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金融企業的負債比例
金融企業的負債率較高,一般在90%左右。
金融企業的自有資金要求不得低於一定比例,通常為8%。
●資本充足率
資本充足率是資本總額與風險加權資產總額的比例,主要衡量其實力和抵禦風險的能力。
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附屬資本)月均余額÷∑(各項資產數額×風險權重)×100%
A、核心資本:指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的合計。
B、附屬資本:指呆賬准備金、壞賬准備金、資產評估儲備和累計折舊的合計。
C、風險加權資產總額:是將金融企業各資產按照其風險權數加權折算之後的風險資產總計。
D、一般規定,現金的風險權數為0,其加權後的風險資產也為0;政策性銀行的擔保貸款風險權重為10%,其他金融機構的擔保貸款風險權重為20%;非金融機構的擔保貸款風險權重為50%;信用貸款的風險權重為100%。
E、一般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其中核心資本與風險加權資產之比不得低於4%。
F、資本充足率管理的一個重要含義是要求金融企業資產擴張最高不得超過資本的的12.5倍,資產規模超過這個倍數就應當壓縮資產(貸款)或者增加資本。
●存貸款比例
存貸款比例能從總體上控制資金來源和資金佔用情況。
存貸款比例=各項貸款的月平均余額合計/各項存款的月平均余額合計×100%
存貸款比例=各項貸款旬末平均增加額/各項存款旬末平均增加額×100%
A、旬末平均增加額=(上旬末增加額+中旬末增加額+下旬末增加額)÷3
B、一般要求,銀行的存貸款比例應當低於或等於75%,但由於歷史原因,我國的工、農、中、建四大商業銀行的存貸款比例均超過75%。
●中長期貸款比例
中長期貸款比例反映資產流動性的強弱,比例越低,資產的流動性越強。
中長期貸款比例=貸款剩餘期在1年及1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月末平均余額÷剩餘起在1年及1年以上的存款月末平均余額×100%
A、該指標一般要求不得超過120%;
B、該指標是保證銀行信貸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重要指標;
C、該指標也是反映固定資產投資規模變化的一個重要指標。
●資產流動性比例
資產流動性比例反映銀行支付能力的一個重要指標,也是保證銀行清償能力的控制指標。
資產流動性比例=流動性資產旬末平均余額/流動性負債旬末平均余額×100%
註:該指標要求:正常情況下不得低於25%;通貨膨脹和利率下降時,可提高這一要求。
●備付金比例
備付金比例揭示銀行對存款支取的保證程度,也是反映銀行支付能力的重要指標。
一級備付金比例=(存放中央銀行款+庫存現金)÷各項存款×100%
二級備付金比例=(購買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人民銀行融資債)÷各項存款×100%
A、一級該指標一般要求不低於5%,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應當在5%~7%之間。
B、通常將人民銀行存款與庫存現金之和稱為一級備付金,將銀行購買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人民銀行融資債之和稱為二級備付金。
C、各項存款為各項存款平均余額。
●單個貸款比例
A、單個貸款比例是對同一客戶的貸款余額與銀行資本總額的比例。一般要求不得超過15%,以分散貸款風險。
B、對前10家最大客戶的貸款總額與資本總額的比例一般要求不得超過50%。
C、對單個項目的貸款總額要求不得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50%。
D、對最大10家客戶的貸款總額要求不得超過銀行貸款總額的50%。
●拆借資金比例
拆入資金比例=拆入資金平均余額/各項存款平均余額×100%
拆出資金比例=拆出資金旬末平均余額÷(各項存款-存款准備金-備付金-聯行占款)旬末平均占款×100%
註:中國人民銀行要求拆入資金比例不超過4%,拆出資金比例不超過8%。
●貸款質量比例
逾期貸款比例=逾期貸款月末平均余額÷各項貸款月末平均余額×100%(不超過8%)
呆滯貸款比例=呆滯貸款月末平均余額÷各項貸款月末平均余額×100%(不超過3%)
呆賬貸款比例=呆賬貸款月末平均余額÷各項貸款月末平均余額×100%(不超過1%)
●其他比例
(9)風險權重資產比例=各項風險權重資產月末余額/總資產月末余額×100%(不超過60%)
(10)對股東貸款的比例:要求對股東提供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其繳納資本金的100%,同時
還要求,對股東貸款的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客戶的同類貸款。
(11)資金損失比例=逾期貸款報告期各項資金損失之和÷同期各項資產總數×100%
