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合作社是幹啥的
合作社是勞動群眾自願聯合起來進行合作生產、合作經營所建立的一種合作組織形式。所謂合作經濟組織,首先強調的是「合作」,然後是「經濟組織」,這是兩個基本要素。
合作社經營范圍;
(1) 生產合作社。即從事種植、採集、養殖、漁獵、牧養、加工、建築等生產活動的各類合作社。如農業生產合作社、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建築合作社等。
(2) 流通合作社。從事推銷、購買、運輸等流通領域服務業務的合作社。如供銷合作社、運輸合作社、消費合作社、購買合作社等。
(3) 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員存款貸款給社員的合作社。如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4) 服務合作社。即通過各種勞務、服務等方式,提供給社
市場經濟合作法
員生產生活一定便利條件的合作社。如租賃合作社、勞務合作社、醫療合作社、保險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
『貳』 合作社的開展金融業務是怎麼回事
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銀行類金融機構,所謂銀行類金融機構又叫做存款機構和存款貨幣銀行,其共同特徵是以
『叄』 國外有沒有類似農村信用社的機構
農村信用社是我國農村金融的主力軍,是聯系農民的橋梁紐帶。合作金融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已日趨規范和完善,研究這些國家合作金融的現狀與發展變化,借鑒發達國家合作金融的先進經驗,對推進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目前國外農村合作金融的主要模式
合作金融自19世紀中期在歐洲產生以來,經過150多年的不斷發展和創新,逐漸形成了以下幾種模式:
德國合作金融模式。(一)組織架構。分為三個層次,呈金字塔狀:第一層是地方性基層農村信用合作社,資本金主要來自於農戶、小農場主、銀行雇員、自由職業者以及社會援助;第二層是三家地區性的管理機構,即地區性合作銀行;第三層是全國性的中央管理機構,即德國合作社銀行(屬於信貸合作聯合會)。各層次間自下而上地持股,下一層合作銀行持有上一層合作銀行的股份。(二)管理體制。監督機構是合作審計協會。合作社必須加入一個合作審計協會,由該協會對合作社的機構、資產及業務活動定期進行審計監督。基層合作金融組織直接經營貨幣信貸業務。地區性的管理機構主要從事協調管理工作,為基層合作金融機構保存准備金和融通資金,提供信息,對外聯系。全國性的中央管理機構,主要從事管理協調工作,處理地區行無法承擔的付款業務,負責與政府其他機構聯系和國際間的業務往來等。(三)運行機制。從下至上地上存資金,自下而上地融通資金。每家基層合作銀行都要按年度以其風險資產的一定比例存入特別專項基金——貸款擔保基金,一旦成員行出現大的危機,難以獨立承擔時,由該基金全額補償。
美國合作金融模式。(一)組織架構。第一層是美國中央信用聯社。第二層是聯邦土地銀行、合作銀行和聯邦中期信貸銀行三個業務不同、相互獨立的地區性合作金融組織。第三層是各地區性合作金融組織的基層組織。如聯邦土地銀行和合作銀行的基層組織是信用社,聯邦中期信貸銀行的基層組織是生產信貸協會。(二)管理體制。監管機構由全美信用社管理局和各州政府設立的信用社監管機構組成。全美信用社管理局對在聯邦政府注冊的信用社進行監管,還負責領導私營農村商業性信貸銀行和國家農業信貸銀行,這些機構共同承擔為農村合作金融組織體系提供融通資金的任務。各州政府信用社監管機構,負責對在州政府注冊的信用社進行監管。行業管理機構由3個相對獨立、無隸屬和約束關系的行業協會組成。全美信用社協會是美國所有信用社自願參加的全國性行業協會組織,該協會的宗旨是維護信用社的合法權益,協調信用社與國會、監管當局及政府部門的關系,促進有利於信用社的法案獲得通過,並為信用社提供法律咨詢、員工培訓、擴大宣傳等方面的服務。聯邦注冊信用社協會是由在聯邦政府注冊的信用社自願組成的行業協會。各州注冊信用社協會是由在州政府注冊的信用社自願參加組成,該協會同時還是各州信用社監管工作者聯合會,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三)運行機制。監管機構和協會組織分別行使監管和行業管理的職能。中央信用聯社是由地區性信用聯社自願入股組成的,是為全美所有地區性信用聯社提供資金清算、資金調劑、票據交換、自動提款機等服務的批發式金融中心。各地區性合作金融組織按各自經營范圍和經營機制獨立運作。聯邦土地銀行專門向農場主提供不動產抵押貸款。聯邦中期信貸銀行專門向農場主提供短期資金。合作銀行主要對生產信貸會和信用社提供信用,再由這兩個基層組織向個人放款。美國的合作金融與其他金融機構一樣,有著完善的存款保險系統,即建立了全國信用社股金保險基金,參保信用社以其存款總額1%的比例交納,最高保險金額為10萬美元。
