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投資金融 > 金融機構事後監督管理辦法

金融機構事後監督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1-07-18 00:07:28

『壹』 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的管理辦法

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我國融資租賃業健康發展,規范融資租賃企業的經營行為,防範經營風險,根據《合同法》、《物權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商務部有關規定,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企業是指根據商務部有關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業務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動。
融資租賃直接服務於實體經濟,在促進裝備製造業發展、中小企業融資、企業技術升級改造、設備進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動產融結合、發展實體經濟的重要手段。
第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具備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資產規模、資金實力和風險管控能力。申請設立融資租賃企業的境外投資者,還須符合外商投資的相關規定。
第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配備具有金融、貿易、法律、會計等方面專業知識、技能和從業經驗並具有良好從業記錄的人員,擁有不少於三年融資租賃、租賃業務或金融機構運營管理經驗的總經理、副總經理、風險控制主管等高管人員。
第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經營活動,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條 商務部對全國融資租賃企業實施監督管理。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監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融資租賃企業。
本辦法所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第七條 鼓勵融資租賃企業通過直接租賃等方式提供租賃服務,增強資產管理綜合能力,開展專業化和差異化經營。 第八條 融資租賃企業可以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條件下採取直接租賃、轉租賃、售後回租、杠桿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等形式開展融資租賃業務。
第九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以融資租賃等租賃業務為主營業務,開展與融資租賃和租賃業務相關的租賃財產購買、租賃財產殘值處理與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向第三方機構轉讓應收賬款、接受租賃保證金及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開展融資租賃業務應當以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
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
第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進口租賃物涉及配額、許可等管理的,應由購買租賃物方或產權所有方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經營業務過程中涉及外匯管理事項的,應當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真實記錄和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第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形成良好的風險資產分類管理制度、承租人信用評估制度、事後追償和處置制度以及風險預警機制等。
第十四條 為控制和降低風險,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對融資租賃項目進行認真調查,充分考慮和評估承租人持續支付租金的能力,採取多種方式降低違約風險,並加強對融資租賃項目的檢查及後期管理。
第十五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建立關聯交易管理制度。融資租賃企業在對承租人為關聯企業的交易進行表決或決策時,與該關聯交易有關聯關系的人員應當迴避。
融資租賃企業在向關聯生產企業采購設備時,有關設備的結算價格不得明顯低於該生產企業向任何第三方銷售的價格或同等批量設備的價格。
第十六條 融資租賃企業對委託租賃、轉租賃的資產應當分別管理,單獨建賬。融資租賃企業和承租人應對與融資租賃業務有關的擔保、保險等事項進行充分約定,維護交易安全。
第十七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加強對重點承租人的管理,控制單一承租人及承租人為關聯方的業務比例,注意防範和分散經營風險。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租賃物的權屬應當登記的,融資租賃企業須依法辦理相關登記手續。若租賃物不屬於需要登記的財產類別,鼓勵融資租賃企業在商務主管部門指定的系統進行登記,明示租賃物所有權。
第十九條 售後回租的標的物應為能發揮經濟功能,並能產生持續經濟效益的財產。融資租賃企業開展售後回租業務時,應注意加強風險防控。
第二十條 融資租賃企業不應接受承租人無處分權的、已經設立抵押的、已經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的或所有權存在其他瑕疵的財產作為售後回租業務的標的物。
融資租賃企業在簽訂售後回租協議前,應當審查租賃物發票、采購合同、登記權證、付款憑證、產權轉移憑證等證明材料,以確認標的物權屬關系。
第二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充分考慮並客觀評估售後回租資產的價值,對標的物的買入價格應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不得低值高買。
第二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的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
第二十三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款,嚴禁偷逃稅款或將非融資租賃業務作為融資租賃業務進行納稅。 第二十四條 商務部及省級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商務部有關規定,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在履行監管職責的過程中,應依法加強管理,對所知悉的企業商業秘密應嚴格保密。
第二十五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融資租賃企業的監督管理,對企業經營狀況及經營風險進行持續監測;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按照監管要求和職責配備相關人員,加強業務培訓,提高監管人員監管水平。
第二十六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重大情況通報機制、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及時、有效地處置融資租賃行業突發事件。
第二十七條 在日常監管中,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當重點對融資租賃企業是否存在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超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監督管理。一旦發現應及時提報相關部門處理並將情況報告商務部。
第二十八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要定期對企業關聯交易比例、風險資產比例、單一承租人業務比例、租金逾期率等關鍵指標進行分析。對於相關指標偏高、潛在經營風險加大的企業應給予重點關注。
商務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委託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協助了解有關情況。
第二十九條 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應於每年6月30日前向商務部書面上報上一年度本行政區域內融資租賃企業發展情況以及監管情況。如發現重大問題應立即上報。
第三十條 商務部建立、完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運用信息化手段對融資租賃企業的業務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狀況等情況進行了解和監督管理,提高融資租賃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控制能力。
第三十一條 融資租賃企業應當按照商務部的要求使用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及時如實填報有關數據。每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填報上一季度經營情況統計表及簡要說明;每年4月30日前填報上一年經營情況統計表、說明,報送經審計機構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含附註)。
第三十二條 融資租賃企業變更名稱、異地遷址、增減注冊資本金、改變組織形式、調整股權結構等,應事先通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外商投資企業涉及前述變更事項,應按有關規定履行審批、備案等相關手續。
融資租賃企業應在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後5個工作日內登錄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修改上述信息。
第三十三條 商務主管部門要重視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鼓勵行業協會積極開展行業培訓、從業人員資質認定、理論研究、糾紛調解等活動,支持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和依法維護行業權益,配合主管部門進行行業監督管理,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
第三十四條 融資租賃企業如違反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辦法相關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貳』 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督管理辦法的辦法解讀

