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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負債比率金融租賃公司

發布時間:2021-04-01 00:55:10

A. 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本質的區別是什麼

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的區別:

1、監管部門不一樣,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審批和監管內,並規定只有容他們審批設立的租賃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租賃公司從金融市場拆借資金不涉及信貸規模問題。

2、但涉及公眾存款的資金或信用,因此租賃交易額要納入信貸規模嚴格管理。從而把租賃公司作為放款部門監管。

3、財稅政策不一樣,金融租賃公司屬金融機構,可以享受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金融企業應當於每年年度終了根據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准備。

拓展資料

金融租賃,指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按雙方的事先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賣人,購買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資產,在出租人擁有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為條件,將一個時期的該固定資產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讓渡給承租人。

金融租賃具有融物和融資的雙重功能。金融租賃可以分為2大品種:直接融資租賃和出售回租。

金融租賃網路

B. 融資租賃怎麼降低資產負債率,懇求各位大俠指點!

如果你是問出租人,也就是租賃公司,可以通過保理的方式,來降低自身的資產負債率,事實上,國內大部分外商投資類的租賃公司,保理是他們的主要資金來源

如果你是問承租人,也就是實際客戶,那麼是沒辦法降低資產負債率的,因為融資租賃按照會計處理的要求,會在期初直接計入固定資產,計入負債,掛長期應付。

======================僅供參考的分割線======================
如果你非要問,那麼最大程度,也就是不進入報表,僅僅不增加負債罷了,沒有辦法降低……
操作上是打擦邊球,跟承租人簽署經營性租賃合同,然後簽署補充協議達到租賃物所有權轉移的目的(這種操作模式國內有些公司做了很多年了,但是我可以保證,早晚會行不通的,而且實際對於懂行的人來說,沒什麼太大意義)

C. 融資性租賃與經營性租賃兩者區別。

1、作用不同

由於租賃公司能提供現成融資租賃資產,這樣使企業能在極短的時間,用少量的資金取得並安裝投入使用,並能很快發揮作用,產生效益,因此,融資租賃行為能使企業縮短項目的建設期限,有效規避市場風險,同時,避免企業因資金不足而放過稍縱即逝市場機會。經營租賃行為能使企業有選擇地租賃企業急用但並不想擁用的資產。特別是工藝水平高、升級換代快的設備更適合經營租賃。

2、兩者判斷方法不同

融資租賃資產是屬於專業租賃公司購買,然後租賃給需要使用的企業。融資租賃實質上就是分期付款購置固定資產的一種變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購買高得多。而對經營租賃則不同,僅僅轉移了該項資產的使用權,而對該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卻沒有轉移,仍然屬於出租方,承租企業只按合同規定支付相關費用,承租期滿的經營租賃資產由承租企業歸還出租方。

3、租賃程序不同

經營租賃出租的設備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要選定,然後再尋找承租企業,而融資租賃出租的設備由承租企業提出要求購買或由承租企業直接從製造商或銷售商那裡選定。

4、租賃期限不同

經營租賃期較短,短於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於資產的有效使用期。

5、設備維修、保養的責任方不同

經營租賃由租賃公司負責,而融資租賃有承租方負責。

6、租賃期滿後設備處置方法不同

經營租賃期滿後,承租資產由租賃公司收回,而融資租賃期滿後,企業可以很少的「名義貨價」(相當於設備殘值的市場售價)留購。

7、租賃的實質不同

經營租賃實質上並沒有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而融資租賃的實質是將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了承租人。

(3)資產負債比率金融租賃公司擴展閱讀: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是對生產勞動的目的,對象,手段,方法和結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種財產權,所以又稱財產所有權。

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具有絕對性、排他性、永續性三個特徵,具體內容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置等四項權利。產權和所有權的區別是:產權是一個較大的概念,產權包括所有權。房地產所有權只是房地產產權中主要的一種。

