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將閑置的公積金找到更多的運用渠道
您好,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依照上述1-3項提取的,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依照4-10項提取的,需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二、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申請時間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後兩年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房租。望採納謝謝
B. 公積金問題
您好,需要是本人的身份證。
離職的員工想要提取公積金,一般要求申請人公積金賬戶封存滿一定時間,各地區對封存時間要求有所不同,有的地區要求滿6個月以上,也有地區要求封存時間滿2年的,具體封存多長時間建議咨詢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者去住房公積中心官網查詢。
怎麼辦理提取呢?
步驟一:准備材料
各地規定不同,一般只需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本人銀行卡、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或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通知單。
步驟二:辦理提取
1、線下辦理:去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大廳辦理提取業務,需要在工作日去哦!
2、線上辦理:現在,各地公積金中心積極拓展互聯網渠道,許多城市已經上線網上業務大廳、手機公積金軟體,實現線上辦理公積金提取、還款等多種業務。一般流程為:登錄注冊——選擇提取業務——上傳資料——公積金中心人工審核——審核通過後資金轉到銀行卡。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 住建部: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即日起啟用
人民網北京7月9日電 (記者孫紅麗)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消息,為推進住房公積金服務標准化、規范化、便利化建設,方便廣大群眾識別住房公積金線上線下服務渠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發布《關於啟用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確定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並決定即日起啟用。
《公告》指出,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整體設計上採用紅色印章表現方式,以體現權威性,代表為繳存單位、繳存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是住房公積金系統的鄭重承諾,紅色也代表熱情主動與事業發展。
指向上方的「屋頂」,表明住房公積金立足解決繳存人基本住房問題,也象徵住房公積金服務不斷提升。下方相扣的「手」有兩層寓意:一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提供貼心周到的服務;二是繳存人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等線上渠道,實現業務「掌上辦」「指尖辦」。此外,標識中包含的象徵資金的英文「F」與象徵服務的「S」字樣,也賦予了標識現代氣息。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用於住房公積金服務宣傳推廣工作。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及經辦網點不得改變標識的圖案設計、顏色、比例,不得將標識用於與住房公積金服務宣傳無關的場所、設施、辦公用品等。未經授權的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使用或仿製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不得用於商業活動或者私人行為。
D. 碩放為民服務中心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嗎
您好,一般提取公積金有線下和線上兩種方式:線下是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線上是通過互聯網渠道辦理。
辦理公積金提取時,具體需要看個人是否符合公積金提取要求。各地政策會有所不同,詳細的公積提取政策建議咨詢當地住房公積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有償還購房貸款提取,租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等。
怎麼辦理提取呢?
1、線下途徑:
個人或委託單位經辦人攜帶提取人的身份證、銀行卡及各類提取需要的相關材料(提取業務不同,所需材料不同)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大廳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資金以轉賬方式付款到職工提供的銀行儲蓄卡賬戶。注意,需要在工作日去!
2、線上途徑:
現在,各地公積金中心積極拓展互聯網渠道,許多城市已經上線網上業務大廳、手機公積金軟體,實現線上辦理公積金提取、還款等多種業務。一般流程為:登錄注冊——選擇提取業務——上傳資料——公積金中心人工審核——審核通過後資金轉到銀行卡。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 是公積金到10月1號就開始不給轉商貨嗎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關於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6〕53號),決定從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
通知決定,在全面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再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從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鞏固和擴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成果,進一步為企業開辦和成長提供便利化服務,降低創業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激發企業活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就業增加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五大主要任務:
(一)完善一站式服務工作機制。以「三證合一」工作機制及技術方案為基礎,按照「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要求加以完善。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記部門直接核發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相關信息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並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業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積極推進「五證合一」申請、受理、審查、核准、發照、公示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加快實現「五證合一」網上辦理。
(二)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互認。制定統一的信息標准和傳輸方案,改造升級各相關業務信息系統和共享平台,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做好數據的導入、整理和轉換工作,確保數據信息落地到工作窗口,並在各相關部門業務系統有效融合使用。登記機關將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及變更、注銷等信息及時傳輸至信息共享平台;暫不具備聯網共享條件的,登記機關限時提供上述信息。對企業登記信息無法滿足社會保險和統計工作需要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統計機構在各自開展業務工作時補充採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用人單位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後,統計機構在完成統計調查任務後,要及時依法將涉及企業的相關基礎信息反饋至信息共享平台。健全部門間信息查詢、核實制度。
(三)做好登記模式轉換銜接工作。已按照「三證合一」登記模式領取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五證合一」登記,由登記機關將相關登記信息發送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計機構等單位。企業原證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登記機關換發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改為企業按規定自行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年度報告要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計機構等單位開放共享。沒有發放和已經取消統計登記證的地方通過與統計機構信息共享的方式做好銜接。
(四)推動「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廣泛應用。改革後,原要求企業使用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辦理相關業務的,一律改為使用營業執照辦理,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機構等均要予以認可,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督促。積極推進電子營業執照的應用。