財政部日前印發《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督管理辦法》(財金[2010]56號,以下簡稱《辦法》),旨在加強財政部門對地方金融企業的財務監督管理,規范地方金融企業的財務行為,防範地方金融企業出現財務風險,促進地方金融企業健康發展。
問:《辦法》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答:地方金融企業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大。與此同時,地方金融企業進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治理結構,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任務更加迫切。為了支持地方金融深化改革,地方財政部門既要運用多種政策措施引導和激勵地方金融機構改善金融服務,也要防範和控制地方金融風險,維護好區域金融穩定。加強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管,是財政部門切實履行職責的現實需要。《辦法》的出台,將有助於地方財政部門更好地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財政作用。
問:出台《辦法》的意義是什麼?
答:一是促進地方金融企業健康發展的需要。規范地方金融企業的財務行為,有利於防範地方金融企業因財務風險引發金融風險繼而轉為財政風險,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地方金融企業日常財務活動的指導、管理和監督。二是滿足地方財政部門管理需求。財政部出台針對地方金融企業的管理規定,有助於明確地方財政部門的工作職責和定位,指導地方財政部門加強對轄區內金融企業的財務監管。三是對部分事項做出統一規范的需要。《辦法》的出台,有利於推進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
問:《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辦法》共7章38條,包括總則、財務登記、一般財務監管、地方國有金融企業財務監管、財務信息報告、監督檢查和附則。主要內容,一是明確地方財政部門實施財務監督管理的范圍。城市商業銀行等依法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的非中央管理金融企業適用《辦法》。二是建立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登記制度和財務信息報告制度。三是對地方金融企業固定資產、抵債資產、不良資產的處置以及呆壞賬核銷等重大財務事項作出原則規定。四是明確地方國有金融企業利潤分配、企業年金方案、企業績效評價、負責人薪酬和長期股權激勵等重要財務事項的管理許可權。五是提出地方財政部門對地方金融企業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具體要求。
問:如何確定地方金融企業的主管財政部門?
答:按照地方金融企業組織類型不同,地方財政部門財務監督管理職責分為行業財務監管和國有資產監管。行業財務監管實行屬地原則,按地方金融企業法人機構工商注冊登記的行政管理關系確定主管財政部門。法人總部所在地與注冊地不一致的,由總部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確定其財務主管部門。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國有資產監管實行出資人原則,由出資人同級財政部門擔任主管財政部門。
問:地方財政部門行業財務監管職責的范圍是什麼?
答:地方財政部門作為財務主管部門,有責任依法指導、管理和監督本地區金融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辦法》明確規定地方財政部門應負責本地區地方金融企業(包括非國有地方金融企業)的財務登記工作,並以財務登記為紐帶,要求登記企業向財政部門及時上報各類財務信息,如地方金融企業的年度審計報告、財務分析報告、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企業經營的主要財務指標和金融監管指標、重要財務事項、企業薪酬方案和長期股權激勵方案、企業績效評價基礎材料等。地方財政部門應對地方金融企業上報的信息進行分類匯總、分析和評價,並及時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報告。
問:地方財政部門國有金融資產監管職責的范圍是什麼?
答:地方財政部門應按現行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切實做好當地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確保國有金融資產完整並實現保值增值。具體職責為:負責組織實施本地區國有金融企業績效考核評價;審核批准地方國有金融企業年金方案;收繳地方國有金融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督促地方國有金融企業嚴格執行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資產評估、產權轉讓等辦法規定;負責對財政部門出資或授權財政部門管理的地方國有金融企業的重要財務事項、負責人薪酬和長期股權激勵方案、利潤分配方案進行審批;督促本地區國有金融企業公開公平選聘會計事務所等。
問:地方財政部門如何協調好行業財務監管職責和國有金融資產監管職責?
答:財政部門在履行行業財務監管職責和國有金融資產監管職責時,既要從整個行業的健康發展角度加強對地方金融企業的財務監管,又要從財政出資人角度對地方國有金融企業實施更為嚴格的財務監管。《辦法》清晰界定了行業財務監管與國有金融資產監管職責的范圍。行業財務監管職責與國有金融資產監管職責由不同財政部門承擔時,有關財政部門應該按照《辦法》規定的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地方金融企業的財務監管工作。

