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家對民營企業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為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和創造力,緩解民營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並進一步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2月14日,國務院網站全文刊發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強金融對民企、小微和「三農」的支持力度。 對於民企的支持方面: 《若干意見》提出以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等多措並舉提升對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強化融資服務基礎設施建設,著力破解民營企業信息不對稱、信用不充分等問題;完善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著力疏通民營企業融資堵點;積極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著力化解流動性風險並切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在實施差別化貨幣信貸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調整商業銀行宏觀審慎評估參數,鼓勵金融機構增加民營企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把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政策覆蓋到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符合條件的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票據融資支持力度,簡化貼現業務流程,提高貼現融資效率,及時辦理再貼現。加快出台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支持民營銀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銀行等中小銀行發展,加快建設與民營中小微企業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務體系。深化聯合授信試點,鼓勵銀行與民營企業構建中長期銀企關系。 在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擴大直接融資。完善股票發行和再融資制度,加快民營企業首發上市和再融資審核進度,結合民營企業合理訴求,研究擴大定向可轉債適用范圍和發行規模,並促進新三板成為創新型民營中小微企業融資的重要平台等。 在提高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方面,《若干意見》明確,支持金融機構通過資本市場補充資本,加快商業銀行資本補充債券工具創新,支持通過發行無固定期限資本債券、轉股型二級資本債券等創新工具補充資本。從宏觀審慎角度對商業銀行儲備資本等進行逆周期調節。把民營企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質量和規模作為中小商業銀行發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范圍限制,規范實施戰略性股權投資等。 「抓緊建立『敢貸、願貸、能貸』長效機制。」《若干意見》要求,商業銀行要推動基層分支機構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務民營企業的內生動力,完善內部績效考核機制,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提高不良貸款考核容忍度等。有效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要要在提高民營企業融資可獲得性和金融服務水平等方面積極發揮「頭雁」作用。還要求商業銀行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提高貸款需求響應速度和審批時效,增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可持續性 在支持民營企業融資紓困方面,《若干意見》要求加快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和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研究支持民營企業股權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發起設立民營企業發展支持基金。支持資管產品、保險資金依法合規通過監管部門認可的私募股權基金等機構,參與化解處置民營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等。 《若干意見》提出的基本原則是「公平公正、聚焦難點、壓實責任、標本兼治」要求對各類所有制經濟一視同仁,消除對民營經濟的各種隱性壁壘;堅持問題導向,著力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重點解決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不敢貸、不願貸、不能貸」問題;金融管理部門要切實承擔監督、指導責任,財政部門要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作用並履行好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金融機構要切實履行服務民營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持續提升金融服務民營企業質效。
B. 「村鎮銀行」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它未來的發展前景如何
我覺得還是會有他的客戶群體的,都有存在的價值。國家都在大力推進,我們拭目以待吧。
村鎮銀行可經營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代理收付款項,代理保險業務以及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村鎮銀行在國家政策的規范和市場商業利益的驅動下,其發展勢頭必然如雨後春筍。同時,隨著農村金融體系的不斷完善和農業經濟的穩步發展,我國村鎮銀行在農村經濟中必將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C. 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有上面解決辦法
小微企業以其數量眾多,在解決就業、稅收貢獻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小微企業又是經濟生活中的毛細血管,潤滑著國家經濟的正常運行,因此,受到政府越來越多的重視。但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一直以來都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原因多種多樣,其中有一個原因:小微企業的信用累積和記載沒有得到較好地實施,影響了小微企業持續融資的機會,需要引起有關部門和社會的重視。
為了扶持小微企業發展,國家先後出台了一系列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財政部《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文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018年4月25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推支持創業創新和小微企業發展的7項減稅措施,其中包括:將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從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實施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6號):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為激勵銀行金融機構開展小微企業信貸業務,《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明確,1、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銀監會也先後出台「三個不低於」、「兩增兩控「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傾斜信貸支持力度,「三個不低於」是指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小微企業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戶數、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兩增」即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同比增速,貸款戶數不低於上年同期水平,「兩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質量水平和貸款綜合成本。