法國合作金融模式。(一)組織架構。由三個不同層次構成。第一層是地方農業信貸互助銀行,也稱為農業信貸合作社,是基層民間組織。第二層是省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由若干個地方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組成。第三層是全國性合作金融機構——法國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總行。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總行的資本金由政府財政撥款,省和地方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的資本金是社員自願投入的,社員除了農民以外,還有小工廠主及雇員。(二)管理體制。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總行是最高管理機關,受國家農業部和財政部雙重領導,負責審查各省級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的有關帳表,監督其業務活動。總行也是一級核算單位,負責票據的清算,對個別虧損地區給予低息貸款或一定的補貼。(三)運行機制。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總行是一種商業性質的政府行政機關,不經營一般的信貸業務,主要是向各省合作銀行提供資金支持、辦理結算和內部稽核等。總行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最高權力機構為全體委員會,其成員來自於議會代表(參眾兩院各3名)、政府官員、有關行業組織代表、地區合作銀行代表,其執行機構為理事會,成員中7名由全體委員選舉產生。另外4名為政府官員和該行的總經理,其總經理由政府任命。省和地方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的經營管理嚴格按信用合作的原則進行。
日本合作金融模式。(一)組織架構。日本的農村信用合作組織分為三級機構:農林中央金庫是中央級機構;縣信用農業協調組合聯合會是中層機構;綜合農協是最基層一級,包括農業協同組合、漁業協同組合和森林協同組合。全國農業信用組合聯合會由各都府縣信用農業協調組合聯合會與農林中央金庫共同參加,為行業協調組織。(二)管理體制。大藏省負責對農村合作金融的監督。全國農業信用組合聯合會,不辦理信用業務,只是為會員提供情報,協調關系。(三)運行機制。農林中央金庫是農林漁系統的信用合作組織,可以直接辦理存款、放款、匯兌、委託代理等業務,有權發行農林債券,並可開辦外匯業務。縣信用農業協同組合聯合會負責調劑基層農協之間的資金餘缺,並將剩餘資金存入農林中央金庫。綜合農協直接對農戶從事信用業務,兼營保險、生產資料購買、農產品販賣等多項業務。
國外農村合作金融的發展變化
經營目標發生變化。合作金融組織的最初形式是信用合作社,參加者大多是小生產者、小經營者和農民。農村信用社的參加者,只要願意承擔社員義務,按規定繳納股金,都可以享受信用社的融資及其有關的優惠政策,在融資管理上是眾人管理,為眾人服務。信用社經營目標是不以追求利潤為目標,而以為社員提供服務和幫助為目標,主要是為農民服務,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服務。但隨著經濟環境的變化,特別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經營活動都要追求利潤,講究自身效益。而且有時農村信用社機會成本、管理費用等方面甚至都比普遍商業銀行高。在這種情況下,要保證為社員服務、為生產服務,並給社員提供一定的紅利回報,不講效益,不追求利潤是不現實的。因此,現在絕大多數合作金融組織實際上都以追求利潤為經營目標。
機構性質發生變化。合作金融組織機構最初都是自發組建起來的小規模的互助信用合作組織。以後規模不斷擴大,吸收資金超過了社員需要,不得不涉足商業化經營。現在,許多國家的信用合作社已規模巨大,有些已成為國際性大銀行,合作金融機構正逐步由互助合作制性質向現代股份合作性質轉變,相當部分的合作金融組織已成為商業化、股份制的金融機構。股份制、商業化經營的趨勢非常明顯。
股份構成發生變化。合作金融組織的初級形式信用合作社,入股實行的是「入股自願、退股自由」,且數額有限。但現在不少國家已改變了這種股權構成及入股方式,引進了股份制、合作控股原則。不僅擴大股東范圍,增加股金種類,而且擴大股金數額。股東既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單位;既可是農業經營者,也可是非農業經營者。如法國就規定:農民和手工業者、農業生產合作組織農業工會、地方農業局、市政單位教育機構等都可入股,成為股東。基層信貸社設入社股金(固定股金)和貸款股金(流動股金)。新股東加入信貸社,必須繳納100法郎的入社股金,申請貸款者則要按照貸款最高余額的2%繳納貸款股金。貸款股金在歸還貸款時暫不清退,再申請貸款時,如貸款余額不超過原貸款最高額,可不再另繳納貸款股金。此外,一些國家的信用合作組織,還借鑒股份制,加大按股分紅,以促進非社員向信用社入股投資,並改變信用互助合作制退社退股的做法,社員不許抽資退股,但可轉讓、繼承,享受股金分紅。
