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表怎麼填
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由2016年5月1日起納入營業稅改增值稅的試點一般納稅人填寫,即房地產業、建築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一般納稅人在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時,同時填報《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
2. 2019年營改增最新政策對金融及保險業有什麼影響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營改增全面實施後,對建築業而言,因為勞動力成本/折舊不能抵扣增值稅,或會在較短時期內對建築類行業公司的盈利水平產生不利影響,長期內對營改增政策的修改將可能抵消不利影響。對房地產而言,如果土地成本不可抵扣,最終行業利潤下降幅度可能會更大,反之則對企業經營業績有利。對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而言,屬於利好信息,將會顯著減輕企業的負擔。」
「地價、利息目前沒有明確是否能抵扣,如果地價、利息能進來抵扣的話,會降低房地產企業稅負。金融業由5%的營業稅改為6%的增值稅,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實際稅負率是5.66%,再考慮到進項可抵扣,租金、購買設備這塊能抵扣的話,基本上影響就不大。生活服務業如餐飲服務行業,這塊的主要成本就是人工、租金、采購。如果租金和采購能抵扣,有可能稅負會降。」建築行業分析師認為,短期來看,考慮到材料、人工無法足額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甲方供應材料情況下發票難以進行抵扣等,大部分企業稅負將有所增加,但營改增可能僅適用於新簽項目,預計負面影響不大。長期來看,隨著建築企業發票管理力度加大,引進高科技設備並減少人力投入等,減負效果將逐步體現。更多相關建築行業分析信息請查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6-2021年中國建築行業發展分析及投資潛力研究報告》。
對於地產業,證券地產業分析師認為,如果營改增後能按6%計稅並抵扣土地成本,將會極大改善企業的稅費負擔。如果僅以6%稅率徵收,對建安成本、財務成本等較高的企業利好也十分明顯。從政策的基調來看,房地產企業的稅費減免將逐步進入實質階段。
證券研報指出,證券業方面,券商如果可抵扣比例超過40%,營改增或有增厚業績效果,其中人力成本能否抵扣至關重要。保險業方面,免稅和進項抵扣確定至關重要,預期壽險免稅設計或在營改增後能得以延續,而產險受益幅度或依然較高。信託業方面,考慮營業成本中管理費用/資產減值佔比60%/40%,其中人力成本佔比超過70%,人力及減值如何抵扣將非常重要。
3. 金融業增值稅扣除項目,新規定稅負重了還是輕了
金融業增值稅扣除項目,新規定稅負重了。
目前,「營改增」試點只剩下房地產、建築行業內、生活服務業容以及金融業。胡根榮表示,其中,金融業營改增難度最大,或將成為最後一個推出的試點。難度主要體現在稅率和徵收辦法的敲定上,這將為金融企業的商業帶來重大影響。
首先是由於稅率改變所引起的間接稅成本增加或減少和進項稅抵扣額的可用性。這決定了營改增以後企業的稅負是增加還是減少。
現行試點主要採用了三種稅率,分別是6%、11%和17%。根據普華永道的測算,這三種稅率對金融業流轉稅實際稅負的影響為:6%情況下,普遍稅負降低;11%持平:17%則稅負大幅提高。
4. 金融業如何推進營改增呢
我國金融業「營改增」應分階段穩步推進
從當前的金融業稅收制度看,主要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金融業稅制與市場化發展不匹配,存在重復征稅和稅負偏高的問題;另一方面是金融業稅前扣除限制多,存在所得稅稅基偏大的問題,突出地表現在對貸款損失稅前扣除的限制上。按照金融業「營改增」中「稅收公平與統籌規劃、稅收中性與宏觀調控、平衡結構與服務實體」的三大原則,以及對陝西省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在內的9家金融機構的「營改增」的效應測算,筆者認為,我國金融業「營改增」的實施應充分考慮我國現實情況,可以按照「全部涵蓋、穩步推進」路徑進行,即把我國金融業「營改增」的實施全過程劃分為統一稅制和深化改革兩個階段,並在不同階段確定不同的課稅范圍和增值稅稅率。具體如下:
統一稅制階段:這一階段的目標是順利推行金融業「營改增」,在這一階段,金融業「營改增」的征稅范圍可暫時設定與營業稅徵收范圍保持一致,確保金融業能夠納入增值稅徵收環節,並參照「營改增」試點方案中的一般演算法確定合理的增值稅稅率。按照一般計稅法,對陝西9家金融機構的綜合測算結果顯示,一般金融機構按9%徵收增值稅,農村金融機構減按4%徵收較為適宜。按照測算的增值稅稅率徵收,還兼顧了以下方面的考慮:一是更好地發揮稅收的穩定器作用,有利於金融業穩定、持續發展,不僅為金融業內部調整爭取更大空間,也有利於各金融機構間的平衡發展,按照測算,稅率經營狀況差的金融機構稅負會下降,有利於其轉型發展。二是金融業整體稅收保持穩中微降,在9家測算的機構中除1家證券公司稅負增長超過10%外,多數金融機構稅負增長均在10%以下,因此對金融機構不會造成太大壓力,也為金融市場化推進創造更好的環境。三是突出城鄉差異,對農村金融機構實行優惠稅率,按照一般計稅法4%的增值稅稅率徵收,總體上降低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稅負,將有利於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和金融供給的增加。
