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容積率計算規則
一、容積率是指一定用地范圍內,地上總建築面積計算值(即計入容積率的總建築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的比值。地上總建築面積為建設用地內各棟建築物地上建築面積計算值之和。建設用地面積以各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批的建設用地紅線圖的面積為准(不包括城市道路用地、河道用地、綠地)。
一般情況下,建築面積計算值按照《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的規定執行;遇以下特殊情況,按照本規則的規定執行。
二、建築底層架空作為通道、公共停車、布置綠化小品、居民休閑、配套設施等公共用途的,架空層層高宜在2.8米至3.6米之間,其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三、建築物頂部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結構(設備管道)轉換層,底層車庫、雜物間等。當層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積計入容積率,若層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積計入容積率。
四、建築物的陽台,不論是凹陽台、挑陽台、封閉陽台、不封閉陽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當進深超過1.8米的各類陽台,均按全面積計入容積率。
五、半地下室凡頂板標高超出室外地坪標高1.0米以上的建築部分應計入地上建築面積計算值;不足1.0米的,不計入容積率。
如建築室外地坪標高不一致時,以周邊最近的城市道路標高為准加上0.2米作為室外地坪,之後再按上述規定核准。
六、建築設計單位應在建築方案總平面圖上分別註明建築面積和計入容積率的建築面積計算值詳細清單。
七、該規則僅限於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建築設計單位計算容積率指標時使用。
八、工業類、倉儲類、文化體育類、教育類等類建築暫不按本規則計算容積率,其計入容積率的建築面積計算按照《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的規定執行。
九、對本規則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其它情況,將及時予以補充和修正。
㈡ 關於建築層高控制及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補充說明的通知》國標嗎
規范建築層高設計,合理利用城市空間、地下空間,提高城市環境,鼓勵建築底層設架空層。 1、住宅建築當層高大於等於4.5米,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計算容積率指標時,建築面積均按該層面積乘1.5倍計算
㈢ 建築容積率計算規則
1、容積率系指一定地塊內,地上總建築面積計算值與總建設用地面積的商。地上總建築面積計算值為建設用地內各棟建築物地上建築面積計算值之和;地下有經營性面積的,其經營面積不納入計算容積率的建築面積。
一般情況下,建築面積計算值按照《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的規定執行;遇有特殊情況,按照本規則下列規定執行。
2、當住宅建築標准層層高大於4.9米(2.7米+2.2米)時,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建築面積的計算值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2倍計算;當住宅建築層高大於7.6米(2.7米×2+2.2米)時,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建築面積的計算值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3倍計算。
3、當辦公建築標准層層高大於5.5米(3.3米+2.2米)時,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建築面積的計算值同上按水平投影面積的2倍計算;當辦公建築層高大於8.8米(3.3米×2+2.2米)時,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建築面積的計算值同上按水平投影面積的3倍計算。
4、當普通商業建築標准層層高大於6.1米(3.9米+2.2米)時,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建築面積的計算值同上按水平投影面積的2倍計算;當普通商業建築層高大於10米(3.9米×2+2.2米)時,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建築面積的計算值同上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3倍計算。
5、計算含陽台建築的容積率指標時,陽台部分建築面積的計算值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6、地下空間的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5米以上時,建築面積的計算值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地下空間的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足1.5米的,其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7、住宅、辦公、普通商業建築的門廳、大堂、中庭、內廊、採光廳等公共部分及屋頂,獨立式住宅建築和特殊用途的大型商業用房,工業建築、體育館、博物館和展覽館類建築暫不按本規則計算容積率,其建築面積的計算值按照《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的規定執行。
