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購買結構性存款,保本浮動性收益,如何入賬收益是財務費用利息還是投資收益
公司購買結構性存款,取得的收益,應根據金融資產分類進行相應分類。
在資產負債-銀行存款,列報的結構性存款,取得的利息在利潤表-財務費用中列報。
屬於理財性質的結構性存款,參考理財產品收益的列報方式。
提示:
根據財政部2017年修訂的《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二十四條,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屬於金融資產的,企業不應從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應當將該混合合同作為一個整體適用金融資產分類的相關規定,這與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一一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存在較大差異。2017年修訂後的金融工具相關准則實施後,將會簡化此類問題的處理。即結構化存款中所包含的嵌入式衍生工具可以不必分拆,根據主合同業務模式和合同現金流量特徵等方面,作為一個整體分類為符合規定的金融資產,並進行後續計量。
② 結構性存款的基本含義
結構性存款的基本含義
結構性存款也可稱為收益增值產品( Yield Enhancement Procts),是運用利率、匯率產品與傳統的存款業務相結合的一種創新存款。該產品適合於對收益要求較高,對外匯匯率及利率走勢有一定認識,並有能力承擔一定風險的客戶。
2.結構性存款通常是本金100%保護,客戶所承擔的風險只是利息可能發生損失,而本金不會有任何損失。結構性存款的流動性較差,客戶在結構性存款期間不得提前支取本金。
3.由於缺乏相應的技術手段和專業人才,目前國內許多金融機構參與國際金融衍生品交易虧大幹盈,在這種情況下,由存貸利率差額驅動的價格戰,不僅使銀行自身受損,也給投資者造成更大的風險,由於結構性存款的單方可提前中止協定,當市場情況發生了某種不利於借款方的變化時,銀行和投資者的結構性存款協議就會被中止,如果由價格戰而引起銀行許諾的固定收益太高,一旦當銀行發現不能再繼續支付承諾的高收益時,就會啟動中止條款,使投資者受損。
③ 銀行的結構性存款的一年是按365天算還是360天算或者是根據什麼條款來定
你好,銀行存款一年的天數是按360天計算的。而銀行的各類理財產品的天數一般是按365天計算的。希望能夠幫到你。
④ 結構性存款的存在問題
風險揭示不足
投資者認識不清各家銀行的結構性外匯理財產品主要分為與貨幣掛鉤和與匯率掛鉤兩類,各家銀行通常都會告訴客戶結構性外匯理財的三大投資優勢:本金保證、更高投資回報、多種貨幣選擇,而很少會提醒客戶其中的風險。我國的外匯利率市場和匯率市場並不穩定, 因此投資者因市場波動而被「套牢」 的可能性非常大。
據統計, 由於美聯儲的不斷升息和人民幣的相對升值,2004年購買結構性存款產品的投資者至今大部分是虧損的。投資者對風險與收益關系的不正確認識,一方面來自於自身所具備的專業知識不完備和投資時的缺乏理性,另一方面也來自於銀行方面的宣傳不當。例如在某一產品的說明書上明確標明收益率為l2%。但是卻沒有指出此處所指的收益率是3年的累計收益率而非年均收益率,這就會給投資者帶來一定的困擾。此外,大多數產品所標的收益率只是預期收益率,也就是說投資者最後的收益很有可能小於所標數額,若沒有引起足夠重視而貿然購買,一旦在產品到期,投資者獲得的實際收益低於其預期時,就可能引發不必要的糾紛。
銀行與客戶間的信息不對稱
銀行作為專業的金融機構,相對客戶而言.具有更多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知識,這就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銀行與客戶間的信息不對稱。由於結構性存款是發生在銀行與客戶間的一種雙向交易,潛在地存在著一種「零和博弈」 。大多數大額(300萬美元或以 上)的外匯結構性存款可由銀行和客戶共同討論決定利率支付方式,期限和終止條款等細節,但如果客戶方代表不夠專業,則銀行即可利用其專業優勢在條款細節的制定上獲益。
在大部分產品上銀行具有可提前終止權,即使一些理財產品讓投資者有了終止權、贖回權,客戶在產品到期前如需贖回也需要扣除一定比例的本金或支出相應較高的手續費,這種約定就更有利於銀行發揮其專業優勢而獲利。此外, 由於結構性產品誕生不久,監管制度相對滯後,各家商業銀行沒有被強制要求對產品相關信息(比如對招募說明書,資產配置組合,投資運作狀況,財務會計報表 等)進行披露,使得眾多投資者僅憑對商業銀行的信任和對收益的狂熱進行投資,而對投資的具體運作、效果、風險、管理毫不知情,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投資的缺乏理性。
