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前海道勝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煙台分公司怎麼樣
簡介:深圳前海道勝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煙台分公司成立於2014年08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孫元厚
成立時間:2014-08-11
工商注冊號:370600300014814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山東省煙台市芝罘區南大街11號
② 貴公司法人是誰啊
法人代表 炎忢摯
③ 誰知道煙台道勝金融怎麼樣錢敢存它家嗎
民間借貸都是謀財害命的!沒有保障
④ 公司法人是誰
公司法人是企業的一種組織形式,是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我國公司法人的特點在於:由出資人或股東以法律行為設立,以營利為目的,設立人不限,公司法人可以是國有財產授權投資或經營單位、其他類型法人及個人。
⑤ 我是公司老闆的司機,被老闆忽悠稀里糊塗做了法人,之後才知道那是金融公司,現在公司出了問題
你做了法人,
你就是老闆!
這個不能稀里糊塗的!
現在就算你找到那個老闆,
他說你是法人,
一切後果都是你的,
你也沒有辦法!
⑥ 朋友是金融公司的法人還有20%股份,現在公司欠投資者1000多萬還不上,可能涉及非法融資,他會被判
第一,非法融資,屬於違法,肯定受到法律制裁,第二,根據公司組織形式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⑦ 弟弟被騙當了金融公司的的法人 還是還是自然人獨資的那種 現在被抓了怎麼辦
被抓了就積極配合警方調查取證,積極如實回答警方的提問,坦白從寬就是當下最好的辦法。有條件的話還可以請律師介入。
⑧ 金融公司已經立案,法人沒有抓捕歸案,公司員工被抓進了看守所,多久能出來
被刑事拘留之後,多久能釋放,要根據當事人涉案的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案件不大、並且員工參與違法犯罪行為的情節不惡劣,公安機關調查清楚、作了筆錄之後不久即可能釋放。如果涉案的情節嚴重,則公安機關不一定會釋放,會被羈押到法院審理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刑法》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8)蓬萊道勝金融公司法人是誰擴展閱讀:
金融公司非法集資的量刑標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5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00人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500人以上的;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四)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或者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
⑨ 這家公司現在法人是誰呀
知道公司名稱可以到企業信用信息系統里查詢。
⑩ 公司法人是誰
1、公司法人並非真實存在的「人」
公司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公司法人應當具有自己的名稱,屬於自己的生產經營場所,具有必要的財產及經費來源,以此作為企業經營發展必要提供的經濟支持。簡單來說,公司法人並不是真實存在,具有生命體的「人」,而是一個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2、法定代表人為公司主要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公司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與公司法人兩者屬於勞動合同關系,是作為公司法人對外進行民事活動的代表人,其行駛的職權來自公司法人的授權。並且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完善公司法人制度的內在要求及完善結構需要而產生的,對於投資者權利維護的重要保障,如公司董事長。
3、法人代表即為法人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是公司授予行使法人權利的自然人。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公司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簡單來說即公司委派外出辦理公司事務的代理人。法人代表對外行駛的權利必須是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范圍內進行的,不能超出授權范圍行駛權利,法人代表並不是固定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