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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交易牌照

發布時間:2021-09-17 10:54:32

㈠ 保理牌照交易是怎麼一回事兒

保理就是拿應收賬款做抵押去融資
從客戶應用角度,保理大多數的時候的確是個融資功能。但是本質上,保理是買賣,關於應收賬款債權的買賣融資 。是一切東西的抵押或者權益的質押,來借錢。所以說,兩個牌照的營業內容是不同的。

㈡ 什麼是第三方支付牌照

第三方支付牌照(即支付業務許可證)是為了加強對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法律法規,中國人民銀行制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並由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非金融行業從業資格證書。

第三方支付平台要遵守的法律法規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

第三方支付在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產生了巨額的資金沉澱,關於第三方支付巨額沉澱資金的很多方面還存在著法律空白和不適應。正是因為存在著空白和不適應,第三方支付平台運作也不盡規范,近年來國家加大力度進行了整治規范。

1、2013年6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13】第6號令,為規范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管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支付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維護金融和社會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現予發布實施。

2、2014年11月12日發出《關於進一步明確違規整改相關要求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意圖規范銀行與第三方支付直連情況,要求將繞過銀聯的業務逐步遷移至銀聯平台。此次銀聯整頓第三方支付與銀行直連行動,大概涉及30家銀聯會員,但不涉及線上支付,更不涉及支付寶。

3、2015年7月31日晚間,央行發布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簡稱《意見稿》),網路支付出台一系列新規,其中包括對網路支付進行限額。

4、2016年12月1日起,央行下發的《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正式實施。《通知》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銀行在為存款人開通非櫃面轉賬業務時,應當與存款人簽訂協議,約定非櫃面渠道向非同名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轉賬的日累計限額、筆數和年累計限額等,超出限額和筆數的,應當到銀行櫃面辦理。

與對銀行的要求類似,自12月1日起,支付機構在為單位和個人開立支付賬戶時,應當約定支付賬戶與支付賬戶、支付賬戶與銀行賬戶之間的日累計轉賬限額和筆數,超出限額和筆數的,不得再辦理轉賬業務。

5、2017年1月份,央行發布《關於實施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該賬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

6、2017年12月央行下發《關於規范支付創新業務的通知》(281號文)(下稱《通知》)以來,整頓第三方支付的相關政策形成一輪密集發布的勢頭,並在2018年上半年陸續得到實踐。

7、2018年6月29日央行發布《關於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銀辦發【2018】114號),要求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

(2)擔保交易牌照擴展閱讀:

第三方支付風險

1.主體資格和經營范圍的風險,第三方支付從事的業務介於網路運營和金融服務之間,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確。雖然多數第三方支付試圖確立自己是為用戶提供網路代收代付的中介地位,但是從所有這些第三方支付實際業務運行來看,支付中介服務實質上類似於結算業務。此外,在為買方和賣方提供第三方擔保的同時平台上積聚了大量在途資金,表現出類似銀行吸收存款的功能。按照中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是銀行的專有業務。第三方支付平台經營的業務已突破了現有的一些特許經營的限制,究竟應當如何定位,是我們應該深思的問題。

2.在途資金和虛擬賬戶資金沉澱的風險,在支付過程中,無論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還是內部交易模式,都有一種資金吸存行為,當吸收的資金達到相當的規模以後,就產生了資金安全問題和支付風險問題。

(1)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中,沉澱下來的在途資金往往放在第三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中,一般商家的資金會滯留兩天至數周不等,這部分在途資金,可能發生的風險有:第一,在途資金的不斷加大,使得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信用風險指數加大。第三方支付平台為網上交易雙方提供擔保,那麼誰來為第三方提供擔保?第二,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有大量資金沉澱,如果缺乏有效的流動性管理,則可能引發支付風險。

(2)在內部交易模式下,涉及到虛擬貨幣的發行和使用。目前虛擬貨幣尚未納入央行的監管范圍,且游離於銀行系統之外,難以跟蹤平台內部的資金流向,它將對現實社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還不明確。但目前虛擬貨幣的發行是完全不受控制的,當越來越多的人認可和使用虛擬貨幣後,一旦虛擬貨幣與現實貨幣對接出現問題時,將是一個巨大的災難。沒有人願意為這種風險買單,也買不起。