(五)加強辦事窗口能力建設。圍繞「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准、業務流程、文書規范、信息傳輸等,系統加強業務培訓,使辦事窗口工作人員准確把握改革要求,熟練掌握業務流程和工作規范,提高服務效率。加快辦事窗口服務標准化、規范化建設,突出問題導向,進一步完善窗口服務功能,真正實現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結。加強辦事窗口人員力量和績效考核。健全行政相對人評議評價制度,不斷提升窗口服務能力。
附:文件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
國辦發〔2016〕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在全面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再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實現「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是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舉措。為加快推進這項改革,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部署要求,統籌協調推進,精心組織實施,從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鞏固和擴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成果,進一步為企業開辦和成長提供便利化服務,降低創業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優化營商環境,激發企業活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促進就業增加和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指導原則是:
——標准統一規范。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企業登記、數據交換等方面的標准,確保全流程無縫對接、流暢運轉、公開公正。
——信息共享互認。強化相關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實現企業基礎信息的高效採集、有效歸集和充分運用,以「數據網上行」讓「企業少跑路」。
——流程簡化優化。簡化整合辦事環節,強化部門協同聯動,加快業務流程再造,務求程序上簡約、管理上精細、時限上明確。
——服務便捷高效。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方式,推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和線上線下一體化運行,讓企業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一站式服務工作機制。以「三證合一」工作機制及技術方案為基礎,按照「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要求加以完善。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記部門直接核發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相關信息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並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業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積極推進「五證合一」申請、受理、審查、核准、發照、公示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加快實現「五證合一」網上辦理。
(二)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互認。制定統一的信息標准和傳輸方案,改造升級各相關業務信息系統和共享平台,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做好數據的導入、整理和轉換工作,確保數據信息落地到工作窗口,並在各相關部門業務系統有效融合使用。登記機關將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及變更、注銷等信息及時傳輸至信息共享平台;暫不具備聯網共享條件的,登記機關限時提供上述信息。對企業登記信息無法滿足社會保險和統計工作需要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統計機構在各自開展業務工作時補充採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用人單位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後,統計機構在完成統計調查任務後,要及時依法將涉及企業的相關基礎信息反饋至信息共享平台。健全部門間信息查詢、核實制度。
(三)做好登記模式轉換銜接工作。已按照「三證合一」登記模式領取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五證合一」登記,由登記機關將相關登記信息發送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計機構等單位。企業原證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登記機關換發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改為企業按規定自行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年度報告要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計機構等單位開放共享。沒有發放和已經取消統計登記證的地方通過與統計機構信息共享的方式做好銜接。
(四)推動「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廣泛應用。改革後,原要求企業使用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辦理相關業務的,一律改為使用營業執照辦理,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機構等均要予以認可,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督促。積極推進電子營業執照的應用。
(五)加強辦事窗口能力建設。圍繞「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准、業務流程、文書規范、信息傳輸等,系統加強業務培訓,使辦事窗口工作人員准確把握改革要求,熟練掌握業務流程和工作規范,提高服務效率。加快辦事窗口服務標准化、規范化建設,突出問題導向,進一步完善窗口服務功能,真正實現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結。加強辦事窗口人員力量和績效考核。健全行政相對人評議評價制度,不斷提升窗口服務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按照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把改革工作做扎實、做到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及時協調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中落實不到位、銜接不順暢等問題,要在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中認真研究、一並解決。工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法制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協同配合,確保改革順利推進。對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及時按程序修訂和完善。
(二)加強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要組織聯合督導,有針對性地對改革進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國務院適時組織專項督查。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對工作積極主動、成效明顯的予以表揚和激勵,對落實不力、延誤改革進程的要嚴肅問責。
(三)加強宣傳引導。相關部門要對改革政策進行全面准確解讀,對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加以推廣,對相關熱點難點問題及時解答和回應,讓企業和社會公眾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推動改革落地見效的良好氛圍。
各地區、各部門在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告國務院。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6月30日
F. 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三個渠道可自助提取住房公積金
在2014年的前10個月,職工通過自助渠道辦理的公積金提取業務有71萬多筆,其中有51萬筆是在非上班時間提交的申請。該負責人提醒說,職工想通過以上自助渠道辦理提取業務,需先與市公積金中心簽訂《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業務自助辦理服務協議》,協議簽訂後即可免費開通服務。該負責人建議,尚未簽訂自助服務協議的職工可到公積金業務銀行網點簽訂此協議,或在公積金業務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業務的同時簽訂此協議,簽訂此協議只需職工本人攜帶身份證及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即可辦理。
此外,2014年7月1日前簽訂《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業務自助辦理服務協議》的職工若要通過銀行自助終端辦理公積金業務,須本人登錄公積金中心網上辦事大廳根據提示升級協議後,方可在自助終端辦理。僅簽訂舊版《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網上辦理服務協議》的職工也可通過該方式直接升級為最新版自助協議,無需再到櫃台重新簽訂。
按照深圳市公積金提取新規,使用自助渠道辦理租房和其他住房消費提取的,從2014年11月1日起可每月提取一次。
G. 辭職時公積金交到8月22號 需要多久才可以辦理提取
公積金只有以下幾種情況:
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是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