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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金融機構以存款保險制度兜底

發布時間:2021-07-24 12:29:16

A. 存款保險制度為什麼可以防範金融風險

存款保險制度對我國的金融安全有何意義?廣大儲戶的存款又會受到什麼影響?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副部長魏加寧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存款保險是現代金融制度的關鍵要素之一,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將進一步完善我國金融安全網,為存款人提供公開透明、安全可靠的法律保障。」
問:金融安全網包括什麼內容?存款保險制度如何完善金融安全網,發揮穩定金融秩序的功能?
答:金融安全網主要由三部分構成,包括監管部門的審慎監管職能、中央銀行的最後貸款人和存款保險機構的存款保險職能。而中國現在的金融安全網是「二缺一」,存款保險制度一直遲遲沒有建立起來。
存款保險是現代金融制度的關鍵要素之一,是金融安全網的三大支柱之一。一旦銀行出現問題,限額內的存款受到有效保護,存款保險機構介入處理,可以控制金融恐慌引發的擠兌,減輕銀行破產清算帶來的震盪。
問:在接下來的金融改革中,我國面臨的金融風險主要有哪些?存款保險制度如何防控這些風險?
答:伴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和民營銀行的發展,在提高銀行服務質量和效率的同時,也會使銀行業競爭加劇。因此就有可能出現經營失敗的商業銀行,如果沒有存款保險制度作保障,經營失敗的商業銀行就退不出去,這將導致金融風險不斷積累,系統性風險越來越大。
問:有人說,目前存在著所謂的「隱性擔保」,為什麼還要建立一套「顯性的存款保險」?
答:所謂的「隱性擔保」,實際上恐怕是一種最差的制度安排。由於缺少明確的法律規定,存款人方面的權益並不能真正得到可靠保障,依然會出現存款擠提現象。
「隱性」的處理只是一種應急措施,無法提供製度性的防範,而且在銀行經營者方面會產生很大的道德風險。此外,如果沒有「顯性存款保險制度」作保障,中央銀行和銀行監管部門就不得不採取大量的金融管制措施來防範風險
如利率管制、存貸比管理、貸款規模控制等等,從而嚴重地束縛了商業銀行的自主經營,導致商業銀行的經營效率和服務質量低下,以及競爭的同質化和行為的同步化。
問: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存款保險基金及管理機構的設置對存款人會產生哪些影響?
答:以往的所謂「隱性擔保」屬於人治,而非法治,隨意性較大。以國家頒布《存款保險條例》的形式來建立起存款保險制度,可以為廣大存款人提供公開透明、安全可靠的法律保障。
以設立存款保險基金的形式來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可以為存款人提供可靠的物質保障,由商業銀行日常交保費的方式來積累資金,以切實保護廣大存款人利益。而以往,救助問題銀行和處置不良資產的成本主要是由央行出資,實際上是由所有人民幣持有者負擔。
如果明確存款保險基金的管理機構,則可以為廣大存款人提供可靠的組織保障,從機構上明確負責對存款人進行理賠的專門機構。而以往,負責理賠的機構並不十分明確,也無專人負責。此外,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以後,銀行間競爭進一步加劇,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都會得到不斷提高,從而使百姓間接受益。

B. 存款保險制度有哪些作用

一、實行強制性存款保險實際上是對銀行業發展的一種強制性保護。

中國金融業的現狀是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機制尚未完全轉變,資產負債結構不合理,風險抵禦能力較差,在金融市場發育不完善、金融監管手段和方法落伍的背景下,實行強制性存款保險實際上也是對銀行業發展的一種強制性保護。

二、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革新傳統觀念,提高公眾風險意識。

長期以來,在計劃經濟體制模式下,中國的銀行儲蓄存款不僅沒有風險,而且收益可觀,一直是人們投資的首選渠道。

三、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還有利於加強中央銀行的監管力度,減輕中央銀行的負擔。

存款保險的目的要求了存款保險機構要對日常的銀行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定期對銀行的財務狀況進行檢查,審查其上報的統計報表和賬目。

(2)為啥金融機構以存款保險制度兜底擴展閱讀:

顯性存款保險制度的優勢在於:

1、明確銀行倒閉時存款人的賠付額度,穩定存款人的信心;

2、建立專業化機構,以明確的方式迅速、有效地處置有問題銀行,節約處置成本;

3、事先進行基金積累,以用於賠付存款人和處置銀行;

4、增強銀行體系的市場約束,明確銀行倒閉時各方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存款保險制度

C. 存款超過50萬不再受到存款保險保護嗎為什麼

同時,存款保險條例也可以理解為對廣大客戶的風險提示,即超過50萬存款存在一定風險,這是監管機構對客戶的風險教育與引導,也希望客戶能夠正確選擇銀行。按照常理,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由於內部治理較為完善,資產實力雄厚,盈利能力強等優勢,抗風險能力必然超過各類小型銀行。所以,認為小銀行風險大的,可以存入大銀行,也可以有效規避風險。縱觀全球,沒有一個國家對存款是全額保險的。我國設定的最高償付額50萬,是當時(2013年)全國人均GDP的10倍,而國外最高償付額最多是國民人均GDP的2……5倍。而且據央行統計,50萬償付額可以覆蓋我國99%的家庭,照顧了絕大多數人利益。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最高償付額是會動態調整的,並非一成不變。方案由央行制定,報經國務院批准後,由央行組織實施。

D. 存款保險制度是不是意味銀行破產的話錢拿不回來

以前銀行破產是有國家來兜底的,這導致銀行業出現很多不良資產。存款保險制度推出後,50萬元以下的活期和定期存款是可以有保險公司來兜底的,但是超出部分就沒有了,同時,銀行理財產品信託基金之類的都不在保險范圍之內。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E. 作為金融保障制度,想不到它的作用這么大!什麼是存款保險制度

為了穩定我國的金融市場秩序,並且讓人們把錢存在銀行里,真的足夠放心,我國就出台了一個叫做存款保險制度,這個保險制度你就可以簡單的理解為它是一種本息保障制度,只要你的錢是在50萬以下存在同一家銀行,那麼即使銀行倒閉了,會有保險公司全額賠付你的存款。

按照我國現在銀行的這種發展趨勢,在銀行存錢是最穩妥放心的一種方式,我國國內比較大的幾家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都可以放心大膽的存,正好存他個50萬,一家銀行存50萬,4家銀行200萬,一點問題都沒有,這些銀行是絕對不可能倒閉的,因為工商銀行被譽為宇宙第一大行,他本身的資金就很穩定,而且他還有所有銀行的母親中國人民銀行的支持,也就是央行。

F. 銀行實行50萬以下全額賠付是什麼意思

國務院公布《存款保險條例》,並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 中國人民銀行負責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

這些事你要知道:

存款保險制度是為銀行破產准備的。

以前咱們國家銀行是不會破產的,就是破產,也有國家兜底。以後,沒這個福利了。一旦某個銀行破產,你的存款能不能取得回來,可就另說了。

50萬元以下全額賠付,你可以隨便存。

就是說,如果你的存款在50萬元以內,萬一銀行破產了,沒關系,保險公司會給你全額賠付。

你為什麼這么幸運?是因為象你這么錢少的人太多了,占我國銀行全部存款人的99.63%。你們人多勢眾!

存款50萬元以上,不能獲得全額賠付。

萬一銀行破產了,超過50萬元的大額存款,是不能獲得全額賠付的。

其中,50萬元的部分,可以全額賠付,50萬元以上的部分,就看銀行的清算情況了,運氣好還能有點,運氣不好分文沒有。

50萬元全額賠付上限不是永恆的

目前,全額賠付的上限是50萬元以內。但這個數字不會是一成不變的,國家可以根據經濟發展狀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隨時都可以調整的,可以調到70萬,也可以調到30萬。

這里的賠償是與財產保險向對應的,指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財產出險時的受損情況,在保險額的基礎上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進行的賠償。

保險賠償是一種補償性質的賠償,也就是說它只對實際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最多與受損財產的價值相當,而永遠不會多於受保財產的原有價值。

但是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的,而人的生命和身體是不能用金錢來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險出險使生命或身體受到的損害不是能用金錢賠償得了的,

則在出險時,保險公司只能在保單約定的額度內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給付保險金,也就是說人身保險是以給付的方式支付保險金的。

賠償與賠付的區別:賠償多用於財產保險,給付多適用於人身保險。

G. 存款保險以立法的形式,到底怎樣保護人們的存款

大家好,我是老徐,一個在努力奮斗的金融民工,請大家關注我,共同探討財經問題!

