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的文件發布
關於發布《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
銀發 〔2002〕 1號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國家郵政儲匯局、總行直接監管的財務公司:
為規範金融機構協助有權機關查詢、凍結和扣劃單位、個人在金融機構存款的行為,現發布《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請各金融機構遵照執行。 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將本通知翻印發至轄內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財務公司。
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㈡ 儲蓄存款的查詢、凍結、扣劃應該如何辦理 考試用的簡答題 急
一、辦理登記手續
(一)金融機構在協助有權機關辦理查詢、凍結和扣劃手續時,應對下列情況進行登記:有權機關名稱,執法人員姓名和證件號碼,金融機構經辦人員姓名,被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的名稱或姓名,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時間和金額,相關法律文書名稱及文號,協助結果等。
(二)登記表應當在協助辦理查詢、凍結、扣劃手續時填寫,並由有權機關執法人員和金融機構經辦人簽字。金融機構應當妥善保存登記表,並嚴格保守有關國家秘密。
二、如實提供資料
(一)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存款,涉及內控制度中的核實、授權和審批工作時,應當嚴格按內控制度及時辦理相關手續,不得拖延推諉。
(二)金融機構協助有權機關查詢的資料應限於存款資料,包括被查詢單位或個人開戶、存款情況以及與存款有關的會計憑證、賬簿、對賬單等資料。對上述資料,金融機構應當如實提供,有權機關根據需要可以抄錄、復制、照相,但不得帶走原件。
(三)金融機構協助復制存款資料等支付了成本費用的,可以按相關規定收取工本費。
三、查詢、凍結和扣劃的有關要求
(一)有權機關在查詢單位存款情況時,只提供被查詢單位名稱而未提供賬號的,金融機構應當根據賬戶管理檔案積極協助查詢,沒有所查詢的賬戶的,應如實告
知有權機關。特別注意的是,人民法院查詢被執行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時,執行人員應當出示工作證和執行公務證,並出具法院查詢通知書(簡稱「兩證一書」)。
金融機構應當立即協助辦理查詢事宜,不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查詢的情況由經辦人簽字認可。
(二)凍結單位或個人存款的期限最長為六個月,期滿後可續凍。有權機關應在凍結期滿前辦理續凍手續,逾期未辦理續凍手續的,視為自動解除凍結措施。
有權機關要求對已被凍結的存款再行凍結的,金融機構不予辦理並應當說明情況。
(三)金融機構協助扣劃時,應當將扣劃的存款直接劃入有權機關指定的賬戶。有權機關要求提取現金的,金融機構不予協助。
(四)查詢、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與解除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均由有權機關執法人員依法送達,金融機構不接受有權機關執行人員以外的人員代為送達的上述通知書。
㈢ 銀行違反《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怎麼辦
說說看怎麼違反唄
㈣ 簡述司法查詢、凍結、扣罰的注意事項
一、基本規定。1.有權查詢、凍結、扣劃客戶存款的執法機關予以區分,明確其權利范圍,在制度規定下進行配合。2.辦理查詢、凍結、扣劃業務應在存款人開戶的營業分支機構具體辦理。3.金融機構經辦人在辦理查詢、凍結、扣劃業務時應審核執法人員工作證件、縣團級以上(含)機構簽發的協助查詢通知書、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法院出具的裁定書、判決書等法律文書。4.在接到凍結、扣劃通知書後,不得再扣劃應當執行的款項用於收貸收息,不得向被查詢、凍結、扣劃單位通風報信幫助隱匿或轉移存款。5.金融機構在辦理完查詢、凍結、扣劃手續後,有權機關要求保密的金融機構應當保密,此外可以根據業務需要通知存款單位和個人。6.根據民事訴訟法最新司法解釋,凍結存款期限最長為1年、查扣動產期限最長為2年、查凍不動產和其他財產期限最長為3年,且到期後可按照原來的期限續期。7.在凍結期內,只有在原作出凍結決定的有權機關作出解凍通知的,金融機構才能對已被凍結的存款予以解凍。8.金融機構協助扣劃時,應將扣劃的存款直接劃入有權機關指定的賬戶,其要求提現的,不予辦理。9.兩個以上有權機關對同一單位的同一存款凍結、扣劃時,金融機構應當協助最先送達通知書的有權機關辦理手續。
二、辦理要求及注意事項。1.受理時先要審核查詢、凍結、扣劃通知書上被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的賬號、戶名、開戶銀行名稱是否正確。2.對於只提供單位戶名而未提供賬號的查詢業務,支行有義務向有權機關提供在本行開立賬戶的詳細情況,若有權機關要求查詢在銀行開戶情況,經辦行僅可將被查單位其他賬戶的開戶行告知,讓其到開戶行實地進行查詢,不得隨意提供在其他開戶行的賬戶金額。3.對於個人賬戶不能提供賬號只提供戶名進行查詢的,必須要求有權機關提供存款人合法身份證號碼,並與系統信息核對一致。4.保證金賬戶由於保證在先,根據相關法律條款,只能辦理查詢、凍結,不能辦理扣劃。5.金融機構在辦理查詢、凍結、扣劃手續時,應登記下列情況:有權機關名稱、執法人員姓名、證件號碼、被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名稱賬號、金額及賬戶信息、相關法律文書名稱及結果。必要時可留下執法人員手機號備查。6.查詢要在登記簿上登記詳細查詢結果,提供的資料;凍結要登記凍結金額(應凍金額與實際凍結金額);扣劃要登記扣劃時間和金額。7.要求執法人員在查詢、凍結、扣劃登記簿上雙人簽字並留下相關工作證的復印件。
