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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務貿易的相關理論

發布時間:2023-03-24 20:35:07

❶ 金融理論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兩種:
1、貨幣理論:凱恩斯的貨幣需求理論,弗里德曼的貨幣需求理論,貨幣供給理咐拆猛論,貨幣傳導機制理論。
2、利率衡橋理論:凱恩斯和羅伯遜的利率理論,法博齊的均御笑衡利率理論,利率期限結構理論等。

金融服務貿易的金融服務貿易的內涵

1.金融服務貿易是商業性的金融服務活動,它排除所有基於公共利益的政府行為,且不管行為主體是國有的或私營的實體;
2.服務的內容涵蓋銀行、保險、證券、金融信息等領域;
3.服務的提供方式為:跨境提供(CrossBorderSupply)、國外消費(ConsumptionAbroad)、商業存在(CommercialPresence)和人員流動(MovementofPersonnel)。

❸ 什麼是金融服務 相關定義和含義

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金融服務定義

現有的對金融服務的定義主要是從營銷管理的角度出發,或者體現在相關法律法規和經濟統計中。比如英國學者亞瑟·梅丹(2000)定義金

融服務是「金融機構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加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獲得滿足的活動。」聯合國統計署也定義了「金融及相關服務」這一項統計口徑。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說法,作為《服務貿易總協定》附件之一的《關於金融服務的附件》採取了列舉式定義金融服務。

含義

國內學者莫世健在《WTO與金融服務業的國際化問題研究》一文中提到對金融服務可以從兩個方面理解:

第一,一成員金融服務提供者提供的任何金融性質的服務,這是《服務貿易總協定》框架下廣義的金融服務。

第二,保險、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行業提供的服務,該意義上的金融服務指現有的主要的金融服務方式和內容,是狹義的概念。

金融服務業是先進服務業中相對獨特和獨立的一個行業范圍,是一個重要部門。GATS(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定,金融服務是指由一成員放的金融服務提供者所提供的任何有關金融方面的服務,包括保險、再保險、證券、外匯、資產管理、期貨期權以及有關的輔助性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業定義

金融服務業即從事金融服務業務的行業。我國金融服務業目前包括(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四個分支:銀行,證券,信託,保險。金融、保險業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其他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業、證券經紀與交易業、其他非銀行金融業和保險業等。

金融服務業主要提供金融的存貸、社會資金收縮、擴放,金融領域消費的管理和設計,對金融產品設計,對消費支付方式提供和創新,金融服務業成為現代社會不可缺少的重要服務手段。

特徵

就金融服務業而言,與其他產業部門相比,金融服務業同樣具有一些顯著的特徵,比如:

1、金融服務業的實物資本投入較少,難以找到一個合適的物理單位來度量金融服務的數量,這也就無法准確定義其價格,從而也無法編制准確的價格指數和數量指數,因此金融服務業的產出也就難以確定和計量。

2、傳統金融服務業的功能是資金融通的中介,而現代金融服務業則具有越來越多的與信息生產、傳遞和使用相關的功能,特別是由於經濟活動日益「金融化」,所以,金融信息越來越成為經濟活動的重要資源之一。

3、金融服務業傳統上是勞動密集型產業,而隨著金融活動的日趨復雜化和信息化,金融服務業逐漸變成了知識密集和人力資本密集的產業,人力資本的密集度和信息資源的多寡在現代金融服務業中已經成為決定金融企業創造價值的能力以及金融企業生存和發展前景的重要因素。

4、在當今這樣一個國內和國際競爭加劇的時代,金融服務業正處於大變革的過程之中,信息技術、放鬆管制和自由化的影響已經永遠改變並在不斷重新塑造著金融服務業領域,而且這種趨勢還將持續下去。

