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把房產證抵押小額貸款公司,有風險嗎
抵押就是有風險的,考慮到抵押應該就是蓋章,只要你能償還貸款,應該問題不大,不過要看好合同條款 有沒有暗藏的危害條款,謹慎為妙。
『貳』 房屋抵押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一般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連帶保證責任。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2)抵押房產貸款擔保公司風險擴展閱讀:
房屋和土地一並抵押的規定,只是為了解決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分屬於不同的權利人時的利益沖突,不是要強行擴張抵押權的效力。
在因實現抵押權而拍賣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時,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可以一起拍賣,但是,抵押權的效力不能及於未約定的部分,抵押權人對未約定的部分不能優先受償。
『叄』 房產抵押貸款存在的風險有哪些
用房子抵押貸款是目前常見的貸款方式,房產作為不動產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其用作抵押也不會影響房產的使用價值。但任何經濟行為都具有一定的風險性,作為房子的所有人,抵押貸款最大的風險在於不能按時還款所造成的銀行收房的風險。銀行作為債權人,在債務人不能按時還本付息時必然會採取執行擔保物來實現債權,而作為債務人來講,這時可能面臨自己及家人無家可歸的風險。因此,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用房產抵押貸款時,首先要選擇正規的金融機構,一些民間的貸款公司雖然放款比較快,但是利息相對較高,而且在催討債務時手段相對粗暴,程序也不符合規定。其次,要合理評估貸款用途及資金風險,尤其是用唯一的住房抵押貸款,如果資金用途風險很大,很容易出現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這樣會產生較高的逾期費用;最後,抵押房產進行拍賣時,其價格相對較低,會產生資產縮水的風險。
『肆』 房產抵押從銀行貸款都需要什麼,為什麼還需要擔保公司
為了降低風險,在向出資人推薦高質量的融資項目時,往往會對出資人提供全程連帶責任擔保,並對用資人的資金使用及回收情況進行全程監控。
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戶籍證明(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個人收入證明,如個人納稅證明、工資薪金證明、投資收益證明、銀行近6個月內的平均金融資產證明等。
3、貸款用途證明或聲明。
4、抵押房產權屬證明,如果抵押房產已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則土地使用權證應同時提供。
5、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4)抵押房產貸款擔保公司風險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用於抵押的房產應當是已經取得權屬證書的房產,如果是購買的商品房尚未取得分戶權屬證書的,是不能辦理抵押的。
2、房屋抵押是抵押人對房屋權利處分的行為,抵押人應當是房子的所有權人,未經過他人同意,是不能用他人的房產進行抵押的。
3、房屋屬於共同所有或者按份共有的,辦理房屋抵押應當經過共同共有人或者按份共有人的同意。
4、書面抵押合同是必不可少的,抵押人應當與抵押權人簽訂抵押合同,約定抵押的房屋具體位置、抵押的額度、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抵押擔保的范圍、抵押權實現方式、違約責任等條款。
『伍』 我用我的房子房產證抵押給民間借貸公司幫我朋友貸款會有什麼風險
首先不需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這個沒見過。。房屋抵押的手續是這樣的:簽訂借款合同,做強執公證,在建委做抵押登記。這套手續是受法律承認的。。
我現在說下法律承認的手續下你的疑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這套手續就算了。1年後如果公司不幹了,對你沒有影響,因為房產抵押登記肯定是抵押在個人名下,不可能抵押在公司名下。假如A不還款,C要執行這個房產需要通過法院拍賣,C得到的不是房產,而是這套房產拍賣出來的現金。。。所以C不可能讓A找不到他,C還怕找不到A呢。。
至於你的風險則是A不還款,執行你的房產。。
而且A用款時間一年的話在借貸公司做成本太高了。可以選擇在銀行做抵押貸款,你做抵押人,你朋友做借款人。。。如果用款著急可以做先質後抵。
我們是北京的專業貸款機構,具體的可以直接聯系,號碼是用戶名。
『陸』 需要貸款,用房產作抵押給擔保公司,房產證原件在擔保公司那是否安全、急!!!
如果只有房產證放在擔保公司是不會存在危險的,只要你其它的證件沒有放就可以了。房產證丟失,你完全可以拿著身份證到房管局去重新拿一個新的,你把房產抵押到擔保公司,你去房管局做一個抵押登記,你是可以把房產證拿回去的,這要看擔保公司的規定了。
『柒』 房地產抵押貸款存在哪些風險以及有哪些風險控制措施
房地產抵押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以借款人提供房產或地產作為還款的物質保證的抵押貸款。它是房地產信貸業務的主要形式,在貸款業務中占據了重要地位。當前在房地產抵押貸款中存在哪些風險呢?又要如何去控制這些風險呢?有哪些風險控制措施呢?
