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轉讓舊設備如何納稅問題
關於轉讓舊設備的納稅問題,我們咨詢了一些稅務工作人員的意見,得到的答復不太一致。有的認為不存在增值問題,故不需繳納增值稅;有的認為應繳17%增值稅;有的認為應繳納5%交易稅。
2. 出售使用過的機器設備、房屋如何納稅
企業整體產權轉讓,是指企業的所有者將企業的資產、債務及勞動力等進行作價轉讓的行為,實際上就是轉讓一個企業的全部產權。因此,只有企業的所有者或企業的主管部門才有轉讓權。這種情況的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對於這種轉讓行為,按照稅法規定不需要繳納流轉稅,但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讓企業產權不征營業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65號)規定,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營業稅的徵收范圍為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行為。轉讓企業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其轉讓價格不僅僅是由資產價值決定的,與企業銷售不動產、轉讓無形資產的行為完全不同。因此,轉讓企業產權的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徵收范圍,不應徵收營業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轉讓企業全部產權不徵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420號)規定,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增值稅的徵收范圍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是整體轉讓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及勞動力的行為,因此,轉讓企業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屬於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徵收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評估增值有關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7〕77號)規定,納稅人在產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產權轉讓凈收益或凈損失,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只是出售使用過的機器設備、房屋,那麼 出售機器設備繳納增值稅,出售房屋繳納營業稅。
3. 我把我的機器設備轉讓給艾某,因此取得的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問:我把我的機器設備轉讓給艾某,因此取得的收入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准免稅的所得。
4. 二手設備交易的時候要繳納哪些稅費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下同)或者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下同)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以下簡稱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以下簡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進項稅額應當記入「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二、納稅人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2009年1月1日以後(含1月1日,下同)實際發生,並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的或者依據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的增值稅稅額。
三、東北老工業基地、中部六省老工業基地城市、內蒙古自治區東部地區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2009年1月1日以後發生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不再採取退稅方式,其2008年12月31日以前(含12月31日,下同)發生的待抵扣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期末余額,應於2009年1月份一次性轉入 「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
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稅: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本通知所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五、納稅人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發生條例第十條(一)至(三)項所列情形的,應在當月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
本通知所稱固定資產凈值,是指納稅人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後計算的固定資產凈值。
六、納稅人發生細則第四條規定固定資產視同銷售行為,對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無法確定銷售額的,以固定資產凈值為銷售額。
七、自2009年1月1日起,進口設備增值稅免稅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停止執行。具體辦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另行發文明確。
八、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4]156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2004年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2004]16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落實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政策的緊急通知》(財稅[2004]22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東北地區軍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生產企業實施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4]22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43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05年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2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05年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退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5]17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東北地區軍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生產企業實施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06年東北地區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退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6]15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中部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2007]75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地區2007年固定資產抵扣(退稅)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07]12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7]62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內蒙古東部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2008]94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汶川地震受災嚴重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2008]10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2008年東北 中部和蒙東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固定資產進項稅額退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41號)同時廢止。
5. 轉讓設備需要繳納哪些稅
.增值稅:按設備含稅價/(1+3%)*3%。(3%為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貸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應稅稅率);
2.個人所得稅:代征個人所得稅2%(,應納稅額=設備含稅價/(1+3%)*2%;
3.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應納稅額=設備銷售繳納的增值稅*(城建稅率5%或7%+教育費附加3%+地方教育費附加2%)
基本上就是這樣了。
6. 一般納稅人將舊的設備轉讓應怎樣納稅
企業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的,出售時未超過原值的就不用交納增值稅(房屋建築物除外)。
7. 轉讓已使用過的機器設備怎麼發票稅率是多少
已使用的機器設備屬於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是指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分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兩種情況:
一、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已使用過固定資產涉稅處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簡易徵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第四條第二款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和舊貨,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應納稅額=銷售額×2%。
二、一般納稅人銷售已使用過固定資產涉稅處理
(一)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第二款規定,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簡易徵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和舊貨,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4%);應納稅額=銷售額×4%÷2。