❹ 我國服務貿易競爭力相關理論概述

服務貿易的分類

(一)民間分類
由於國際服務貿易的多樣性和復雜性,目前尚未形成一個統一的分類標准。許多經濟學家和國際經濟組組織為了分析方便和研究的需要,從各自選擇的角度對國際服務貿易進行劃分,下面對有代表性和影響的分類加以扼要評述。
1.以「移動」為標准
R· M·期特恩在1987年所著的《國際貿易》一書中,將國際服務貿易接服務是否在提供者與使用者之間移動分為4類:
(l)分離式服務。它是指服務提供者與使用者在國與國之間不需要移動而實現的服務。運輸服務是分離式服務的典型例子。如民用航空運輸服務,一家航空公司可以為另一國家的居民提供服務,但並不需要將這家航空公司搬到國外去,也不必要求顧客到這家航空公司所在國去接受服務。
(2)需要者所在地服務。它是指服務的提供者轉移後產生的服務,一般要求服務的提供者需要與服務使用者在地理上毗鄰、接近。銀行、金融、保險服務是這類服務的典型代表。例如,一英國銀行要想佔有日本的小額銀行業務市場份額,它必須在日本開設分支機構,這就要求在國與國之間存在著資本和勞動力的移動,也是一種投資形式。
(3)提供者所在地服務。它是指服務的提供者在本國國內為外籍居民和法人提供的服務,一般要求服務消費者跨國界接受服務。國際旅遊、教育、醫療屬於這一類服務貿易。例如,外國遊客到中國的長城、桂林等游覽接受中國旅行服務。此時,服務提供者並不跨越國界向服務消費者出口服務,對服務提供者而言,也不存在生產要素的移動。
(4)流動的服務。它是指服務的消費者和生產者相互移動所接受和提供的服務,服務的提供者進行對外直接投資,並利用分支機構向第三國的居民或企業提供服務。如上述的設在義大利的一家美國旅遊公司在義大利為德國遊客提供服務。流動式服務要求服務的消費者和提供者存在不同程度的資本和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移動。
這種分類方法以「移動」作為劃分國際服務貿易類型的核心,其本質涉及到資本和勞動力等生產要素在不同國家間的移動問題。由於這種生產要素的跨國界移動往往涉及到各國國內立法或地區性法律的限制,並涉及到在需求者所在國的開業權問題,因此,研究這類問題用這種分類方法比較合適。不過這種服務分類存在著難以准確、徹底地將服務貿易進行劃分的缺陷,如上述在各國間相互開業提供的旅遊服務就很難加以劃分。
2.以行業為標准。
鑒於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特點,一些經濟學家以服務行業各部門的活動為中心,將服務貿易分為7大類:
(1)銀行和金融服務。銀行和金融服務是服務貿易中較重要的部門,其范圍包括:a.零星銀行業服務,例如儲蓄、貸款、銀行咨詢服務等。b.企業金融服務,如金融管理、財務、會計、審計、追加資本與投資管理等。c.與保險有關的金融服務。d.銀行間服務,如貨幣市場交易、清算和結算業務等。e.國際金融服務,如外匯貿易等。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尤其是80年代以來,隨著金融服務的國際化,在金融服務貿易中發生了重大的變化。證券市場進一步發展,銀行系統外部增加金融中介,國際金融市場的管制逐漸放鬆,金融機構擴大業務范圍,權力越來越大,在金融活動中廣泛應用信息技術,外匯管制也逐步放寬,所有這一切都大大推動了金融業的服務貿易。
(2)保險服務。保險服務其職能是為保險單持有者提供特定時期內對特定風險的防範及其相關的服務。如風險分析、損害預測咨詢和投資程序。保險服務貿易既包括非確定的保險者,也包括常設保險公司的國際交換。目前,保險服務貿易主要體現在常設保險公司的業務。
(3)國際旅遊和旅行服務。旅遊服務貿易為國內外的旅行者提供旅遊服務,國際旅遊服務貿易主要指為國外旅行者提供旅遊服務。旅遊貿易包括個人的旅遊活動,也包括旅遊企業的活動。其范圍涉及旅行社和各種旅遊設施及客運、餐飲供應、食品等,它與建築工程承包、保險和數據處理等服務有直接聯系,它與國際空運的聯系極其密切。在國際服務貿易中的比重較大。
(4)空運和港口運輸服務。空運與港口運輸服務是一種古老的服務貿易項目,一般的貨物由班輪、集裝箱貨輪、定程或定期租輪運輸,特殊的商品通過航空、郵購、陸上運輸。港口服務與空運服務密不可分,它包括港口貨物裝卸及搬運服務。