資金來源發生變化。從合作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看,最早的合作社主要以股本金和存款為其資金來源。現在,西方國家多數合作金融組織,在資金來源上也已經是多渠道供給,除股本金和存款外,還有兩個重要來源:一是向中央銀行借款,二是發行債券,並且在有些國家發行債券所籌措資金占合作金融機構資金來源的相當大比重。同時,存款的種類也是多樣化,不僅有社員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而且有非社員的大眾存款和住房信貸存款等。
資金運用發生變化。隨著合作金融組織規模的擴大和聯合組織體系的壯大,許多國家的信用合作組織,特別是農村信用社的資金運用形式發生了變化。從資金運用看,主要變化是:在貸款對象上,由社員發展到非社員,個別甚至以非社員為主;在貸款數額上,由小額貸款發展到小額和大額貸款都發放;在貸款期限上,由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發展到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流動資金貸款和固定資金貸款等多種形式;在貸款用途上,不僅限於農業生產,也提供消費性、流通性的貸款;在貸款方式上,不再只是靠社員的個人信用為擔保,而注重票據貼現、財產抵押、經濟擔保等形式;在貸款利率上,不再強調低利原則,並且認為貸款利率只要低於民間自由借貸利率就是實行了低利率。因此,合作銀行等合作金融組織的貸款利率不一定低於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
業務經營發生變化。從合作金融組織的業務經營來看,最根本的變化是逐步擺脫信用合作模式束縛,按照市場導向原則,實行企業化經營管理,業務經營發生變化。一是服務對象開放化。堅持為大眾服務的原則,服務對象不再僅限於社員,非社員個人,企業單位、社團組織、政府部門等都可以對其提供服務。二是業務種類多樣化。目前,合作金融組織的業務經營范圍已與商業銀行沒有多少區別。例如,德國合作銀行通過與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已經能夠辦理諸如抵押貸款、租賃貸款、代理融資、代發股票、債券、稅收特惠投資、保險等多種業務。其它國家的合作銀行也類似。隨著合作金融機構的國際化,其業務經營范圍也日趨國際化。不少國家的合作銀行在一些重要的國際金融中心設立了分支機構,提供包括歐洲證券市場、國際貨幣支付、國際清算、外匯貸款等國際金融業務。如荷蘭農業合作銀行在國外有50家分行,構成了全球性融資網路,滿足了其租賃公司、船舶抵押公司、信託公司以及保險公司等附屬機構開發國際金融業務的需要。三是經營手段現代化。隨著金融電子化的發展,現在合作金融組織的電子計算機應用相當普遍,經營手段已實現現代化。不少國家從合作銀行總部到基層營業單位,全部採用了電子計算機並已形成網路,銀行存款業務全部實現了自動化。四是服務追求優質化。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競爭規律和吸引客戶的需要,一些國家的合作金融組織都在追求服務質量的優質化,在不違反國家政策和法令的前提下,在業務種類、業務方式、業務數量、資金價格、存款期限、信息資料、服務方式等方面盡量為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優質服務,以滿足客戶需要,進而促進業務經營的不斷擴大,盈利水平的不斷提高。
經營管理發生變化。最初,信用互助合作社實行「民主管理」,決策表決是「一人一票」,社員選舉信用社董事會(或理事會),由董事會(理事會)選舉主任,股東大會是其最高權力機構。但這種「民主管理」最適合初期小規模信用社。隨著合作金融組織規模擴大,西方國家在合作金融領域逐步引進現代股份制的先進做法。如借鑒股份制有限責任的管理方式,社員大會可以隨時罷免經營效益差、有礙於社員利益經營者;借鑒股份制所有者、經營者與投資者三者利益相統一的管理原則,吸收非社員入股。如美國正在改變「一人一票」的平等投票權,試圖進行股權量化。總之,現代合作金融組織已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自上而下的管理體系,與最初的「民主管理」相比前進了一大步。
『肆』 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否獲得國家金融支持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應當採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資金支持。國家鼓勵商業性金融機構採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務。