參考資料:所有權-網路

D. 購買設備、融資租賃、經營租賃對企業報表分別有什麼影響

經營租賃與融資租賃的區別
1、作用不同
由於租賃公司能提供現成融資租賃資產,這樣使企業能在極短的時間,用少量的資金取得並安裝投入使用,並能很快發揮作用,產生效益,因此,融資租賃行為能使企業縮短項目的建設期限,有效規避市場風險,同時,避免企業因資金不足而放過稍縱即逝市場機會。經營租賃行為能使企業有選擇地租賃企業急用但並不想擁用的資產。特別是工藝水平高、升級換代快的設備更適合經營租賃。
2、兩者判斷方法不同
碃酣百叫知既版習保盧融資租賃資產是屬於專業租賃公司購買,然後租賃給需要使用的企業,同時,該租賃資產行為的識別標准,一是租賃期占租賃開始日該項資產尚可使用年限的75%以上;二是支付給租賃公司的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等於或大於租賃開始日該項資產帳面價值的90%及以上;三是承租人對租賃資產有優先購買權,並在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所支付購買金額低於優先購買權日該項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5%.四是承租人有繼續租賃該項資產的權利,其支付的租賃費低於租賃期滿日該項租賃資產正常租賃費的70%.總而言之,融資租賃其實質就是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某種意義來說對於確定要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承租企業,融資租賃實質上就是分期付款購置固定資產的一種變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購買高得多。而對經營租賃則不同,僅僅轉移了該項資產的使用權,而對該項資產所有權有關的風險和報酬卻沒有轉移,仍然屬於出租方,承租企業只按合同規定支付相關費用,承租期滿的經營租賃資產由承租企業歸還出租方。
3、租賃程序不同
經營租賃出租的設備由租賃公司根據市場需要選定,然後再尋找承租企業,而融資租賃出租的設
備由承租企業提出要求購買或由承租企業直接從製造商或銷售商那裡選定。
4、租賃期限不同
經營租賃期較短,短於資產有效使用期,而融資租賃的租賃期較長,接近於資產的有效使用期。
5、設備維修、保養的責任方不同
經營租賃由租賃公司負責,而融資租賃有承租方負責。
6、租賃期滿後設備處置方法不同
經營租賃期滿後,承租資產由租賃公司收回,而融資租賃期滿後,企業可以很少的「名義貨價」(相當於設備殘值的市場售價)留購。
7、租賃的實質不同
經營租賃實質上並沒有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而融資租賃的實質是將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轉移給了承租人。

E. 融資租賃企業的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多少倍

金融租賃公司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監控指標:資本總額不得低於風險資產總額的10% 也就是十倍咯 以上是匯融天下為您的解答 希望能夠幫到您

F. 什麼是金融租賃公司

金融租賃公司(Financial leasing companies)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詳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未經中國銀監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融資租賃業務或在其名稱中使用「金融租賃」字樣,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租賃業務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實物租賃公司,一類是金融租賃公司。兩個的區別點主要在,前者最終只轉移使用權,後來最終要轉移所有權。

因此,金融租賃公司實際是一家金融機構,與銀行不同在於,銀行貸款給企業,企業用於購買設備,以先付息後歸還本金。金融租賃公司是先購買設備,再將設備租賃給企業,企業付租賃費,比如付五年的租賃費,五年租賃費的總和等於基金加利息。


(6)資產負債比率金融租賃公司擴展閱讀:

金融租賃公司中國的發展

起源

我國的融資租賃業起源於1981年4月,最早的租賃公司以中外合資企業的形式出現,其原始動機是引進外資。自1981年7月成立的首家由中資組成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中國租賃有限公司"到1997年經原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金融租賃公司共16家。

1997年後,海南國際租賃有限公司、廣東國際租賃有限公司、武漢國際租賃公司和中國華陽金融租賃有限公司(2000年關閉)先後退出市場。目前,經過增資擴股後正常經營的金融租賃公司有18家,它們主要從事公交、城建、醫療、航空、IT等產業。

