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LC信用證還可以用來向銀行貸款
可以的,銀行審核通過可以貸款。
銀行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簡稱L/C,是銀行應進口人的要求開給出口人的一種有條件的書面付款保證。 開證銀行保證在收到收益人(出口人)交付全部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條件下,受益人或其指定人履行付款的責任。
銀行信用證屬於銀行信用,出口商採用信用證方式對安全收匯較有保障。對進口商來說,由於貨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證規定的貨運單據為條件,避免了預付貨款的風險,因此信用證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出口商和進口商雙方在付款和交貨問題上的矛盾。信用證支付方式現已成為國際貿易中的一種主要的付款方式。
2. 利用國際信用證抵押貸款如何辦理
貸款流程:
第1步、准備貸款所需材料
第2步、進行國際信用證評估, 簽訂貸款合同,辦理保險、公證手續
第3步、交易中心抵押權利登記
第4步、發放貸款
註:信用證貸款必須先將信用證交給銀行審核,必須是信譽良好的銀行開出的信用證才能夠貸款,而且貸款人也必須在銀行有良好的信譽,如果這些條件都不具備,銀行就不會貸款。
3. 出口貨物,國外客人給開具的信用證經審核以後可以到銀行用作抵押貸款嗎
引用lewiscn:
是否可以貸款,關鍵看是什麼銀行開出來的信用證,以及你們公司在銀行的資信狀況。如果信用證是從國際知名的一級銀行開出來的,而且你們公司在銀行的資信狀況良好,使用信用證肯定可以貸款。
我同意他的觀點,一般是不能貸款的!這個和企業的實力、資信有關系。
4. 外資銀行出具的信用證能在國內銀行貸款嗎
外國銀行開出的信用證能否在
國內貸款
,要看信用證的
開證行
的資信情況,另外主要看借款人在貸款銀行的資金流水和資信狀況,如果這兩項都很好,銀行肯定可以貸款。
5. 信用證可不可以貸款
用信用證進行貸款應該是打包貸款,有兩種:
1、出口信用證打包貸款(Export Letter of Credit Packing Loan):
是出口商與國外采購商簽訂商業合同後,國內出口商收到采購商銀行開來的信用證,由於信用證有銀行付款信用在內,未來出口商銷售回款有一定的保證,因此一般情況下銀行接受出口商在此筆信用證項下進行貸款(信用證不能抵押)用於出口商備貨使用。未來用信用證回款歸還銀行打包貸款。
打包貸款應注意考察國外進口商和開證銀行的資質,防止未來惡意拒付款的現象發生,另外還要對信用證的條款進行審查,避免由於信用證中的不利條款造成銀行損失;第3要對出口商進行一定的審查,審查其還款能力,資信情況,防止內外勾結騙貸款。最後還應該注意辦理打包貸款最好採用本行自身作為通知行(國內收到國外銀行信用證的唯一銀行)的信用證,防止由於出口商與采購商進行合同金額的調整或者撤消合同後銀行不知道(因為更改信用證和撤消信用證仍將發送至通知銀行而非實際貸款銀行)。
2、備用信用證貸款
備用信用證貸款的實質就是國外銀行為公司提供擔保函,為其在其他國家進行融資金提供擔保。
6. 國外信用證打包貸款是否需要抵押或保證
信用證打包貸款憑的是受益人的信譽,即受益人在銀行有一定的流水,且以往在銀行的信譽良好,因此,一般不需要抵押或保證。但是,受益人須將信用證的正本放在銀行,以確保受益人在放貸銀行做交單。
7. 外貿問題 請問用國外作貿易的信用證來貸款合法嗎
信用證可以打包貸款,這是質押貸款的一種方式,合法。但必須是信用證受益人才行。而且,必須有相應的實際出口,否則就是刑事犯罪,罪名是「信用證詐騙」。幾年前的「中國首富」牟其中就是這樣進去的。
8. 怎樣用國外信用證辦理國內貸款
拿著信用證,以及要去的銀行的那個貸款申請表(前提是這個銀行允許辦理信用證打包),去辦理即可。通常還需要一些生產方面的資料,也就是能證實確實在這個信用證項下有真實的生產或采購業務,將來會完成出口和收匯,這樣銀行才會放心放款。
國內信用證是指開證行依照申請人申請開出的,憑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單據支付的書面付款承諾。信用證事務包括事務查詢、事務查復、到期付款確認、不符點通知、注銷通知、注銷回復六種類型。事務查詢、到期付款確認、不符點通知三種事務類型與事務查復為對應關系,即對於三種事務類型的回復,應通過「事務查復」辦理回復。注銷通知與注銷回復為對應關系,即對於注銷通知,只能通過「注銷回復」辦理回復。信用證事務應堅持「有疑必查、有查必復、復必詳盡、切實處理」的原則。國內信用證當事人主要有四個:開證申請人、開證行、受益人和通知行。 開證申請人是根據購銷合同所規定的付款方式,向其開戶銀行申請開立國內信用證的購貨方。 開證行是應申請人要求開立國內信用證,並對滿足國內信用證條件履行付款責任的建設銀行分支機構。 通知行是受開證行委託向受益人通知國內信用證的建設銀行分支機構。 受益人是有權收取國內信用證款項的人,為購銷合同的銷貨方。開證申請人與開證行是契約關系;開證行與受益人之間是契約關系;開證行與通知行之間是一種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系;開證申請人與通知行之間不存在直接的法律關系。
一、國內信用證貸款業務簡述
銀行應買方申請,向其出具的付款承諾,承諾在單據符合信用證所規定的各項條款時,向賣方履行付款責任。
二、國內信用證貸款適用對象
買方流動資金不充裕或有其他投資機會,希望藉助銀行信用完成商品交易並控制交易風險。
三、國內信用證貸款條件
(一)依法核准登記,具有經年檢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其經營合法和經營范圍的有效證明文件;
(二)擁有貸款卡;
(三)擁有開戶許可證,在貸款行開立結算賬戶;
(四)有合法、有效的購銷合同並約定以信用證結算。
四、國內信用證貸款特色優勢
(一)買方能夠依託銀行信用,提升信用等級,改善談判地位,促成貿易往來;
(二)減少買方資金佔用,加速資金周轉,優化財務報表;
(三)依託單據和信用證條款,控制貨權、裝期和質量,降低交易風險。
五、國內信用證貸款辦理流程
(一)貸款行應買方申請,根據其償債能力、履約記錄和擔保條件等情況為其核定授信額度;
(二)買方提交《開立國內信用證申請書》,貸款行經審核後與買方簽署《開立國內信用證合同》,開出國內信用證;
(三)開證行收到單據後,經審核無誤後對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