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貸款買車必須在擔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險否則就要支付違約金
貸款買車無須在擔保公司指定的地方上保險,如果按揭買車被強制要求指定保險則屬於「霸王條款」。工商人員已經提醒過了,消費者對車行的強制捆綁、搭售行為有權拒絕。
工商部門負責人表示,車行以「保險押金」名目收取費用,強制消費者的車輛保險由當事人代辦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對搭售行為也做了相應規定:第九條「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可以通過平等協商確定交易價格以及其他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第十七條也規定「經營者不得強迫消費者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不得違背消費者意願搭售商品、增加服務項目或者附加其他條件;不得對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進行虛假的陳述和欺騙性的演示、勸說等消費誘導活動。」
貸款買車被強制保險案例:
2013年10月份,李先生在安溪某車行貸款購買了一輛轎車並在該店購買了車輛全險。准備簽協議提車時,4S店工作人員卻表示,為了防止他在還款期限內不購買全險,需要交2000元的續保押金才行,這部分押金在貸款還清後就會全額退回。提車心切,李先生就交了這筆錢。
2014年9月份,眼看保險要到期了,車行要求李先生購買整車險。因為已經提前還清貸款,李先生覺得自己沒有必要買整車險,表示只想買其中幾個險種,遭到4S店拒絕。他於是投訴到安溪縣工商局。
安溪縣工商局及台商投資區工商局接訴後立即聯系雙方當事人了解情況。車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消費者是貸款買車,就須到車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保險,而且要求購買整車險,否則銀行不予貸款;但如果消費者全額付款,則可以自由選擇保險公司。
對此,李先生表示,自己去年購車時確實是辦理了貸款,也按照車行的要求購買了第一年的車險並繳納第二年的續保押金2000元,現在自己已提前還清了購車貸款,車行沒理由強制自己購買整車險。
12315工作人員支持了李先生的訴求,並指出該車行搭售車險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最終,車行同意李先生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購買車險。
2. 車輛按揭購買,擔保公司有權指定保險公司嘛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這只是潛規則
擔保公司指望著保險傭金賺錢呢
你不在他那兒買,他不就沒錢賺了
再說你是不是在擔保公司還有押金呢
你不在他那兒買保險,他就可能不還你押金
當然如果你有熟悉的保險公司
想去熟人那裡投保
也可以和擔保公司商量
通過他們代理去投保到你指定的保險公司
但這不一定能成功
因為各家保險公司傭金高低不一
擔保公司當然希望選擇傭金高的保險公司
有貸款的車要求購買車損險、商業三責險、玻璃險、盜搶險、自燃險
車上人員險一般也要求
同時不計免賠都要覆蓋
具體的投保內容你可以去看參考資料
因為具體的投保金額你還是可以自己選擇的
3. 貸款買車,沒還清貸款前,保險必須要到擔保公司買嗎不然就扣你擔保費
你說的沒錯,擔保公司應該就是汽車經銷商吧。
貸款交首付的時候應該收過一項保證保險的(擔保費),還有待後管理費,我們這的是不退的,另外單門有一個保險押金,如果貸款期間不在該公司續保那就不退了。
這都是擔保公司收的費用(有砍價的餘地),保險押金貸款最後一年就直接充到保費里了。
如果擔保公司是通過銀行貸款的話那麼這些就都是擔保公司(經銷商)的行為了。銀行只收利息,其餘費用一概不收。至於保險銀行只要看到有全險的保單就行,擔保公司為了吃保險公司的返點,所以強制你必須在他們公司續保。
這一點到那裡都一樣,因為汽車貸款銀行只針對經銷商,經銷商又給你服務又給你擔保的賺點錢也不為過。
4. 按揭買車第二年的汽車保險必須在擔保公司買嗎我已經自己買了會不會
一般來說貸款買車,貸款方會要求你買保險(或為你代辦買保險),並且第一受益人是貸款方,也就是說發生賠款時,賠款先支付給貸款人,如果你的貸款按期歸還,貸款方再把賠款退給你。如果你欠貸款沒還,貸款方會從賠款中扣下。貸款買車要求買車險,這樣的規定其實是合理的,通過購買車險轉移了風險,一旦發生意外將由保險公司賠付而不用客戶為此買單,也降低了客戶的風險。但是有一次性付清幾年保費的必要呢?
根據《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借款人應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辦理所購車輛保險,保險期限不得短於貸款期限」。於是,自從銀行開展車貸業務以來,車輛保險必須根據貸款年限一次性付清,成為習以為常的做法。
這一做法對銀行、保險公司、汽車經銷商來說可謂「三得利」。對於銀行,作為抵押物的汽車在貸款期內都有了保險,風險得以控制;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可以一次性收取3-5年數目可觀的保費;對於汽車經銷商而言,更是一次可以得到3-5年的保費傭金,這是他們每銷售一輛車以後最大的利潤來源。
但是產線公司的相關負責負責人說,他們也認識到全額付款給消費者帶來了不小的壓力,他們曾與幾家規模較大的銀行商洽「保費分期付款」事宜,但只有一家銀行最終作出回應並就此事開展合作。根據此項合作,只要貸款人與銀行簽定協議,保證每年按時續保,並抵押1000元的「保證金」,即可實現保費分期付款,但大多銀行對此事不感興趣。但某銀行支行的副行長卻不這么認為,他說現在銀行在發放車貸時更多地要求客戶以房產作為抵押,因此並無必要強求客戶一次買下幾年的車險,只要在監督之下每年按時續保即可。他說,之所以現在還在要求「保費一次付款」,是因為很多保險公司不願放棄既得利益,因為「一次收進數年保費的保險公司是此政策的最大受益者。」
5. 按揭車第二年不在擔保公司買保險會怎麼樣
按揭車輛必須在擔保公司購買保險,而且購買的是全險保險的收益人,也是辦擔保公司
6. 按揭的汽車第二年保險必須在擔保公司買嗎
可以不在擔保公司買。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三條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投保人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保險公司不得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6)汽年貸款擔保公司買保險擴展閱讀: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相關法條:
第十七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解除前,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合同承擔保險責任。合同解除時,保險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險費,剩餘部分的保險費退還投保人。
投保人對重要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解除合同前,應當書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內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被保險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應當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變更手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期滿,投保人應當及時續保,並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險單。
7. 按揭買車保險是必須在擔保公司買嗎
不一定,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擔保公司要求購車者在其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的做法侵犯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服務的權利,屬於強制交易的行為。
同時也並沒有規定說貸款買車需要在制定的某一家保險公司買保險,而且除了交強險以外,其他保險也應該是自由購買的。因此在簽訂汽車貸款協議的時候,消費者需要引起注意。
在簽訂汽車銷售合同或者是貸款合同的時候,往往在貸款合同或者是汽車買賣合同中會暗藏一些貓膩。若在簽訂合同之前沒有發現該項條款,那麼車主就需要按照合同約定,到該家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以及所需購買的保險品種,因此需要格外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