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廣義小微企業貸款總余額達30.7萬億(含小型、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貸款和小微企業主個體經營性貸款),比2016年新增4.0萬億,增速15.1%,較上一年提高了1.3個百分點。總體來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在經歷2015年的相對低點後,逐年逐步回升。2017年全國小微企業貸款戶數達1520.92萬戶,較上一年增加172.8萬戶,增速13%,較2016年大幅提高了11.1個百分點。小微企業貸款余額整體穩步上升,貸款余額增速與貸款戶數增速雙雙回升。(中央財經大學《中國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發展報告(2018)》)
國有銀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以及地方城市商業銀行和農商銀行,互聯網貸款公司、小貸公司、部分消費金融公司、P2P公司和民間借貸,其中銀行類機構服務的小微企業,一般偏向小,而非銀行類機構貸款客戶會進一步下沉,偏向微,包括個體工商戶、非執照的個體經營者。銀行在向法人主體、個人主體發放的用於經營的貸款,一般都能夠進入人民銀行的企業或個人徵信系統,而非銀行機構大多沒有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或已經接入,但並沒有上報,或雖上報了,但沒有準確分類。目前市場上已有的徵信服務機構,重點關注小微企業主在不同貸款機構申請貸款的查詢次數統計,由於沒有後期的貸款質量表現記錄,這些統計數據就成為拒絕貸款的判斷理由。由於部分小貸公司貸款的不規范,部分銀行金融機構將客戶通過小貸公司的融資次數設定為准入門檻,但假使這些銀行金融機構同時可以獲得客戶可信的貸後表現信息,他們將有可能不再設定這種帶有一定「歧視」的政策。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小微企業、小微企業主的信用狀況,在大多非銀行貸款公司難以接入人民銀行企業、個人信用資料庫的情況下,新設立的信聯理應承擔起責任,督促信聯所接入機構嚴格按照數據報送要求報送相關數據,同時要求各接入機構履行社會責任,對貸款進行科學准確的分類,確保在信聯信用資料庫系統中的經營性貸款的准確識別和統計,實現數據共享,讓更多的機構敢於為小微企業融資。對於已經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的銀行、非銀行機構,要仔細甄別個人消費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確保上報的貸款分類准確,為小微企業信用數據的應用提供有力支持。
D. 保險業的發展趨勢 新常態
「新常態」將給中國金融業帶來什麼影響?中國金融業面臨什麼樣的發展機遇和挑戰?近日,在「第十屆中國證券市場年會」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長張承惠對於「新常態」下的金融業發展機遇和挑戰進行詳細地分析和解讀。
金融業所處環境發生改變
張承惠認為,「新常態」將給中國金融業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些變化主要體現在經濟增速放緩上,並將成為一種新常態。經濟增速的放緩對於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會產生重大影響。一方面,速度減緩帶來客戶群體的重大改變;另一方面,對金融業的資產質量也會帶來影響。
同時,工業增速下降,驅動動力轉換。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呈現減緩趨勢;另一方面,民間投資比重上升,過去很長時間依靠國有經濟和政府投資,建設基礎設施是經濟的主要驅動力,現在這種力量正在發生質的轉換。
另外就是消費支出和資本形成的變化。消費支出增加,產業結構開始轉向服務業為主導。今年經濟在明顯放緩的基礎上,第三產業到三季度的比重上升到
48.8%,比去年同期提高2.6個百分點。這說明中國經濟已經告別了以工業為主體的時代,開始進入以服務業主導的新時代,這將對金融業產生重大影響。
第四個是貨幣政策基調由相對寬松進入穩健的新常態。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們的M2增速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為15%以上,在金融危機期間更加驚人,曾經達到過接近40%超寬松的狀態。現在M2在10月份已經降到12.6%,最近連續幾個月以低於15%的增速在運行,這個態勢非常清晰。
第五個是利率的市場化、匯率市場化。市場化的定價機制在逐步推進,對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來說,利差存在著縮小的趨勢。除了中國銀行以外,上市銀行利差都是在縮小,上市銀行凈利潤增幅從2010年的31.4%降到今年上半年的10.67%。
第六是新的競爭者加入帶來的變化,互聯網以及類金融機構加入,無形中加劇了競爭。
第七是人口老齡化,這將對金融業產生巨大影響。中國老年人口呈基數大、增速快、高齡化、失能化、空巢化的特點,中國未富先老這樣一個特殊的國情,也會給金融業帶來挑戰和機遇。
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
張承惠指出,大環境的改變,使得金融業在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和消費金融領域、有極大的發展空間。同時,對於跨國公司投資走出去的信貸服務、人民幣國際化的跨境業務支付、城鎮化基礎設施投資信貸等方面也面臨相當機遇。
從證券業來看,未來的發展機遇在於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可以從場內、場外兩個角度進行。現在場內正在推進,但是速度不夠快。場外大量的金融創新出來的類資產證券化不是標準的證券化,但是實際也是在做資產的流轉,並且還有大的發展空間。
另外,作為中國金融市場上的短板,金融衍生品如果發展不佳,對於穩定金融市場運行、擴展金融市場都是不利的,也不利於實體經濟的風險管理。
保險領域的發展空間主要體現在農業保險。農業保險從2008年農保補貼政策從試點到全國推廣,規模不斷擴大,但是深度和廣度不夠,還有發展空間;另外,保險業中的責任險佔比很低,未來會有大的發展;隨著中資機構走出去,未來海外保險也會得到大力發展。
企業在走出去時,總體反映金融服務不足。大量企業走出去,需要融資以及特定金融服務,所以,對於走出去企業的金融服務需要加強。
面對機遇和挑戰,金融業應該做一些調整和改變。一是改變傳統的以工業及大企業為服務重點的做法,要把自己的經營重心下沉;二是改變傳統的以抵押和擔保作
為風險防範主要工具的做法,創新信貸模式;三是通過創新改變同質化競爭的格局向差異化競爭過渡;改變長期壟斷經營形成的心態,放下身段為客戶服務;四是改
變以我為中心的做法,增加一些跨機構和跨領域的業務合作,建立起大銀行和小微信貸機構的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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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改革什麼意思
新型城鎮化需要金融支持
新型城鎮化建設不僅是推動經濟發展與轉型的重點,更是未來幾年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努力方向;既是擴大國內需求的最大潛力,也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
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大量資金。新型城鎮化離不開基礎設施建設、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需要加強城鎮能源、供水、交通、通信、文化娛樂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住房、教育、就業、醫療、養老等城鎮公共服務。作為公共物品的投入,政府財政資金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由於財政資金有限,而各地區政府財政實力存在較大差異,僅靠財政資金是無法滿足新型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快速發展的要求的。因此,從投資方向到具體的管理,再到具體的籌資、融資機制,需要全方位的考慮和創新。要把社會金融投入擺到重要位置,使其成為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基礎設施建設的另一主要資金來源。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中還會產生各種金融需求,這涉及債券發行、股票融資、信貸投放、保險保障需求等各個金融子行業相關領域。此外,新型城鎮化對金融服務的需求意味著金融業在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時還需努力適應新形勢、創新新產品,以提供新型金融融資支持服務。