一、當前房地產抵押貸款存在的風險
1、內部操作風險。
一是信貸人員風險意識不夠強,總認為發放房地產抵押貸款比保證貸款、信用貸款要好許多,有看得見、摸得著的房產擔保基本不會出現風險。對於我們銀行來說,抵押貸款雖是一種很「保險」的貸款方式,當借款人不能按規定履行還款義務時,銀行可以通過對抵押物行使權力而收回款項。正是由於抵押貸款的這種特點,易造成信貸人員對房地產抵押貸款風險的認識不夠,不能正確認識到抵押貸款風險的存在及其程度,忽視了房地產抵押貸款風險會危及信貸資金的安全,若抵押的設定存在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因素,將會影響其法律效力和實現,並最終給農商行主債權的實現帶來一定的法律風險。二是信貸人員不按操作流程要求或規章制度辦理業務,如在貸款發放之前不進行現場真實性調查、未進行認真的事前盡職調查和貸後評價、未正確評估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和房地產合理的市場價格等因素,往往導致貸款決策失誤,准入不嚴謹,貸後管理失效。
2、抵押物權利瑕疵風險。
一是貸款銀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時,若只辦理了房產抵押登記,而未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抵押的房產將無法處置變現。二是光土地使用權抵押,若抵押人購置並抵押的土地在規定期限內未建造廠房或進行項目開發,政府會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就將面臨政策障礙,即使能夠處置,也要付出非常高昂的成本。
3、無效抵押行為風險。
一是按照《擔保法》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公益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包括房地產)不得抵押,否則屬無效抵押行為,可能政府有關部門的規章規定可以抵押並作出擔保承諾,但按照「法律大於地方性法規的效力」原則,抵押行為仍然無效,且存在較大的法律風險。二是共有財產抵押的風險。根據《擔保法解釋》規定,共有財產進行抵押時,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無效。借款人用共有財產辦理房產抵押貸款時,若貸款人沒有要求借款人和財產共有人共同簽字,就會自動喪失抵押權,將會使貸款人行使抵押權利無效。
4、抵押物價值下跌風險。
一是隨著經濟環境、市場狀況不景氣影響,抵押的房地產價值就可能會大幅度縮水,若借款人不還款,銀行在處置抵押品時將會受到較大損失。二是中介評估機構管理不規范,抵押物在估價過程中也存在一定的人為風險,在借款人申請貸款時,評估機構存在任意性,為滿足借款人申請貸款額度的需要,故意抬高房產評估價格,當房地產抵押物評估值高於實際價值,在處置抵押物還貸時,就會出現不能足額收回貸款本息的損失風險。三是貸款人違規操作,向借款人超規定抵押率發放貸款,增大了信貸資產損失風險。
5、抵押登記不完備風險。
一是銀行未及時辦理抵押手續或抵押手續無效而導致抵押物懸空,抵押權力無效,在發生貸款損失需處置抵押品時,銀行權利無法得到法律保障。二是農商行工作人員未親自參與辦理登記、信息查詢,或在借款人續貸期間未親自辦理抵押查詢,就無法確定抵押房地產是否已查封凍結、是否已「一物多抵」,更無法確定借款人使用假房地產權證騙取銀行貸款,存在較大的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
6、抵押物處置風險。
一是由於我國法律規定及司法環境、保障民生的考慮等問題,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須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造成銀行抵押權有時難於實現。二是擔保法規定,當借款人違約時,抵押權人若將抵押物拍賣,必須先與抵押人協商一致,倘若此時抵押人不同意銀行拍賣抵押物、或根本無法聯繫到抵押人或抵押人不騰空抵押的房產,抵押權人就只能通過法律途徑起訴抵押人,耗時又費財力,常常受經濟環境不景氣的影響還會出現抵押房產低價無人競買、流拍等情況,往往得不償失。三是租賃權對抗的風險。按照「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若抵押人將抵押物「先租後抵」或「先抵後租」,貸款人不按規定及時與抵押人、承租人三方簽訂抵押物處置補充協議,借款人即便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由於租賃仍然有效,也很難處置抵押房地產。同時,當貸款人拍賣抵押房地產時,按照《合同法》的規定,承租人基於租賃合同,具有優先購買權,將可能採取一定措施故意壓低房地產的拍賣價格。
7、抵押物滅失風險。
若貸款人未按規定對房地產抵押物進行貸前足額投保和續保、並明確貸款人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的話,一旦發生諸如火災、自然災害等毀滅性的事故,將造成抵押物的價值滅失,導致貸款人對抵押物的完全失控,存在抵押物滅失的損失風險。
二、房地產抵押貸款風險控制措施
1、重視實地調查。
