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國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對接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呢,沒有對接的機制,社會保險是國家給國民的一種福利待遇,商業保險是以盈利為目的的金融機構
❷ 產融合作試點城市是什麼意思
國家產融合作試點城市建設旨在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能力,營造產業與金融良性互動、互利共贏的生態環境,促進產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對試點城市未來產業發展意義重大。
產融合作力度不斷加大。為統籌推進試點城市建設工作,洛陽市陸續出台相關方案及配套政策,針對促進小微企業發展的周轉還貸金洛陽模式在全省推廣,全市還貸周轉金規模達2.5億元,自開辦以來累計辦理周轉金近萬筆,周轉金額近500億元,財政資金放大近200倍,為企業節約融資成本6億元以上。
(2)金融機構對接機制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總體要求。以城市為載體,鼓勵地方政府聚合產業資源、金融資源、政策資源,切實提高服務實體經濟的有效性。建立政府、企業、金融機構對接合作機制,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加強政銀企互動,強化誠信體系建設,深化產業與金融合作。
通過3年左右的時間,產業信息與金融機構對接機制基本建立並有序運轉,金融服務產業的能力進一步提高,產業與金融互動良好,重點產業健康發展,企業核心競爭力有效提升。
❸ 如何實體制對接,機制對接,制度對接,工作對接
能長期保證制度正常運行並發揮預期功能的制度體系。長效機制不是一勞永逸、一成不變的,它必須隨著時間、條件的變化而不斷豐富、發展和完善。理解長效機制,要從「長效」、「機制」兩個關鍵詞上來把握。機制是使制度能夠正常運行並發揮預期功能的配套制度。它有兩個基本條件:一是要有比較規范、穩定、配套的制度體系;二是要有推動制度正常運行的「動力源」,即要有出於自身利益而積極推動和監督制度運行的組織和個體。機制與制度之間有聯系,也有區別,機制不等同於制度,制度只是機制的外在表現。
❹ 自貿區建設的推進協調機制制度及組織不夠健全
上新增的三個片區,GDP、稅收額、進出口額、投資額、跨國公司總部數量、金融機構數量等經濟指標,已經佔了浦東新區的很大份額。但與此同時,浦東新區政府作為區一級政府,承擔了大量的經濟發展、民生改善、社會治理、城鄉統籌等繁雜的工作,還承擔了國家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重任。
3、雖然擴區了,但上海自貿區的核心任務,包括投資和貿易便利化、產業開放、金融創新等,仍然只能在120平方公里的有限區域內先行先試。
4、擴區後上海自貿區的先行先試期限是2-3年。隨著3年後上海、天津、廣東和福建自貿區經驗在全國范圍內的復制和推廣,以後外資相關法律的修訂,中美BIT的簽署,甚至中國加入TPP,自貿試驗區大規模製度創新和先行先試的工作將告一段落,自貿試驗區轄區政府職能終將回歸到正常的功能區管理和服務的職能。
5、國家始終對新設機構、公務員編制等嚴格控制。
6、過去的一年多,上海自貿區管理和協調方面遭遇到的體制和機制問題,亟需通過比較大的結構性改良來解決。這些突出的問題包括條塊化的縱向協調費時費力、效率不高,政策零碎化程度比較嚴重,定期例會式的橫向協調周期較長、反應較慢,不能順應自貿區瞬息萬變的實際需求,企業「能進不能幹」現象背後的信息及時溝通和民眾預期管理等急待加強。
7、隨著自貿區擴容至四個,中央政府層面的自貿區事務協調機制預期將完善,將出台新的協調機制,甚至出現新的協調機構,進而對地方政府層面的對接機制也將提出現實要求。
新設的天津、廣東和福建自貿區跨區域特徵更明顯,也會遭遇縱向協調和橫向跨區域組織協調的難題。具有先發優勢的上海,應充分利用這次擴區的契機,大膽進行管理協調機構和機制的重大調整,順應自貿區發展的實際需求,做好與中央政府新的協調機制或機構對接的准備,同時也對全國其他自貿區的管理體系建設提供好的經驗。
❺ 如何進行金融體制改革
一是結合國情。中國金融改革已走到深層次階段,利率市場化將成為一場不可避免的攻堅戰。縱觀世界各國利率市場化進程,總體上可以分為「外生推動型」和「內生演進型」,其中既有美國、日本等國家的成功案例,也存在一些國家的敗局。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既需要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動,同時也需要制度、習俗、慣例等「內生」條件的共同作用。「摸著石頭過河」是一個有效方法,中國金融體制改革要取得成功,應考慮中國的實際國情,構建配套的宏觀環境、市場機制、監管制度以及微觀主體,探索一條有中國特色的利率市場化改革之路。
二是大膽創新。當前中國金融存在的一個主要問題在於金融資源錯配,進而造成市場結構失衡。要打破困局,必須大膽創新,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金融制度體系與架構。黨的十八大指出,要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需要從多方面改革創新:比如,改變大銀行壟斷格局,為民營金融機構、小微金融機構提供政策性支持;突破中小企業股權交易的制度障礙,積極探索區域性股權市場的發展模式,打破區域分隔界限,拓寬中小型及科技創新型企業融資渠道;利用大數據平台,整合互聯網金融、傳統銀行的優勢資源,實現金融生態多樣化,給實體經濟的發展帶來新的活力;創新金融監管模式,等等。
三是以人為本。
一方面應推廣普惠性金融理念。發展普惠金融,首要解決的就是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增加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內生供給是關鍵。要充分發揮市場內生性力量的作用,鼓勵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與小微企業平等對接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完善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差異化監管與考核政策,在財稅政策方面給予適當的風險補償;進一步改進完善融資擔保服務等多種金融機制,擴大金融服務供給的覆蓋面。
另一方面要發揮好政府作用。在以商業金融體系為主導的前提下,打造政策性金融體系,才能讓金融改革真正惠及民生,服務百姓。打造政策性金融體系,可從多方面入手:發揮好現有政策性金融機構在城鎮化中的重要作用,同時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政策性金融機構,讓政策性資金和市場資金形成合力,加強大病醫保領域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突出問題;加大對邊遠貧困地區農業開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新型城鎮化發展的中長期信貸支持力度,著力做好農業轉移人口的綜合性金融服務。
❻ 建立政銀企溝通機制,促進銀企需求對接,助推區域經濟發展
、推進全民創業,大力發展民營中小企業(一)推進全民創業、轉業軍人、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或領民營中小企業的。加強政府引導,充分調動群眾企業的積極性,形成千軍萬馬、千家萬戶創新創業的態勢。對企業下崗職工、大中專畢業生
❼ 中國銀監會關於完善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切實做好金融消費者保護工作的通知的主要內容