伴隨新型城鎮化的快速發展,作為與實體經濟緊密相連的金融業,金融需求將是一個不斷產生、持續釋放的長期過程。新型城鎮化更追求質量和效率,對金融服務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智能、集約、低碳、綠色的新型城鎮化建設,不僅對中小城鎮基礎設施貸款提出金融新需求,而且中小城鎮建設、生態城鎮建設的資金需求也將明顯增加。在這一情況下,如何適應城鎮化建設要求、構建有利於城鎮化建設的新型城鎮化金融體系,積極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值得我們認真思考和研究。在具體操作層面,如何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快速適應,並加大力度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新需求,助力我國經濟的平穩發展和順利轉型,則是當下金融行業亟需關注和解決的問題。具體而言,要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構建法律法規政策支持體系,分層強化並落實監管職能責任的轉變。可以考慮研究出台各項加大支持中小微企業、「三農」的政策措施,參與新型城鎮化建設力度較大的金融機構可在存款准備金、再貼現、再貸款、合意貸款規模等方面給予傾斜,在相關新金融業務開辦、金融市場准入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可以考慮通過給予稅收優惠、財政補貼、風險補償等方式,規范和引導金融機構及民間融資將更多資源投向新型城鎮化,探索建立中央和地方分層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為金融支持城鎮化的推進提供更有效的激勵機制以及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保障。
二是構建差異化的金融組織體系。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在服務對象上,要「大小並舉」,在注重大企業、大城市的同時,也注重小微企業、小城鎮;在注重企業法人的同時,也重視自然人的融資需求。要結合各地新型城鎮化特色,通過創新發展各類草根金融機構和組織,增加小城鎮基礎設施、機構網點和人員配置,把更多的金融資源輸送到最基層、有需求的每個小企業、家庭和個人手中。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應面向社區,與新型城鎮化發展相融合,加強對農業產業化企業、城鎮中小微企業、家庭農場等領域的金融支持。為此,可考慮放鬆金融管制,在有效防控內部操作風險的前提下,通過適當放權激發基層網點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服務能力,同時降低門檻,大力發展立足本土和社區的各類小型金融服務機構。
三是構建微觀金融組織、服務和產品創新體系。積極推動大銀行下沉服務,設立小微企業專營機構,做精做專城商行、農商行等地方小法人機構,擴大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試點。可根據小微企業、「三農」的特殊需求和抵押物不足、信用記錄不全等特點,量身定製相應的新型金融產品和服務,開發運用供應鏈融資、訂單融資、應收賬款融資、存貨融資、小企業債權集合信託、網路聯保、信貸工廠等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模式,積極發展滿足多樣化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以實現更好地為新型城鎮化提供新金融服務的目的。
四是構建地方性信用與交易體系。可考慮通過創建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鎮分層信用體系,建立農村信用信息資料庫,形成並逐步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同時,可考慮積極引入住房等各類抵(質)押物的市場化定價機制,通過農村信用體系的健全和完善,解決「三農」貸款抵(質)押物不足的問題,讓它們變成標准化、可交易的產品,進行有序流通,從而降低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金融風險。五是構建地方性的直接融資體系。實現以間接融資為主向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並重的轉變,更加註重小微企業、家庭和個人的財富管理和資產增值需求。可考慮通過政策引導和金融創新,開辦消費金融公司等,運用私募股權機制和各類民間資金轉化平台,把民間資金調動起來,讓更多的信貸資金配置到私營部門,讓其投向實體經濟和新型城鎮化建設。在交通、綠化、供水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可實行政府調控下的市場化運作,形成民間資金支持新型城鎮化和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資本集聚和區域循環機制。
F. 學術論文劉光溪《優化金融資源配置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 —加快推進金融縱向改革的步伐
優化金融資源配置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
—加快推進金融縱向改革的步伐
雲南省金融辦黨組書記 主任 劉光溪
我國金融業深受大一統管理體制的影響,這一體製造成高度的金融壟斷、高度的金融壓抑、高度的金融監管,嚴重製約了地方金融機構特別是中小微金融機構的發展,導致地方金融監管與調控的缺失,國家高度壟斷了金融資源。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各種專業性、管理性金融機構先後從人民銀行和財政部門分離出來,並普遍採用分支式的組織形式。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成為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金融業的主要特點,從而奠定了近30年來我國金融制度演進的內在基礎。
中國入世後,金融業逐步對外開放承諾形成剛性的制度約束,我國金融業掀起新一輪橫斷層面的改革與對外開放。由於改革主線是在分業監管體制和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結構上做文章,沒有在縱向層面進行放權讓利,打破金融壟斷,而是中央金融部門進一步集中了各方面的金融資源,成為金融資源主要供給者和金融資源壟斷者;地方作為資金支撐項目的落腳點,中小微企業、三農經濟、縣域經濟等實體經濟成為金融服務的薄弱領域,地方金融資源稀缺進一步加劇,存在嚴重的金融壓抑。近幾年來,為了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地方政府大力發展地方金融,充分發揮金融對資源的配置作用,為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務。各種新興金融機構、小微金融機構提升了地方金融的服務能力,拓展了地方金融市場的廣度和深度,成為我國地方金融業重要的補充。在我國地方金融機構中,各種游離於體制之外的民間金融長期以來是中小微企業重要的資金供給者,民間金融活躍但缺少約束的現實狀況,無疑加大了民間金融的脆弱性。
金融資源供給與需求不一致,中央金融部門與地方政府存在重重的博弈,導致金融運行成本增加。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成為當前社會各階層和民間大眾普遍關注的一個熱點和焦點,建立國家與地方分層有序的金融監管體系成為必要。國家「十二五」規劃第一次提出「強化地方政府對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的責任」,明確指出地方金融發展和管理體系建設的問題,十分符合我國經濟金融在縱向結構及橫向結構均存在巨大差異的現狀。2012年1月6日,全國第四次金融工作會議指出,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意識和責任,有利於堅持發揮中央監管部門指導、協調和監督作用,維護金融業改革發展戰略、金融宏觀政策、監管規則與標準的一致性和權威性,又能引導和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大力改善金融環境,促進經濟和金融健康發展。2013年7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管,對非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清理規范。2013年8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強調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健全法治、改善公共服務、預警提示風險、完善抵質押登記、宣傳普及金融知識等方面,抓緊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政策措施;切實落實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投資(咨詢)公司、股權投資企業等機構的監管和風險處置責任,加大對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打擊懲處力度;化解金融風險,切實維護地方金融市場秩序。
中央金融業的高度集中壟斷、地方正規金融的高度壓抑以及民間金融的高度脆弱交疊存在,是近30年來我國金融業發展的現實狀況。本文擬從我國金融管理體制存在10個方面的不匹配問題,探討如何構建和完善分層有序的金融管理體系,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監管,推動金融業市場化改革與發展,進一步優化金融資源配置,為地方經濟金融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提供金融支撐和保障。
一、我國金融管理體制存在的不匹配問題
(一)我國金融體制縱向層面的不匹配問題
1.國家金融政策統一制定與地方金融政策制定權和經濟差異化發展需求不匹配。金融政策是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法律法規賦予的許可權范圍內,在金融市場上通過各種金融工具或者金融手段,調節政府與非政府之間、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國內與國外之間金融資產的流量與存量的各種行政性行為。金融政策主要通過利率、匯率等價格機制以及存款准備金、公開市場業務等數量供求機制,調節微觀經濟主體行為,實現市場供求平衡,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此外,通過行政管理手段對金融法規進行完善和補充,實現一定政策傾斜突破和差異化管理手段是金融政策的重要補充職能。金融政策一般根據經濟目標需要做出相應的調整,要具有可控性、可測性、靈活性和可變性,才能適應市場調節需求和經濟形勢的變化,充分發揮配置資源的作用。