(5)建築和工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基礎研究、工程項目建設、維修和運營過程的服務。其中還涉及包括農業工程和礦業工程的基礎設施和儀器儀表的生產和服務、專業咨詢服務和與勞動力移動有關的服務。這類服務貿易一般要受到各國國內開業權的限制,並與經濟波動、政策和各國產業政策、投資規劃等引起的波動有密切關系。政府部門是這類服務的主要僱主,這類服務一般涉及政府的基礎設施與公共部門投資項目。
(6)專業(職業)服務。這類服務主要包括律師、醫生、會計師、藝術家等自由職業的從業人員提供的服務,以及在工程、咨詢和廣告業中的專業技術服務,國際專業(職業)服務貿易的層次性較強,在不同層次交易水平不同。目前主要有以下層次:a.由個人承擔的專業服務;b.由國際專業服務企業承擔的專業服務;C.作為國際多邊集團經營的一部分專業服務;d.發達國家僱用發展中國家的企業承包工程項目的專業服務。
專業服務形式多種多樣,可以通過直接的面對面的服務提供者與消費者的交換進行,也可通過間接的銷售渠道,如電信渠道進行交換,或通過某些機構、聯盟或在海外的常駐代表把這種服務提供給消費者。專業服務的發展較迅速。
(7)信息、計算機與通信服務。這類服務涉及3個主要方式:
a.計算機信息服務。如數據搜集服務、建立資料庫和數據介面服務,並通過數據介面在電信網路中進行數據信息的傳輸等。b.計算機服務。如數據處理服務,服務提供者使用自己的計算機設備滿足用戶的數據處理要求,並向服務消費者提供通用軟體包和專用軟體等。c.電信服務。包括基礎電信服務,如電報、電話、電傳等,以及綜合業務數據網提供的智能化的電信服務等。電信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受電信基礎設施的影響。發達國家這類服務佔有絕對優勢。
上述分類方法以「行業」為核心,其本質涉及輸出業務的范圍和供求雙方業務的深度和廣度。各國生產要素在海外活動的收益和范圍體現在各國出口的各種服務之中,所以,提供的服務范圍越廣泛,服務分工越細,供應方的收益也越大。從這種角度分析,採用這類分類方法是比較合適的。這與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小組的劃分有類似之處。
3.以生產過程為標准
(l)生產前服務。這種分類方法根據服務與生產過程之間的內在聯系,可以將服務貿易分為生產前服務、生產服務和生產後服務。
生產前服務主要涉及市場調研和可行性研究等。這類服務在生產過程開始前完成,對生產規模及製造過程均有重要影響。
(2)生產服務。生產服務主要指在產品生產或製造過程中為生產過程的順利進行提供的服務,如企業內部質量管理、軟體開發、人力資源管理、生產過程之間的各種服務等。
(3)生產後服務。這種服務是聯結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服務,如廣告、營銷服務、包裝與運輸服務等。通過這種服務,企業與市場進行接觸,便於研究產品是否適銷、設計是否需要改進、包裝是否滿足消費者需求等。
這種以「生產」為核心劃分的國際服務貿易,其本質涉及到應用高新技術提高生產力的問題,並為產品的生產者進行生產前和生產後的服務協調提供重要依據。這使生產者能夠對國際市場的變化迅速做出反應,以便改進生產工藝,進行新的設計或引人新的服務,最終生產出為消費者滿意的產品或服務。因此,從提高生產力為中心進行的這種分類是有一定意義的。
4.以要素密集度為標准
沿襲商品貿易中所密集使用某種生產要素的特點,有的經濟學家按照服務貿易中對資本、技術、勞動力投人要求的密集程度,將服務貿易分為:
(l)資本密集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空運、通信、工程建設服務等。
(2)技術與知識密集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銀行、金融,法律、會計、審計、信息服務等。
(3)勞動密集型服務。這類服務包括旅遊、建築、維修、消費服務等。
