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業營改增最新政策有講解嗎
金融業增值稅扣除項目,新規定稅負重了。
目前,「營改增」試點只剩下房地產、建築行業、生活服務業以及金融業。胡根榮表示,其中,金融業營改增難度最大,或將成為最後一個推出的試點。難度主要體現在稅率和徵收辦法的敲定上,這將為金融企業的商業帶來重大影響。
首先是由於稅率改變所引起的間接稅成本增加或減少和進項稅抵扣額的可用性。這決定了營改增以後企業的稅負是增加還是減少。
現行試點主要採用了三種稅率,分別是6%、11%和17%。根據普華永道的測算,這三種稅率對金融業流轉稅實際稅負的影響為:6%情況下,普遍稅負降低;11%持平:17%則稅負大幅提高。
⑵ 2016年銀行營改增是什麼意思,金融業營改增對銀行的影響有哪些
營改增就是營業稅改徵增值稅。
一、當前銀行業由於實施營改增在信息技術系統改造、業務與稅務配合銜接、流程改造等方面的困難及影響
1、實施信息技術系統改造方面:銀行業的確面臨著比其他行業更高的改造成本,因為銀行業涉及的系統改造范圍廣泛,只要涉及收入類的系統,包括利息收入、中間業務收入、同業收入等系統都要改造,銀行業信息技術的大量採用無疑要求大量的硬體和軟體投資,尤其是營改增後,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功能應用還有很多,軟體環境需要不斷的升級。
2、實現業務與稅務配合銜接方面:營改增後銀行必須建立增值稅開票系統與現有各業務系統的有效銜接,解決在銜接過程中出現的硬體、軟體等問題,同時還需要制訂相應的增值稅開票流程,規范工作人員業務行為,防範風險。銀行現有稅務方面的人才匱乏,更重視的是業務及信貸能手,今後"營改增"實施過程中肯定需要稅務方面的專職人員,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新增崗位人工成本也是較大的支出。
3、流程改造方面:營改增後,銀行業從稅制設計及征管到銀行科技系統和業務流程諸多方面都需改造。如果按照5月1日營改增落地的要求來看,最大挑戰是細則沒有出台,並由此導致政策的不確定與改革成本不可逆兩者的矛盾。但如果坐等政策出台,可能無法及時完成營改增實施工作,給業務、客戶帶來巨大影響,因此商業銀行只能依靠掌握的信息,結合增值稅的基本原理摸索前行,可一旦政策出台有較大變動,就很可能造成一部分成本沉沒。
二、營改增後,由於適用稅率變動及進項抵扣的問題所造成的稅負的影響
1、適用稅率變動用對稅負的影響:目前,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稅率為5%,其計稅營業額包括貸款業務收入、差價業務收入和中間業務收入,這三種業務中,貸款業務收入是銀行業營業收入的主要內容,營業稅作為價內稅,其計稅依據卻是其經營金融業務營業收入全額,"營改增"後,財稅部門考慮對金融保險業採取6%的增值稅稅率,因增值稅為價外稅,其計稅依據首先得換算為不含稅收入,因此,雖然利率上升了1%,但相應的計稅依據也有所減少。
2、進項稅抵扣對稅負的影響:"營改增"後,與之相關的進項稅也可抵扣,銀行可抵扣的進項稅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
(1)電子設備、辦公設備及其經營的櫃台等固定資產采購;
(2)銀行業信息技術系統所需的硬體和軟體支出。盡管存在上述抵扣的進項稅,但在實際業務中,有更多的成本支出將因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而不能抵扣,不能抵扣的進項稅主要體現在如下方面:(1)支付給個人的存款利息;(2)銀行從業人員的人工支出。
因此銀行業在日常業務中需要加強會計核算、降低銀行稅收成本,增加進項稅稅額來加強增值稅抵扣力度,減輕稅負。
三、營改增後,對銀行的業務影響及內控管理風險的影響
1、營改增對業務的影響
由於全面營改增或許會降低部分企業借款的稅收成本,因為這些借款者的借款利息可從銀行獲得進項稅抵扣,營改增後實現了收入價稅分離,滿足下游實體企業抵扣進項稅金的需要,有利於提升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同時,下游實體企業由於抵扣進項稅金而減輕經營成本,有利於反向改善銀行信貸環境,促進貸款業務平穩增長。
2、營改增對內控管理風險的影響
對個人客戶發票開具也存在問題。營業稅下,銀行不向客戶提供發票,但營改增後,個人客戶將要求銀行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這些海量發票的開具需求大大增加了商業銀行系統負擔和工作量。而外部監管層面的挑戰在於,銀行除了原有的大企業風險管理、重點稅源監控外,營改增後預計還要面臨增值稅風險納稅評估,而且還要配合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檢查,如果出現違法行為,則可能涉及刑事責任等風險和挑戰。
總而言之,稅率由5%提升為6%,在細則沒有出台的情況下按照可能推斷的結果,作出上述分析判斷,一切還需要等待細則落地。
⑶ 營改增後金融業如何納稅稅率多少
具體稅率還未定。
金融方面貸款業務和中間業務適用稅率預計將定在6%。金融商品買賣適用稅率或免稅或為6%,但採用何種計稅方法仍不確定。相較於其他行業,金融業營改增一直被業內認為難度較大。
由於金融業營改增對整個金融行業的影響非常大,核算也十分復雜,營改增本身的目的是避免雙重征稅,因此,如果扣除不到位,反而對金融行業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也是政策遲遲未出台的原因所在。
⑷ 營改增後金融機構匯總納稅有何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六、其他納稅事項
(一)原以地市一級機構匯總繳納營業稅的金融機構,營改增後繼續以地市一級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
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范圍內的金融機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和財政廳(局)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
七、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⑸ 改增後金融業怎樣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
(一)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一般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含銷項稅額,納稅人採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並定價的,按下列公式換算為不含稅的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金融行業稅率為6%。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二)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徵收率據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5)金融機構營改增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關於應納稅額的條款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本法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第二十三條 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後五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後的余額進行抵補:
(一)居民企業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
(二)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
第二十四條居民企業從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外國企業分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外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外國企業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額中屬於該項所得負擔的部分,可以作為該居民企業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在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抵免限額內抵免。
⑹ 原匯總繳納營業稅的金融機構營改增後如何繳納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六、其他納稅事項
(一)原以地市一級機構匯總繳納營業稅的金融機構,營改增後繼續以地市一級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
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范圍內的金融機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和財政廳(局)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
七、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⑺ 金融保險業營改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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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銀行業徵收營業稅,名義稅率為5%,一方面若按簡易方式計征增值稅,即銷售額乘以3%,金融業的稅負將大幅下降,另一方面,金融業不像實體企業的進項稅可以那麼明確地計算出來進行抵扣。所以今後金融業營改增將會比較復雜。實際上,金融業也應該加速自身的財稅管理信息化建設,利用航天信息軟體「懂稅的ERP」或是用友暢捷通來升級自身的財稅管理模式。
⑻ 營改增後金融業和生活服務行業的稅率是多少
營改增來後金融業和生活服務行業自一般納稅人(年應稅服務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上)的稅率是6%。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的徵收率。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⑼ 金融機構營改增系統和國稅連接了嗎
蘋果 我不能確定平板能不能行 但是蘋果是電腦排行榜第一 如果工作量大 建議用台式或者一體 會更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