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關於經濟糾紛
看公安機關如何認定,現在關於民間非法集資查得很嚴。
② 民事經濟糾紛 急
先居委會尋求調解
調解不成功 去地方仲裁委員 還不行
法院起訴
③ 銀行和金融機構有什麼不同
簡單的說:銀行是金融機構中的一種,即: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以下是相關概念:
金融機構:泛指從事金融業務、協調金融關系、維護金融體系正常運行的機構。 市場經濟制度下,世界各國的金融機構體系一般包括:貨幣金融政策、制度的制定及執行機構;金融業務的經營機構;金融活動的監督管理機構。 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包括: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商業銀行為主體,政策性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等多種金融機構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監管機構並存,分工協作,相對完整的金融機構體系。
銀行種類: 中央銀行:是一國金融機構體系的核心,是發行的銀行、政府的銀行。 商業銀行: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以發放貸款為主要資產,以辦理轉帳結算為主要中間業務,具有創造存款貨幣功能的銀行。亦稱為存款貨幣銀行,該類銀行對貨幣運行的影響程度大,因而受到更嚴格的監管。 專業銀行:專門經營指定范圍業務、提供專門性金融服務的銀行。專業銀行是社會分工在金融業中的表現,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 包括經營性專業銀行和政策性專業銀行兩類。
經營性專業銀行包括:
1、儲蓄銀行;
2、投資銀行;
3、抵押銀行;
4、特殊職能銀行。
政策性專業銀行:政策性專業銀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設立、不以盈利為目標,而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或區域發展政策為目標的銀行。
包括:1、開發性銀行;
2、農業性銀行;
3、進出口銀行;
4、中小企業信貸銀行;
5、住宅信貸銀行。
政策性銀行:由政府投資設立或擔保,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戰略為目的的非營利性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不能吸收公眾存款,以某些特殊方式吸收資金並運用資金,提供特色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指不以吸收存款為主要負債,而以某種特殊方式吸收資金並運用資金,能夠提供特色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
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統稱為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證券機構、財務公司、租賃公司、投資基金、養老基金、資產管理公司、消費信貸機構等。
④ 與別人有經濟糾紛,能否搶其錢包和銀行卡
您好,不能搶奪或者搶劫,無法律依據,涉嫌搶劫罪或搶奪罪。經濟糾紛可以通過起訴,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來達到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攜帶凶器搶奪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搶劫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奪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第一條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如下:
(一)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搶奪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第二條搶奪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第(一)項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以搶奪罪從重處罰:
(一)搶奪殘疾人、老年人、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財物的;
(二)搶奪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等款物的;
(三)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
(四)利用行駛的機動車輛搶奪的。
搶奪公私財物,未經行政處罰處理,依法應當追訴的,搶奪數額累計計算。
搶奪罪是數額犯,刑法規定,搶奪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即構成犯罪,可以立案追究。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⑤ 經濟糾紛被告是否影響貸款
經濟糾紛,你作為被告當然會影響你的貸款,這種情況之下的銀行不會輕易把款項貸給你的。
⑥ 經濟糾紛的法律責任認定
1:借款合同中沒有違反我國法律法規規定,是當事人各方協商一致同意的結果,具有法律效力。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第二款規定,因為合同中不僅僅有保證人的簽字同意,還有相關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約定,因此應當按照協議承擔責任。
3:債權人可以以借款人或者保證人作為被告,也可以把雙方作為共同被告一起起訴。具體可以根據那一方有還款能力來決定以誰作為被告。一般來說以雙方作為被告有更大的權利救濟可能。
無論是借款人還是保證人都有責任償還全部本金、利息以及因為追繳債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的義務
4:關於可以主張的金額。
首先是剩餘的借款,就是扣除借款人已經償還的部分。
其次,從2008年8月31日至借款人轉帳之前期間,對於未償還部分的利息。就是90000*當時銀行利率*超期的天數/365,加上(90000-1000)*當時銀行利率*超期的天數/365,加上(89000-2000)*當時銀行利率*超期的天數/365,加上(87000-2000)*當時銀行利率*超期的天數/365,以上四次之和。也就是說,假如借款人9月30日還1000,10月31日還2000,11月30日還2000,利息計算就是:90000*當時銀行利率*30/365,加上89000*當時銀行利率*30/365,加上87000*當時銀行利率*30/365,加上85000*當時銀行利率*2008年12月到起訴前一天天數/365。