(12)負債成本比例=報告期各項成本÷同期負債總額×100%
A、各項成本支出包括:利息支出、金融企業往來支出、手續費支出、營業費用、匯兌損失、其他營業支出。
B、負債總額為資產負債表中流動負債(減去財政性存款)、長期負債和其他負債之和。
C、反映銀行吸收各項存款所支付的成本高低。
(13)資產盈利比例=報告期利潤總額÷同期信貸資產月末余額×100%
註:信貸資產是資產總額減去代理政府投資、固定資產、財政性存款、代理貸款之後的差值。一般要求該指標大於1%。
(14)實收利息比例=(報告期利息收入-應收利息-待轉營業收入)÷同期各項貸款應收利息之和×100%

『貳』 金融機構的負債余額指什麼
金融機構的負債主要有:
①收到個人和企業客戶的存款。
②發行的債券。如銀行通過發債籌集資金吸收存款。
③簽發的各種承諾兌付票據。
④中央銀行作為最後貸款人向商業銀行提供的貸款也是金融負債。
⑤其他需要支付利息的非權益性資金。
簡單的說,就是金融機構從其他方吸收的資金,將來需要償還的金額。
『叄』 企業負債若流動負債占絕大部分,甚至負債全部由流動負債構成 說明什麼問題啊這樣有風險嗎

長遠來看,企業的資信水平是制約負債水平的關鍵,這也要求建築企業加強內部管理、規范經營活動,全面提高盈利能力、營運能力和履約能力。
截至2017年底,建築行業上市公司流動負債在負債總額中的佔比已高達77.4%。對於建築企業而言,在舉債經營的動態理財過程中,轉移、分擔、防範和化解流動負債風險是健康發展的重要前提。建築企業應強化債務管理,並通過抓工期、加強債務資金管理和對應項目實施情況監管等途徑主動應對流動負債風險。
『肆』 見下圖,為什麼「貸款」是作為企業的金融資產,而不是負債嗎
貸款一般是指金融機構借錢給企業,也有部分是民間借貸借錢給個人,但廣義上是指金融機構借錢給企業。企業借了貸款自然就屬於負債了,負債資產就是貸款來的錢備置的固定財產(如機器、房子、車子等等)。
『伍』 企業的或有負債有哪些
1.首先是確認。
對於損失性或有事項引起的義務,應明確其是否符合三個條件: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時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如果或有事項引起的義務能夠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應確認為一項負債,作為「預計負債」列入資產負債表,相應的或有損失列入利潤表。不能同時滿足三個條件的義務,作為或有負債,不能在表內予以確認。 對於收益性或有事項引起的或有資產,按照謹慎性原則的要求,不能予以確認。但當或有收益基本確定能夠實現時,應作為資產單獨確認。 2.其次是計量。
對於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預計負債進行計量時,其金額應是清償該負債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
對於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資產計量時,確認的補償金額不應超過所確認負債的賬面價值。 3.最後則應注意披露。
表內披露。因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即預計負債),應在資產負債表中單列項目反映,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做相應披露;與所確認負債有關的費用或支出應在扣除確認的補償金額後,在利潤表中反映。即在資產負債表中,對或有事項而確認的負債應與其他負債項目區分開來,以「預計負債」項目單獨列示,單獨反映。在對或有事項確認負債的同時,應確認一項支出或費用,這項支出或費用在利潤表中不單列項目反映,而是根據該支出或費用的性質,與利潤表其他支出和費用項目(如營業費用、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合並反映。如果企業基本確定能獲得的補償,企業在利潤表中反映因或有事項確認的支出或費用時,應將這些補償預先抵減,同時,單獨確認一項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相關項目中反映。 表外披露。表外披露即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表外披露有三種情況:
(1)預計負債的披露。對於已在表內披露的預計負債,還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其性質、形成的原因及金額。