『伍』 合作社如何開展金融業務
開發客戶的渠道千千萬,市場,網路,拜訪,郵件,媒體等等都是利用開發。
『陸』 日本的信用金庫是什麼和銀行什麼區別
和銀行沒有什麼區別,日本信用組合是1949年根據 「中小企業互助合作法」 建立的中小企業的職工組織和帶有互相扶助性質的金融機構。全稱為 「信用互助組合」。到1951年,信用組合中一般金融機構色彩較濃的,大多已轉化成了信用金庫,因此現存的信用組合比信用金庫的互助合作性質更加明顯。
為尊重這種互相合作的特點,在監督方面盡可能簡單放鬆,在業務上作為原則只限定於成員內部這個范圍,以更明確地貫徹這種互助金融的宗旨。為保證其健全經營和存款者的利益安全,日本政府1949年制定了關於信用合作性質的金融機構的法律,規定了其多餘資金限制運用的范圍。
在存款支付准備率、大額信貸限額以及內部留存率等方面也作了相應規定。行政當局對信用合作化的監督指導,是依據大藏大臣委託給各都、道、府、縣知事的許可權來進行的。
(6)日本合作社的金融服務擴展閱讀:
隨著信用合作社的發展,以前制定的有關方針制度與信用組合的發展逐漸不適應,於是1968年和1973年兩次對有關制度進行了修改。經過對制度的修改,信用組合的業務范圍擴大了,開始辦理對地方公共團體等的存款、擔保、貸款業務。
提高了出資總額的最低限度和對同一債務者的貸款最高限額。信用組合的主要業務有存款、貸款以及國內匯兌、有價證券轉入款的收受和其利息及紅利分配支付、保護寄存、指定公司的代理業務等。
信用組合可以對非組合成員辦理存、貸款業務,但其業務量的總和不能超過存、貸款總量的20%,對同一債務者的貸款總量不得超過自有資本的20%或4億日元 (二者以低方為限)。原全國信用組合聯合會在1951年被改組為全國信用金庫聯合會。
到1954年,根據日本中小企業互助合作法,以信用組合為會員的全國信用組合聯合會又重新成立。
『柒』 目前在中國所見到的合作社大部分都是非法的,因為這些合作社不具備金融吸儲功能,這些合作社都具備一個特
合作社是內部互助,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不能因為片面的去認為全部的事情,是有些打著合作社的牌子亂搞,但不阻礙農民合作社的發展趨勢,特別是解決農村金融這一塊的功效,而且現在部分地區供銷社開始主動參股合作社,形成產購銷,合作互助金融為一體的戰略目標,供銷總社社屬企業 中合聯 也在對接各地供銷社,穩步孵化農民合作社業務。
『捌』 農業生產合作社 發展如何得到政府扶持 ,
政府如何扶持農民合作社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需要政府的關心和扶持
近兩年,蔬菜、水果、海鮮等各種各樣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如雨後春筍般在農村建立,「合作社」這個曾經耳熟能詳的詞再次回到人們的視野。不同於傳統的合作社,專業合作社是同類別的農戶自願聯合而組成的互助性經濟組織,具有法人資格和市場主體身份,實現了小生產與大市場的對接,因此受到越來越多農民的歡迎。
截至今年6月底,廣東省依法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已達到3029個。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新生事物,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遇到了不少困難。面對困難,政府應當如何扶持和引導其發展?記者進行了調查。
合作社需要特別關注
根據廣東省農業廳的委託,王權典教授帶領華南農業大學專家小組,對廣州、清遠、肇慶等廣東八地市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發現,廣東農民專業合作社呈現出起步發展的良好勢頭,參加合作社的農戶比當地生產經營同類產品的農民人均純收入高出15%以上。但廣東各縣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很不平衡,仍有部分領導幹部對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重要性認識不足。
粵北某縣農業局一名幹部告訴記者:「與縣領導談起農民專業合作社,領導認為合作社不成氣候,不願投入過多精力發展合作社,開農業會議時根本不提合作社,大家積極性不高,所以本地農民專業合作社還比較少。」
「領導幹部應該認識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引領農民闖市場,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提升農業產業化水平的重要抓手,真正把該項工作與本地資源優勢結合起來。」王權典說。