因為協議中約定了利率,所以可以按照上面所說的4倍同期利率來執行。至於說同期利率的確定,下面有一個表格,可以參照以下。具體按照那一種來算,是一年的還是半年的還是三年的可以自己決定,可以按照最高的來主張,不過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來判斷的,如果逾期的時間不長,法院也不會按照那麼高的利率判決。
再次,違約金的主張。按照協議,可以主張違約金。只要借款人沒有還清借款,從借款到期一直到起訴之日的前一天都可以計算在內。用天數*0.005*90000計算。
還有,因為追繳債務所帶來的一切費用,比如交通費、食宿費等只要有發票之類的證明都可以主張。
最後,訴訟費用可以要求被告承擔。
因為你提供的時間和還款信息不清楚,所以只能說到此了。以下是利率參考表。
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單位:年利率%
六個月以內 六個月至一年 一至三年 三至五年 五年以上
2007.12.21 6.57 7.47 7.56 7.74 7.83
2008.09.16 6.21 7.20 7.29 7.56 7.74
2008.10.09 6.12 6.93 7.02 7.29 7.47
2008.10.30 6.03 6.66 6.75 7.02 7.20
2008.11.27 5.04 5.58 5.67 5.94 6.12
2008.12.23 4.86 5.31 5.40 5.76 5.94
上網時間:2008-12-22 17:28:00
⑦ 民事經濟糾紛會影響信用嗎
不會。
民事經濟糾紛,銀行無權界定誰對誰錯。並且最後法院的宣判,不會涉及你在銀行的信用評級。因為沒有跟銀行發生直接的經濟關系,或者在跟銀行的交往中,出現了毀諾或者違約的情形。
但是如果對方是金融機構,或者是有著完善信用體系的機構,譬如鐵路系統,那可能會因為系統會自動對信用進行評級,可能會限定提供的某些服務或者給與某些優惠待遇。

(7)跟金融機構有經濟糾紛擴展閱讀:
一、經濟糾紛成因:
產生經濟糾紛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結合我國經濟活動的情況,產生經濟糾紛主要有以下三種原因:
1、進行經濟活動的依據不規范。市場主體在進行經濟活動時,其依據不規范是引起經濟糾紛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隨處可見,導致經濟合同履行過程無章可循,從而產生糾紛。
2、在進行經濟活動中,不嚴守規則,有些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不嚴格依法辦事,根據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訂立假合同,因而產生糾紛。
3、有關部門的行政干預,而導致經濟糾紛。
二、經濟訴訟的主體:
1、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在經濟訴訟中,它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判權並履行相應的職責。作為案件的審判者,人民法院在經濟訴訟中既是訴訟的參加者,也是訴訟的組織者和指揮者。
法律賦予人民法院審判權,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進行活動,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所以,人民法院在經濟訴訟中處於主導地位,對經濟糾紛案件的解決起著決定性作用。
2、訴訟當事人
經濟訴訟的當事人,是指因經濟權益發生糾紛,以自己的名義參加訴訟,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與案件審理結果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當事人主要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原告,是指因自己的經濟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經濟權益爭議,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引起訴訟程序發生的人。
被告,是指被訴稱侵害了原告合法經濟權益或與原告發生經濟權益爭議而被人民法院通知應訴的人。
第三人,是指對原告和被告爭議的訴訟標的即原、被告所爭議的經濟實體權利,具有獨立的請求權,或者雖無獨立的請求權,但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而參加到訴訟中來的人。
第三人可分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兩種。當事人作為經濟訴訟的主體,其訴訟行為對經濟訴訟有重大影響。
3、訴訟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是指根據訴訟代理權,以被代理的當事人的名義進行經濟訴訟的人。
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是為了維護被代理的當事人的利益。訴訟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范圍內所為的訴訟行為,視為當事人的行為,對被代理的當事人發生法律效力。
4、其他訴訟參與人
其他訴訟參與人是指除上述人員以外其他參與訴訟活動的人。包括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翻譯人員等。它們雖以自己的名義參與訴訟,但與案件沒有直接利害關系,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只是根據案件審理需要,依法履行一定訴訟義務,協助人民法院完成審判活動。
⑧ 民事訴訟中關於經濟糾紛
經濟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經濟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經濟糾紛主要有兩大類:一是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等;二是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的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經濟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經濟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經濟糾紛案件的訴訟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訴訟法律關系的總和。經濟糾紛起訴流程:1、撰寫民事起訴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2、案件被受理後,法院會給你一份繳費通知書,按照指示向指定銀行繳納訴訟費用,再將銀行給你的繳費單據拿到法院換票;3、等待法院通知開庭,一般會給你發開庭傳票的;4、按照傳票指示的時間、地點出庭參加訴訟;5、開完庭等待判決結果,如對結果不服,自收到判決結果之日起至15日可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⑨ 我和別人因為經濟糾紛打過官司徵信報告有顯示嗎
徵信只記錄金融機構的信用,與法院的沒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