發展

融資租賃是不同資本市場之間進行資源傳導和資本形態轉化的有效機制。由於融資租賃具有其他籌資方式所不可比擬的優點,所以國際上已普遍使用之,其發展速度也首屈一指。八十年代初,作為改革開放的產物被引進中國,在近20年來中國租賃業有了長足的發展,但因各種原因。

金融租賃公司普遍存在著經營范圍較為混亂、在高風險領域投資規模過多過大又疏於風險控制與資產管理,加之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健全,租賃業發展的四大支柱(法律、監督、會計准則和稅收)不配套,導致了一些金融租賃公司面臨著資產質量惡化,出現嚴重的支付困難、正常的業務經營已難以為繼的狀況。

完善

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中國資本市場的進一步發育完善,法律、監督、會計准則和稅收環境對租賃業的支持力度越來越大,根據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要求。

十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組織商務部、中國銀監會等部門在充分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結合國情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數易其稿,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融資租賃法(草案)》(二次徵求意見稿)。

融資租賃立法將推進融資租賃業市場化進程,盤活固定資產、優化資源配置,滿足企業技術改造的要求,提高企業技術水平,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引導消費。

增加行業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融資租賃的立法將促進融資租賃業的快速發展,在加快折舊、呆帳准備,流轉稅繳納、關稅繳納、外匯結算資金來源等方面給予了重大政策扶持,宏觀政治環境十分有利於中國租賃業的發展。

前景

未來的幾十年是中國經濟發展上台階的時期,國家將繼續對能源交通和基礎設施大力投資,中國企業經過幾十年市場化運作和積累後急需產業更新和技術改造。

這些都會帶來大量的成套設備,交通工具,專用機械的需求,,而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已經證明了租賃是解決這些需求的最有效途徑。今後市場的巨大需求是租賃業務發展的最好時機。

G. 企業融資租賃為什麼會增加負債

融資租賃中,租入資產的一方會計處理,簡單地說為: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
未確認融資費用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由上面的分錄就可以看出來了,「長期應付款」增加,而「長期應付款」很顯然屬於企業的負債,因此會增加負債。

