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這兩個概念如何區分
可以從以下兩點區分這兩個概念:
1、兩者的定義不同:金融產品是指投資標的,即為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是指投資者參與整個投資所享受道德服務。
2、兩者的內涵不同:金融產品是指股票、期貨、外匯、現貨、貴金屬等投資項目。而金融服務,包括在做投資之前,給予投資者所需要投資的項目產品介紹,開戶,後期服務等。
❷ 什麼是金融產品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金融產品和人們的生活聯系日趨緊密。然而,人們對金融產品的理解不盡相同。
以信用卡為例,持卡者既可以享受便捷的消費,也可以顯示身份的高貴;對於銀行而言,信用卡是一種針對個人消費的信貸工具,可以帶來利息和費用收入;對於信用卡組織(如VISA、銀聯等)來說,信用卡不僅能夠招攬顧客,提高銷售額,而且能夠降低結算風險。
金融產品是指金融機構為市場提供的有形產品和無形服務的綜合體。狹義的金融產品是指金融機構創造的、可供客戶選擇的在金融市場上進行交易的金融工具。廣義的金融產品是指金融機構向市場提供的,並可由客戶取得、利用或消費的一切產品和服務。
金融產品也指金融機構通過開展各類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的各種類型的產品和服務,包括儲蓄、信貸、結算、證券投資、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
(1)金融產品與實物資產的關系:很多金融產品都是由實物資產演變而來的。如微軟公司的股票是由微軟公司的實際資產演變而來的,微軟公司的股票期貨和期權又是由微軟公司的股票演變而來的;房屋抵押證券是由房屋而來的。
(2)金融產品、金融資產和金融工具之間的關系:金融產品是各種經濟價值的載體,如現金、股票和期貨等。比如,張三用300萬元買了股票,現在這些股票的市場價值不到100萬元。
❸ 哪些是金融產品
金融產品指的是各種具有經濟價值,可進行公開交易或兌現的非實物資版產,也叫有價證券,如現權金、匯票、股票、期貨、債券、保單等。比如:我們可以用現金購買任何商品,包括金融產品;我們可以到銀行承兌匯票(變成現金):我們可以在相應的金融市場任意買賣(交易)股票、期貨等;我們持有的債券、保單等到期可以兌現(變成現金)。
金融產品分類:
1、金融產品可分為基礎證券如股票、債券等,和衍生(高級)證券如期貨、期權等兩大類;
2、根據所有權屬性,金融產品又可分為產權產品如股票、期權、認股證等,和債權產品如國庫券、銀行信貸產品等兩大類。前者是產權關系,後者是債權關系。
3、根據預期收益判斷,金融產品又可分為非固定收益產品如股票、期權、基金等,和固定(也叫結構型)產品如各種債券和信貸產品。
4、根據時間長短,風險程度和交易場所等,金融產品又可分為短期產品、長期產品、低風險產品、高風險產品、貨幣(市場)產品和資本(市場)產品等很多類別。
❹ 金融產品包括哪些東西
所謂金融產品是指資金融通過程的各種載體,它包括貨幣、黃金、外匯、有價證券等。就是說,這些金融產品就是金融市場的買賣對象,供求雙方通過市場競爭原則形成金融產品價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終完成交易,達到融通資金的目的。
對於金融產品,可以從不同角度加以分類,我們這里敘述幾種主要的分類方法。
(一)根據產品形態不同可分為三類,即貨幣、有形產品,無形產品;
1)、貨幣。隨著貨幣制度的變化,它的形態也發生變化,從實物貨幣如貝殼、布帛等發展到金屬貨幣如金、銀、銅,最後出現了代用貨幣即紙幣。
2)、有形產品。這類產品種類繁多,包括公債、短期國債、外債、民間債、公司債券、短期國庫券、流通存單、銀行承兌匯票、商業票據、本票、預填日期支票、以實物償還的債券、有獎債券、股票、支票、保險單、儲蓄等。
3)、無形產品。即金融服務,大體分為八個方面:放款、存款、國外服務、轉帳儲蓄、地點或時間性服務、信用服務等。
(二)按發行者的性質劃分,金融產品可分為直接金融產品和間接金融產品
直接金融產品是指最後貸款人與最後借款人之間直接進行融資活動所使用酌工具,由公司、企業、政府機構等非金融機構發行或簽署。主要有以下幾類:公司債、股票、抵押契約,公債券、國庫券。
間接金融產品是指金融機構在最後貸款人與最後借款人之間充當媒介,進行間接融資活動所使用的工具。主要有以下幾類:銀行券、銀行票據、可轉讓存款單、人壽保險、金融債券、各種借據。
(三)以信用關系存續的時間長短,可分為短期金融產品和長期金融產品
短期金融產品一般是指償還期限在一年以內的貨幣市場的信用工具。主要有以下幾類:各種票據、可轉讓存款單、國庫券。
長期金融產品則是指償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本市場的信用工具。主要有以下幾類:股票、債券、各種基金。
(四)根據服務行業不同可分為:銀行類金融產品、保險類金融產品、信託類金融產品、證券類金融產品、財務公司類金融產品和租賃類金融產品。
❺ 金融服務是產品還是服務
金融市場有很多投資產品,不過歸根結底,它們都是一項服務。
❻ 金融支付服務屬於貸款服務類嗎
不是。
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支付服務的定義:
本辦法所版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權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一)網路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
(三)銀行卡收單;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本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
本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
❼ 什麼是提供金融服務和產品的企業
金融中介是提供金融服務和產品的企業。
( )是提供金融服務和產品的企業。 A.金融市場 B.金融體系 C.金融中介 D.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