國家各金融部門高度集中了金融政策的制定權與操作權,有利於確保國家金融政策的權威性與統一性,然而卻忽視了金融政策靈活性、可變性的本質特徵。實際上,我國幅員遼闊,各個省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居民消費習慣、教育水平、文化傳統、信用狀況、民族特性等方面存在巨大差異。這種地域的差異性、經濟發展不平衡對高度集中高度統一的金融政策形成制約,間接抵消了金融政策特別是緊縮性金融政策的操作效應。在我國金融政策操作實踐中,擴張性和緊縮性金融政策呈現出嚴重的不對稱效應。近10年來,我國緊縮性金融調控政策很難發揮市場調節的作用。
顯然,國家相關部門統一制定的金融政策不可能充分考慮各個地方對金融政策差異化的需求,比較難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從而導致國家金融政策的有限性與不對稱性。地方經濟作為金融資源供給主要落實地和金融政策主要調控對象,它的發展需要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金融政策制定權與調控權,形成國家金融政策為主導,地方差異化金融政策為補充的金融政策體系,才能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的現實狀況,滿足地方經濟差異化、多元化發展的金融服務需求。
2.國家金融法律法規統一制定與地方金融立法缺失不匹配。法律法規是金融發展的制度基礎,主要規范規定各種金融市場活動主體具有長效性行為以及相關經營交易活動。不同的法律法規體系決定了金融業發展的不同路徑。作為單一制國家,我國金融領域的立法權主要集中在全國人大。國務院辦公廳、一行三會、外管局、財政部以及發改委等部委分別從各自監管的角度,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規以及部門規章。上述的法律法規基本上涵蓋了我國金融業發展的方方面面,並詳細規定了各行業在市場准入、持續監管、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市場行為,成為金融改革、金融發展的制度基礎。金融法律法規與金融政策相比較,在較長時期內具有相對穩定是其主要特點。
然而,高度集中統一的金融法律法規保證中央立法權的權威性,卻對金融業發展形成種種制度性約束:一是全國高度集中統一的金融法律法規必然造成金融資源的高度壟斷集中,形成金融機構大而不倒的局面,不利金融風險的防範與金融市場化改革發展,其結果必然是銀行捆綁財政,中央財政部門成為金融風險最後承擔者;二是形成金融資源配置馬太效應,加劇了東部、中部、西部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落後地區、農村地區很難獲得金融資源的支持;三是間接影響到金融機構經營機制,各大金融機構很難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特色化、差異化的金融服務,造成所謂地方正規金融高度壓抑,發展嚴重滯後;四是地方民間金融作為地方經濟差異化發展主要資金供給者,只能向地下化、灰色化發展,進一步加劇了民間金融發展的不規范和脆弱性。
我國現行集中統一的金融法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省級人大的金融立法權和地方政府的金融監管權,這就造成了地方金融監管空白、缺失與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金融服務縣域經濟、「三農」經濟、小微企業、民生經濟等實體經濟質量的提升。結果,發展地方特色金融,成為地方政府被動被逼被迫的選擇。地方政府發布各種指導性文件支持地方金融發展,這從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國家金融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的難度,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方金融管理混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確立和地方金融機構培育和發展,國家應賦予地方省人大一定的金融立法權和地方政府金融調控權和監管權,以此推動地方金融監管體制建立與完善,加快市場化改革發展。
3.國家金融業垂直監管與地方金融監管權缺失的不匹配。金融法律法規決定了金融業監管模式與金融機構組織結構。我國金融機構普遍採用分支式的組織形式,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是我國金融業主要特點。國家相關部門集中了我國金融業主要監管權,一行三會一局、財政部金融司、發改委財金司是我國金融業的主要監管者。
由於金融市場信息不對稱,分業垂直、高度集中的金融監管體系導致監管條條分割,監管鏈過長,不能及時反映地方金融信息,導致監管成本增加,經營風險、道德風險的出現不可避免。以國有銀行改革為例,金融資源供需失衡導致巨額的三角債與銀行不良資產的出現,特別是四大國有銀行在股份制改造過程中第二次剝離不良資產,其規模遠遠超過了第一次剝離水平。同時,由於受到金融監管成本與監管效率的制約,外匯管理局、證監會、保監會大多在州(市)一級設立監管機構;銀監會只在經濟發達縣級設立分支機構或者辦事處;人民銀行作為縣級唯一健全金融監管機構,由於部門職能限制,很難發揮扶持地方金融發展的作用。顯然,高度集中、分業垂直金融監管體系很難真正實現有效監管,還造成了地方金融監管真空、監管弱化、監管滯後的出現。
近年來,隨著地方新興金融機構特別是貼近基層、貼近社區、貼近民生等小型微型金融機構的培育和發展,國家相關監管部門已無力激發地方各類金融市場主體的活力,難以完善對地方新興金融機構的管理。各種游離於正規金融之外的民間金融活躍但缺少約束,在存貸利差過高情況下,加重了民間金融經營的投機性與風險性,違約破產所產生的社會成本加大,容易引發社會動盪。因此,參照我國分稅制放權讓利的改革措施,實施下行、下沉、下放、下移、下調的金融改革,讓渡部分金融管理權給地方政府部門,增加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話語權,是健全地方各項金融監管制度,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監管責任,優化金融監管資源配置,維護地方金融穩定的有效途徑。
4.國家金融資源統一供給與地方金融資源缺失和差異化需求不匹配。金融資源只有發揮市場基礎性配置功能,為實體經濟提供服務,才能實現金融資源價值最大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和國有大型金融機構是金融資源主要供給者和實際控制者,然而與消費、投資、出口以及政府公共支出相聯系的金融資源需求主要來自地方項目單位,這就造成金融資源供給與需求的不一致。在過去30年金融制度變遷過程中,中央金融資源供給導向和地方金融資源需求導向雖然交替存在,但從總體上看,金融資源需求導向占據了主導地位。事實上,國家金融部門並沒有真正掌握金融資源配置的主導權,而是受到地方政府投資主導型經濟增長方式的巨大壓力所趨使。
金融資源供給與需求普遍存在非均衡性現象,導致國家與地方之間、各金融機構總行與分行之間存在層層委託代理關系,導致金融資源配置的社會成本增加,不利於我國經濟金融市場化改革的深入推廣。金融資源的過渡集中,國家以權力配置金融資源成為必然,各個地方政府只有通過跑(步)部進京,尋求金融資源分配的政策傾斜。結果,權力干預有形之手代替市場無形之手配置金融資源,造成資源浪費和效率低下,同時,進一步推動地方政府加強對地方金融資源的調控配置,以滿足貼近市場、貼近基層的金融資源差異化需求。
5.國家信用資金指導性配額與地方項目市場化資金需求的不匹配。1998年,我國取消了信貸計劃指標,對銀行機構信貸規模採取存貸比例控制,但事實上還存在變相的信用資金計劃分配問題。在過去10多年信用資金指導性分配過程中,人民銀行主要通過直接信用控制如信用配額、存貸比控制以及選擇性貨幣政策如消費者信用控制、證券市場信用控制等手段控制社會信用總規模。以信貸資金分配為例,中國人民銀行通過信貸額度發放指導性計劃對各大商業銀行進行調節;各大商業銀行在人民銀行規定計劃限額范圍內在內部層層分解,下達各級分行年度信用資金分配計劃,實現了通過信貸分配計劃對各省級分行進行二次控制。同時,人民銀行各省級分行還監控轄區內信貸資金分配計劃,加強對地方金融控制。
信用資金計劃分配的制度安排造成落後地區信用資金流出不可避免,而金融機構分支式的組織結構則為信用資金流出提供了便利。由於地方實體經濟的各種落地項目是按照風險收益的市場化原則進行經營,在利率管制、匯率管制的情況下,金融市場上的價格機制還不能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這就促使各金融機構總部通過信用資金跨省市調動,主動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結果導致地方金融發展的長期非理性,金融資源從中西部地區向東部地區流動,從縣、州(市)兩級向中心城市集中。全國各地金融資源分配不均的情況更加突出,使得貼近基層、貼近市場以及經濟落後地區的金融資源更加稀缺。顯然,作為金融制度核心要素的金融交易關系依然是一種以政府為主體的配額交易關系,使得落後地區風險較大或者收益較低的項目很難獲得正規金融支持。
(二)我國金融體制橫斷層面的不匹配問題
1.金融分業垂直監管與金融資源橫向共享不匹配。在我國金融監管制度演進路徑中,金融業基本上形成了分業監管模式。由於受到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我國金融監管不僅形成條條分割式的監管體系,還存在「九龍治幣」的問題,造成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監管效率低下,金融監管弱化、金融監管真空、金融監管滯後成為不可避免現象,這不利於金融風險及時防範與化解,同時還留下了大量金融政策、金融法制的空白。各個監管部門之間難以實現金融信息共享,這不利於金融市場基礎制度建設,充分發揮市場配置金融資源的作用。以債券發行監管為例,發改委、證監會、人民銀行分別負責非上市公司債券、上市公司債券以及中期商業票據發行的監管權,財政部則代理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為此,溫家寶在全國第四次金融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我國債券市場管理不統一,市場互聯互通不順暢,不利於完善債券市場管