『叄』 農村信用社事後監督操作流程

那個很麻煩的,有專門的事後監督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XX銀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事後監督工作的通知》(X銀監發〔2009〕312號)精神,提高事後監督工作質量和效率,完善內控監督機制,規范事後監督管理,根據《省聯社辦公室關於印發XX省農村信用社事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ZZ農信辦發〔2010〕72號)和《省聯社辦公室關於印發XX省農村信用社事後監督要點的通知》(黔農信辦發〔2010〕74號)要求,結合XX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聯社」)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所稱事後監督是指對已完成的核算業務通過重點復審、隨機抽查、預警監控、分析等手段,對會計業務的核算過程和結果進行監督、控制、核對、分析和預警。
第二條 網點事後監督員工作變動,應及時補選,以保持事後監督工作的連續性。聯社事後監督部對網點事後監督工作實施再監督,以網點式分散開展監督工作。
第三條 聯社對會計基礎工作較差、核算管理薄弱的網點進行重點監督。在未上事後監督系統前,根據《XX聯社事後監督要點及操作規范》採用人工方式對會計核算業務進行全面的事後監督。
第四條 實施事後監督必須依據貴州省信用社聯合社、六盤水辦事處及XX聯社的相關財務、清算等業務規章制度。
第二章 事後監督人員要求
第五條 事後監督人員應具備如下基本條件:
(一)政治、業務素質好,工作認真細致、責任心強;
(二)熟悉國家金融法律、法規、制度和行業管理規定;
(三)堅持原則,秉公執法,不徇私情;
(四)應具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五)熟悉CCIS和會計、出納業務,具有在會計核算崗位連續2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第六條 事後監督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不及時或不按操作規程實施事後監督;
(二)代替被監督單位更改差錯;
(三)隱瞞、遲報重大差錯、事故和舞弊行為;
(四)向無關人員泄露事後監督的有關內容;
(五)不得從事臨櫃業務;
(六)對日常監督工作的內容和過程無完整的書面記錄。
第三章 事後監督的職責與權利
第七條 核算監督職責
(一)依據會計業務處理結果,審查核算依據、資金來源和應用是否合規、合法、真實、有效,維護客戶、銀行資金安全;
(二)以防範各類案件為監督重點,揭示會計核算中發生的各種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糾正各種核算差錯,防範經濟案件的發生;
(三)考核會計核算質量和業務制度執行情況,積極提出整改建議,提高防範差錯事故和經濟案件的能力。
第八條 預警監控職責
通過對特殊業務、重點業務的監督,及相關業務數據和差錯的分析,對業務核算過程進行預警、監督和控制,實現對重要業務、重點時段、環節、網點、櫃員的監控,預警可能存在的風險。
第九條 檔案管理職責
(一) 對已審核、監督的會計憑證,按規定進行整理、裝訂,並按會計檔案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二)事後監督發出查詢書要與收回的查復書配對管理,差錯處理通知書與差錯處理回復書配對管理,按序號排列、專夾保管,定期整理裝訂、造冊,並按本聯社會計檔案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三)各種清單報表的管理
需要列印的各種清單、報表,應在事後監督工作完畢後由事後監督人員在各種清單、報表上簽蓋名章。按序排列、專夾保管,定期整理裝訂、造冊,並按會計檔案管理規定進行管理。
(四)事後監督檔案查閱
因業務需要調閱事後監督檔案的,應向事後監督員提出申請,經負責人審批同意簽字後,由事後監督員或檔案管理員登記檔案調閱登記簿,並在檔案管理人員陪同下進行查閱。
(五)事後監督檔案保管
事後監督檔案按會計檔案管理規定進行管理。查詢與查復書、差錯處理通知書與差錯處理回復書及其它因業務需要編制或列印的事後監督統計報表、清單等各種檔案資料保存期限暫定為五年。
第十條 考核評價職責
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對網點、櫃員會計核算質量進行考核與評價,定期對業務量和核算差錯情況進行統計,為職能部門實施內控綜合評價及考核提供依據。
第十一條 事後監督部工作職責
(一)負責事後監督管理事務日常工作,履行對全轄農村信用社事後監督工作的組織、管理、協調、指導、檢查、解決事後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二)負責建立健全事後監督的相關制度,明確事後監督人員工作職責、權利義務、考核評價、責任追究,規范相關業務操作流程;
(三)負責定期對網點事後監督員履職情況及其臨櫃人員會計核算質量進行檢查,對違規和差錯行為提出處罰意見,交稽核審計部門進行處罰;
(四)負責對網點事後監督員的履職情況進行考核評價,為職能部門實施內控綜合評價和考核提供依據;
