處置不良資產過程中,應創新不良處置方式,提高多元化處置不良資產的能力,以確保資產的穩定可控性。我國的金融機構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多種方法並用,針對不同情況靈活多樣地運用不同手段,提高資本利用率,促進資金回收,加快處置進程。

⑻ 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管的手段和方式有哪些

各國的金融監管主要依據法律、法規來進行,在具體監管過程中,主要運用金融稽核手段,採用 「四結合」並用的全方位監管方法。 (1)依法實施金融監管。金融機構必須接受國家金融管理當局的監管,金融監管必須依法進行,這是金融監管的基本點。要保證監管的權威性、嚴肅性、強制性和一貫性,才能保證它的有效性。而要做到這一點,金融法規的完善和依法監管是絕對不可少的。(2)運用金融稽核手段實施金融監管。金融稽核,是中央銀行或監管當局根據國家規定的稽核職責,對金融業務活動進行的監督和檢查。金融稽核、檢查監督的主要內容包括:業務經營的合法性、資本金的充足性、資產質量、負債的清償能力、盈利情況、經營管理狀況等。(3)「四結合」的監管方法, 現場稽核與非現場稽核相結合、定期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全面監管與重點監管相結合、外部監管與內部自律相結合。

⑼ 海外企業的金融風險並提出相關建議措施

中國企業在並購海外企業之後,將會在某種程度上流失並購企業的客戶,很多客戶對於中國企業是否能夠管理與經營好並購企業提出了質疑,並且對其產品質量也並不看好。除此之外,並購企業還會競爭對手提供契機,使其挖走企業原有客戶資源。例如:聯想企業並購IBM的PC業務之後,原IBM的大客戶流失很多,基本都轉向戴爾。原IBM的競爭對手惠普,他們宣稱聯想收購IBM的PC業務之後,對惠普而言是極為有利的因素,為其提供巨大的商機,採取了行之有效地措施,鼓勵IBM的客戶投入其陣營之下。
中國企業在實施海外並購時要對其進行綜合衡量,包含並購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業績、企業文化以及戰略資產等,上述方面都需要深入核查,同時還需並購對中國企業發展是否能夠起到助力作用,藉以提升企業競爭力,針對於此展開深入的分析,繼而確定並購方針政策,構建合理的並購方案。除此之外,在交易方案中需要滲透下述條款以保證企業利益不受到影響,假設發現交易信息的不真實性,或是存在欺瞞現象,需要進行賠償,上述條款非常重要,中國企業在實施海外收購時必須引起高度關注[3]。除此之外,中國企業在實施海外並購時還需注意其他問題,比如:了解當地企業運行模式,了解當地的政治、經濟以及法律,並且保持高度敏感性。中國企業在海外並購完成之後,需要聘請當地經驗豐富,且熟悉企業目標的機構,比如:當地投資銀行、會計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以此弱化海外並購風險。

閱讀全文

與海外對金融機構資產管理的措施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貸款的每期14 瀏覽:116
美元的匯率現在是多少人民幣多少人民幣匯率 瀏覽:72
管理外匯的銀行卡 瀏覽:944
捷信消費金融有限公司微信 瀏覽:595
現貨黃金怎樣才會爆倉 瀏覽:916
融資租賃踩雷 瀏覽:188
外匯年檢不合格 瀏覽:530
金元期貨評級 瀏覽:945
倫敦金交易 瀏覽:498
貸款終審找人 瀏覽:412
山煤集團宮來喜2017 瀏覽:901
交通銀行同業理財產品 瀏覽:240
股東會監事會董事會 瀏覽:576
如何為高端客戶配置貴金屬資產 瀏覽:756
農行的理財產品 瀏覽:447
銀行貸款金額怎麼說 瀏覽:338
招商安慶基金理財 瀏覽:553
地震對期貨的影響 瀏覽:703
魯能集團上市 瀏覽:316
貨幣去杠桿事件 瀏覽: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