理體制,建立統一準入制度和監管標准,落實監管責任,擴大債券市場規模,營造良好的市場制度環境。
分業垂直金融監管體制與「九龍治幣」金融監管模式容易形成監管真空,存在監管套利,導致監管成本過大,監管缺乏效率。在全球金融業普遍實行混業經營的大背景下,金融監管邊界越來越模糊,這從一定程度上需要加強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橫向聯系。近幾年來,隨著我國金融機構逐步實現綜合經營,地方作為資金支撐項目的落腳點和金融資源主要需求者,更需要充分發揮地方政府信息資源的優勢,主動優化配置金融監管資源,為金融業發展提供良好制度環境。
2.我國金融高貨幣化與金融發展低效率不匹配。經濟落後國家和地區,其經濟增長需要積累一定貨幣資金。貨幣資金積累越多,計劃投資的規模就越大,經濟增長也就越快。M2是用來度量貨幣資金供應重要指標,它與名義GDP比值(貨幣化指數)反映了一個國家金融發展程度。西方發達國家貨幣化指數接近1左右時,普遍存在一個倒U的拐點,此時,一個國家金融發展建立了相對成熟、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上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國貨幣化指數全面超過歐美發達國家水平,接近日本水平,貨幣化指數並沒出現歷史性拐點,而是繼續保持上升趨勢。2005年,我國貨幣化指數創下歷史新高,攀升到1.8左右,此後一直保持相對較高水平,並沒出現所謂的貨幣化拐點。
高貨幣化是我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金融高度集中壟斷的結果,這也是我國經濟增長奇跡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國高貨幣化是國家通過對貨幣供應量控制滿足消費、投資、出口等方面貨幣資金需求,獲得了巨額的貨幣紅利,促進了經濟增長。然而,高貨幣化沒有真正反映我國金融發展的實際狀況,還從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國金融業運行效率十分低下,計劃的貨幣資金與信貸資金供給仍然是我國信用資金主要供給手段。中央金融存在高度壟斷、地方正規金融存在高度壓抑以及民間金融存在高度脆弱相互交疊,造就了我國金融的高貨幣化現象。結果,我國貨幣政策不對稱效應出現了,地方各種游離於體制之外的民間金融作為縣域金融的重要補充,間接地抵消了縮緊性貨幣政策的效應,緊縮性貨幣政策在我國是低效甚至是無效的,中央對經濟的宏觀調控能力有限。
探索建立統一規范的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可以代替目前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部門聯系會議,形成穩定固定的監管機制,實現金融監管信息共享,推動我國金融市場化改革。結合我國國有金融機構的現實狀況,組建金融國資委是實現超級監管的有效途徑。金融國資委不僅將管理財政部、匯金所持中央級國有金融資產,還將使中國人民銀行逐步從管理出資人職責及部分金融監管職責中退出,銀監會、保監會及證監會三家監管機構將從出資人角色中逐步退出,集中行使金融監管職能。
在探索地方金融管理體系建設過程中,各省市可以借鑒中央金融國資委以及上海市、成都市等地方成立金融國資委的管理經驗,組建地方金融國資委,改變地方金融機構由國資委、金融辦等部門多頭管理而不統一的現狀。成立地方金融國資委有利於理順地方金融機構出資人管理職能,實現地方金融機構之間管理信息的橫向共享,促進金融資產保值與增值,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推動地方金融發展。
G. 新常態下金融業發展趨勢與特徵是什麼
「新常態」將給中國金融業帶來什麼影響?中國金融業面臨什麼樣的發展機遇和挑戰?近日,在「第十屆中國證券市場年會」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長張承惠對於「新常態」下的金融業發展機遇和挑戰進行詳細地分析和解讀。
金融業所處環境發生改變
張承惠認為,「新常態」將給中國金融業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些變化主要體現在經濟增速放緩上,並將成為一種新常態。經濟增速的放緩對於金融機構的經營活動會產生重大影響。一方面,速度減緩帶來客戶群體的重大改變;另一方面,對金融業的資產質量也會帶來影響。
同時,工業增速下降,驅動動力轉換。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呈現減緩趨勢;另一方面,民間投資比重上升,過去很長時間依靠國有經濟和政府投資,建設基礎設施是經濟的主要驅動力,現在這種力量正在發生質的轉換。
另外就是消費支出和資本形成的變化。消費支出增加,產業結構開始轉向服務業為主導。今年經濟在明顯放緩的基礎上,第三產業到三季度的比重上升到
48.8%,比去年同期提高2.6個百分點。這說明中國經濟已經告別了以工業為主體的時代,開始進入以服務業主導的新時代,這將對金融業產生重大影響。
第四個是貨幣政策基調由相對寬松進入穩健的新常態。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們的M2增速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為15%以上,在金融危機期間更加驚人,曾經達到過接近40%超寬松的狀態。現在M2在10月份已經降到12.6%,最近連續幾個月以低於15%的增速在運行,這個態勢非常清晰。
第五個是利率的市場化、匯率市場化。市場化的定價機制在逐步推進,對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來說,利差存在著縮小的趨勢。除了中國銀行以外,上市銀行利差都是在縮小,上市銀行凈利潤增幅從2010年的31.4%降到今年上半年的10.67%。
第六是新的競爭者加入帶來的變化,互聯網以及類金融機構加入,無形中加劇了競爭。
第七是人口老齡化,這將對金融業產生巨大影響。中國老年人口呈基數大、增速快、高齡化、失能化、空巢化的特點,中國未富先老這樣一個特殊的國情,也會給金融業帶來挑戰和機遇。
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
張承惠指出,大環境的改變,使得金融業在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和消費金融領域、有極大的發展空間。同時,對於跨國公司投資走出去的信貸服務、人民幣國際化的跨境業務支付、城鎮化基礎設施投資信貸等方面也面臨相當機遇。
從證券業來看,未來的發展機遇在於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可以從場內、場外兩個角度進行。現在場內正在推進,但是速度不夠快。場外大量的金融創新出來的類資產證券化不是標準的證券化,但是實際也是在做資產的流轉,並且還有大的發展空間。
另外,作為中國金融市場上的短板,金融衍生品如果發展不佳,對於穩定金融市場運行、擴展金融市場都是不利的,也不利於實體經濟的風險管理。
保險領域的發展空間主要體現在農業保險。農業保險從2008年農保補貼政策從試點到全國推廣,規模不斷擴大,但是深度和廣度不夠,還有發展空間;另外,保險業中的責任險佔比很低,未來會有大的發展;隨著中資機構走出去,未來海外保險也會得到大力發展。
企業在走出去時,總體反映金融服務不足。大量企業走出去,需要融資以及特定金融服務,所以,對於走出去企業的金融服務需要加強。
面對機遇和挑戰,金融業應該做一些調整和改變。一是改變傳統的以工業及大企業為服務重點的做法,要把自己的經營重心下沉;二是改變傳統的以抵押和擔保作
為風險防範主要工具的做法,創新信貸模式;三是通過創新改變同質化競爭的格局向差異化競爭過渡;改變長期壟斷經營形成的心態,放下身段為客戶服務;四是改
變以我為中心的做法,增加一些跨機構和跨領域的業務合作,建立起大銀行和小微信貸機構的合作機制。
H. 中小銀行要下沉市場,推出「彩禮貸「有效果嗎
“彩禮貸”針對下沉市場有效果,但下沉市場能夠符合條件的人也是屈指可數。我並不建議“彩禮貸”存在,理由如下:
1、變相將“彩禮貸”≈“首付貸”;
2、女性找男友貸款娶自己,婚後共同還貸~就離譜;
3、“彩禮貸”是消費主義陷阱
三、任何貸款行為都存在其風險
個人是不提倡貸款的,形勢所迫我能接受首付貸款,其他貸款風險性太高了,要警惕所承受的後果。
推出“彩禮貸”必然能解決下沉市場用戶痛點,其帶來的影響太大了,還破壞婚嫁市場,為女性進入婚姻牢籠設置了一個天坑,增加男性婚嫁壓力,加速結婚率下跌,對於金融市場甚至都有間接影響。
I. 如何破解融資難
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首先需要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並充分認識到阻礙融資難、融資貴解決的限制性信念。現實中,我們容易傾向於用替代的辦法來應對,如政府(政策性銀行、財政部和央行)替代市場,通過國際市場替代國內市場直接提供低廉資金供給,用另一種行政性要求替代原有的行政性要求,如要求金融機構為特定群體提供低廉資金等。替代性應對,並沒有直面問題根源,只是改變了問題的表現形式。問題是一面鏡子,正面應對有助於提升自身的實力。美國忍受了20世紀80年代的高利率,日本直面70年代高油價,德國經歷了90年代的低工資,推動本國艱難轉型,建立經濟「新常態」。解決我國當前的融資難、融資貴,根本上要允許必要的經濟調整,允許市場機制正常發揮作用,減少非市場因素在利率決定中發揮作用的程度。
一是要區分好的、合理的和壞的融資難、融資貴。應對融資難、融資貴,首先需要區分好的和壞的融資難、融資貴。有利於市場出清、有利於市場化的隱性成本外顯,是市場機制的必要組成部分,是好的融資難、融資貴,主要反映經濟下行風險、金融機構業務下沉風險的融資難、融資貴,是合理的,應以平常心對待,允許市場的必要調整。主要反映體制機制缺陷的,尤其是行政干預、隱性擔保介入價格調整,是壞的融資難、融資貴,應堅決從體制機制上改進。