(五)負責按季對事後監督情況做出事後監督報告向聯社領導匯報;
(六)做好聯社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第十二條 事後監督部工作人員職責
(一)按照《貴州省農村信用社事後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貴州省農村信用社事後監督要點》、《XX農村信用社事後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開展事後監督檢查工作;
(二)採用重點復審、隨機抽查等工作方式,對業務操作過程中各種高風險環節、特殊業務、重要交易及前台辦理業務的核算結果進行再監督、控制;
(三)糾正會計核算工作中發生的各種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發現重大問題後立即向領導匯報,及時採取措施,防止出現資金損失;
(四)將監督過程中發現的核算差錯或隱患向被查網點提出,督促整改,提高防範差錯事故和經濟案件的能力;
(五)對核算管理薄弱的網點進行重點監督和幫扶,對網點事後監督人員的工作情況及會計核算質量進行指導、檢查;
(六)做好本部門的其它各項工作。
第十三條 網點事後監督員工作職責
(一)把好會計核算質量關,不斷推進會計基礎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
(二)貫徹執行各項金融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制止有章不循、違章操作問題,引導和督促櫃員遵章守紀、依法合規經營、切實防範風險、堵塞漏洞,充分發揮事後監督作用;
(三)建立健全本網點事後監督的各種登記制度,對會計業務處理依據進行逐日逐筆監督,審核業務處理流程、賬務處理依據是否合規、合法、准確、真實、有效,維護客戶、銀行資金安全;
(四)對特殊業務、重要交易及相關業務數據和差錯進行分析,對業務核算過程進行預警、監督和控制,實現對重要業務、節假日、非工作時段、環節、櫃員的監控,預警可能存在的風險;
(五)對各項業務憑證的規范性進行監督與審核,做好每筆業務的審核、勾對工作,做到連續監督,確保帳務六相符;
(六)對日常監督過程中發現的疑問發出查詢書、並督促相關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查復。發現一般差錯的填制差錯通知書,並登記查詢查復登記薄,及時與當事人聯系確認落實糾正;
(七)做好會計資料的接收、整理、裝訂、造冊、登記保管和事後監督專用印章的使用、保管、登記工作;
(八)發現重大問後立即向領導匯報,徵求處理方法,並按要求及時處理,以便及時採取措施,防止出現資金損失;
(九)做好事後監督的其它各項工作,對所監督過的業務實行終生負責制;
第十四條 事後監督人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有權對監督過程中發現的核算差錯或違反相關制度規定辦理業務的行為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
(二)有權對不符合規定的勞動組合及人員分工,向所在營業網點領導或縣聯社領導提出調整意見;
(三)有權抵制上級及相關部門的違規、違紀行為,並如實向相關部門報告;
(四)要求被監督網點提供必要的會計資料,有權要求相關人員對被檢查業務事項疑點作出解釋;
(五)對監督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差錯、事故和舞弊行為,特殊情況下可直接向相關領導報告;
(六)有權提出完善會計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措施、建議。
第四章 事後監督的基本原則
第十五條 事後監督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一)獨立性原則
事後監督部獨立於各業務部門,事後監督人員獨立於會計核算人員,即應與經辦人員在空間、時間上實行分離制度。
(二)連續性原則
網點事後監督應做到每日進行,保持序時性和連續性,對會計核算業務應堅持逐日(包括節假日)監督。
(三)及時性原則
及時實施事後監督,及時反饋監督結果,及時督促整改,發現重大差錯、事故,要立即報告,不得延誤。
(四)保密性原則
嚴禁事後監督人員向外泄露各種數據文件。
(五)嚴肅性原則
事後監督人員必須按規定的監督范圍、內容和方法,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分析判斷。嚴禁事後監督人員復制、修改會計憑證、報表。
第五章 事後監督范圍
第十六條 事後監督應根據該網點的核算質量和內控制度執行情況,重點對容易形成差錯、事故、案件的各個環節和需重點監督的櫃員進行重點監督。
第十七條 事後監督的范圍包括CCIS櫃員管理、資料管理等(特殊)業務、儲蓄業務(含銀行卡業務)、對公業務、匯兌業務、代理類業務、內部現金的調撥業務等所有會計核算業務。
第十八條 各網點現金存款金額起點是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儲蓄(個人結算)業務現金取款金額起點為5萬元(不含5萬),對公業務(不含內部賬戶)現金取款金額起點為5萬元(含5萬),轉賬金額起點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事後監督范圍包括以上業務,事後監督人員對金額起點以上的業務應進行重點監督。
