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配合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駐京機構做好貨幣政策落實及金融監管相關工作;研究擬訂該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推動該市金融市場、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組織推進多層次資該市場發展;指導、規范各類交易所的設立和發展;協調推進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在該市的試點和發展工作。
三、統籌推進該市企業融資工作;協調推進企業上市和並購重組;協調推動企業發行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指導、推動創業投資基金、股權(產業)投資基金規范發展。
四、協調、推進該市農村金融改革與發展;優化農村金融發展環境,推動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和產品服務創新;指導農村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與發展;協調推動涉農金融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增強金融強農惠農能力。
五、統籌推進該市金融發展環境建設,建立健全金融服務體系,為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在京金融機構提供服務。
六、協調在京金融機構為首都經濟發展服務;參與該市投融資體制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引導社會融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協調金融機構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和平台,為重點工程、主導產業、重要區域發展和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支持服務。
七、協調、指導金融服務社會民生工作;引導、協調金融機構創新服務產品,擴大服務范圍,延伸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效率。
八、推進該市金融信用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建設;參與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換機制和信用獎懲機制。
九、研究制定該市金融業發展總體布局規劃,促進金融機構合理布局;指導金融功能區、金融後台園區的建設發展,引導相關金融管理部門和金融機構進駐;監測分析各金融功能區、金融後台園區發展情況。
十、負責該市小額貸款公司審批和監管工作;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設立、變更審批以及日常監管;承擔集體改制企業上市的產權確認職責;承擔市屬金融機構和地方審批金融機構相應授權監管職責;指導、規範金融中介機構發展。
十一、推進市屬金融機構改革重組;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經營活動、非法期貨業務、非法外匯買賣和反洗錢、反假幣工作;負責該市金融應急處理機制建設。
十二、指導、協調該市金融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和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B. 金融資金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職責是什麼
監控資金的安全,防止非法融資等造成的資金流失
C. 北京區級的金融服務辦公室是做什麼的,待遇怎樣
應該不錯!
D.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的領導分工
職 務: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工作履歷:曾 任中國證監會政策研究室國際調研處副處長、處長,國際合作部國際合作處處長,原北京市委金融工委副書記,北京市國資委黨委委員、副主任,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兼北京市金融辦主任。2009年2月任現職。
工作分工:負責全局黨組工作,負責市金融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分管人事處。 職 務: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長
工作履歷:曾任國家外匯管理局非貿易外匯管理處副處長,經常項目管理司綜合處副處長、處長,業務監管處處長,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2009年3月任現職。
工作分工:負責全局行政工作,分管辦公室。 職 務: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履歷:曾任北京市青年政治學院學生處副處長、黨委辦公室副主任兼院長辦公室副主任,北京科技幹部局辦公室副調研員、政研處副處長,北京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北京市委組織部幹部教育處調研員、助理巡視員兼知識分子工作辦公室主任、人才工作處處長、人力資源研究中心主任。2009年3月任現職。
工作分工:分管保險與非銀行服務處、機關黨委、工會,協助分管人事處。 職 務: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履歷:曾任原懷柔縣地方稅務局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北京市紀委駐市地稅局紀檢組副組長兼市監察局駐地稅局監察處處長,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第一稽查局黨組書記、局長,內蒙古赤峰市市長助理。2009年3月任現職。
工作分工:分管證券期貨服務處、金融綜合處;協助分管辦公室財務等行政後勤工作。 職 務: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履歷:曾任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銀行類機構風險處置處副處長、綜合處副處長、處長。2009年3月任現職。
工作分工:分管銀行服務處、金融穩定處。 職 務: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長。
工作履歷:曾任財政部監督檢查局綜合處副處長、處長、五處處長。2011年8月任現職。
工作分工:分管政策法規處(研究室)、金融市場處,擔任局新聞發言人。 職 務: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視員
工作履歷:曾任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五處副處長、處長、秘書三處處長、會議處處長。2009年11月任現職。
工作分工:分管金融協調處;協助做好市金融服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協助分管辦公室公文工作;負責北京市服務中央單位和駐京部隊綜合服務平台投融資分平台工作。 職 務: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視員。
工作履歷:曾任北京市海淀區區委區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海淀區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副主任、主任、海淀區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2010年11月任現職。
工作分工:組織選派掛職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E. 金融機構反洗錢領導小組職責是哪些
需要履行的職責如下:
1、根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金融機構的反洗錢工作進行監督管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
2、根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第五條: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履行下列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
(一)制定或者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章;
(二)負責人民幣和外幣反洗錢的資金監測;
(三)監督、檢查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情況;
(四)在職責范圍內調查可疑交易活動;
(五)向偵查機關報告涉嫌洗錢犯罪的交易活動;
(六)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與境外反洗錢機構交換與反洗錢有關的信息和資料;
(七)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
3、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接收並分析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二)建立國家反洗錢資料庫,妥善保存金融機構提交的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信息;
(三)按照規定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分析結果;
(四)要求金融機構及時補正人民幣、外幣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
(五)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與境外有關機構交換信息、資料;
(六)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職責。

(5)北京金融服務工作領導小組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導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制定本行業的反洗錢工作指引。
金融機構在履行反洗錢義務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和當地公安機關報告。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協助、配合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打擊洗錢活動。
金融機構的境外分支機構應當遵循駐在國家或者地區反洗錢方面的法律規定,協助配合駐在國家或者地區反洗錢機構的工作。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依法履行反洗錢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F.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金融局設10個內設機構。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和外事工作;指導、協調該市金融人才資源開發管理和金融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機關黨委(工會)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G.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的機構領導
習近平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組長身份。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召開第六次小組會議,媒體披露了習近平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組長身份。李克強、張高麗分別為中央財經領導小組副組長、成員。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下設一個日常辦公機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從1980年以來,擔任過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的有6人:李智盛、蔣冠庄、曾培炎、華建敏、王春正、朱之鑫先後擔任此職位。現任中央財辦主任為劉鶴。

(7)北京金融服務工作領導小組擴展閱讀: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的相關情況:
1、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分別改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央財經委員會、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負責相關領域重大工作的頂層設計、總體布局、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2、4個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分別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中央財經委員會辦公室、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H. 北京市海淀區金融服務辦公室怎麼樣
北京市海淀區金融服務辦公室,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北京市海淀區金融服務辦公室更多信息和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