貸前對借款申請人提供的抵押房地產要深入現場、房管部門和土管部門作徹底的調查,對抵押物的市場變現價格進行必要的分析和風險評估,確保抵押物的真實性、合法性。同時,要詳細調查抵押人的房地產在貸前和貸後的租賃情況,及時訂補充協議,確保抵押物處置安全性。
2、合理評估房地產的價格。
農商行抵押資產評估中心要加強市場調查分析,不斷完善抵押資產價值估價制度,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及時調整抵押房地產的參考指導價格;轄內機構信貸人員定期對抵押房地產進行重檢,從多方面評估抵押物的抵押價值變動和變現能力,掌握貸款發放的主動權,根據風險度合理確定抵押率,同時要避免使用評估價值與市場價值偏離度較大的中介機構資產評估報告,對估價偏高的貸款提前進行回收,並在合理評估基礎上重新發放。
3、重視抵押登記手續的合規性。
發放房地產抵押貸款前或續貸期間,信貸人員必須親自參與抵押登記手續的辦理和抵押物登記信息的查詢,並及時對抵押房地產辦理足額保險和續保手續,確保銀行抵押權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重視信貸業務知識培訓。
提升信貸人員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操作能力,轉變抵押貸款風險小或無風險的觀念,增強信貸人員對房地產抵押貸款的風險識別能力,牢固樹立起風險防範意識。
5、確保抵押合同的有效性。
在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前,信貸人員要仔細核對抵押房地產的權利歸屬、核對抵押人公司章程、核對抵押人身份和婚姻狀況等資料,要特別關注是否有潛在的財產共有人存在、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權利義務,杜絕因法律規定不能抵押的房地產而設定抵押或因遺漏共有人簽字和董事會(股東會)抵押決議書而造成的抵押無效。
6、重視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
發放房產抵押貸款時,不僅要考慮借款人的第二還款來源(處置抵押的房產),更要重視第一還款來源,要對借款人的財務、非財務和現金流量進行深入分析,全面掌握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資金合理需求和債務償還能力,審慎准入房地產抵押貸款,從源頭上控制貸款風險。
『捌』 擔保公司怎樣規避風險
按揭貸款只會是針對購買新房,寫字樓,別墅,商鋪。或則2手房,寫字樓,別墅,商鋪。新樓盤的按揭一般由開發商承擔了擔保責任,少數會有擔保公司出現。而且開發商在期間只是履行了一個階段性的擔保責任。2手房則一般由擔保公司介入承擔擔保責任,其擔保責任從貸款的發放起到交易過戶辦理房產土地2證後辦理抵押結束。也屬於階段性擔保。按揭貸款都是以所購買的房產做為抵押擔保了,不需要申請人提供另外的抵押物。2手按揭的風險一般發生在購買的房屋不能順利的辦理房產土地2證以及辦理正常的抵押。以及客戶不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沒有抵押物,靠信用度那就是個比較大的工程了。首先你這個擔保公司必要有來針對信用貸款的各個相關環節的配套部門。然後根據一系列經驗來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客戶所提供的各種數據資料。市場部---接單確認情況收集相關資料,調查審核部-----調查核實客戶資料和情況,風險控制部-----從專業的角度分析風險點,以及防範的可能性和企業個人抗風險能力,貸後管理部-----負責貸後客戶管理以及客戶貸款後情況的跟進,檔案部-----整理一套完善的客戶信息庫,並給每個客戶根據貸款情況評定一個信用級別。催收部-----負責出現問題貸款以後追款任務,發現問題客戶隱蔽,轉移資產。法律部-----制定符合法律程序符合法律規定的各種協議合同。確定客戶提供的相關資料的法律有效性等等。財務部-----從擔保貸款收益中提取壞帳准備金,畢竟再有經驗的審核人員碰到再好的客戶也有可能會出現風險。客戶的檔案信息以及評定信用級別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對於正常還款以後需要再次申請貸款的客戶有一個比較客觀直接的判斷。當然其他環節也是缺一不可。一個大的工程3言2語也說不完了,而且更多的都是一些經驗的積累。希望對你有幫助。
『玖』 房子有抵押貸款 通過擔保公司解押 先過戶 後首付 有什麼風險 首付是給房東的
二手房交易的風險有哪些
1.其買家要保證首期款通過獨立的第三方進行監管,避免資金風險。用首期款為賣家贖樓更是險上加險。
2.那倘若放款書沒有提前簽字,賣家在買家過戶完畢之後要及時催促解凍首期款,避免「人走茶涼」。
3.在當下樓價上漲,買家如想防止賣家毀約不賣,可交足額定金或約定高額違約金,提高違約成本。但定金或違約金不得高於成交金額的20%;
4.賣家有可能以定金在監管未拿到手為由毀約賣樓,所以預約買賣合同中應註明「交由第三方監管即視為賣方收訖」;
5.為避免交樓前業主存在拖欠費用等現象,你需要簽一份交房保證金協議,約定從定金中扣除1萬元左右的保證金。在查驗傢具、電器完好,水電、物管等費用繳清,鑰匙交接完畢之後,再退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