二是理清政府債務、及時市場退出和必要的債務重組。一是宜借理清政府債務,打破地方政府債務—房地產—影子銀行自循環,重構政府和市場關系。二是鼓勵市場及時出清。嚴格預算約束,在合理控制惡意「逃廢債」前提下,允許不具清償能力的企業及時退出市場。三是推動必要的企業債務重組。考慮到我國處於經濟轉型和階段轉換的關鍵期,為避免陷入僅靠市場力量導致「泥沙俱下」的過於慘烈的調整方式,有必要藉助我國政府的行政優勢,在負債方清算前,在資產方做好分類處置,區分好壞企業、好壞資產,推動銀行主導的必要的企業債務重組。
三是統一監管,規范國有企業行為,推動金融市場化。一是統一監管。盡快打破監管的部門分割。相同的市場行為,應適用相同的監管原則,避免畫地為牢式的監管競爭。短期內,可針對資產管理業務出台各個部門都適用的基本原則。根據需要,可推動監管部門的機構改革,實現統一的、功能和機構監管相結合的監管模式。二是規范國有企業行為。我國宜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的財務行為,對其從事的金融行為(包括通過財務公司等下屬金融機構,通過商業信用進行的資金融通行為),加強反壟斷管理,防止實體經濟的壟斷力量滲透到金融領域。三是進一步推動金融市場化。放寬機構、產品和市場的准入,推動金融市場化,加速市場的交叉、融合和分層,在金融實踐中,真正區分股權、債券及夾層融資。逐步減少政府行政管理帶來的資金配給和成本效應,通過改革消除存貸比、合意貸款規模、資本充足率及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等給金融機構帶來的超過國際平均的運營成本。
四是有序打破剛性兌付,完善國家穩定體系。首先,打破剛性兌付應先於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剛性兌付幾乎是事實上沒有上限的100%隱性擔保,而且還可以享受風險資產的高收益。按照目前設計的存款保險制度,只能對50萬元以下存款提供100%的顯性擔保。如果兩者共存,存款可能會大規模轉移出銀行體系,帶來巨大宏觀風險。其次,應盡快有序打破剛性兌付。打破剛性兌付,可從民企開始,逐步過渡到不納入地方政府預算的私募產品,再到信託和非銀行理財產品,最後是公募債券。要管理好市場預期,通過利息損失、債務重組等方式,逐步提高市場對信用風險的切實體會。再次,我國應完善社會穩定體系。我國宜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證券、保險三個行業的中小投資者保護基金和信託業的保障基金,理順央行的流動性救助、財政危機救助、社會救助和救濟等經濟社會穩定體系。近期應盡快建立必要的流動性資金池,解開由擔保、債務形成的不合理資金鏈困局。
五是加速經濟轉型。以原有經濟結構為基礎的資產泡沫(自循環)不斷膨脹,像一個黑洞似的不斷吸引著社會資源,通過成本和風險的抬升,擠出其他企業,增加系統的脆弱性。加快推進改革,加速經濟轉型,直面系統切換過程中「破」和「立」的關系,完成階段轉換,是融資難、融資貴的根本出路。
J. 劉光溪:發展小金融 鑄就大事業
劉光溪:發展小金融 鑄就大事業
—雲南大力發展小微金融的重要意義
雲南省金融辦黨組書記 主任 劉光溪
金融業發展如同繽彩紛呈的生物界一樣,是一個分層有序的發展格局,以滿足不同實體經濟的金融服務需求。發達國家金融體系既有大型金融控股集團,也有中型地方性金融機構,但更多的是數量上占優的小微金融組織。大型金融集團主要在全球范圍內配置資源,滿足國家對外發展戰略的需要。地方性金融機構主要在州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為己任。小微金融組織主要對社區、農戶和中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促進經濟薄弱領域和落後地區的開發。這些金融體系如同一個完整生態系統,形成不同的自然分工,充分發揮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功能,成為工業化進程的重要推手。發達國家金融服務體系形成這樣一個有機統一體,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工業化進程中長期實踐積累所形成的結果。新興市場國家的工業化進程毫無疑問借鑒了這樣有效的金融發展模式,迅速地推動了資本積累與積聚,在較短時間里完成了工業化。廣大發展中國家特別是發展中的大國,如果要想縮短工業化進程,借鑒發達國家金融業發展經驗,可起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之攻效。
中國30多年的金融體制改革,主要形成以國有大中金融機構為主體的大金融體系,並沒有改變大一統金融體制下金融資源上沉和上移的狀況,向大中城市和發達地區集中,區域二元金融和城鄉二元金融成為必然。金融是經濟騰飛的引擎,中國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工業化進程,就必須打破大金融體系一統天下的現狀,在金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大力培育適合於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小微金融,形成分層有序、分工互補的現代金融體系,既支持大項目大投資的建設,也支持三農經濟、民營經濟和中小微企業的發展,才能加速推進貧困地區的現代化進程。為此,全國第四次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培育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採取有效措施支持小金融機構發展,建立有利於小微企業發展的融資機制」,黨的十八大報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等多次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小微型金融機構,形成小金融大經濟,小金融大產業,小金融大事業,小金融大發展和小金融大世界的發展格局。
一、小微金融所蘊含的理論基礎和實踐內涵
國家高度重視小微金融的發展,主要是現有大金融體系導致經濟薄弱領域和經濟落後地區金融服務空心化,嚴重地制約了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因此,大力培育村鎮銀行、小貸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農村合作銀行及私募股權基金等小微金融,促進當地經濟開發與開放,成為這些地區加快推進工業化進程的重要選擇。
(一)小微金融是一種內生性金融服務需求
小微金融主要誕生在農村地區、落後地區以及其它金融服務薄弱領域。這些區域的貨幣化、商業化和市場化程度雖然較低,但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已經具備了一定的經濟金融剩餘,為各種小微金融的誕生提供了前提條件。同時,這些區域普遍處於經濟起飛的前期階段和准備階段,需要充分發揮金融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功能,才能加速資本與財富的積累。小微金融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後根據市場需求自發產生的民間金融,它的出現較好地彌補了這些區域大中金融普遍缺乏所留下的金融服務空白,主要體現出草根性、基層性和內生性的信用本質,是金融發展的原生態模式。
(二)小微金融大多是一種關系型融資模式
經濟薄弱區域的客戶零星分散或者規模較小,信用信息分散且流動相對滯後,總體資金需求量較大,但數量分散,需要大量小額、流動性較高的金融服務,這無疑加大了大中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在金融資源稀缺的條件下,大多數大中金融機構並不對這些區域提供金融服務,僅僅是象徵性履行一定社會責任。小微金融作為一種誕生於當地、發展立足於當地的金融機構,經營規模相對較小,所能承受的風險也較低,但具有機動靈活的經營特點,很容易與農戶、中小微企業建立長期合作關系。這是一種基於信譽、血緣、地緣、友緣的關系型融資,主要是長期與當地借款人合作,建立起一種相互信任、相互了解關系,從而能夠准確判斷這些客戶的信用信息和信用能力,提供無抵押、無擔保信用融資,有效地解決了經濟金融薄弱區域信貸市場上由於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信貸配給,成為這些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推手。
(三)小微金融是金融市場化最徹底領域
經濟薄弱區域既是大中金融機構不願意或者不可能提供的服務對象,更是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鞭長莫及的地區。這些區域所誕生的小微金融機構以各種身份從事信用融資活動,不存在國家統一的監管限制,市場准入門檻較低或者根本不存在市場准入限制,主要是根據市場需求成立不同的金融組織,設計出不同的金融產品,資金成本借貸雙方自主決定,融資模式和服務方式根據借貸雙方需要自行設計,滿足不同融資對象的差異化金融服務需求。小微金融經營活動真正體現了金融運行的基本規律,即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市場原則,成為我國金融市場化最直接、最徹底的區域。這些區域雖然普遍存在高利貸融資現象,產生了一定金融風險,但主要是信用資金極度匱乏所造成。只有加快推進金融市場化改革,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區域所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四)小微金融是現代金融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個完整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如同有機統一的生物系統,形成不同自然分工,滿足不同融資主體的多樣化金融服務需求。大金融主要為大項目、大投資和大企業服務,小微金融主要為經濟薄弱區域和小微企業提供服務。在大多數小微企業成長過程中,其孵化早期融資主要依賴於小微金融機構如私募股權、互聯互保、擔保公司、互助性資金等提供金融支持。即使當小微企業成長到一定階段後,大多數主要從中小銀行機構獲得資金支持。這主要是信貸市場存在信息不對稱,大中金融機構與中小微企業建立長期合作關系,不符合其規模經營的特點,需要耗費大量的成本,並不一定獲得較好收益。相反地,小微金融作為一種誕生於當地的內生性金融組織,長期與當地客戶建立合作關系,成為企業孵化階段和成長早期階段最主要的資金支持者,是現代金融服務體系重要組成部分。