(2)或有負債的披露。或有負債無論作為潛在義務,還是現時義務,均不符合負債的確認條件,因而在報表項目中不予反映,即不進行表內確認和披露。但是如果或有負債符合某些條件,則應在報表附註中予以披露。或有負債表外披露的基本原則是,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一般不予披露。但經常發生或對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較大影響的或有負債,即使其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極小,也應予以披露,以確保會計信息使用者獲得足夠充分和詳細的信息。在涉及未決訴訟、仲裁的情況下,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預期會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則企業無需披露這些信息,但應披露該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原因。
(3)或有資產的披露。或有資產作為一種潛在的資產,在報表項目中不予反映,即不進行表內確認和披露,同時也不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但或有資產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時,則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或有資產披露的內容,通常只需披露或有資產形成的原因、預期對企業產生的財務影響等。或有資產披露的基本原則是:在進行或有資產披露時,應特別謹慎,不能使會計信息使用者誤以為所披露的或有資產肯定會實現。
『陸』 決定一個企業的合理負債水平有哪些因素
一、民營企業負債經營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所謂負債經營,是指企業利用發行債券,借人資金,融資租賃,商業信用等形式籌集資金,優化資本結構,充分利用財務杠桿,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一種財務管理方式,民營企業由於其自身條件,開展負債經營十分必要。
首先,我國民營企業的管理者對負債經營認識不清,運用不夠,習慣於自我積累為主的「滾雪球」式的發展模式,很多企業不會利用財務杠桿效應,資本結構單一,運營成本高,余額有限,嚴重束縛了企業的自身成長,不利於企業長期發展。其次,負債經營是現代企業普遍運用的經營方式,任何一個企業要做大、做強,都不可避免地走上負債經營之路。民營企業負債經營是否可行,一方面有賴於企業的外部環境,另一方面有賴於企業自身。民營企業負債經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可以從外部環境和企業自身條件兩方面的因素加以分析。
(一)從外部環境進行分析
在我國,民營企業作為一種私有制和混合經濟,長期受到姓「資」姓「社」爭論的干擾,享受不到應有的法律地位,其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護,來自各方面的制約因素很多,特別的在舉債問題上困難重重。
早在1999年初,國務院就提出了要在工、農、交、建各銀行成立各自的中小企業貸款部門。中央政策明確鼓勵銀行向民營企業發放貸款,消除所有制歧視,並按負債能力來考慮民營企業的貸款額度,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將隨著國家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逐步得到解決。所以,從外部環境來看,民營企業舉債經營切實可行。
(二)從企業自身進行分析
企業自身來看,民營企業負債經營不僅可以解決企業的資金短缺,優化企業資本結構,還可以利用財務杠桿來提高權益資本的報酬率。
1、資金成本分析。資金進入企業的渠道無非來源於兩個方面:一個是權益資本,另一個是債務資本。兩者比較而言債務資本的成本低,風險大。資金成本通常以相對數來表示,企業使用資金所負擔的費用和籌資凈額的比例稱為資金成本。
由於負債利息是在所得稅前扣除,相當於國家替企業承當了一部分所得稅,企業實際承擔的債務利息僅僅是稅後部分,起到了節稅效應,由此可見,利用債務籌資,資金成本將大大低於其他籌資方式。
2、資本結構分析。資本結構是指在企業資本總額中,權益資本和債務資本的比例關系。企業完全使用自身資金經營,既不可能,也不經濟。一般都需要採用多種渠道和方式籌措資金,有自由的資金,也有借入的資金,從而構成某一特定的資本結構。
資本結構既反映了一定時期企業利用財務杠桿效應的進取精神,同時,也反映了企業的償債能力和經營風險。企業的負債比重越大,財務杠桿所起的作用就越強。這也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加以理解:一方面,通過負債經營,擴大了經營規模,增加了收益,從而提高了普遍股每股收益水平;另一方面,由債權人承當的財務風險也會相應加大。因此,資本結構是籌資決策的一個核心問題,是理財人員必須從總體上把握的一個重要的比例關系。
在保障企業償債能力的前提下,逐步提升負債資本的比例,有利於企業規模的擴大。當然,債務資本的運用會帶來相應的財務風險,任何一個有進取心的企業,決不會因為風險的存在而放棄風險投資帶來的高額回報。