這種分類以生產要素密集程度為核心,涉及產品或服務競爭中生產要素,尤其是當代高科技的發展和應用問題。發達國家資本雄厚,科技水平高,研究與開發能力強,它們主要從事資本密集型和技術、知識密集型服務貿易,如金融、銀行、保險、信息、工程建設、技術咨詢等。這類服務附加值高,產出大。相反,發展中國家資本短缺,技術開發能力差,技術水平低,一般只能從事勞動密集型服務貿易,如旅遊、種植業、建築業及勞務輸出等。這類服務附加值低、產出小。因此,這種服務貿易分類方法從生產要素的充分合理使用以及各國以生產要素為中心的競爭力分析,是有一定價值的。不過,現代科技的發展與資本要素的結合更加密切,在商品和服務中對要素的密集程度的分類並不是十分嚴格,也很難加以准確無誤地區別,更不可能制訂一個劃分標准。
5.以商品為標准
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期間,1988年6月談判小組曾經提出依據服務在商品中的屬性進行服務貿易分類,據此服務貿易分為:
(1)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服務。這類服務以商品或實物形式體現,例如:電影、電視、音響、書籍、計算機及專用數據處理與傳輸裝置等。
(2)對商品實物具有補充作用的服務。這類服務對商品價值的實現具有補充、輔助功能,例如:商品儲運、財務管理、廣告宣傳等。
(3)對商品實物形態具有替代功能的服務。這類服務伴隨有形商品的移動,但又不是一般的商品貿易,不像商品貿易實現了商品所有權的轉移,只是向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例如技術貿易中的特許經營、設備和金融租賃及設備的維修等。
(4)具有商品屬性卻與其它商品無關聯的服務。這類服務具有商品屬性,其銷售並不需要其他商品補充才能實現,例如通訊、數據處理、旅遊、旅館和飯店服務等。
這種分類將服務與商品聯系起來加以分析,事實上,從理論上承認「服務」與「商品」一樣,既存在使用價值,也存在價值。與商品同樣能為社會生產力的進步作出貢獻。服務的特殊性就在於它有不同於商品的「無形性」,但是,這種「無形性」也可以在一定形式下以商品形式體現。
6.按是否伴隨有形商品貿易為標准
(l)國際追加服務。國際追加服務指服務是伴隨商品實體出口而進行的貿易。對消費者而言,商品實體本身是其購買和消費的核心效用,服務則是提供或滿足了某種追加的效用。在科技革命對世界經濟的影響不斷加深和滲透的情況下,這種追加服務對消費者消費行為的影響,特別是所需核心效用的選擇是具有深遠影響的。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市場的競爭已經不再是商品價格之間的競爭為主要競爭手段,市場競爭主要是以產品的質量、優質的技術服務、良好的售後服務和多種營銷策略取勝。而消費者的消費滿足也不僅限於商品實物形態的消費所可能給他帶來的效用。消費者更加重視產品的功能、技術服務、商品消費過程或消費後的榮譽感、成就感、精神需求的滿足。
與此同時,科技對生產的影響也使「生產要素」的內涵不僅局限於資本、勞動力、土地等。在生產要素的范圍不斷擴大後,各種名目繁多的追加服務,如知識密集型服務、信息密集型服務、研究與開發型服務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也被廣泛應用於有形商品生產的各個階段。例如,在有形商品開始生產之前,要求有先行的追加服務投人,包括可行性研究、風險資本籌集、市場調研、產品設計等。在產品生產過程中,要求有與產品生產過程融為一體的追加服務投人。如質量控制和檢驗、設備租賃、後期原材料供給、設備維修等。並要求有與生產過程同時並行的追加服務投入,如財務會計、人事管理與培訓、信息和圖書資料等軟體的收集整理與應用、不動產管理、法律、保險、通信、衛生、安全保障及職工後勤服務、公共服務等。在產品生產後與消費者見面的環節中,亦需要相應的追加服務投人,如廣告、運輸、商品使用指南、售後服務等。
追加服務有的很難從某一特定生產階段相脫離,只能與一定比例的生產要素相接合,完全附屬於有形商品價值實體之中,不能形成獨立的交換對象。也有的追加服務雖與有形商品貿易有關,但可以獨立於某種有形商品而成為獨立的交易對象。不過,各類追加服務一般都是相互依存而結合為一個一體化的服務網路。隨著經濟服務化的發展,生產廠商提供的追加服務越來越成為其非價格競爭的重要因素。