第十九條 事後監督應將特殊業務(如開銷戶、換折、更正、沖正、掛賬、查詢、凍結、扣劃、掛失、解掛、止付、修改賬戶信息、查詢客戶賬戶信息等業務)、重要業務(如單位定期存款、保證金存款業務、單邊業務、貼現業務、手工解付款項等業務)、重點時段(如節假日、非工作日)的業務及內外賬務的核對情況、內部賬戶核算業務、重要空白憑證管理等應進行重點監督。
第六章 事後監督的對象
第二十條 事後監督的憑證、資料
(一)各會計科目憑證及附件、科目日結單(含匯總科目日結單);
(二)業務狀況表(日報、月報)、表外科目表(日報、月報)、財務損益表(月報)、資產負債表(月報);
(三)開(銷)戶(日報),修改賬戶資料流水清單(日報),特殊業務列印記錄等重要操作憑據;
(四)單位存款賬戶預留印鑒;
(五)應核對的作廢重要及空白憑證、折、卡;
(六)填制完成的憑證裝訂封面及封底;
(七)其它有關資料。
第七章 事後監督工作使用的印章、登記簿
第二十一條 事後監督印章
(一)事後監督專用章(可用網點業務公章代替)
該印章用於事後監督人員發出「查詢書」、「差錯處理通知書」及向事後監督部門反饋的「查復書」、「差錯處理回復書」等的簽章。
(二)事後監督人員名章
名章由事後監督人員本人使用,用於交接工作和完成事後監督工作的憑證、報表、清單、查詢查復書、差錯處理通知書、差錯處理回復書等經辦人員的簽章。
第二十二條 事後監督工作應建立和使用的登記簿
(一)事後監督工作日誌
由事後監督人員使用,監督人員應將每天所監督的有關內容及重要事項按登記簿所記載的要素序時登記監督日誌。
(二)差錯登記簿
事後監督人員在監督過程中,發現差錯後除發出查詢外,還須登記差錯登記簿,被查詢人收到事後監督查詢後,立即作出差錯糾正處理,並簽署處理意見,將查詢書返回事後監督員,同時登記差錯登記簿,便於統計差錯量。
(三)會計憑證交接登記簿
原經辦人與事後監督人員之間的憑證、報表、清單等傳遞,應建立交接制度,登記交接登記簿要加蓋經辦人員名章。
(四)事後監督會計檔案保管(交接)登記簿
事後監督所使用的憑證、報表、清單等資料,監督工作完成後應整理裝訂、造冊並登記會計檔案保管(交接)登記簿,檔案移交時在移交登記簿上要有記載。
第八章 事後監督工作流程
第二十三條 各事後監督員必須規范事後監督行為,要全面、完整、序時的進行監督活動。
第二十四條 憑證、資料的接收
事後監督員應於每日接收會計送達的當日或上一日的會計資料,並嚴格履行會計資料傳遞交接手續,交接雙方必須交接簽收,明確各方的責任,防止會計資料丟失、泄密。
(一)各事後監督員在執行事後監督憑證、資料交接時,可實行當面清點交接,也可實行封包交接。憑證、資料辦理交接應在事後監督憑證交接登記簿上登記;
(二)實行封包交接的,事後監督人員在接收封包後,應在視頻監控范圍內或相互監督下,按交接記錄在核點憑證、資料核對無誤後簽收;
(三)事後監督人員在交接(核點)過程中發現憑證、資料不符或缺少的,應及時向負責人匯報並通知相關人員。經雙方查實確無下落的,要做好詳細記錄,由原經辦人按規定進行補制憑證。補制的憑證應有網點會計或主任簽章並註明「原件遺失,此證副本,注意重復」字樣。
第二十五條 事後監督員接到會計資料後立即實施事後監督工作,當日的監督工作應當日監督完成,不得積壓。
第二十六條 事後監督員必須按照規定的監督內容認真審查比對會計資料,詳細記錄「事後監督工作日誌」。
第二十七條 事後監督員對審核完畢的會計資料應簽章確認,事後監督人員對事後監督過程中存在的疑問,應及時簽發「查詢書」,被查詢人員或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內給予查復,發現差錯的,應及時簽發「差錯處理通知書」,被監督人員或部門接到「差錯處理通知書」後,必須在1個工作日內落實糾正整改,並將「差錯處理回復書」反饋事後監督人員。
第二十八條 憑證、資料的整理
監督結束的會計資料可視自身業務量大小,將業務憑證按適當厚度(以便以翻閱為准)為一冊,原則上同一會計科目的業務憑證不得拆放於兩冊之中。配置封面、封底,每冊封面各要素應填寫完整。會計資料的整理按《貴州省農村信用社會計基礎工作操作規程(試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九條 事後監督人員應對所監督完畢的會計憑證、報表等會計資料和事後監督資料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加強管理。
第三十條 對日常監督工作的內容和過程要有完整的書面記錄。
第九章 預留印鑒的管理及業務憑證審核
第三十一條 預留印鑒的管理
各網點的事後監督員應加強預留印鑒管理工作,並遵守以下要求:
(一)新開賬戶或更換預留印鑒的,印鑒片上應註明合理有效的啟用日期,並有經辦及會計主管的審批簽章;更換預留印鑒應有企業出具的證明,新印鑒片背面的原印鑒應與更換前的預留印章一致,新、舊印鑒片的賬號和戶名應一致。
(二)如發現新印鑒片背面的原印鑒與更換前的預留印鑒不相符,新、舊印鑒片的賬號和戶名不一致等情況,應立即向經辦人或聯社管理部門反映,及時更正。預留印鑒不清的,應要求重新簽蓋。
(三)印鑒卡片應按重要物品保管。
第三十二條 業務憑證的審核要點
(一)審核支付憑證印鑒的,應嚴格按規定對付款憑證印鑒的關鍵字進行折角核印,並從整體查看印鑒的形狀與字體有無異常。
(二)對支付憑證中的票據應通過票據版本、防偽標識等重點審查票據真偽,且同類憑證號碼應接近,合乎常規。
1.票據真偽的審核
票據的版本、紙質和油墨顏色有無偽造、變造疑點,熒光反應有無異常,內容有無被塗改或葯液消蝕的痕跡。