8、設計單位應在總平面圖上分別註明建築面積和建築面積計算值。
(3)鄭州市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擴展閱讀
容積率可以更加准確地衡量地價水平。人們購買土地使用權的目的是為了對土地進行開發,建設房屋。 房屋的單方開發成本=房屋單方造價+樓面地價+稅+費,樓面地價=宗地總價/宗地內允許總建築面積=土地單價/容積率,因此,樓面地價比單位地價更能准確地反映地價的高低。
樓面地價=土地總價÷規劃建築面積 =土地單價÷規劃容積率,規劃建築面積=土地面積×容積率。
容積率存在客觀上的最合理值。在一般情況下,提高容積率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但建築容量的增大,會帶來建築環境的劣化,降低使用的舒適度。為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相協調,城市規劃中的容積率存在客觀上的最合理值。
㈣ 國家商業建築層高和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是什麼
一般情況下,建築層高量出來多少就是多少,而容積率的指標的計算規則是該層的面積乘以相應的倍數的倍數跟建築類型有關。
住宅建築當層高大於等於4.5米,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計算容積率指標時,建築面積均按該層面積乘1.5倍計算。躍層式住宅、別墅等當起居室(廳)層高在戶內通高時可按其實際面積計入容積率。
辦公建築當層高大於等於4.8米,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計算容積率指標時,建築面積均按該層面積乘1.5倍計算。門廳、大堂、中庭、內廊、採光廳等可按其實際建築面積計算容積率。
商業建築當層高大於等於5米,計算容積率指標時,建築面積均按該標准層面積乘1.5倍計算。達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業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場、專賣店、餐飲酒店、娛樂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業用房)建築高度可根據功能要求適當提高。門廳、大堂、中庭、內廊、採光廳等可按其實際建築面積計算容積率。
地下空間:層高2.2米以上,室外地坪為基準,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過1.5m時,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當地上部分大於1.5米時,該層建築面積計入地塊容積率。若因地勢原因室外地坪高低有變化時,按上述規定分別計算。
㈤ 國家商業建築層高和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
建築層高控制及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
¥15 瀏覽2.8k
VIP專享券 開通VIP享優惠,立省 ¥4 開通VIP
建築層高控制及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 一、制定目的:為規范建築層高設計,合理利用城市空間、地下空間,提高城市環境,鼓勵建築底層設架空層。特製定本規則。 二、適用范圍:本規則適用范圍為杭州市城市規劃區內(不含蕭山、餘杭)的商業建築、辦公建築、住宅(包括各類公寓、排屋、別墅等)建築,不包括工業、倉儲、文化體育、教育等建築類別。 三、基本規定: 1、住宅建築當層高大於等於4.5米,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計算容積率指標時,建築面積均按該層面積乘1.5倍計算。躍層式住宅、別墅等當起居室(廳)層高在戶內通高時可按其實際面積計入容積率。 2、辦公建築當層高大於等於4.8米,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計算容積率指標時,建築面積均按該層面積乘1.5倍計算。門廳、大堂、中庭、內廊、採光廳等可按其實際建築面積計算容積率。 3、商業建築當層高大於等於5米,計算容積率指標時,建築面積均按該標准層面積乘1.5倍計算。達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業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場、專賣店、餐飲酒店、娛樂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業用房)建築高度可根據功能要求適當提高。門廳、大堂、中庭、內廊、採光廳等可按其實際建築面積計算容積率。 4、地下空間:層高2.2米以上,室外地坪為基準,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過1.5m時,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當地上部分大於1.5米時,該層建築面積計入地塊容積率。若因地勢原因室
外地坪高低有變化時,按上述規定分別計算。 5、架空層:建築底層布置層高3.0米以上架空層,其建築面積可不計入地塊容積率,但電梯井、門廳、過道等圍合部門應計入容積率。架空層應滿足以下條件:以柱、剪力牆落地,視線通透、空間開敞;無特定功能,只作為公共休閑、交通、綠化等公共開敞空間使用。 架空層應計入建築層次。 四、解釋權:本規則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規劃局負責解釋。 五、生效時間:規則自下發並經市政府法律審查通過之日起正式生效。蕭山、餘杭區可參照本規則實施。
網路文庫 國家商業建築層高和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
本文價值¥1.01
¥15 購買文檔
¥11 VIP優惠購買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並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開通VIP,免費享6億+內容
海量優質內容免費下載!