在追加服務中,相對較為重要的是國際交通、運輸和國際郵電通信。它們對於各國社會分工、改善工業布局與產業結構調整、克服靜態比較劣勢、促進經濟發展是一個重要因素。特別是不斷採用現今的科學技術,促使交通運輸和郵電通信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縮短了經濟活動的時空距離,消除了許多障礙,為全球經濟的增長日益發揮著重要作用。也成為國際服務貿易的重要內容。
(2)國際核心服務。國際核心服務指與有形商品的生產和貿易無關,它是作為消費者單獨所購買的、能為消費者提供核心效用的一種服務。
國際核心服務根據消費者與服務提供者距離遠近可分為:
a.面對面型國際核心服務。指服務供給者與消費者雙方實際接觸才能實現的服務。實際接觸方式可以是供給者流向消費者,可以是消費者流向供給者,或是供給者與消費者雙方的雙向流動。面對面型國際核心服務伴隨著生產要素中的人員和資本的跨國界移動。例如,金融業的輸出存在資本跨國界移動。許多發達國家的國際金融聯合企業,如美國花旗銀行,通過供給者移動與服務消費者的接觸,在世界各地設立分支機構,並憑借電子化和信息化的技術將業務范圍延伸向國際經濟生活的各個角落。國際旅遊服務則是主要伴隨人力資本跨國界移動而形成的一種面對面核心服務。近10年來,國際旅遊服務的出口總額增長較快。這主要依賴於在科技基礎上建立的國際旅遊服務網路。
b.遠距離國際核心服務。它不需要服務供給者與消費者實際接觸,一般需要通過一定的載體方可實現跨國界服務。例如,通過通信衛星作為載體傳遞進行的國際視聽服務,其中包括國際新聞報導、國際問題活動和傳真業務等。
遠距離國際核心服務中國際金融服務在國際資本移動加快的推動下,加之西方發達國家廣泛將計算機、遙控電信技術等應用於銀行業。一個由電腦數據處理、電子信息傳遞和電子資金轉帳系統為標志的金融服務體系已經形成。自動出納機的普及、利用計算機轉帳或信用卡代替往年的支票等都加速了國際資本移動的速度。因而為遠距離國際金融服務的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國際金融服務在國際服務貿易中所佔比重也逐漸增大。
(二)世貿組織的分類
烏拉圭回合服務貿易談判小組在烏拉圭回合中期審評會議後,加快了服務貿易談判進程,並在對以商品為中心的服務貿易分類的基礎上,結合服務貿易統計和服務貿易部門開放的要求。在徵求各談判方的提案和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以部門為中心的服務貿易分類方法,將服務貿易分為12大類。分別如下:
1.商業性服務
指在商業活動中涉及的服務交換活動,服務貿易談判小組列出的6類這種服務,其中既包括個人消費的服務,也包括企業和政府消費的服務。
(l)專業性(包括咨詢)服務。專業性服務涉及的范圍包括法律服務;工程設計服務;旅遊機構提供服務;城市規劃與環保服務;公共關系服務等;專業性服務中包括涉及上述服務項目的有關咨詢服務活動;安裝及裝配工程服務(不包括建築工程服務),如設備的安裝、裝配服務;設備的維修服務,指除固定建築物以外的一切設備的維修服務,例如成套設備的定期維修、機車的檢修、汽車等運輸設備的維修等。
(2)計算機及相關服務。這類服務包括計算機硬體安裝的咨詢服務、軟體開發與執行服務、數據處理服務、資料庫服務及其他。
(3)研究與開發服務。這類服務包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及人類學中的研究與開發服務、在紀律結束下的研究與開發服務。
(4)不動產服務。指不動產范圍內的服務交換,但是不包含土地的租賃服務。
(5)設備租賃服務。主要包括交通運輸設備,如汽車、卡車、飛機、船舶等,和非交通運輸設備,如計算機、娛樂設備等的租賃服務。但是,不包括其中有可能涉及的操作人員的僱用或所需人員的培訓服務。
(6)其他服務。指生物工藝學服務;翻譯服務;展覽管理服務;廣告服務;市場研究及公眾觀點調查服務;管理咨詢服務;與人類相關的咨詢服務;技術檢測及分析服務;與農、林、牧、採掘業、製造業相關的服務;與能源分銷相關的服務;人員的安置與提供服務;調查與保安服務;與科技相關的服務;建築物清潔服務;攝影服務;包裝服務;印刷、出版服務;會議服務;其他服務等等。
2.通訊服務
通訊服務主要指所有有關信息產品、操作、儲存設備和軟體功能等服務。通信服務由公共通信部門、信息服務部門、關系密切的企業集團和私人企業間進行信息轉接和服務提供。主要包括:郵電服務;信使服務;電信服務,其中包 含電話、電報、數據傳輸、電傳、傳真。視聽服務,包括收音機及電視廣播服務。其他電信服務。