3、財務杠桿效應分析。負債經營可以利用財務杠桿給企業帶來利潤的增長,財務杠桿的利用與否和利用程度如何直接關繫到企業利潤變化。負債利息的企業的固定支付義務,與企業實現利潤的多少無關。因此,當營業利潤增大時,企業固定的財務費用負擔就會減輕,從而給股東帶來更多的收益;同樣,當營業利潤減少時,企業固定的財務費用水平就會相應加重,從而會大幅度減少股東的收益。這種由於固定財務費用的存在,使普遍股每股收益的變動幅度大於營業利潤變動幅度的現象,就是財務杠桿。可見,為了取得財務杠桿利益,企業就要多利用負債經營,同時也會導致破產機會的增加和每股收益變動性的增加,這也是困擾民營企業管理者的難題。
二、民營企業負債經營的對策
民營企業負債經營是必要和可行的,但是,通過這樣的途徑與方式進行負債經營,以及如何在風險和成本之間權衡,如何正確把握負債的度,卻是民營企業實行負債經營的關系問題。
(一)民營企業負債經營的途徑和方式
在我國,民營企業大多屬於中小企業,企業的經營規模普遍不大,按《公司法》規定,發行公司債券在條件上、額度上及用途上都受到諸多限制,租賃籌資雖然比借款後購置設備更迅速、更靈活,而且籌資限制少,但租賃籌資的成本要比借款籌資的利息高的多,對民營企業而言,可能難以成為負債籌資的主要形式。商業信用易於取得,且無需辦理正式的籌資手續,但存在著佔用期限短,數量有限等問題。目前,對於我國大多數民營企業來說,進行負債經營最現實的途徑只有一條,即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或非金融機構貸款。
(二)把握民營企業負債經營的適度性
企業在負債經營過程中,必然要承當一定的負債經營風險,以獲得一定的經營收益。這種收益和風險具有不確定性,就需要企業建立一種合理的、適度的負債經營機制。
1、確定適度負債經營的標准。負債經營具有收益性和風險性兩大基本特徵。收益性是指負債籌資可以降低綜合資本成本,而且當投資報酬率大於債務資本利息率時,可以給股東帶來財務杠桿利益。即當它與企業財務人員的理性財務行為相結合時,能給企業帶來超額收益。風險性是指當投資的收益率小於債務資本利息率時,負債經營可能會產生逆向財務杠桿作用,負債比率越高,企業的虧損越大,財務風險越大。所謂適度的負債經營,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的要求:
不威脅企業的持續生存。企業生存表現為企業經營的持續性,其對立面是破產。破產的法律標准目前有兩種:一種是支付不能,即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二是資不抵債,即企業的負債數超過其實有資產。從生存意義上講,負債經營的適度性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其一,具有合理的財務結構,具體的說企業的全部資本來源中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的構成應當合理,以使企業負債有足夠的權益資本做為保障;其二,具有合理的財務結構,主要是指負債總額中流動負債與長期負債的構成應當合理,確保到期日的分散與均衡,以免負債到期日集中而增加財務拮據成本,加重企業的償債壓力,從而陷入支付困境。
能夠增加企業盈利。盈利是企業一定期間的收入扣除成本、費用後的剩餘,它是企業設立的宗旨和經營的目的。從這一要求考慮,負債經營的適度性應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容:其一,債務籌集和佔用的經濟性,也就是說,選擇合理的來源渠道和方式,可以節約籌集費用,減少利息佔用,降低債務成本。其二,債務資金使用的效益性,即要正確選擇債務資金的合理投向、方式和對象,確保能夠獲得超過債務成本的投資收益。
2、建立決策模型,優化負債結構。負債經營的適度性有賴於企業理財決策的正確性。所謂決策的正確性,是指決策方式的實施能夠促進企業的財務目標——企業價值最大化的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就是以最小的風險實現最大的企業報酬。
負債經營具有收益性和風險性兩大特徵,因此負債經營的適度性如何必然影響到企業價值,適度負債經營的實質就在於能夠體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要求。換言之,企業價值最大化時的負債經營才是適度的負債經營。
『柒』 什麼是金融負債
一、金融負債是什麼。
金融負債,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 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金融負債,是指企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負債:
1、向其他方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
2、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方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
3、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業根據該合同將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