2.各種簽章的審核
各種記賬憑證必須加蓋銀行業務章及經辦人名章和規定的主管審批人名章,附件應加蓋附件章,相關印章是否齊全。
3.票據背書的審核
票據上記載的收款人名稱應與第一欄背書人名稱一致;第一欄的被背書人應與第二欄的背書人名稱一致,依次前後銜接、背書連續;最後一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應是票據的最後持票人;背書使用粘單的,粘單的第一記載人,應在粘接處簽章。
4.憑證對轉關系的審核
(1)按轉賬憑證上填寫的編號進行配對,審核貸方憑證上的借、貸方賬號和戶名與借方憑證相應內容是否一致、轉賬憑證上所蓋記賬員名章是否一致;
(2)對借方賬號為內部科目賬戶,貸方賬號為單位(個人)賬戶的清算票據退出(入)業務、久懸賬戶的清戶轉出業務、來賬掛賬轉出業務、錯報轉出業務、銀行匯票未用退回和多餘款劃回業務、「1391-其他應收款」等科目的墊款業務及代發工資錯賬劃回等業務憑證,應嚴格審查對轉關系,其核算內容應符合有關會計科目及賬戶的使用要求,發現疑點應立即與經辦社查實確認,並當日發出查詢書,及時送達被監督網點經辦人。
5.表內、外對應關系的審核
(1)凡表外「107逾期貸款應收利息」和「108已核銷呆賬」科目,發生收方發生額時,均應有表內「5011-利息收入」科目貸方發生額與之對應。對經批準的減免表外掛息業務,憑信貸部門下達的通知書進行賬務處理,該類業務只有表外「107逾期貸款應收利息」或「108已核銷呆賬」科目發生付方發生額,不與表內「5011-利息收入」科目對應。否則,應及時查實;
(2)其他表內外關系審核。
(三)外來憑證的審核
1.銀行匯票的審核
(1)銀行匯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對日計算,最長不超過一個月,到期日為節假日順延,日期應為中文大寫;
(2)依照審核票據真偽的方法審查銀行匯票的真偽,特別應注意紙質的有色纖維、桔紅色熒光行徽、棕黑色滲透性油墨等防偽特徵是否明顯;
(3)解付社的經辦、復核、核押、核印、核暗記等審核人簽章應齊全。且核押、核印不能為同一人;
(4)各項內容填寫應完整,實際結算金額大小寫、多餘金額的填寫正確無誤,匯票各聯號碼應一致,每聯憑證的內容和號碼的字體應吻合;應有匯票專用章、密押、壓數以及簽發行的管印人名章;
(5)按照票據背書的審核方法審查背書,持票人為個人的銀行匯票,還應在背書欄註明身份證號碼、發證機關,並附收款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6)銀行匯票持票人名稱應與進賬單收款人名稱一致;
(7)銀行匯票未用退回業務,其銀行匯票聯次應齊全,應有單位出具的證明並經會計主管審核簽章,申請人為個人的,應有本人有效證件的復印件。
2.銀行承兌匯票的審核
(1)審查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起對日計算,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到期日為節假日順延,日期應為中文大寫;
(2)依照審核票據真偽的方法審查銀行承兌匯票的真偽;
(3)按照支付憑證印鑒的審核方法審查印鑒,核印、押核案記等櫃員簽章是否齊全;
(4)各項內容填寫應完整,匯票聯與底卡聯號碼應一致,內容字體應吻合,應有匯票專用章;
(5)按照票據背書的審核方法審查背書有效性。
3.銀行本票的審核
(1)銀行本票的付款期:自出票起對日計算,最長不超過2個月,到期日為假日順延,日期應為中文大寫,通過人行交換提入的,以提出行受理日為准;
(2)按照審核票據真偽的方法審查銀行本票的真偽;
(3)不定額銀行本票的大寫金額應與壓數機壓印的小寫金額一致,轉賬的銀行本票應劃去「現金」字樣,辦理現金銀行本票則劃去「轉賬」字樣;
(4)按照票據背書的審核方法審查背書,持票人為個人的應註明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和發證機關及證件復印件;
(5)現金銀行本票要求申請人和持票人都是個人,現金本票只能在原出票行支取現金;
(6)銀行業務印章及出票行的經辦人簽章應齊全。
4.支票的審核
(1)支票的付款期限為10天,自出票日起10內有效,到期日為節假日順延,日期應為中文大寫;通過交換提入的支票,以銀行受理日為准;
(2)大、小寫金額應一致,內容不得塗改;
(3) 按照支付憑證審核方法審查支付密碼或印鑒是否相符;
(4)銀行業務印章及經辦簽章應齊全;
(5)按照票據背書的審核方法審查背書連續性和有效性。
5.匯兌業務憑證的審核
(1)按照支付憑證審核方法審查支付密碼或印鑒是否相符;
(2)匯款人賬號、戶名是否相符;
(3)大、小寫金額應一致,內容不得塗改;
(4)匯入行的行名行號和收款人賬號、名稱、用途(軍工單位產品可免填)應齊全;
(5)註明「現金」字樣的,其匯款人和收款人均應為個人;
(6)銀行業務印章及經辦人簽章應齊全。
6.購買重要空白憑證(支票)憑證的審核
(1)付款人賬號、戶名是否相符;
(2)憑證上簽蓋的印鑒是否與預留印鑒相符;
(3)銀行業務印章及經辦人簽章應齊全。
7.對進賬單憑證的審核
(1)憑證所填單位賬號和戶名應一致;
(2)進賬單應依據支付憑證正確填制,要素齊全;
(3)銀行業務印章及經辦人簽章應齊全。
8.自製憑證的審核
(1)憑證上的收、付款賬號和戶名應完整齊全,大、小寫金額應一致,轉賬事由應明確、詳盡;
(2)對轉關系是否正確,憑證及會計科目使用是否正確;
(3)憑證上簽章是否齊全、符合規定。