我國的銀行都會被要求繳納一定比例的存款保險,繳納的資金由央行統一管理,專門用於銀行存款出現流動性問題的時候進行兜底,確保存款用戶的存款安全。

根據我國目前存款用戶的存款金額來推算,大概有99%以上的存款用戶都是在全額賠付的范圍內,能夠滿足大部分用戶的需求,如果一些銀行經營的確出現來問題,也還可以通過市場機制,由經營正常的銀行對問題銀行進行收購,將用戶的存款轉移到經營正常的銀行,以此來保障用戶的存款利益。

H. 為什麼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貨幣金融學

新華網北京12月14日電 《決定》指出,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這是加強金融監管、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防範金融風險的重要舉措。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長期以來,我國雖然沒有建立顯性的存款保險制度,但政府一直以來都在實行「隱性的存款保險制度」,無論是剝離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還是向銀行注資,任何金融機構出現風險,最終都由政府來「埋單」,中央銀行和地方政府承擔退出機構的債務清償。這種隱性存款保險制度的最大缺陷是,隔斷了金融機構資金運用收益和資金籌集成本之間的制衡關系,蘊含著金融風險和財政風險。在我國深入推進經濟體制、金融體制改革過程中,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I. 銀行存款保險制度意味著什麼

  1. 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相當於給中小儲戶繫上一條安全帶。

  2. 意味著國家對銀行業的管理越來越市場化,換句話說:中國的銀行以後「有資格死亡」了。

  3. 中國銀行業正面臨三個新情況:一是利率市場化,二是對民營資本開放,三是互聯網金融的攪局。

  4. 銀行業將出現三大變化:第一,銀行數量急劇增長,中小銀行越來越多;第二,行業競爭將空前激烈,利差越來越小,資金成本越來越高;第三,中小銀行經營風險越來越大,一招不慎、滿盤皆輸將成為可能。也就是說,銀行破產的幾率大增。

  5. 民營資本的中小銀行如果出現經營風險,國家不可能全部兜底。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建立一整套制度,防範可能出現的風險。也就是說,國家需要為銀行業建立一套「喪葬制度」。

  6. 所謂「生前遺囑」,就是銀行在沒有遇到危機的時候,就需要制定一套預案,交代清楚,如果出現破產風險的時候,應該按照什麼樣的步驟救助,按照怎樣的方案來清理其資產。遺囑中一般會包括:激勵性薪酬怎麼樣回吐,紅利回撥或限制分紅制度,業務的分割與恢復,機構的處置與處理。

  7. 僅有「生前遺囑」是遠遠不夠的,因為這很難給儲戶帶來更為可靠的利益保護。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相當於給中小儲戶繫上一條安全帶。

目前存款的注意事項:

  1. 慎重選擇在中小銀行存款。很多中小銀行,特別是金融風險、房地產風險比較高的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小型民營銀行,輕易不要將資金放進去。這些銀行是最脆弱的,一筆大的貸款出現問題就可能翻船。所以,輕易不要被人情或者高息所左右,把錢存入不靠譜的小銀行。

  2. 如果存款量大,最好分散到多家銀行。根據媒體的報道,將來存款保險保障的上限,大概是每人50萬元人民幣。也就是說,如果銀行破產,50萬以下的儲戶可以在保險的幫助下全額拿回存款。超過50萬的部分就很難說了,也許都拿不回來,也許只能拿回來一定比例。

  3. 銀行出現問題的時候,50萬元以下存款是有絕對保障的,但理財產品不屬於存款,不在存款保險保護范圍,所以以後理財產品還是要慎重選擇,銀行的理財產品利率都比較低,如果再不受保護,那還真不如網貸平台來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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