(五)小微金融是普惠金融的主要載體
中國30多年的金融體制改革,主要是形成國有大金融的發展格局。這是兩方面原因所造成,一是我國經濟體制是在高度集中計劃經濟體制上進行漸近式改革,特別是在金融領域,主要堅持了風險優先的監管原則,認為金融風險的出現主要來自民間、民營金融機構,從而嚴格限制民間資本主發起設立金融機構;二是我國經濟發展正處於起飛的前期階段,需要在較短時間里聚積一定的經濟金融剩餘,建立強大的民族大工業,這必然導致經濟金融二元結構。結果,這種制度安排造成經濟落後區域普遍存在較為嚴重的金融壓抑,國家通過金融管制嚴格限制民間金融的發展。這種扭曲的制度安排導致地下金融、灰色金融普遍存在,滿足經濟薄弱區域的金融服務需求。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發展,人們逐步加深了對市場經濟運行規律的本質認識,引導這些民間金融規范化、陽光化經營,建立各種類型的小微金融機構成為不可逆轉的趨勢。小微金融因此成為普惠金融的主要載體,是進一步釋放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紅利。
二、現階段大力發展小微金融意義重大
小微金融具有大型金融所不具備的優勢,成為當前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問題,國家近年來也出台了許多政策措施,大力扶持小微金融的發展。地方政府試點各類小微金融機構,並通過稅收優惠、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等方式,鼓勵和引導小微金融機構的發展。國家和地方兩級政府高度重視小微金融機構發展,主要是由現階段中國經濟發展亟需小微金融提供服務。
(一)發展小微金融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內生性需求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經濟進入了工業化半道爬坡的「十字路口」,發達地區進入了工業化中後期階段,其它地區普遍進入了工業化前期階段。這是大力推進工業化進程的攻堅期和關鍵期,國家為此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目標。這意味著未來10年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重要階段,既需要大金融推動大投資和大開發,促進大發展和大開放,更需要充分發揮小微金融的特點和特色,為經濟薄弱區域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金融服務,促進這些地區的企業轉制、經濟轉軌和社會轉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誕生了各種各樣的金融服務需求,成為小微金融發展重要契機,主要是與現有大金融體系,共同形成一種分層有序的金融發展態勢,合力推進小康社會的建設。
(二)發展小微金融是消除區域生產力不平衡關鍵環節
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已經進入小康社會加快推進階段,並沒有改變近百年來所形成的二元經濟發展現狀。東部與西部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存在嚴重的區域生產力不平衡。如果不改變這種區域生產力不平衡發展的現狀,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發展目標必定落空,同時也會加大各種社會矛盾,對經濟社會穩定發展構成嚴重的威脅。中國要消除區域生產力不平衡,關鍵是如何加快經濟薄弱地區的發展,徹底改變二元經濟和二元金融狀況。這些區域的大金融體系作為一種外來式的金融組織,主要是為當地信用資金外流提供便利化,加劇了這些區域貧困循環累積馬態效應的形成,進一步制約了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中國要加快推進這些區域的經濟發展,首要任務是大力發展各種內生性的小微金融機構,充分發揮金融對資源配置作用,形成一定資本積累的擴散效應,才能逐步改變落後地區生產力不發達現狀,縮短與發達地區生產力的差距。
(三)發展小微金融是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實現經濟升級的重要力量
中國經濟發展所取得輝煌成就,主要得益於改革開放以來對大一統金融體制的改革,形成以銀行、保險、證券、信託等機構為主體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這些全國性金融組織充分地發揮了資金積聚和資金調劑的資源配置功能,為農村經濟金融剩餘反哺城市、西部經濟金融剩餘反哺東部提供了便利條件,迅速地促進了這些區域的資本和財富的集中,在較短時間成長為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極。這樣大金融體系主要為大中城市、發達地區提供金融服務,加劇了落後地區、農村地區信用資金的流出,進一步導致區域生產力不平衡發展。在商業化經營的前提條件下,國家強制要求大型金融機構為經濟薄弱區域提供金融服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這從制度安排上需要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大力發展各種政策性或者商業性的小微金融機構,與大型金融形成分工不同、相互補充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滿足經濟薄弱區域所產生的金融服務需求,解決經濟發展過程中普遍存在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四)發展小微金融是實現金融改革紅利的重點領域
中國30多年的金融體制改革主要集中在橫向層面,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和國有大型金融機構成為金融資源主要供給者和實際控制者。這些部門通過層層委託代理關系,對省、市、縣三級行政區域的金融資源進行控制。這種金融制度安排不僅造成金融資源上移、上浮的發展現狀,更為重要的是造成金融資源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錯配,難以完全發揮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功能,滿足貼近市場、貼近基層實體經濟的差異化金融需求,導致經濟運行成本的增加,嚴重地制約了經濟發展的活力與動力。中國經濟發展要想百尺竿頭,需要對這種高度集中的金融體制進行改革,推動金融發展的重心下沉、下移,主要是大力培育和發展各種小微金融機構,實現供求在市場、定價在市場,調節在市場,讓實體經濟分享到金融體制改革紅利所帶來的實惠。
(五)發展小微金融是縣域經濟和三農經濟發展的重要突破口
縣域經濟、三農經濟是我國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城鄉統籌發展,解決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關鍵。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縣域經濟和三農經濟的發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國務院常務會議多次確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金融、財稅政策。這些經濟金融政策主要是在現有的大金融體系下進行安排使用,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實際上並沒有形成一種可持續的長效機制,難以真正解決經濟薄弱區域面臨金融服務缺失的問題。對於這些經濟金融薄弱區域,關鍵在於通過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特別是要推動放權讓利的金融體制改革,大力引導民間資金設立各類小微金融機構,形成多層次、適度競爭的現代金融服務體系,滿足縣域經濟、三農經濟內生性的金融服務需求,解決縣域正規金融高度壓抑、民間金融高度脆弱的二元現狀,破解縣域經濟融資難融資貴的困境,推動縣域經濟、三農經濟可持續發展、跨越式發展。
(六)發展小微金融是強化普及金融可獲得性和惠及民生及促進公平的重要動力
中國改革已經步入河中咽喉的深水區,體制不暢機制不靈嚴重製約了市場主體的活力,對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和進一步完善形成了種種約束。特別是在金融體制領域,其市場化程度遠遠低於實體經濟,主要是延續了大一統高度集中、高度壟斷的金融發展格局,金融業發展仍然沒有突破姓國姓民、姓公姓私的思想障礙和制度障礙,人為製造了所謂的民間非法集資、非法借貸、非法合會等非正規金融現象。民間資金普遍走入地下、進入所謂的黑色和灰色領域經營。結果,經濟薄弱區域不能與大中城市和發達地區一樣公平獲得所需要的金融發展資源,而民間資金不能享受真正國民待遇,存在種種歧視性政策,這與外資金融機構享受超國民待遇形成了鮮明對比。打破傳統思想觀念上的認識誤區,合理引導民間資金進入金融領域,解決中國現階段經濟薄弱區域融資服務缺失,是惠及民生和促進社會公平的重要推手,是中國下一階段推進體制改革最大的紅利和動力。
三、雲南現階段迫切需要大力培育和發展小微金融
雲南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經濟社會實現了較快發展,但普遍落後於東部、中部地區,在西部地區也只是處於中游水平。雲南到2020年要與全國同步建成小康社會,必須充分發揮金融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功能,改變目前二元金融對二元經濟形成的瓶頸制約。