『肆』 如何查找銀監發布的制度管理辦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2009
年第
2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已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
72
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後施行。

主席

劉明康

二○○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固定資產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加強固
定資產貸款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固定資產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
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
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遵守本
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
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固定資產投資的
本外幣貸款。

第四條

貸款人開展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
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五條

貸款人應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實行貸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
解客戶和項目信息,建立固定資產貸款風險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崗位制衡機
制,將貸款管理各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崗位,並建立各崗位的考
核和問責機制。

第六條

貸款人應將固定資產貸款納入對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團客
戶的統一授信額度管理,並按區域、行業、貸款品種等維度建立固定資產
貸款的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第七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約定明確、合法的貸款用途,並按照約定
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防止貸款被挪用。

第八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辦法對貸款人固定資產貸款業務
實施監督管理。

『伍』 按照《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金融機構發生哪些情況應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

按照《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金融機構發生主要反洗錢內控制專度修訂;屬反洗錢工作機構和崗位人員調整、聯系方式變更等情況應當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

根據《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金融機構發生下列情況的,應當及時(發生後10 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

(一)主要反洗錢內控制度修訂;

(二)反洗錢工作機構和崗位人員調整、聯系方式變更;

(三)涉及本機構反洗錢工作的重大風險事項;

(四)洗錢風險自評估報告或其他相關風險分析材料;

(五)其他由中國人民銀行明確要求立即報告的涉及反洗錢事項。

(5)金融機構事後監督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 中國人民銀行建立金融機構反洗錢定期報告制度。定期報告制度的具體內容和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調整。

反洗錢報告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指定專人向負責監管的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送反洗錢工作報告及其他信息資料,如實反映反洗錢工作情況。反洗錢報告機構應當對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

『陸』 郵政銀行事後監督工作要求有哪些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公司業務事後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中的內容,請參考。
第三條 事後監督基本原則
(一) 獨立性原則。事後監督與網點的業務操作及核算相分離,事後監督人員不得兼任網點的賬務核算。
(二) 全面性原則。事後監督的范圍必須涵蓋所有前台業務,包括全面審核交易的准確性,記賬傳票和相關附件的合法性、完整性,以及賬務處理的正確性。
(三) 有效性原則。事後監督工作應當具有高度的權威性,任何操作人員不得擁有不受監督約束的權力。對事後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當及時反饋和糾正。
(四) 及時性原則。事後監督要堅持序時、及時監督原則。營業機構最遲於T+1工作日完成業務憑證的整理、合規性檢查並上報事後監督,事後監督人員最遲應於收到網點憑證的T+1工作日完成監督工作,不得積壓,以保持監督的連續和及時。
(五) 歷史性原則。事後監督應以原始業務憑證、業務報表作為審核依據,監督的原始憑證及業務報表不得更改。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轄內各級分支機構。

另外下面的書籍中也可以找到相應的內容。
《新時期郵政儲蓄市場化運作標准管理手冊》中可以表述的比較系統。
第十篇郵政儲蓄事後監督
第一章事後監督概論
第二章事後監督機構和人員管理
第三章事後監督參數管理
第四章工程流程和監督內容
第五章差錯處理
第六章系統其他功能
第七章檔案及報表管理

『柒』 銀行業監督管理辦法第19條 是效力性規定嗎

第十九條
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

[釋義] 本條是關於非法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活動的規定。

銀行業是專門從事貨幣資金融通的行業,銀行業的穩定和發展與廣大社會公眾的利益休戚相關。因此,各國均對銀行業實行嚴格的市場准入制度,我國也不例外。本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即銀監會審查批准。前些年,一些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亂集資、亂批銀行業金融機構,亂辦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問題相當嚴重。非法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活動往往吸收資金數額巨大、涉及面廣、手段多樣,欺騙性強,且往往與貪污、賄賂、詐騙、侵佔公私財產等犯罪活動相關,潛伏著巨大的金融風險和危機。在國家多次降低存貸款利率後,非法集資活動呈上升趨勢,成為危害社會穩定的嚴重隱患。由於上述問題的存在,個別地方發生了擠兌、群眾集體上訪,甚至沖擊政府機關等惡性事件。嚴重地擾亂了銀行業金融秩序,損害了群眾利益,破壞了社會穩定。

『捌』 中行 事後監督的要點 !!!!!!!!!!!!!!!!!!!!

什麼意思啊。能不能說詳細點啊?
普極中行儲蓄事後監督系統

--------------------------------------------------------------------------------
前言

隨著中行計算機應用水平的不斷提高和業務的不斷擴大,原有的手工事後監督由於監督效率、監督准確性、全面性等方面的原因,已經越來越不能滿足業務發展的需要。因此,為了適應新的業務處理流程,控制業務風險,加強業務管理,提高監督效率和准確性,建立新一代儲蓄事後監督系統的需求非常迫切。普極公司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推出了針對中行的儲蓄事後監督系統。
普極中行儲蓄事後監督系統按照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制度的有關規定,以現代內部控制理論為指導思想,以零售業務風險點和特殊業務為突破口,防範金融風險,取代原來的手工監督方式和單一監督方式,在保證業務健康發展的同時,盡最大努力減少對人力資源的需求和降低勞動強度,提供大量的增值服務。系統全面涵蓋對儲蓄業務及其管理的監督,是集獨立性、全面性、有效性、及時性、高效性、實用性為一體的一套完整的事後監督解決方案。

事後監督的目的

風險防範與控制
業務流程合規性檢查
業務處理合法性檢查
前台業務處理正確性檢查
統計分析與報表
為CRM准備數據源

事後監督系統設計原則

風險防範與業務資源消耗之間的平衡由於業務模式的不斷變化,對系統的適應能力要求相應提高,比如分散與集中會在不同的業務階段採取不同的方式,因此,系統必須能夠適應這種變化。
技術實現與業務變革之間的平衡用於支行向分行提交定期存款、借款、代客存款、代客提前支取等交易。
技術實現手段與業務實務之間的平衡隨著技術的進步和業務的發展,任何一種技術實現手段都有可能落伍,但我們應能夠在目前階段尋求一種適合現階段的技術實現手段,同時為今後的發展留下較大空間,而不是盲目追求先進的技術。
業務收益和投資費用的平衡任何系統的使用均應考慮投資收益問題,因為我們的目的是提高盈利能力和核心競爭力。例如,我們一般不會為零售等單獨的部門建立龐大的數據倉庫,用於決策支持,但事後監督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起到這種作用,但卻不用多花任何費用。