3.《反洗錢法》帶來的洗錢風險央行在發布的《反洗錢報告》中稱,網上銀行在銀行業務中占據的比重上升迅速,而且交易大都通過電話、計算機網路進行,銀行和客戶很少見面,這給銀行了解客戶帶來了很大的難度,也成為洗錢風險的易發、高發領域。

㈢ 金融牌照交易平台有哪些

這類基本上都是金融掮客人工對接的,沒有什麼交易平台這類的,第一這個市場容量很小,第二:金融牌照交易大部分都是私下不公開的交易,誰也不敢大張旗鼓的專業的交易平台了。不過這類交易容易存在交易風險,就是先給錢還是先過戶的問題的矛盾永遠無法避開,最好的方式就是找私人定製的擔保交易平台進行擔保交易,有客服實時對接雙方的那種。

㈣ 第三方擔保公司牌照 如何申請

融資性擔保公司須有金融許可,須去金融局備案,佔用資金較多!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直接去工商局申辦就行!

㈤ 什麼是擔保交易

合法、合規、安全的擔保交易

擔保交易是在互聯網在線交易中應用最廣泛的好功能之一。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擔保交易已經進化相對完善了。

不過,擔保交易雖好,卻不是任何平台都可以開展這個業務的,要開展擔保交易業務必須合法、安全、合規。

擔保交易功能雖好,但若讓那些沒有牌照或資質的平台提供,風險將會變得更大,無異於用樹枝稻草做地基建成的萬丈高樓。有合法資質的機構提供的擔保交易才安全。

下面,我給大家說說擔保交易的風險和隱患以及解決方法!

為了防止出現難以控制的資金風險,國家對擔保交易業務類型有明確監管限制,要求擔保交易平台必須滿足監管要求,例如:

  1. 嚴禁涉及非法二清(二清:平台收款後再轉給賣方,收款量大後容易形成非法資金池)

  2. 嚴禁涉及非法資金池(資金池:沒有金融牌照的平台蓄積大量的資金形成的資金池,平台容易跑路等,對金融環境造成重大隱患)

沒有資質的不安全的平台會產生嚴重金融風險。通常,買方要預付資金到擔保平台,有的平台甚至允許和縱容買方將款項支付給法人個人,平台或法人個人收到的資金沉澱下來,幾百幾萬少則尚可,一旦資金進入到不合法不安全的平台後沉澱越來越多,達百萬千萬級,平台就會產生嚴重的資金池風險。這些資金在沒有有資質的機構的監管下,猶如裸奔,錢就在自己的公司賬戶里,甚至就在法人個人的卡上,理論上企業或法人個人可以隨時支取和挪用。在巨額資金的涌動時,平台對用戶最初承諾的不跑路、承諾的夢想、情懷和理想,將變得脆弱。一旦沉澱資金出現任何閃失,你的錢,必付之東流。

所以,與具有金融牌照的或與有資質機構合作且接受金融機構監管的平台的擔保交易才是合法、合規、安全的。

本身具有提供擔保交易功能的有資質的機構或平台簡單說幾個給大家感受下,更多做的優秀的平台就不多列舉了,在網路上也可以搜索到:

1、支付寶Alipay支付寶

這些機構或銀行,無一例外都是有資質或者在跟有資質的機構或銀行在合作接受監管。

有資質、受監管的平台在處理資金時更合法、合規、安全,以好來網好來網www.haolai.com的擔保交易舉例做個說明:

該平台與銀行簽約,接受銀行和用戶的監督。在買方存入資金時,由於受監管要求,擔保交易資金必須存放在符合法律要求和規定的專用備付金賬戶中,存入後,銀行將該筆資金凍結。資金變動安全、合規。接下來,平台將做到:

  1. 在資金不合理流向平台的量超過警戒閾值時,將報警。有效防止平台挪用和攜款跑路。這是有金融牌照的監管精髓所在。

  2. 用戶資金均保存在用戶自己名下的銀行賬戶中,由於銀行參與擔保交易要保證銀行不受非法操作拖累和銀行自身安全,規定該賬戶不設網銀等常規轉賬功能,銀行將保證資金所有權歸用戶而非平台。

  3. 用戶賬戶動賬時,銀行均出具憑證水單(銀行蓋章),可用於財稅會計做賬。

  4. 任何賬戶資金變動,銀行都會給用戶發簡訊。如果用戶資金被挪用和攜款跑路,用戶馬上就會知道並採取行動。

  5. ......