3.建築服務
建築服務主要指工程建築從設計、選址到施工的整個服務過程。具體包括:選址服務,涉及建築物的選址;國內工程建築項目,如橋梁,港口、公路等的地址選擇等;建築物的安裝及裝配工程;工程項目施工建築;固定建築物的維修服務;其他服務。
4.銷售服務
指產品銷售過程中的服務交換。主要包括:商業銷售,主要指批發業務;零售服務;與銷售有關的代理費用及傭金等;特許經營服務;其他銷售服務。
5.教育服務
指各國間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繼續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中的服務交往。如互派留學生、訪問學者等。
6.環境服務
指污水處理服務;廢物處理服務;衛生及相似服務等。
7.金融服務
主要指銀行和保險業及相關的金融服務活動。包括:①銀行及相關的服務;銀行存款服務;與金融市場運行管理有關的服務;貸款服務;其他貸款服務;與債券市場有關的服務,主要涉及經紀業、股票發行和注冊管理、有價證券管理等;附屬於金融中介的其他服務,包括貸款經紀、金融咨詢、外匯兌換服務等。②保險服務;貨物運輸保險,其中含海運、航空運輸及陸路運輸中的貨物運輸保險等;非貨物運輸保險。具體包括人壽保險、養老金或年金保險、傷殘及醫療費用保險、財產保險服務、債務保險服務;附屬於保險的服務。例如保險經紀業、保險類別咨詢、保險統計和數據服務;再保險服務。
8.健康及社會服務
主要指醫療服務、其他與人類健康相關服務;社會服務等。
9.旅遊及相關服務
指旅館、飯店提供的住宿、餐飲服務、膳食服務及相關的服務;旅行社及導游服務。
10.文化、娛樂及體育服務
指不包括廣播、電影、電視在內的一切文化、娛樂、新聞、圖書館、體育服務,如文化交流、文藝演出等。
11.交通運輸服務
主要包括:貨物運輸服務,如航空運輸、海洋運輸、鐵路運輸、管道運輸、內河和沿海運輸、公路運輸服務,也包括航天發射以及運輸服務,如衛星發射等;客運服務;船舶服務(包括船員僱用);附屬於交通運輸的服務。主要指報關行、貨物裝卸、倉儲、港口服務、起航前查驗服務等。
12.其他服務
(三)IMF的分類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按照國際收支統計將服務貿易分為:
1.民間服務(或稱商業性服務)
系指1977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編制的《國際收支手冊》中的貨運;其他運輸、客運、港口服務等;旅遊;其他民間服務和收益;進二步分類如下:①貨運:運費、貨物保險費及其他費用;②客運:旅客運費及有關費用;③港口服務;船公司及其雇員在港口的商品和服務的花費及租用費;④旅遊:在境外停留不到一年的旅遊者對商品和服務的花費(不包括運費);⑤勞務收人:本國居民的工資和薪水;⑤所有權收益:版權和許可證收益;①其他民間服務:通信、廣告非貨物保險、經紀人、管理、租賃、出版、維修、商業、職業和技術服務。
一般我們把勞務收人、所有權收益、其他民間服務統稱其它民間服務和收益。
2.投資收益
指國與國之間因資本的借貸或投資等所產生的利息、股息、利潤的匯出或匯回所產生的收人與支出。
3.其他政府服務和收益
指不列人上述各項的涉及政府的服務和收益
4.不償還的轉移
指因屬單方面的(或片面的)、無對等的收支,即意味著資金在國際間移動後,並不產生歸還或償還的問題。因而,又稱單方面轉移。一般指單方面的匯款、年金、贈與等。根據單方面轉移的不同接受對象,又分為私人轉移與政府轉移兩大類。政府轉移主要指政府間的無償經濟技術或軍事援助、戰爭賠款、外債的自願減免、政府對國際機構繳納的行政費用以及贈與等收人與支出。
私人轉移主要指以下幾類:
匯款:包括僑民匯款、慈善性質匯款、財產繼承款等。主要指僑民匯款,如一個國家長期在外國居住的僑民匯回本國的款項;居住在本國的外國僑民,從本國匯出的款項等。
年金:指從外國取得或對外國支付的養老金、獎金等。
贈與:指教會、教育基金、慈善團體對國外的贈與,以及政府無償援助等。
綜上所述,無論國際服務貿易的定義與分類從何種角度出發,國際服務貿易都存在著人員、資本、信息以不同形式的跨國界移動,或在一定形式下存在於商品跨國界移動中。