H. 請問目前成立金融租賃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2007 年 第 1 號 《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於2006年12月28日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55次主席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主 席 劉明康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第一條
為促進我國融資租賃業的健康發展,加強對金融租賃公司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金融租賃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以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為主的非銀行金融機構。 金融租賃公司名稱中標明「金融租賃」字樣。未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融資租賃業務或在其名稱中使用「金融租賃」字樣,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供貨人的選擇或認可,將其從供貨人處取得的租賃物按合同約定出租給承租人佔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動。 適用於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為固定資產。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人將自有物件出賣給出租人,同時與出租人簽定融資租賃合同,再將該物件從出租人處租回的融資租賃形式。售後回租業務是承租人和供貨人為同一人的融資租賃方式。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關聯方關系及關聯交易,是指符合有關企業會計准則規定的關聯方關系及關聯交易。
第六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派出機構依法對金融租賃公司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
申請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出資人;
(二)具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最低限額注冊資本;
(三)具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章程;
(四)具有符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熟悉融資租賃業務的合格從業人員;
(五)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內部控制、業務操作、風險防範等制度;
(六)具有合格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金融租賃公司的出資人分為主要出資人和一般出資人。主要出資人是指出資額占擬設金融租賃公司注冊資本50%以上的出資人。一般出資人是指除主要出資人以外的其他出資人。 設立金融租賃公司,應由主要出資人作為申請人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
第九條
金融租賃公司主要出資人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中國境內外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資本充足率符合注冊地金融監管機構要求且不低於8%;
2.最近1年年末資產不低於8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
3.最近2年連續盈利;
4.遵守注冊地法律法規,最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案件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5.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機制和健全的風險管理制度;
6.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二)中國境內外注冊的租賃公司,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最近1年年末資產不低於1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
2.最近2年連續盈利;
3.遵守注冊地法律法規,最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案件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三)在中國境內注冊的、主營業務為製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企業,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最近1年的營業收入不低於5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
2.最近2年連續盈利;
3.最近1年年末凈資產率不低於30%;
4.主營業務銷售收入佔全部營業收入的80%以上;
5.信用記錄良好;
6.遵守注冊地法律法規,最近2年內未發生重大案件或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四)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可以擔任主要出資人的其他金融機構。
第十條
金融租賃公司一般出資人應符合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投資入股金融機構相關規定。符合本辦法主要出資人條件的出資人可以擔任金融租賃公司的一般出資人。
第十一條
金融租賃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為實繳貨幣資本。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融資租賃業發展的需要,可以調整金融租賃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限額。
第十二條
金融租賃公司的設立需經過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籌建、申請開業的資料,以中文文本為准。資料受理及審批程序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申請籌建金融租賃公司,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籌建申請書,內容包括擬設立金融租賃公司的名稱、注冊所在地、注冊資本金、出資人及各自的出資額、業務范圍等;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包括對擬設公司的市場前景分析、未來業務發展規劃、組織管理架構和風險控制能力分析、公司開業後3年的資產負債規模和盈利預測等內容;
(三)擬設立金融租賃公司的章程(草案);
(四)出資人基本情況,包括出資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營業情況以及出資協議。出資人為境外金融機構的,應提供注冊地金融監管機構出具的意見函; (五)出資人最近2年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的年度審計報告;
(六)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四條
金融租賃公司籌建工作完成後,應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開業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籌建工作報告和開業申請書;
(二)境內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對擬設金融租賃公司名稱的預核准登記書;
(三)股東名冊及其出資額、出資比例;
(四)金融租賃公司章程。金融租賃公司章程至少包括以下內容:機構名稱、營業地址、機構性質、注冊資本金、業務范圍、組織形式、經營管理和中止、清算等事項;
(五)擬任高級管理人員名單、詳細履歷及任職資格證明材料;
(六)擬辦業務規章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
(七)營業場所和其他與業務有關設施的資料;
(八)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五條
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金融租賃公司可設立分支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具體條件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對金融租賃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核准制度。
第十七條
金融租賃公司有下列變更事項之一的,須報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
(一)變更名稱;
(二)改變組織形式;
(三)調整業務范圍;
(四)變更注冊資本;
(五)變更股權;
(六)修改章程;
(七)變更注冊地或營業場所;
(八)變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九)合並與分立;
(十)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變更事項。

第十八條
金融租賃公司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其他法定事由。

第十九條
金融租賃公司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可向法院申請破產: (一)不能支付到期債務,自願或其債權人要求申請破產的;
(二)因解散或被撤銷而清算,清算組發現該金融租賃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應當申請破產的。