產品同質現象嚴重
我國的外匯理財產品呈單一性、同質化,很多銀行推出的都是類似產品。市面上的理財產品的名稱也非常相似:名稱中帶「匯」 、 「財」 、 「利」 字的特別多,其中帶「匯」 字的有匯理財、外匯通、匯利豐、匯聚寶、匯得贏、萬匯通、匯財通,帶「財」 字的有匯理財、聚財寶、匯財通、理財寶,帶「利」 字的有匯利豐、得利寶等。名稱混亂也是個問題, 同樣的「外匯優利」 四個字,在廣發銀行是一種可隨時提前支取的外幣存款,在深發銀行是一種不可提前終止的外幣理財產品。這些產品在定價方式、收益標准等方面大都具有高度的相似性。由於每一種產品的設計和推出都需要花費一定的成本,這種同質性將在一定程度上導致資源分配的浪費。此外, 由於缺乏產品設計的專利保護,較早推出某一產品的金融機構經常會承擔更多的開發和審批成本卻無法得到相應補償,從而導致了競爭公平性的喪失。
銀行間惡性競爭加劇
銀行之間為了吸引更多外匯存款而進行激烈的競爭。在國家放開外匯存款利率上限後,各家銀行就紛紛通過外匯結構性存款取代原來的外匯儲蓄存款以吸引儲戶挽留存款。在這種激烈競爭中,許多銀行打起了價格戰,紛紛將存款利率不斷提高。有的銀行甚至還採取讓客戶獲得收益超過實際投資收益的惡性競爭,手段獲取更多的外匯存款。由於缺乏相應的技術手段和專業人才,目前國內許多金融機構參與國際金融衍生品交易虧大幹盈,在這種情況下,由存貸利率差額驅動的價格戰,不僅使銀行自身受損,也給投資者造成更大的風險,由於結構性存款的單方可提前中止協定,當市場情況發生了某種不利於借款方的變化時,銀行和投資者的結構性存款協議就會被中止,如果由價格戰而引起銀行許諾的固定收益太高,一旦當銀行發現不能再繼續支付承諾的高收益時,就會啟動中止條款,使投資者受損。

⑤ 結構性存款一年期利率5.5%,大額存單三年期4.3%,該如何選擇
結構性存款一年期利率5.5%,大額存單三年期4.3%,該如何選擇?
我感覺對於這些理財產品的選擇,還是需要非常謹慎才可以的。
因為大多數情況之下,可能有一些存款涉及到我們的一個本金的問題,如果要是存款力度非常大的話,可能就使得自己受到某些損失。
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喜歡的朋友可以在下方評論區見的關注,我將會和大家積極活動,積極討論。
⑥ 購買「對公人民幣結構性存款產品」要用什麼會計科目
這個可以看作理財產品
從目前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看,基本可分為保本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既不保本也不保收益的理財產品三類。針對此三類理財產品,考慮到企業購買理財產品一般會持有至到期,建議結合處理如下:
1. 對保本固定收益的理財產品,一般宜作為貸款和應收款項處理,即根據委託理財產品的期限,分別列示在「其他流動資產」、「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中。
2. 對保本浮動收益的理財產品,若可以隨時進行買賣,銀行發布每天的交易價格的,根據企業持有意圖,分別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進行處理。
3. 對既不保本也不保收益的理財產品,若可以隨時進行買賣,銀行定期發布理財產品價格的,宜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否則宜作為貸款和應收款項處理。
結構性存款產品應該屬於保本浮動收益的理財產品
⑦ 結構性存款的利息收入計入什麼會計科目呢~
結構性存款的利息收入可以計入「財務費用-利息收入」會計科目
借:銀行存款
借: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紅數或負數
也可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
借:銀行存款
借:其他業務收入
⑧ 請問人民幣結構性存款在財務報表上應該體現成什麼科目呢
應該在財務報表中體現在「流動資金」的科目當中。
廣義的流動資金指企業全部的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存貨(材料、在製品、及成品)、應收賬款、有價證券、預付款等項目。以上項目皆屬業務經營所必需,故流動資金有一通俗名稱,稱為營業周轉資金。狹義的流動資金=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即所謂凈流動資金(networkingcapital)。依照此一定義,流動資產的資金來源,除流動負債外,應另闢長期來源。凈流動資金的多寡代表企業的流動地位,凈流動資金越多表示凈流動資產愈多,其短期償債能力較強,因而其信用地位也較高,在資金市場中籌資較容易,成本也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