深化改革階段:這一階段的目標是對前一階段的增值稅徵收方式進行深化,使之更加符合增值稅的特點。主要是要進一步對金融業的主要業務進行劃分,對核心業務採取免稅政策,對於附屬業務按照增值稅的標准稅率課稅。具體可以參照歐盟的基本免稅模式或新加坡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免稅模式。一是在征稅范圍上,將金融業務分為核心業務、附屬業務和出口業務三類,對核心和出口金融業務分別實行免稅和零稅率,對附屬業務以標准程序課稅,消除金融業重復征稅。根據我國金融業的特點,可基本判定:銀行業的資產和負債業務為免稅核心業務,而附屬業務主要集中於直接收費性質的中間業務上,這也是標准稅率的適用范圍;證券業的代理買賣證券、證券承銷、受託客戶資產業務管理、投資為免稅的核心業務,同業存放為附屬業務按照標准稅率征稅;保險業的財產險和人身險為免稅的核心業務,而同業存放、投資等業務為附屬業務,按照標准稅率征稅。二是稅率設計上,要以現代服務業整個行業的增值稅稅率為參考,同時考慮到金融機構業務情況的變化。如銀行業的中間業務收入佔比越高,增值稅稅率可以適度降低。還有,增值稅稅率檔次不宜設置過多,這不僅會影響投資選擇,扭曲市場行為,而且還會造成位於產業鏈不同維度的企業間增值稅抵扣不徹底。另外,稅率的設計還應考慮免稅業務的抵扣比例和抵扣范圍,抵扣比例越高和抵扣范圍越大,就可以對附屬業務設定更為優惠的稅率。
我國金融業「營改增」在不同時期應各有側重
針對我國金融業「營改增」的實施路徑,本文認為我國金融業「營改增」在實施和推進的過程中,應圍繞近期目標和遠期目標,突出重點,穩步推進。
近期推行金融業「營改增」要從三方面著手。一是方向明確,「營改增」征稅方案要突出稅收政策的導向性,以減輕金融機構稅負和提升金融服務效率為目標,加強金融支持經濟發展薄弱環節和經濟落後地區的稅收減免力度,促進金融工具創新和提高市場效率。二是統籌規劃,改革金融業「營改增」過程中的不順暢環節,將金融業「營改增」與所得稅徵收全盤考慮,改革所得稅徵收中諸如資產損失計提、資產核銷程序等不順暢的環節。三是充分准備,做好金融業「營改增」前期准備工作,包括確立合理的地方和中央的增值稅分成比例、建立符合金融業特徵的增值稅發票體系等。
遠期深化金融業「營改增」需要加強五個方面。
一是依據金融業作為融資中介的本質特徵,重新認定金融業納稅人的范圍,不僅包括銀、證、保等傳統金融機構,還包括從事相同或類似金融業務的企業。
二是適時推行金融業核心業務零稅率,增強我國金融機構的國際競爭力。鼓勵銀行業做大中間業務,為遠期稅制改革奠定基礎,對於銀行存貸等傳統金融中介服務,可以依據其占營業收入的比例設置增值稅的徵收比例,佔比較低的可以使用優惠稅率。
三是依據保險業務對象差異化設置征稅方式,增強保險行業稅收政策的針對性。針對保險業務,可視其提供服務的對象進行不同的處理,並對出口業務實行零稅率,促進金融保險業「走出去」,加快我國金融保險體系融入世界金融體系的步伐。
四是參照金融衍生工具發展趨勢,構建具有前瞻性的金融衍生工具稅制,可考慮由收入功能大、徵收管理成本低的流轉稅,逐漸向直接稅過渡。
五是借鑒國際稅制經驗,提早籌劃應對金融危機的稅收制度,不斷總結國際上的成功經驗,探索我國運用稅收政策抑制金融過度膨脹、防範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
5. 如何確保營改增稅負只減不增有何措施
1、全面推開營改增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除此之外的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稅率為6%。
2、確保營改增稅負只減不增的措施有:
(1)新一輪營改增改革試點的基本內容是實行「雙擴」。
一是擴大試點行業范圍,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4個行業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現行營業稅納稅人將全部改徵增值稅;
二是擴大抵扣范圍,本次改革將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無論是製造業、商業等原增值稅納稅人,還是營改增試點納稅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
(2)增值稅對貨物和服務的全覆蓋,基本消除了重復征稅,打通了增值稅抵扣鏈條,能夠更有力地支持服務業發展和製造業轉型升級。同時,實施營改增後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這一次將不動產納入抵扣范圍,比較完整地實現了規范的消費型增值稅制度,有利於擴大企業投資,增強企業經營活力。」