(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自製的固定資產。由於從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者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話細則》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運費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扣除。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對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8. 轉讓使用過設備的稅率2%發票怎麼開
轉讓使用過設備的稅率2%發票,屬於增值稅普通發票。可以去稅務局代開;也可以讓稅務局維護上該項發票開票許可權,然後自行開具。
擴展閱讀:
一、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已使用過固定資產涉稅處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簡易徵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第四條第二款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和舊貨,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應納稅額=銷售額×2%。
例:2013年12月,某小規模納稅人將一台已使用過的設備進行了銷售,取得價款20600元。該小規模納稅人該項業務應繳納增值稅為20600÷(1+3%)×2%=400(元)。
二、一般納稅人銷售已使用過固定資產涉稅處理
(一)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第二款規定,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簡易徵收政策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0號)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和舊貨,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4%);應納稅額=銷售額×4%÷2。
例: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3年12月將2008年1月購進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設備一台,取得價款104000元。該納稅人該項業務應繳納增值稅為104000÷(1+4%)×4%÷2=2000(元)。
(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自製的固定資產。由於從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者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話細則》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運費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扣除。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70號)第四條第一款規定,對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
例: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3年12月將2010年1月購進已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設備一台銷售,取得價款117000元。該納稅人該項業務應繳納增值稅為117000÷(1+17%)×17%=17000(元)。
(三)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末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末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
例: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3年12月將一台2009年10月購進的應征消費稅汽車轉讓,取得價款104000元。該納稅人該項業務應繳納增值稅為104000÷(1+4%)×4%÷2=2000(元)。
(四)購進固定資產發生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視同銷售的情況。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1、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2、銷售代銷貨物;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4、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5、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7、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納稅人將購進的固定資產發生視同銷售的情形,應計征增值稅,對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無法確定銷售額的,以固定資產凈值為銷售額。同時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發生視同銷售的情形還要區分固定資產購進時間、進項抵扣情況作具體判斷,選擇相應的稅務處理辦法。
例:某生產企業將2011年購進已抵扣進項稅額的生產設備一套無償調撥給關聯企業,該設備無法確定銷售額,賬面凈值為100萬元。該納稅人發生了無償贈送行為,應作視同銷售處理,由於沒有市場銷售價格,應以賬面價值作為銷售額,同時該設備為已抵扣進項稅額,應按適用稅率計算增值稅,該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為100萬×17%=17(萬元)。
(五)納稅人購進或者自製固定資產時為小規模納稅人,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後銷售該固定資產。由於納稅人購進固定資產時為小規模納稅人,未抵扣進項稅額,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後銷售該固定資產,如果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明顯增加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1號)明確此類情形可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例:某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11年1月購入固定資產設備一台,該納稅人於2013年3月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4年1月將2011年1月購入的設備轉讓,取得含稅收入10400元,則該納稅人該筆業務應納增值稅為10400÷1.04×0.04×50%=200(元)。
(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1號)明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按簡易辦法徵收增值稅應稅行為,銷售其按照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可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同時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例:某自來水公司,選擇簡易辦法徵收,2014年1月銷售2013年購進按照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取得含稅收入10400元,則該納稅人該筆業務應納增值稅為10400÷1.04×0.04×50%=200(元)。
(七)購進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再次銷售涉稅處理。一般納稅人購進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使用後再次銷售,要區分不同情況進行涉稅處理。如果該固定資產首次進入流通領域為2009年1月1日前的,由於沒有抵扣過進項稅額,二次及二次以上流通,納稅人仍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4%);應納稅額=銷售額×4%÷2。如果取得的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首次進入流通領域為2009年1月1日以後已抵扣進項稅額的,二次及二次以上流通則按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八)售後回租業務固定資產涉稅處理。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經批准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後,又將該項資產從該融資租賃企業租回的行為。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時,資產所有權以及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報酬和風險並未完全轉移。根據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規定,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增值稅和營業稅徵收范圍,不徵收增值稅和營業稅。因此對於售後回租業務出售資產的行為不需要作增值稅稅務處理。
三、「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固定資產涉稅處理
按照《試點實施辦法》和本規定認定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含)後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徵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本地區試點實施之日前購進或者自製的固定資產,按照現行舊貨相關增值稅政策執行。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根據財務會計制度已經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例:某運輸企業,2012年12月「營改增」試點後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4年1月將2台運輸汽車轉讓,其中A汽車為試點前購進,銷售價款為10400元,B汽車為試點後購進,已抵扣進項稅額,銷售價款為117000元,A汽車應納增值稅為10400÷(1+4%)×4%÷2=200(元),B汽車應納增值稅為117000÷(1+17%)×17%=17000(元)。
9. 轉讓機器設備要交的增值稅分錄怎麼做是不是不應該做入「固定資產清理」
銷售固定資產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如果已經計提減值的)
貸:固定資產
收到轉讓款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有個注意事項是銷售納稅人自己使用過的按稅額的50%繳納,另50%的稅額減免。
借: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額
應繳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額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收入
根據虧賺將固定資產清理轉入到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下面的選一個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借:營業外支出
貸:固定資產清理
10. 機械設備轉移多少錢以上需要評估稅金怎麼繳納
如果你是非國有經濟單位,是私營企業,轉讓機械設備時不需要評估,你一看賬面還有多少錢,估計一下現有市場價值,就可以直接賣了,沒有人管你的。即便是你是國有企業,一般設備在轉讓時也不用評估。
繳納增值稅,如果機器設備買來時沒有抵扣進項稅,按照你的轉讓金額除以1.04再乘以2%就是你交的增值稅;如果機器設備買來時你抵扣了增值稅,按照交易金額除以1.17再乘以17%就是你交的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