大家這下看清了合法合規安全的平台提供的擔保交易和資金在自己賬上跳舞不受監管的玩的平台的擔保交易的區別了吧。

好的功能要有好的監管,好的平台要合法、合規、安全。

擔保交易為近年來的電子商務的發展可謂立下了汗馬功勞!過去,擔保交易更多應用於民用品的交易。

現在,擔保交易可以為更多大型企業交易提供更安全的交易保障。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全國以華夏銀行www.hxb.com.cn華夏銀行、好來網好來網www.haolai.com、杉德支付杉德支付等為領頭的銀行或機構由於近十年來在商用支付領域的的不斷研發和投入,已經可以為企業交易提供更大金額、更廣品類領域的擔保安全保障。單筆交易擔保金額可超過數億元;品類涵蓋鋼鐵、機床、電梯、工程、中小微企業清欠三角債、融資、經營貸、企業貸、手機數碼通訊、眼睛、家電、傢具家居、百貨、母嬰、食品、圖書、大宗糖茶、油品、房產買賣、裝飾裝修等等,為大宗、大件、大金額的商品順利交易和居間服務提供了堅實的交易安全保障。

武器天生沒有好壞,士兵合法持有並接受監督就能保護大家的安全,放在個人手中,則......

大家擦亮智慧的雙眼,選擇自己喜歡的擔保交易平台吧。

交易所合規金融牌照有哪些

金融牌照,即金融機構許可證,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凡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必須先取得與之對應的金融機構許可證。
在我國,金融牌照的種類多達25個,主要包括:銀行、保險、券商、基金、信託、第三方支付、徵信等,由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及其他機構分別審批。
央行審批
1.第三方支付
主要業務:網路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
主要法律:
(1)《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
(2)《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0〕第17號)
2.徵信
主要業務:徵信業務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徵信業管理條例》
(4)《徵信機構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3)第1號)
銀監會審批
3.銀行
主要業務:儲蓄、信貸等業務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2)《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
4.信託(暫停發放)
主要業務:各類信託業務、作為投資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從事投資基金業務等
主要法律:
(1)《信託公司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7]第2號)
(2)《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6號)
(3)《中國銀監會信託公司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5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7年第13號)自2015年6月15日起廢止。
5.金融租賃
主要業務:融資租賃、同業拆借、向金融機構借款、租賃物品殘值變賣及處理業務等
主要法律:
(1)《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4年第3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年第1號)自2014年3月13日廢止。
6.貨幣經紀
主要業務:促進衍生品交易、債券交易等經紀服務
主要法律:
(1)《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5年第6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銀監會令2007年第13號)廢止。
7.貸款公司
主要業務:各項貸款、貸款項下的結算、票據貼現
主要法律:
(1)《貸款公司管理規定》(銀監發[2009]76號)
修訂/修改情況:《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9〕6號)自2009年8月11日起廢止。
8.消費金融
主要業務:發放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
主要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3)《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13年第2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中國銀監會令2009年第3號)自2014年1月1日起廢止。
9.財務公司
主要業務:財務管理服務
主要法律:
(1)《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修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6年第8號)
證監會審批
10.券商
主要業務:證券承銷與保薦、經紀、自營、直投、證券投資活動、證券資產管理及融資融券等
主要法律:
(1)《證券法》
(2)《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修訂)
修訂/修改情況:2017年3月8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表示今年將修改證券法。
11.公募基金
主要業務:公募基金、機構業務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年修正)
(2)《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2012年9月20日證監會令第84號)
(3)《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10號)
修訂/修改情況: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號)自2012年11月1日起廢止。
12.期貨
主要業務:期貨業務
主要法律:
(1)《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2)《期貨公司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10號)
修訂/修改情況:自2014年10月29日起,以下三個法規廢止:2007年4月9日發布的《期貨公司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3號)、2011年11月3日發布的《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證監會公告[2011]33號)、2012年5月10日發布的《關於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或股權有關問題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12]11號)。
13.基金銷售
主要業務:發售基金份額、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等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4.基金銷售支付
主要業務: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主要法律:
(1)《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5.基金子公司
主要業務: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基金銷售等
主要法律:
(1)《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
(2)《證券投資資金銷售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1號)
修訂/修改情況:《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72號)自2013年6月1日廢止。
16.證券公司專業子公司
主要業務:單項或者多項證券業務
主要法律:
(1)《證券公司設立子公司試行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2〕27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7.證券公司資管
主要業務:客戶資產集合投資,或者客戶資產專項投資
主要法律:
(1)《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93號)
(2)《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已於2014年修訂)
(3)《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28號)
修訂/修改情況:以下兩個法規廢止:2012年10月18日公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87號)、2012年10月18日中國證監會公布的《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證監會公告〔2012〕29號)。
18.股權眾籌
主要業務:股權融資
主要法律:
(1)《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2)《證券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4)《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
修訂/修改情況:《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尚未發布。
保監會審批
19.保險
主要業務:財險、壽險、萬能險;國內外再保險等
主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訂)
20.保險代理、保險經紀
主要業務:保險中介服務
主要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其他機關審批
21.小額貸款公司
審批機構:省級金融辦公室
主要業務:無抵押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等
主要法律:
(1)《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
(2)《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2.融資性擔保
審批機構:省級金融辦公室
主要業務:貸款擔保、信用證擔保等
主要法律:
(1)《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等七部委2010年第3號令)
23.融資租賃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外商投資融資租賃、內資融資租賃
主要法律:
(1)《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商流通發[2013]337號)
(2)《關於從事融資租賃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商建發[2004]560號)
(3)《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2015年修正本)
修訂/修改情況:2016年初,商務部啟動了《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修訂工作。
24.商業保理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應收賬款融資、管理、催收、還款保證
主要法律:
(1)《合同法》
(2)《公司法》
(3)《物權法》
(4)《商業保理企業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
(5)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行政法規
25.典當業務
審批機構:商務部
主要業務:典當業務
主要法律:
(1)《典當管理辦法》(商務部、公安部2005年第8號令)
(2)《典當行業監管規定》(商流通發[2012]423號)