系統概述

普極中行事後監督系統以流水監督為基礎,對前台所發生的業務按流水進行逐筆核對、匯總,並建立一套完整的、與主機帳務系統獨立的、能與之進行逐一雙向核對的後台帳務處理系統,並且能夠靈活設置需要很多監督參數,以提高監督效率。;同時系統根據所獲取的信息,彌補了現行主機數據量大、查詢響應慢,受資源及實時處理限制無法進行大量統計分析等缺陷,建立一個能滿足管理層次信息需要的廉價的信息管理系統,例如系統提供利息測算、統計分析、決策支持等功能,使該系統成為領導分析零售市場、進行經營決策的有力工具。

系統網路架構

由於各地分行的具體情況不同,所採用的監督模式也有所不同,一般可分為全行大集中模式和分布集中方式,本系統可以支持這兩種方式,且可以平滑過渡。但考慮到數據利用和管理,建議採用大集中方式。

大集中方式網路結構圖
分布式網路結構圖
系統功能

1) 系統管理:管理系統中各種項目的功能。
2) 日常處理:主機數據下載、入庫、上傳及前後台分戶核對。
3) 系統維護:事後監督系統各種數據的維護。
4) 操作員控制:密碼修改和簽退。
5) 業務處理:對前台所有業務逐筆進行監控。
6) 結帳處理:批量入帳處理、主機和事後監督系統報表核對、主機報表檢查、網點日終處理和結息、自動轉存、進息處理。
7) 報表處理:事後監督所產生的各類統計報表的列印處理。
8) 查詢統計:按操作員要求查詢相關系統數據。每種查詢結果即可在屏幕顯示,也可以列印出來。
9) 業務分析:對網點業務情況進行分析,為各級領導決策服務。
10) 系統工具:提供計算器和列印機設置功能。
業務監督流程
系統特點:

(1) 以大會計為核心,支持客戶信息管理
(2) 本外幣一體化,支持一本通、一卡通、一櫃通
(3) 支持總行、支行、網點多級管理體系
(4) 同時支持大集中和分布式監督方式(5) 支持自動版本檢查,實現自動程序更新,方便系統維護和升級
(6) 同時支持電腦和手工網點業務
(7) 支持無流水監督,防止因流水問題導致業務無法進行
(8) 支持綜合業務及綜合櫃員制
(9) 允許各網點的監督日期不同步
(10) 可以集中或單個網點進行日終結帳處理
(11) 自動報表核對和平衡檢查
(12) 有結息、進息、預提利息等功能
(13) 可設定監督金額的范圍,以減少錄入量,提高監督效率
(14) 可進行選擇性監督和批量入帳
(15) 支持無流水監督,避免因流水短缺造成無法監督
(16) 允許多人同時監督同一網點業務
(17) 完善的憑證、現金、授權管理
(18) 監督項目、功能完善,除流水核對外,還能夠核對通打余額及進行帳戶結構分析。
(19) 設有獨立的利息計算體系,並且可以按照需要起用和禁止。
(20) 設有分戶帳和與前台一致的帳務體系、業務體系,能夠起到前台系統的廉價備份功能。
(21) 模塊化、參數化設計,適應不斷變化的業務需求。大大延長了系統的生命周期,降低的系統的總體擁有成本TCO。
(22) 強大的統計分析能力,發揮事後系統數據全,不用實時處理的特點,為經營決策提供准確的分析數據和預測。
(23) 界面美觀、操作簡便,報表所見即所得
(24) 採用大型資料庫,多級許可權控制,完善的備份功能保證系統可靠運行

『玖』 金融機構監督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條規定: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銀行業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循依法、公開、公正和效率的原則。

閱讀全文

與金融機構事後監督管理辦法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資產證券化金融服務 瀏覽:25
北京銀行金融公司招聘 瀏覽:349
控股股東減持可轉債注意事項 瀏覽:169
蕪湖市惠居住房金融有限公司待遇怎麼樣 瀏覽:8
倫敦交易所開戶 瀏覽:448
重慶金融發展服務中心成立 瀏覽:81
民間借貸屬於什麼融資 瀏覽:599
金融公司與二級經銷商協議模板 瀏覽:970
快鴿按揭融資 瀏覽:84
興業證券審批通過何時配股 瀏覽:558
2018酒店投融資分析 瀏覽:922
銀行行長在股東大會上的報告 瀏覽:731
中恆集團有子公司嗎 瀏覽:260
牡丹江國華集團 瀏覽:318
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列表 瀏覽:494
眾籌融資對交易所的影響 瀏覽:68
牧原股份目標翻倍 瀏覽:944
中銀全球配置理財產品的風險特徵是什麼 瀏覽:812
2019年2月末國家外匯儲備余額 瀏覽:237
大商所白天交易時間 瀏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