❺ 金融市場學里,現代金融市場理論的四大基礎理論是什麼

現代金融市場理論的四大基礎理論:過度反應理論(Overreaction Theory)、前景理論(Prospect Theory)、後悔理論(Regret Theory)及過度自信理論(Overconfidence Theory)。
金融市場學(Financial market)在研究市場經濟條件下各個金融市場的運行機制及其各主體行為的拆缺科學。金融市場既是一個有形市場,又是一個無形市場;同時又是一個市場體系。金融市場在現代市場經濟體系中處於核心地位。
拓展資料:
一、要素構成
1、金融市場主體:即金融市場的交易者。
2、金融市場客體:是指金融市場的交易對象和交易的標的物,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金融工具。實質是貨幣,只是有的要藉助一些書碼彎面載體來完成。如:票據、債券和股票等。
3、金融市場媒體:是指那些在金融市場上充當交易媒介,促使交易完並收取一定的傭金為目的機構和個人。媒體有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金融市場商人。另一類是機構媒體。他們參與金融活動主要是為賺取傭金。
4、金融市場價格:不同的金融工具具有不同的價格,同金融工具的實際收益密切相關。影響因素較多,比旅模辯較復雜。
二、金融市場的結構
1、按期限劃分為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
2、按交付方式分為現貨市場、期貨市場和期權市場。
3、按證券的交易方式和次數可分為初級市場和次級市場。
4、按成交與定價方式可分為公開市場、議價市場、店頭市場和第四市場。
5、按金融工具的屬性可分為基礎型金融市場和金融衍生品市場。
6、按交易雙方在地理上的距離劃分為地方性的、全國性的、區域性金融市場和國際金融市場。

❻ 金融服務貿易的介紹

金融服務貿易是指通過金融服務業進行的貿易。金融服務貿易是服務貿易的一種。根據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金融服務附件的定義,金融服務是指成員國的金融服務提供者向金融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所有保險和與保險相關的服務,以及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GATS金融服務附件對除保險以外的金融服務詳細列出了12條,包括了所有可能的融資、支付、證券發行、金融中介和咨詢、資產管理等金融服務形式。

❼ 世界貿易組織確立的金融服務貿易的基本原則是

市場准入原則, 國民春滑待遇原則

WTO基本原則共九種,是世界貿易組織基準總則,為世界經濟與貿易的推動保駕護航。這九大基本原則也可歸納為「非歧視性原則」「公和搜平貿易原則」和「透明度原則」這么「三原則」,簡單明了,與市場經濟的「三公」原則聯系起來了。