㈤ 金融機構協助司法機關進行凍結扣劃,執行完畢後,是否有必要有義務通知被執行人賬戶狀態,並告知文書編號
根據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
第十三條 金融機構對有權機關辦理查詢、凍結和扣劃手續完備的,應當認真協助辦理。在接到協助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後,不得再扣劃應當協助執行的款項用於收貸收息,不得向被查詢、凍結、扣劃單位或個人通風報信,幫助隱匿或轉移存款。
第二十一條 查詢、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與解除凍結、扣劃存款通知書均應由有權機關執法人員依法送達,金融機構不接受有權機關執法人員以外的人員代為送達的上述通知書。
所以有必要有義務通知被執行人賬戶狀態,並告知文書編號
㈥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存款,應當在存款人開戶的營業分支機構具體辦理。
是縣級支行
㈦ 銀行司法協助查詢可以查詢什麼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協助查詢是金融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或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有權機關查詢的要求,將單位或個人存款的金額、幣種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權機關的行為。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和扣劃工作遵循原則:
1、依照法律、行政法律的規定給予協助的原則。
2、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規范化協助的原則。
3、參照金融機構內部規章制度及時協助的原則。
4、不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原則。
(7)金融機構協助查凍扣措施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確立依法、正確、及時協助的意識。
2、確定專職部門或專職人員,熟練掌握相關法律規定、操作規程和協助技能。
3、堅持和完善登記備案制度,對協助的時間、地點、協助人員、協助原因、協助過程、協助結果,有權機關的名稱、執法人員姓名、證件號碼、據以協助的裁判法律文書名稱、案號、協助查詢、凍結、扣劃的時間和金額、當事人姓名(儲戶姓名)及相關批準的領導職務、姓名等逐一登記。
4、注意保守國家秘密和儲戶存款秘密,對單位存款,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金融機構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對個人存款,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外,郵政儲蓄機構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司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機構協助查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銀行
㈧ 人民法院到金融機構查詢、凍結、劃撥存款需要出示哪些手續
人民法院到金融機構查詢、凍結、劃撥存款時,需要出示法院工作證、執法證、協助查詢通知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凍結或劃撥的民事裁定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一條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動產、不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應當作出裁定,並送達被執行人和申請執行人。
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協助執行通知書,連同裁定書副本一並送達協助執行人。查封、扣押、凍結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送達時發生法律效力。
《金融機構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工作管理規定》
第八條辦理協助查詢業務時,經辦人員應當核實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以及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含,下同)機構簽發的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
第九條辦理協助凍結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凍結存款裁定書、其它有權機關出具的凍結存款決定書。
第十條辦理協助扣劃業務時,金融機構經辦人員應當核實以下證件和法律文書:
(一)有權機關執法人員的工作證件;
(二)有權機關縣團級以上機構簽發的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有權機關主要負責人簽字的,應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
(三)有關生效法律文書或行政機關的有關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