4、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企業對全部現有同類別非衍生自身權益工具的持有方同比例發行配股權、期權或認股權證,使之有權按比例以固定金額的任何貨幣換取固定數量的該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該類配股權、期權或認股權證應當分類為權益工具。其中,企業自身權益工具不包括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 37 號——金融工具列報》分類為權益工具的可回售工具或發行方僅在清算時才有義務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凈資產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來收取或交付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合同。

二、應付賬款是不是金融負債?
應付賬款是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下列兩類: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負債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
2、其他金融負債。
網路:金融負債
『捌』 中國的三大金融機構有那些
中國的三大金融機構是銀行、保險、證券。
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編碼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從宏觀層面統一了中國金融機構分類標准,首次明確了中國金融機構涵蓋范圍,界定了各類金融機構具體組成,規范了金融機構統計編碼方式與方法。
該《規范》對金融機構的分類:
貨幣當局
1、中國人民銀行;
2、國家外匯管理局。
監管當局
1、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
1、銀行;
2、城市信用合作社(含聯社);
3、農村信用合作社(含聯社);
4、農村資金互助社;
5、財務公司。
銀行業非存款類金融機構
1、信託公司;
2、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3、金融租賃公司;
4、汽車金融公司;
5、貸款公司;
6、貨幣經紀公司。
證券業金融機構
1、證券公司;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
3、期貨公司;
4、投資咨詢公司。

(8)企業的負債對應金融機構的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通常提供以下一種或多種金融服務:
1、在市場上籌資從而獲得貨幣資金,將其改變並構建成不同種類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資產,這類業務形成金融機構的負債和資產。這是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行使這一功能的金融機構是最重要的金融機構類型。
2、代表客戶交易金融資產,提供金融交易的結算服務。
3、自營交易金融資產,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資產的需求。
4、幫助客戶創造金融資產,並把這些金融資產出售給其他市場參與者。
5、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保管金融資產,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
上述第一種服務涉及金融機構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種服務是金融機構的經紀和交易功能;第四種服務被稱為承銷功能,提供承銷的金融機構一般也提供經紀或交易服務;第五種服務則屬於咨詢和信託功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機構
『玖』 企業的向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借款應該計入負債,不應計入收入,但是這些借進的現金也應算作負債嗎
不是你這么理解的。。。借貸記賬法,每一筆業務要同時引起借貸兩方面的變化
借入借款,應該
借:銀行存款 資產
貸:短期借款/長期借款 負債
資產和負債同時增加,不計入收入
還有你簡單點理解,你從銀行借錢,就是欠銀行錢了,肯定是負債啊,同時你的貨幣資金增加了,也就是你的總資產增加了
會計恆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