3、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是指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成繳納增值稅,增值稅只對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減少了重復納稅的環節,是黨中央、國務院,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從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出發做出的重要決策,目的是加快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減輕企業負稅,調動各方積極性,促進服務業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務業的發展,促進產業和消費升級、培育新動能、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4、營業稅和增值稅,是我國兩大主體稅種。營改增在全國的推開,大致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2011年,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方案。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國務院將擴大營改增試點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營改增」范圍已推廣到全國試行,將廣播影視服務業納入試點范圍。2014年1月1日起,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至此交通運輸業已全部納入營改增范圍;[1] 2016年3月1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國將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將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全部納入營改增試點,至此,營業稅退出歷史舞台,增值稅制度將更加規范。這是自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財稅體制的又一次深刻變革。
6. 營改增後金融業如何納稅稅率多少
具體稅率還未定。
金融方面貸款業務和中間業務適用稅率預計將定在6%。金融內商品買賣適用稅率或免稅容或為6%,但採用何種計稅方法仍不確定。相較於其他行業,金融業營改增一直被業內認為難度較大。
由於金融業營改增對整個金融行業的影響非常大,核算也十分復雜,營改增本身的目的是避免雙重征稅,因此,如果扣除不到位,反而對金融行業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也是政策遲遲未出台的原因所在。
7. 金融業實施營改增後會稅負會怎麼樣
「十二大」國務院進行全面營改增,目的也是為了避免部分行業營改增,導致一些企業重復交稅。比如營業稅納稅企業取得的增值稅應稅服務或者應稅貨物,不能進行增值稅的抵扣,導致相關服務或產品營業稅的繳納中含有增值稅成分。再比如增值稅納稅企業,取得的還未進行營改增企業提供的服務或者產品,也不能進行進項稅額的抵扣,所以所繳納的增值稅自然也包括營業稅的部分,因此此次營改增將全面進行,消除上述情況導致的企業重復征稅,並保證所有企業實際稅負只減不增。但是因為金融行業產品及客戶的特殊性,企業無法取得了相關發票或者取得了相關發票卻無法憑票扣稅的情況,也並不是全部能夠避免,所以在金融行業推行營改增在世界上都屬於難題,因此國際上甚至認為金融業就不存在真正推行增值稅又能完善抵扣鏈條的辦法。
8. 金融業在營改增過程中存在哪些特點
對比之前營業稅和現行增值稅後可以看出,金融業在營改增過程中存在以下特點:
(一)最大限度平移征管手段
稅務法規《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對金融業征稅范圍、稅率、征管政策、稅收優惠等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不難發現,政策制定部門最大限度地平移了原營業稅中金融業的稅收政策和征管手段。一是與公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存款利息繼續延續了
「不征稅」的處理。二是對金融業同業往來、重點扶持行業的貸款業務等營業稅下免稅項目大都延續了免稅政策,並對相關免稅項目的定義和范疇予以進一步明確。對金融商品買賣延續了差額納稅,有效保障了營改增後稅基的穩定。三是對部分跨境金融服務設定了免稅條款,對提升跨境金融服務的國際競爭力起到了促進作用。
(二)最大程度保障稅收中性
金融業企業收入來源主要有4項,即利息收入、保險收入、手續費收入,金融商品轉讓收入。本次營改增中將除利息收入之外的其他3項主要收入納入營改增鏈條,通過進項稅額抵扣,切實體現了稅法.原則。同時。金融業的部分收入納入增值稅抵扣鏈條,對於盤活經濟,從稅收層面配合供給側改革有著積極的意義。
(三)最大努力減輕稅負
單從稅率看,金融業的營業稅稅率為5%,增值稅稅率為6%,但增值稅與營業稅相比的最大不同在於增值稅的抵扣制。在企業內部管理規范,進項稅額能實現應抵盡抵的情況下,金融業納入增值稅管理後的稅負與之前相比會基本持平或略有降低。當然,這給金融業企業的稅務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進項稅額管理。總體來說,金融業企業需要在稅務管理方面下大力氣,在確保企業順利實現營改增平穩過渡的同時,充分享受政策紅利,實現企業經營的持續向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