「和國內其他一些省份相比,廣東財政、稅收等方面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不夠。」王權典告訴記者,浙江、江蘇等發達省份每年都撥出五六千萬元以上專項資金,用於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遠高於我省好幾倍;西部相對落後的甘肅省每年也安排2000萬元專項扶持資金,數額是我省的兩倍。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粵北某市有近600家農民專業合作社,而每年僅有10家合作社能夠得到市縣2萬元的資金扶持。廣東多數市縣都沒有安排專項配套扶持資金,完全依靠省財政有限的扶持資金,農民專業合作社受益面很小。
「另外,全省各地農民專業合作社普遍反映,實際運作中的稅務月報手續過於繁瑣,未能合理照顧到農產品經營的季節性特點,且組織對外銷售的稅務發票購買不順,到一定規模的銷售量也落實不了一般納稅人資格,導致其發展運作都受到嚴重影響。」王權典說。
廣東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普遍資金較少,實力較弱,影響力有限,但在鞏固和完善家庭聯產承包經營體制,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提高農民素質,增強農民參與、合作和民主意識,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的作用已經初步得到顯現,各級政府應當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農民專業合作社需要得到政府的關心、引導和扶持,這樣才能走出小農經濟的圈子,走上現代農業的道路。」王權典說。
合作社發展遇資金瓶頸
在各地的調研中王權典發現,合作社運作資金主要來自發起創辦人以股金或會費形式繳納自籌資金,或者是收取一定的技術指導費和服務費。這些資金一般難以滿足合作社做大做強的需要。資金的缺乏成為農業合作社發展的瓶頸,使合作社無法進一步擴大生產和加強信息與技術交流。
湛江廉江市良垌日升荔枝合作社明顯感覺到了這種制約。「合作社出產的荔枝銷路通暢,但有很多訂單我們不敢接。因為我們保鮮加工能力有限,目前合作社只有600多平方米的冷庫和6000多平方米的荔枝保鮮加工廠,遠遠不能滿足需求。建設新的加工廠,需要近百萬元的資金,我們貸不到款來擴展合作社規模。目前要求入社的農民很多,但限於能力,我們無法批准。」良垌日升荔枝合作社工作人員黃紹祥告訴記者。
「銀行貸款需要抵押,但農民專業合作社並沒有可以抵押的財產。農村的房子沒有房產證不可抵押。林權證可以用於抵押,但我們向金融部門提出用油茶林權證作抵押申請貸款時,他們說上級金融部門沒有文件,暫時還沒有這類貸款項目。」河源市東源縣牛欄崗農業油茶專業合作社社長陳可旺跑了多家銀行,但一分錢也沒有貸到。
記者采訪中發現,農民專業合作社一般規模較小,資信能力相當有限,銀行不願意冒風險,由此導致盡管法律明確了政府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貸扶持政策,但現實中的執行仍然障礙重重。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初創發展離不開資金的支持,政府要與金融機構一起研究建立適於合作社發展的會計制度以及金融創新服務模式,以小額貸款為主要內容的融資及擔保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要適當放寬擔保抵押條件和抵押方式。」王權典說。
「隨著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農村工商企業、供銷社和其他各種涉農部門在市場競爭中也產生了對於合作組織的制度需求,在合作組織發展的初始階段,積極鼓勵這些民間主體牽頭領辦合作組織,與農民共同分攤創新成本,有助於打破目前由於成本約束而造成的僵滯局面。」廣州仲愷農業技術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史金善教授認為。
實際上,為破解合作社融資難,廣東各地進行著多種探索。清遠市利用供銷系統力量,大力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實現助農增收超億元。提出聯保思路後,廉江那毛角村三家專業合作社在當地農業銀行取得150萬元貸款許可權,為合作社成員的生產發展提供了資金。
「從長遠來看,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必須建立農民自己的金融合作組織,在日本和我國台灣地區,農民信用合作社不僅解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貸款問題,而且成了合作社的重要利潤渠道。」史金善說。
政策法規亟待細化