第二十條
金融租賃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該金融租賃公司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第二十一條
金融租賃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銷或被宣告破產而終止的,其清算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辦理。
編輯本段第三章 業務范圍
第二十二條
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金融租賃公司可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幣業務: (一)融資租賃業務;
(二)吸收股東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
(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
(四)向商業銀行轉讓應收租賃款;
(五)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
(六)同業拆借;
(七)向金融機構借款;
(八)境外外匯借款;
(九)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
(十)經濟咨詢;
(十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三條
金融租賃公司不得吸收銀行股東的存款。
第二十四條
金融租賃公司經營業務中涉及外匯管理事項的,需遵守國家外匯管理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金融租賃公司的公司治理應當建立以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等為主體的組織架構,明確各自之間的職責劃分,保證相互之間獨立運行、有效制衡,形成科學、高效的決策、激勵和約束機制。
第二十六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按照全面、審慎、有效、獨立的原則,建立和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並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其派出機構備案。
第二十七條
金融租賃公司的關聯交易應當按照商業原則,以不優於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
第二十八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制定關聯交易管理制度,具體內容應當包括:
(一) 董事會或者經營決策機構對關聯交易的監督管理;
(二) 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的職責和人員組成;
(三) 關聯方的信息收集與管理;
(四) 關聯方的報告與承諾、識別與確認制度;
(五) 關聯交易的種類和定價政策、審批程序和標准;
(六) 迴避制度;
(七) 內部審計監督;
(八) 信息披露;
(九) 處罰辦法;
(十)銀監會要求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九條
金融租賃公司的重大關聯交易應經董事會批准。重大關聯交易是指金融租賃公司與一個關聯方之間單筆交易金額占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5%以上,或金融租賃公司與一個關聯方發生交易後金融租賃公司與該關聯方的交易余額占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10%以上的交易。
第三十條
金融租賃公司董事會、未設立董事會的金融租賃公司經營決策機構及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對關聯交易進行表決或決策時,與該關聯交易有關聯關系的人員應當迴避。
第三十一條
售後回租業務必須有明確的標的物,標的物應當符合本辦法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
售後回租業務的標的物必須由承租人真實擁有並有權處分。金融租賃公司不得接受已設置任何抵押、權屬存在爭議或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的財產或其所有權存在任何其他瑕疵的財產作為售後回租業務的標的物。
第三十三條
售後回租業務中,金融租賃公司對標的物的買入價格應有合理的、不違反會計准則的定價依據作為參考,不得低值高買。
第三十四條
從事售後回租業務的金融租賃公司應真實取得相應標的物的所有權。標的物屬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其產權轉移必須到登記部門進行登記的財產類別的,金融租賃公司應進行相關登記。
第三十五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遵守以下監管指標:
(一)資本充足率。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不得低於風險加權資產的8%;
(二)單一客戶融資集中度。金融租賃公司對單一承租人的融資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30%。計算對客戶融資余額時,可以扣除授信時承租人提供的保證金;
(三)單一客戶關聯度。金融租賃公司對一個關聯方的融資余額不得超過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的30%;
(四)集團客戶關聯度。金融租賃公司對全部關聯方的融資余額不得超過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的50%;
(五)同業拆借比例。金融租賃公司同業拆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金融租賃公司資本凈額的100%。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視監管工作需要可對上述指標做出適當調整。
第三十六條金融租賃公司應按照相關企業會計准則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

第三十七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實行風險資產五級分類制度。
第三十八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製定呆賬准備制度,及時足額計提呆賬准備。未提足呆賬准備的,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第三十九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按規定編制並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的其他報表。金融租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直接經辦人員對所提供的報表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在每會計年度結束後4個月內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有關派出機構報送前一會計年度的關聯交易情況報告。報告內容應當包括:關聯方、交易類型、交易金額及標的、交易價格及定價方式、交易收益與損失、關聯方在交易中所佔權益的性質及比重等。
第四十一條
金融租賃公司應建立定期外部審計制度,並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的4個月內,將經法定代表人簽名確認的年度審計報告報送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及相應派出機構。
第四十二條
金融租賃公司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者其行為嚴重危及該金融租賃公司的穩健運行、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以區別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暫停業務、限制股東權利等監管措施。
第四十三條
金融租賃公司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客戶合法權益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對其實行託管或者督促其重組,問題嚴重的,有權予以撤銷。
第四十四條
凡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金融租賃公司對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I. 與融資租賃相比,經營性租賃對於公司財務報表的影響在於

選B。經營性租賃與融資性租賃最大的區別在於租賃物所有權的歸屬。融資租賃租賃期滿後所有權會轉移給承租人,而經營性租賃不會。經營性租賃屬於表外融資,所以承租人的固定資產會減小,現金流增加,租金不會計入負債。