❽ 服務貿易有關的國內外研究情況

為了建立服務貿易的純理論,各國的經濟學家特別是西方經濟學家主要從兩個方面作了嘗試,一是嘗試建立獨立於傳統國際貿易理論的新的服務貿易理論;另一個探索方向是運用既有的國際貿易理論對服務貿易進行解釋和分析,試圖將商品貿易理論擴展到服務貿易領域,實現國際貿易理論體系的一體化和一般化。國際上對於貿易理論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第一為「適用論」,認為傳統貨物貿易的比較優勢理論適用於服務貿易。對於這個問題雖然仍有爭執,但大多數學者,例如迪爾多夫(AlanDeardorff,1984)、桑普森、斯內普(1985)、塔可(K.Tucker)和森德伯格(M.Sundberg)(1988)等經濟學家贊同將比較優勢理論加以適應性的修改基本能用於解釋國際服務貿易這個觀點。
第二為「不適用論」,例如馬庫森(J.Msrkusen,1986),基爾茲克斯基(H.Kierkowski,1987),瓊斯(Ronald Jones)和基爾茲克斯基(H.Kierkowski)(1988)認為比較優勢理論是基於完全競爭前提下純理論,而現實中的壟斷競爭、產品差異化,尤其是發達國家產業內貿易的迅速發展應該用新貿易理論來解釋。美國經濟學家保羅·克魯格曼(Paul R.Krugman,1996)提出了一個系統的分析框架,提出的貿易模型不僅導入規模經濟、產品差異因素,而且還兼容了傳統比較優勢,他認為,傳統的比較優勢理論能夠解釋產業內貿易,而規模經濟和與國際市場的不完全競爭相聯系的國際產品差異可以更好地解釋增長迅速的工業國之間和相同產業之間的貿易,這種狀況在國際服務貿易領域尤為明顯。
其三是「改進論」,為大多數國際經濟學家所認可。認為科學技術革命已改變或正在改變傳統服務商品的特性,國際貿易原理的合理內核適用於服務貿易。但由於服務自身客觀存的特性確實使得商品貿易理論的解釋力不足,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不能完全套用,需要進行模型的擴展和修正。事實上,許多學者也在不斷地對比較優勢理論在服務貿易領域的應用進行檢驗,結果發現服務貿易領域同樣存在
比較優勢的合理內核,只不過對服務貿易的某些特徵不能提供令人滿意的答案。主要是許多商品和服務的投入往往交織在一起,比較成本難以獲得,從這個角度看,把比較優勢應用到服務貿易中,存在明顯的度量問題。1990年,伯格斯將服務和技術差異因素引入傳統模型用於分析國際服務貿易,以主流貿易理論中的H-O-S模型為基礎,進行了簡單的修正,得到詮釋服務貿易的一般模型。此外,薩格瑞也將技術差異因素引入H-O-S模型進行擴展,分析了國際金融服務貿易。克萊維、巴格瓦蒂等人通過兩要素一般均衡模型解釋服務價格的國際差異,以分析服務貿易發生的基礎,認為各國要素稟賦不同導致的服務價格差異可能是服務貿易產生的堅實基礎之一。二戰後,國際貿易出現了傳統的H-O-S模型無法預示和解釋的格局,國際貿易領域出現了兩個全新的理論分析框架:新貿易理論和國家競爭優勢理論。
2.國內研究現狀
我國對知識型服務貿易研究與國外基本一致,前期主要是對西方理論研究成果的介紹性研究上。後來隨著GATS的簽署和中國服務業市場的逐步開放,極大推動了服務貿易理論在中國的研究進程。
20世紀90年代,國內對知識型服務貿易的研究開始發展起來。國內對知識型服務貿易的探討主要分為兩個部分。
一是對服務貿易理論的研究:主要代表有:程大中、陳憲(2002)的《服務貿易理論研究:現實基礎、總體狀況及初步設想》,總結了西方服務貿易理論研究的總體狀況,並在些基礎上對中國服務貿易理論的研究提出設想。楊聖明、劉力(1999)《服務貿易理論的興起和發展》從探討服務貿易的概念開始,研究了國際貿易理論對於服務貿易的適用性,國際服務貿易的決定,國際服務貿易壁壘及服務貿易自由化等問題。
二是通過一些實證研究,對我國服務貿易總體或行業競爭力進行的測度和評估。黎潔、趙西萍(1999)研究國際旅遊競爭力,他們主要運用波特產業國際競爭力模型,初步提出了國際旅遊競爭力測試的一些評價指標;劉維瑛、宋濤(2005)運用了競爭貿易指數(TC指數)對我國旅遊服務貿易競爭力進行測量。魯志勇(2002)分析了銀行業的服務競爭力,比較全面的分析了商業銀行競爭力的構成要素,初步建立了商業銀行競爭力指標的框架體系,共計40個指標。郭海虹(2002)運用貿易競爭優勢指數(TC指數)和國際市場佔有率指標對我國運輸、通訊、計算機信息、金融與保險、旅遊服務的競爭力進行了測算。譚小芬(2003)利用服務貿易總量、服務貿易出口結構、服務貿易差額與服務貿易競爭系數、服務貿易逆差的結構等指標進行國際比較,得出我國服務貿易總體競爭力較差,出口結構不合理,在新興服務行業方面與發達國家的差距比傳統服務行業方面的差距大,服務業開放程度低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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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服務貿易理論有哪些

根據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達成的"服務貿易總協定",服務貿易是指:"從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境內提供服務;在一成員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以商業存在提供服務;一成員的服務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員境內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務。"服務部門包括如下內容:商業服務,通信服務,建築及有關工程服務,銷售服務,教育服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健康與社會服務,與旅遊有關的服務娛樂、文化與體育服務,運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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