(一)雲南剛進入工業化前期階段迫切需要大力發展小微金融
雲南經濟社會發展已經步入了工業化前期階段,這是一個地區經濟起飛的關鍵時期。截至2012年末,雲南經濟總量突破萬億元大關,人均GDP達到3531美元,三次產業結構佔比分別為16%、42.9%和41.1%,城鎮化率為39.31%,經濟貨幣化程度為1.79,經濟對外貿易依存度為12%。上述的各項經濟發展指標表明雲南開始邁入工業化起飛重要階段,這是快速提升現有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和專業化經營水平的關鍵時期。金融是經濟騰飛的引擎,雲南現階段發展需要大力發揮金融的功能與作用,特別是要培育各類小微金融組織,彌補現有大金融體系所留下的服務空白,推動經濟薄弱區域的市場化水平,促進市場分工與交換,縮短向現代化社會邁入的進程。
(二)昆明區域性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迫切需要大力發展小微金融
雲南是我國西部大開發的重要省份,是沿邊開放開發的重點區域,其獨特的區位優勢與資源優勢在我國對外開放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2011年5月,國家發布雲南橋頭堡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把昆明建設成為面向東南亞、南亞的區域性金融中心。國家提出昆明區域性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主要考慮到雲南是我國經濟欠發達地區,更是金融發展整體落後的區域。雲南要把區位優勢和資源優勢轉化成為經濟競爭優勢,需要大力發揮金融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功能,為打造區域性國際交通大通道、物流大通道、信息大通道和資金結算大通道建設提供資金支持,為高原特色農業、園區經濟、民營經濟、縣域經濟以及全面推動城鎮化建設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撐。昆明區域性國際金融中心作為橋頭堡建設的重要支撐,主要是爭取國家金融政策的優惠傾斜,既要吸引大中金融機構入住雲南,更要吸引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設立各式各樣的小微金融機構,與現有大金融體系形成有效補充,形成一定的金融聚集效應,推動產業與金融有效對接和融合,滿足實體經濟的融資服務需求,共同推進橋頭堡建設,把雲南培育成為中國新的經濟增長極。
(三)雲南長期形成二元金融發展狀態需要大力發展小微金融
金融與經濟是共生共榮的關系,雲南經濟社會雖然整體進入了經濟起飛的發展階段,但存在較為嚴重的二元經濟和二元金融狀況,進一步加劇了區域內經濟發展不平衡。2012年,昆明、曲靖、玉溪、紅河四州市的GDP、存款和貸款佔全省的比重為51.26%、70%和74%。其中昆明市GDP、貸款佔全省比重分別為24.27%和59%。相比較之下,雲南其它12個州市的存貸比低於65%,其中昭通、版納、紅河的存貨比分別為52%、56%、57%,而昆明市的存貸比高達90%。對縣級銀行資源而言,特別是經濟落後縣份的存貸比長期維持在25%和40%之間。對於這些經濟金融薄弱領域,只有加快發展小微金融,才能從根本上改變二元經濟發展現狀。
(四)雲南近年來小微金融成功實踐為大力發展小微金融提供了經驗
為了改變二元金融對二元經濟所形成的硬約束,雲南近年來積極嘗試發展各類小微金融機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12年末,雲南省小額貸款公司484家,股權投資基金類企業174家,村鎮銀行36家,農村合作銀行4家,農村資金互助社超過100家。這些內生性的小微金融機構作為大型金融服務體系的重要補充,主要為經濟薄弱區域提供差異化的金融服務,實現了誕生於當地,服務於當地的發展要求。雲南小微金融發展突破了傳統國有金融一統天下的發展局面,大力吸引民間資金進入金融領域,合理引導所謂的地下金融、灰色金融向陽光化和規范化經營的轉變,進一步減輕民間金融風險對現有小微金融的沖擊和負面影響,從根本上改變二元金融對經濟社會發展形成的瓶頸制約,為二元經濟向現代一元經濟轉變提供支撐和服務保障。
(五)大力培育發展小微金融是雲南深化金融市場導向改革的必然選擇
雲南作為我國欠發達地區,不僅在縱向層面存在較為嚴重的二元金融,還在橫斷層面存在更加嚴重的金融壟斷現象。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以及農村信用社的存款和貸款佔全省比重超過70%。而令人吃驚的是,這幾家大金融機構恰恰是縣域一級最為主要的金融機構,它們在所謂的商業化和股份制改造的條件下,把資源向昆明地區及其它發達地區集中,農村信用社也存在較為普遍的脫農進城發展趨勢。這無疑加劇了基層金融服務缺失,進一步加大了雲南落後地區與經濟相對發達之間的差距。雲南縣域一級普遍存在大金融體系一統天下的發展格局,如果不打破這種金融壟斷現象,只會加劇區域之間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因此,因地制宜培育和發展各種小微金融,逐步形成適度競爭的金融市場主體,解決金融資源上沉、上移所導致資源在時間和空間錯配,為雲南推動地方金融、沿邊金融、跨境金融市場化改革提供經驗借鑒。
四、雲南大力發展小微金融的幾點建議
金融是現代經濟運行的核心,雲南要實現跨越發展,就必須消除各種體制機制障礙,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報告、《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67 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3〕87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兩文件精神,積極創造條件發展小微金融機構,彌補大中金融所留下的金融服務空白,滿足不同實體經濟的融資需求,充分發揮金融資源對實體經濟的配置和引導作用,才能實現城鄉和區域經濟的一體化發展。
(一)從思想上改變金融機構必須國營國有的經營觀念
金融風險的出現與所有制無關,我國金融體制改革要逐步打破國有與民營的分別界限,消除所有制認識誤區在金融領域的負面影響,合理地引導民間資本主發起設立各種小微金融機構,消除基層金融高度壓抑狀態。
(二)破除政策法律方面的體制機制隱性障礙
國家金融監管部門作為我國金融業的主要管理者,需要推動放權讓利的金融體制改革,降低民營金融機構市場准入門檻,特別是要消除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玻璃門與彈簧門現象,完善金融發展的差異化政策,加快推進小微金融管理制度建設,為民間資本主發起設立銀行、保險和證券等金融機構提供製度支持和保障。
(三)賦予地方政府金融監管調控權
國家金融管理部門要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金融調控權、監管權和發展權,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地方性金融管理部門,填補地方金融監管缺失,有效地對各種小微金融機構進行引導和管理,與國家監管部門形成監管合力,形成分層有序的金融管理體系,共同推動民營金融機構發展。
(四)地方政府要優化小微金融發展環境
地方政府部門要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調,整合金融信息資源,實現信用信息共享,推進地方信用體系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設。推動建立小微金融機構運行的監測預警機制,做好融資動態跟蹤,確保小微金融機構穩定運行。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建立小微金融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完善稅收優惠政策,減輕小微金融機構經營負擔。制訂小微金融機構發展的指導性意見,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拓寬薄弱領域、薄弱地區的融資渠道,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對農村地區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補貼。
(五)大型金融機構要培育和發展小微金融機構
大型金融機構要充分利用多年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在內控制度建設、金融人才培訓、信用資金風險控制等方面,對小微金融機構提供業務指導和幫助,推動小微金融機構規范化經營。與小微金融機構簽訂合作協議,解決因突發性流動性不足而面臨的經營危機。利用資金支付結算網路,幫助小微金融機構支付結算提供便利化服務。利用金融產品創新的經驗,為小微金融機構提供業務指導,避免因經營管理能力不足而導致新的金融風險。
(六)大力培育小微型民營金融機構
一是大力培育和鼓勵發展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資金互助社等民營金融機構,在可能情況推動小貸公司能夠享受到金融機構的稅收優惠待遇。二是充分利用不同企業組織結構的優點,鼓勵民間資本主發起建立股權多樣化的民營銀行、民營保險等金融組織,引導民間資本陽光化經營,力爭成為全國民營金融機構改革發展的試點示範區域。三是大力發展資金互助社等小微型金融機構,盡可能引導向社區銀行的方向轉變,增加為「三農」經濟服務的造血功能。四是引導典當等具有抵押融資功能的民營金融機構,探索其轉換成為抵押銀行的新路子,進一步發揮其抵押擔保的融資功能。
(七)進一步加快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農村地區四權抵押試點,構建四權流轉登記、評估、交易的流轉市場,提升農村農戶信用能力,加速農村地區資本的積累。大力發展信用中介服務機構。支持推進現代支付系統建設,形成高效的信息支持系統。鼓勵農戶建立專業性小微信用合作社,提升農村地區貨幣化水平,進一步推動農村地區長期投資和資本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