「它害死我了。」粵西某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社長老馬拿出一本巴掌大小的紅本子說。這是該縣工商局頒發的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只有普通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三分之一大小。「就因為免收工本費,你看工商局給發的,這叫什麼執照?」
前不久,老馬找到一家深圳船務公司辦理出口運輸業務,當他把合作社營業執照傳真過去後,對方說:「本子太小,而且怎麼連公章都沒有,合作社是什麼,你們是生產隊嗎?」
記者采訪中發現,該合作社的遭遇具有一定代表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頒布,雖然賦予了合作社以市場主體地位,而在實踐中,相關部門的不理解,相關法律政策的不完善及優惠政策落實的滯後性,讓合作社的發展舉步維艱。
例如,《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的政府對合作社的扶持政策:「中央和地方財政應當分別安排資金,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准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服務。」但其中並沒有規定安排多少資金以及開展培訓的具體形式等,因此在實施過程中會遇到很大變數,地方政府少投資甚至不投資的現象難以避免,法律的原則規定任由基層部門作出隨意解釋,使合作社的起步和發展屢受掣肘。
「關鍵在於通過地方立法規范並督促有關部門做好相關的政策落實工作,進一步優化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政策法律環境。」王權典說。
作為調研成果,華南農業大學專家小組向廣東省政府遞交了《廣東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辦法(建議稿)》。建議稿將政府責任區分為若干層次,依次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與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不同職責事項;農業行政部門的主管責任,突出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指導、扶持和服務之職能范圍,並列舉財政、工商、稅務等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依各自職責協調提供指導、扶持和服務的要求;強調村民委員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建發展,為其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服務便利與合作條件,從而有助於理順農民專業合作社同農村基層組織的關系。(本刊記者 崔華超 實習生 周艷紅)。
『玖』 如何管理農民合作社
目前我國農民合作社政策形勢一片大好,但還是會有合作社找不到盈利的門道。為此,小編總結了5點經營合作社的方法,希望能幫助農友們早日找到合作社盈利的突破口。
一、政策補貼
農業在全世界都是政策性行業,農業的基礎性決定了國家必須要給予支持和補貼。干農業,能夠拿到政府補貼的,一定要想辦法拿到。
二、品牌打造
農業產品的同質性,使很多農產品難以實現差異化,難以獲得較高的附加值。積極創新,打造農產品品牌,是突出重圍,讓農產品賣出好價格的一條有效路徑。
三、土地運營
在我國土地價格一般還是比較高,處理好土地投資問題是很多農業項目能否盈利的關鍵。到底應該採取土地託管、土地入股、還是土地流轉的方式,都是需要慎重思考的問題。
四、社員服務
合作社想要盈利,做好各項服務其實可以獲得一些收益。服務項目可以包括農業服務、生活服務等。合作社提供服務幫助社員致富,那麼合作社盈利也就不難了。
五、金融互助
在日本、韓國、台灣,合作社盈利的最主要來源渠道是農村金融業務。利用農民自己的錢,做好產業,服務成員,是國際上已經證明了的運營模式。
『拾』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業務有哪些
農村信用合作社是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的,實行社員民主管理,主要是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經營范圍是:①辦理存款,貸款,票據貼現,國內外結算業務。②辦理個人儲蓄業務。③代理其他銀行的金融業務。④買賣政府債券。⑤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⑥提供保險箱服務。⑦代理收付款項及受託代辦保險業務。⑧辦理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等人民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