㈦ 什麼是融資擔保牌照

擔保公司分為二類,融資性和非融資性,你所謂的金融牌照指的是融資性擔保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主要概念是指需要省市金融管理辦公室的審批取得而建立的,主要業務內容是為客戶提供擔保,在銀行進行貸款。是銀行重要的合作單位。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只需要在工商局注冊等級即可,在民間進行中介服務理財。收取相應的服務費。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辦理要比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審查要業務得多,所有市場中的融資性擔保公司佔在所有擔保公司的10%左右。

㈧ 淘寶擔保交易是怎麼一個流程

擔保交易,解決買賣雙方的信任問題。
網購剛出現的時候,商家一般都要求先打款後發貨,但是,經常貨不對板甚至買家收不到貨,因而對網購望而卻步。

支付寶出現後,實行擔保交易,買家沒有了後顧之憂。如果這個時候,賣家仍然要求款到發貨,恐怕是沒有生意的。

預付款消費像網購一樣實行擔保交易如何?
支付寶的出現,解決了買賣雙方的信任問題,促進了電子商務的發展。

二,技術和模式上都沒有問題
電子商務的發達,擔保交易已經非常成熟,技術上也沒有任何障礙,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等支付平台完全可以專門為預付款消費提供專門的支付、擔保服務。

比如培訓機構,每上一節課,就確認一次收貨,將一定金額的課時費打給商家,順便還可以打個分,給個評價。

這和在淘寶網購一次商品,美團點一個外賣,沒有本質的區別,簡單易操作。

三,擔保交易,約束了商家,商家可能會區別定價
預付款消費實行擔保交易,除了商家,消費者肯定是舉雙手贊成的。不過對於商家來說,雖然預付款同樣提前鎖定了收益(在不能退款的前提下),但是現金流被切斷了。

不能提前獲得現金流,也就沒法獲得現金流帶來的額外收益。

㈨ 全國融資性擔保公司牌照收購流程,多少錢

這種交易都沒有統一的價格,具體價格得看供求關系和買家以及賣家之間的談判和博弈了。牌照交易切忌輕信合同,最好是簽訂三方合同,然後資金託管在第三方擔保交易平台。牌照成功過戶或者牌照和牌照持有的公司過戶到買家名下的時候,再由第三方擔保交易平台,講買方託管在第三方平台的交易資金支付給賣方。這樣才能公平公正,交易才安全靠譜,買賣雙方都不用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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