第一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牢固樹立公平對待金融消費者的觀念,並將其融入公司治理和企業文化建設當中,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會應當將關注和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重要職責之一,並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相應職責。總行和各級分支機構應當確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
第二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完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制定投訴處理工作流程,落實崗位責任,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積極預防合規風險和聲譽風險。
第三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設立或指定投訴處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處理客戶投訴事項。
第四章:投訴處理工作人員應當充分了解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銀監會有關監管規定,熟悉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情況,掌握本機構有關規章制度與業務流程,具備相應的工作能力,公平、友善對待金融消費者。
第五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能力建設,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有效提升現場投訴處理能力。
第六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為客戶投訴提供必要的便利。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置公布電話、網路、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投訴電話可以單獨設立,也可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與客戶服務熱線對接的,在客戶服務熱線中應有明顯清晰的提示。
第七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及時受理各項投訴並登記,受理後應當通過簡訊、電話、電子郵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受理情況、處理時限和聯系方式。
第八章: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客戶投訴事項,應當認真調查核實並及時將處理結果以上述方式告知。發現有關金融產品或服務確有問題的,應立即採取措施予以補救或糾正。銀行業金融機構給金融消費者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金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
第九章:投訴處理應當高效快速。處理時限原則上不得超過十五個工作日。情況復雜或有特殊原因的,可以適當延長處理時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個工作日,並應當以簡訊、郵件、信函等方式告知客戶延長時限及理由。
第十章:對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轉辦的投訴事項,應當嚴格按照轉辦要求處理,並及時向交辦機構報告處理結果。
第十一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實行客戶投訴源頭治理,定期分析研究客戶投訴、咨詢的熱點問題,及時查找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從運營機制、操作流程、管理制度等體制機制方面予以重點改進,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二章: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各分支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管理,將投訴處理工作納入經營績效考評和內控評價體系,及時研究解決投訴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客戶投訴處理機制的有效性。
第十三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充分發揮法律合規部門在客戶投訴處理和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中的作用,加強合規風險的有效識別和管理,確保依法合規經營,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加強員工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教育培訓工作,切實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
第十五章:銀行業金融機構接到大規模投訴,或者投訴事項重大,涉及眾多金融消費者利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的,應當及時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
第十八章: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各級分支機構應當做好金融消費者投訴統計、分析工作,並每半年形成報告,於每年1月30日和7月30日前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於2012年7月20日前將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此後如客戶投訴管理辦法、投訴渠道有變動,變動情況應在半年報告中予以反映;如投訴處理部門及其負責人和聯系人的名單有變動,應及時將變動情況報告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第十七章: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要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監督檢查,敦促其完善機制、落實責任、推進工作。
第十八章:對於涉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熱點、難點問題,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向有關金融機構發出監管建議,並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內採取預防或糾正措施;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第十九章:對於一定時期內,信訪投訴數量較高、處理不當或拖延問題較突出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在全轄予以通報,並可作為准入和監管評級的參考依據。
❽ 如何做一個與銀行及金融機構對接的信貸業務公司
得有一定的資金實力以及強大的關系網路,還要有專業的會計金融相關人員,在小地方,人脈關系更主要。在大的城市,人員,高官團隊組建素質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