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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借貸利率怎麼確定的

發布時間:2021-04-05 13:20:07

⑴ 借款的利率應當如何確定

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市場經濟的發展及資金供求關系,一般在一定時期內對金融機構的貸款利率作出規定。目前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國務院批准和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各種利率為法定利率,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變動。法定利率的公布、實施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負責。金融機構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幅度內,以法定利率為基礎自行確定的利率為浮動利率。加收利息的幅度、范圍和條件,也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確定。
為了防止貸款人高利放貸,擾亂國家的金融秩序,加重借款人的負擔,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利率的規定。也就是說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利率在一定限度內可以高於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但對於違反國家規定的高利率法律不予保護。 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問題》中對民間借貸的問題作出了規定,明確民間借貸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超過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⑵ 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限

貸款利率(抄1)貸款利率與貸款用襲途、貸款性質、貸款期限、貸款政策、不同的貸款銀行等相關。國家規定基準利率,各銀行根據各種因素確定差別貸款利率,即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或下浮。現行基準利率是2011年7月7日調整並實施的,種類與年利率如下:①短期貸款六個月(含)6.10%;②六個月至一年(含)6.56%;③一至三年(含)6.65%;④三至五年(含)6.90%;⑤五年以上7.05%。(2)房貸為例:銀行貸款利率是根據貸款的信用情況等綜合評價的,根據信用情況、抵押物、國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如果各方面評價良好,不同銀行執行的房貸利率有所差別,2011年由於資金緊張等原因,部分銀行首套房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的1.1倍或1.05倍。從2012年2月開始,多數銀行將首套房利率調整至基準利率。4月上旬,國有大銀行開始執行首套房貸利率優惠。部分銀行利率最大優惠可達85折。五年期限以上85折優惠後利率為7.05%*0.85=5.9925%

⑶ 借款利息的利率怎麼定

《合同法》第204 條規定,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第211 條第1 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 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 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⑷ 金融機構貸款基準利率是由哪裡制定的

人民銀行

⑸ 我國現行的金融機構借貸利率是多少

全國都一樣

貸款利率表 利率(%)
一、各項貸款
六個月 4.86
一 年 5.31
一至三年 5.40
三至五年 5.76
五年以上 5.94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3.33
五年以上 3.87

存款利率表 利率(%)
一、城鄉居民和單位存款
(一)活期存款 0.36
(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個月 1.71
半年 1.98
一年 2.25
二年 2.79
三年 3.33
五年 3.60

⑹ 金融機構明起可自主確定貸款利率水平

如果站在銀行的角度來說,長期來看,對銀行利潤有影響,因為貸款利率不再受到保護了,利率市場化會出現競爭。短期來看,由於需求大於供給,影響不會很大。
站在企業的角度來說,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可能會降低。
這次對房地產的貸款,還是沒有開放--就是說如果你要買房,暫時跟你沒關系。

⑺ 如何確定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標准 (企業所得稅)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銀發[2004]251號)規定:(一)金融機構(城鄉信用社除外)貸款利率不再設定上限。商業銀行貸款和政策性銀行按商業化管理的貸款,其利率不再實行上限管理,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仍實行上限管理,最大上浮系數為貸款基準利率的2-3倍,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二)建立人民幣存款利率下浮制度。金融機構以人民銀行規定的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為上限,實行存款利率下浮制度。即人民幣存款利率下限為0,上限為各檔次存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可根據其自身經營狀況,自主確定實行存款利率下浮的具體水平和時機,並報人民銀行備案。因此,貸款利率上浮、下浮已經成為一個合法制度。
在稅收實踐中需要釐清一個概念:土地增值稅與企業所得稅對利息費用扣除有不同政策規定,兩者不存在直接關系,納稅人分別按相應規定進行稅收處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一)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也就是說,只要該金融機構經過人民銀行、銀監會認定為合法金融機構,企業向其貸款利息均可按規定扣除;(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這部分在實踐中主要執行貸款基準利率。
有關具體辦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請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稅務機關咨詢。

⑻ 如何確定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標准

《財政部抄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襲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5]48號)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利息的上浮幅度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超過上浮幅度的部分不允許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貸款支付利息稅前扣除標準的批復》(國稅函[2003]1114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 而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04年10月29日起金融機構(不含城鄉信用社)的貸款利率原則上不再設定上限,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貸款利率下限仍為基準利率的0.9倍。對金融競爭環境尚不完善的城鄉信用社貸款利率仍實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數為貸款基準利率的2.3倍,貸款利率下浮幅度不變。

⑼ 金融貸款金融利息是多少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以進一步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1.5%;其他各檔次貸款及存款基準利率、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相應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同時,對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不再設置存款利率浮動上限,並抓緊完善利率的市場化形成和調控機制,加強央行對利率體系的調控和監督指導,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

目前央行尚未發布新的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所以2018年應該還是根據2015年調整的版本執行。具體到不同貸款產品,利率可能上下浮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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