開通VIP
相關推薦文檔 APP內免費下載更多文檔
杭州市建築層高控制及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
關於建築層高控制及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20050530
山東省建築層高和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
建築層高及容積率計算規則
建築層高控制與建築面積、容積率計算規定(試行)
建築層高控制與建築面積、容積率計算規定(試行) 好評
關於建築層高控制及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
070602關於建築層高控制及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
7.關於建築層高控制及容積率指標計算規
杭州市建築層高控制及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2011版)
相關好店
名山大川天下美食的店
「其它」潛力新店
關注
卡卡文檔店鋪的店
「其它」潛力新店
關注
葉子文本的店
「建築」優質店鋪
關注
泉聲入筆硯的店
「建築」優質店鋪
關注
維普資訊網旗艦店
「其它」潛力新店
關注
學海無邊的店
「建築」優質店鋪
關注
精品課程
《建築電工操作技能》視頻教程(最新建築電工技能培訓精品視頻教學課程全集)
¥30
蘋果
4課節
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最新標准
¥49
百川知識
16課節
高中英語語法——過去完成時
¥2
時猛
1課節
店鋪
工具
收藏
¥15
購買文檔
¥11
VIP優惠購買
2分鍾前 瀏覽了該文檔
2分鍾前 瀏覽了該文檔
4分鍾前 瀏覽了該文檔
㈥ 關於建築層高控制及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有什麼用
規范建築層高設計,合理利用城市空間、地下空間,提高城市環境,鼓勵建築底層設架空層。
1、住宅建築當層高大於等於4.5米,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計算容積率指標時,建築面積均按該層面積乘1.5倍計算。躍層式住宅、別墅等當起居室(廳)層高在戶內通高時可按其實際面積計入容積率。
2、辦公建築當層高大於等於4.8米,不論層內是否有隔層,計算容積率指標時,建築面積均按該層面積乘1.5倍計算。門廳、大堂、中庭、內廊、採光廳等可按其實際建築面積計算容積率。
3、商業建築當層高大於等於5米,計算容積率指標時,建築面積均按該標准層面積乘1.5倍計算。達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業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場、專賣店、餐飲酒店、娛樂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業用房)建築高度可根據功能要求適當提高。門廳、大堂、中庭、內廊、採光廳等可按其實際建築面積計算容積率。
4、地下空間:層高2.2米以上,室外地坪為基準,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過1.5m時,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當地上部分大於1.5米時,該層建築面積計入地塊容積率。若因地勢原因室外地坪高低有變化時,按上述規定分別計算。
5、架空層:建築底層布置層高3.0米以上架空層,其建築面積可不計入地塊容積率,但電梯井、門廳、過道等圍合部門應計入容積率。架空層應滿足以下條件:以柱、剪力牆落地,視線通透、空間開敞;無特定功能,只作為公共休閑、交通、綠化等公共開敞空間使用。
架空層應計入建築層次。
㈦ 鄭州市容積率陽台計算規則
滿足一個就算
㈧ 容積率指標計算規則
為進一步明確容積率指標的計算方法,規范建築設計行為,解決建築容積率計算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相關技術規定、規范,特製定本規則。
一、容積率系指一定地塊內,地上總建築面積計算值與總建設用地面積的商。地上總建築面積計算值為建設用地內各棟建築物地上建築面積計算值之和;地下有經營性面積的,其經營面積不納入計算容積率的建築面積。一般情況下,建築面積計算值按照《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的規定執行;遇有特殊情況,按照本規則執行。
二、住宅(包括公寓)的層高宜為2.8米;當其建築標准層層高大於3.6米、小於等於5.0米時,不論層內是否設有夾層,其建築面積計算值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不含陽台部分)的2倍計算;當其建築標准層層高超過5.0米時,其建築面積計算值在2倍的基礎上按層高每增加2.2米即增加1層(不含陽台部分)計算。
三、當住宅底部的小型商業建築(包括各類配套服務建築)層高大於5.1米小於等於6.6米時,不論層內是否設有夾層,其建築面積計算值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的2倍計算;當層高超過6.6米時,其建築面積計算值在2倍的基礎上按層高每增加2.2米即增加1層計算。
四、地下空間的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1.5米以上時,建築面積的計算值按該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地下空間的頂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足1.5米的,其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如建築室外地坪標高不一致時,以周邊最近的城市道路標高為准加上0.2米作為室外地坪,之後再按上述規定核准。
五、住宅、辦公、普通商業建築的門廳、大堂、中庭、內廊、採光廳等公共部分及屋頂,獨立式住宅建築和特殊用途的大型商業用房,工業建築、體育館、博物館和展覽館類建築暫不按本規則計算容積率,其建築面積的計算值按照《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的規定執行。
六、設計單位應在總平面圖上分別註明建築面積和建築面積計算值。
七、該規則僅限於設計單位計算容積率指標時使用,建築面積的計算仍按照《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05)的規定執行。
八、本規則由鄒城市規劃局負責解釋。
九、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