J. 跪求答案!請財務達人幫忙解答融資租賃業務對公司的資產負債率會有什麼影響

【提示】:
由於經營租賃不符合資本化條件,與資產有關的風險和報酬仍歸出租方所有,出租人不需轉銷出租資產,仍要承擔出租資產的折舊以及其他費用,用定期取得的租金收入來補償租賃資產的費用支出,並獲得為承擔風險而應得的報酬;承租方的租賃費用屬於期間費用,在稅前列支。經營租賃租入的資產,不作「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對資產負債表不產生影響。
日常也不用對固定資產實行管理,即不用計提折舊和修理費,只支付租金,支付租金時,每期所增加租金費用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在減少稅息前利潤的同時,減少交納的所得稅,並減少當期的凈利潤,也引起現金流出,產生當期費用而影響利潤表,導致期末對資產負債表中的未分配利潤及盈餘公積項目產生影響。租賃期滿,資產歸出租方,對承租方的財務狀況無影響。

融資租賃會計處理承租方融資租人的資產,雖然從法律形式上未取得該項資產所有權,但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應將融資租人資產作為一項資產計價入賬,在會計核算上視同自有資產,將取得的融資,作為一項負債與之對應。財務結構上,資產與負債同時增加。
其一,對租入的資產應當視同企業自有資產,實行固定資產管理,要計提折舊和維修費,產生的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稅前扣除。
其二,可能會產生未確認融資租賃費用,攤銷時作為期間費用,也可以在稅前列支。所以融資租賃與經營租賃對企業損益的影響不一致。租賃期間要計提折舊和維修費,期滿按協議處理租賃資產。承租人將租賃業務在固定資產和長期負債賬戶中核算,資產負債表的應付、已付、尚未付項目在有關明細表中列示。
一是對租入的資產進行會計處理,借記「固定資產——融資租人固定資產」(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未確認融資費用」;貸記「長期應付款一應付融資租賃費」(最低租賃付款額)。在資產負債表上增加了固定資產項目金額,從而影響了與之相關的資產類合計項目的數據。以最低租賃付款額確認為「長期應付款」計入長期負債項目中,未確認融資租賃費用作為長期負債的調整項計入長期負債項目中,兩者共同影響了與之相關的負債類合計項目的數據。對所有者權益無影響,可避免以稀釋所有者權益為代價增加固定資產。
二是支付租金時,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固定資產租賃費」;貸記「銀行存款」。同時,借記「財務費用」;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在租賃期內用實際利率法攤銷)。租賃期內,每期支付租金時的科目同上,只是每期金額不同。對財務結構的影響:減少流動資產和長期負債;攤銷未確認融資費用,增加財務費用;最終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
三是視同自有資產進行日常管理,計提折舊、維修費時,借記「費用類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租賃資產折舊」。加大本期期間費用,對利潤表產生影響較大,導致期末利潤分配減少,而對資產負債表產生間接性影響。以上兩點的費用類賬戶發生的費用,在稅前扣除,所以有節稅的功能,費用節稅=(折舊+確認融資租賃費用)×適用所得稅稅率。
四是租賃期滿時(如需支付名義買價,由於名義買價對於整套租賃資產的價值來說比例太小,在此忽略其對財務結構的影響,不作會計處理),借記「固定資產——自有某類」、「累計折舊——租賃資產折舊(或租賃資產折舊)」;貸記「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累計折舊——自有某類資產折舊」。固定資產明細賬的轉賬,對財務結構無影響。
主要財務指標影響分析:
第一,採用融資租賃,可以減少企業一次性現金的支出,改善流動比率。
第二,融資租賃形成長期負債,增加資產和未確認融資費用,資產增幅大,優化資產負債率。經營租賃業務中,應付租金不計承租企業的負債,對資產負債率沒影響,有利於企業在融資活動中保持合理的資產負債比例。
第三,由於融資租賃租人的資產價值較其他方式獲得的高,折舊費用較大,使利潤減幅較大,資產凈利率和凈資產收益率兩指標降幅較大。經營租賃方式也會造成兩指標下降,但幅度小。從「資產凈利率」指標來看,選擇融資租賃要比購買好;而從「凈資產收益率」指標而言,則購買更好。經營租賃屬於表外融資,不會稀釋股權收益,可以提高股東回報。
第四,融資租賃增加資產總數,直接提升產權比率。經營租賃對該指標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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