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股市基金 > 涉農貸款優惠

涉農貸款優惠

發布時間:2021-09-25 18:58:27

① 怎麼申請國家扶持政策 農業 中央剛發布的一號文件扶持 家庭農場

上海地區政策參考:
各區、縣農委:
根據農業部《關於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農經發〔2014〕1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本市加快推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滬府辦發〔2013〕51號)文件精神,現就本市開展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評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經區縣農業部門認定並納入2015年市農委報備系統的本市家庭農場。包括糧食種植、機農結合、糧經結合、種養結合、經濟作物和水產養殖家庭農場。
二、申報條件
(一)經營主體規范。家庭農場經營者是本地專業農民,具有本市戶籍,年齡在55周歲以下,高中及以上學歷,擁有上海市新型職業農民證書,具有3年以上農業從業經驗,熟練掌握現代農業生產和農機操作技能;原則上,從事糧食生產的家庭農場經營者需取得拖拉機或聯合收割機駕駛證,從事水產養殖的家庭農場需取得水產養殖證。按本市規范有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要求,取得土地經營權一般不少於3年。家庭農場從事農業生產活動,主要依靠家庭成員,不常年僱傭外來勞動力。
(二)適度規模經營。家庭農場經營規模與經營者勞動生產能力相適應。從事糧食生產的家庭農場包括糧食種植、種養結合、機農一體、糧經結合四種類型,其糧食種植面積在一般在100~200畝;經濟作物家庭農場經營土地面積一般在30~50畝,水產養殖家庭農場經營面積一般在30~100畝。
(三)現代經營管理。從事糧食生產和經濟作物的家庭農場,農田成片且設施良好,環境整潔友好,茬口布局合理,推廣綠色增產技術,化肥農葯使用減量化,無秸稈焚燒情況,實行綜合利用,糧食耕種收全程機械化,實現糧食豐產;水產養殖家庭農場,實現標准化健康養殖,環境整潔友好。嚴格農業投入品使用,有完整的田間檔案,生產基地通過無公害產地認定,主要產品通過無公害農產品或綠色食品認證。家庭農場與農民合作社等其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合發展,實現標准化生產、品牌化經營。
(四)示範效應明顯。有完整的家庭農場生產經營台賬記錄;遵紀守法,誠信經營,無生產和質量安全事故。家庭農場的勞均農業勞動生產率超過本區縣當年度平均水平;有穩定的銷售渠道,經濟效益明顯,家庭農場人均年純收入是本區縣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倍以上。
三、申報程序
(一)自願申報。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報條件的家庭農場向鎮級農業部門提出申請,填寫「上海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申報表」(附件1),並提供下列書面材料:
1. 家庭農場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2. 上海市新型職業農民證書(復印件)
3. 從事糧食生產的應提供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復印件),從事水產養殖應提供水產養殖證(復印件)
4. 上海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復印件)
5. 生產基地無公害產地認定、主要產品通過無公害農產品或綠色食品認證(復印件)
6. 生產經營台賬記錄
7. 家庭農場經營者獲得各類獎項材料(復印件)
家庭農場經營者應填報2015年數據材料,並對提供的數據材料真實性負責。
(二)鎮級審核。鎮級農業部門負責對家庭農場申報材料進行完整性、合規性審核,經審核無誤後,2016年1月10日前,向區縣農委推薦。
(三)區縣復核。區縣農委對鎮級農業部門推薦的家庭農場申報材料進行復核,經復核無誤後,2016年1月20日前,行文向市農委推薦,並填寫《上海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匯總表》(附件2)。
每個區縣推薦數一般不超過本區縣本年度家庭農場報備總數的10%,兼顧不同類型家庭農場比例。
四、評審評定
(一)組織評審。根據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評定條件,市農委組織有關專家對家庭農場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二)社會公示。經市農委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在市農委網站和東方城鄉報公示5個工作日。
(三)發布。經公示無異議,由市農委發文公布。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評定後,有效期兩年。
五、有關要求
(一)各區縣農委負責本地區家庭農場申報組織工作。結合本區縣家庭農場統計制度、考核制度和報備制度,甄選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推薦市級示範家庭農場。
(二)鼓勵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優先流轉到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優先享受貸款擔保、貸款貼息、農機購置補貼等政策扶持,優先納入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扶持范圍;有條件的區縣可適當加大對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的扶持力度。
(三)建立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名錄,通過新聞媒體宣傳,擴大示範推廣效應,促進本市家庭農場健康有序發展。

② 關於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涉農貸款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 是否現行有效

它是指金融機構針對農業生產的需要農業貸款也稱農業放款,簡稱「農貸」。「千百工程」是指在「十二五」期間農村產業金融業務以千。農業生產周期長。農業貸款比工商業貸款利息也低,提供給從事農業生產的企業和個人的貸款。在現代農業中、市場策略和推進措施的統稱、百為單位的一系列發展目標,其資金周轉也比工商業慢,是指導和推動「十二五」期間縣域對公業務發展的行動綱領和主要依據,為進一步提升「強農、富農」金融服務水平,隨著農工一體化的發展。2012年初,還有的把銀行為農村信用合作組織提供的貸款也歸入農業貸款對象、惠農,許多國家把為農業生產前生產資料供應,中國農業銀行制定出台了《關於實施「十二五」期間農村產業金融業「千百工程」的意見》、生產後農產加工和運銷等提供的貸款也歸入農業貸款,農業貸款的期限也比工商業貸款期限長

③ 享受營業稅優惠政策的涉農貸款業務是什麼意思

享受營業稅優惠政策的涉農貸款業務有:

  1. 法人農業貸款

  2. 法人林業貸款

  3. 法人畜牧業貸款

  4. 法人漁業貸款

  5. 法人農林牧漁服務業貸款

  6. 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

  7. 大型灌區改造

  8. 中低產田改造

  9. 法人其他涉農貸款(煤炭、煙草、采礦業、房地產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其他類的法人涉農貸款除外)

  10. 防澇抗旱減災體系建設

  11. 農產品加工貸款

  12. 農業生產資料製造貸款

  13. 農業物資流通貸款

  14. 農副產品流通貸款

  15. 農產品出口貸款

  16. 農業科技貸款

  17. 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設

  18. 農田水利設施建設

  19. 農產品流通設施建設

20、農村飲水安全工程
21、農村公路建設
22、農村能源建設
23、農村沼氣建設
24、其他農村生活基礎設施建設
25、農村教育設施建設
26、農村衛生設施建設
27、農村文化體育設施建設
28、林業和生態環境建設
29、法人其他涉農貸款
30、農戶農林牧漁業生產貸款
31、農戶其他生產經營貸款
32、農戶助學貸款
33、農戶醫療貸款
34、農戶住房貸款
35、農戶其他消費貸款

④ 銀監會涉農貸款兩個不低於的文件是什麼

銀監會涉貸款兩個不低於的文件為《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自身的市場定位和發展戰略,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切實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資源投入和考核力度,力爭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即: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

各銀監局應對轄內小微企業貸款增長情況(含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和總行營業部)實行按月監測、按季考核,並針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細化考核要求,確保全轄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

(4)涉農貸款優惠擴展閱讀:

《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五條 繼續強化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正向激勵。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必須在全年實現「兩個不低於」目標、且當年全行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於上年水平的前提下;

下一年度才能享受《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關於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關於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等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

各銀監局要在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風險資產權重、存貸比考核等方面進一步落實差異化監管政策和正向激勵措施

⑤ 請發一份中央有關三農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涉農法律法規,以及農村工作常識和時事政治。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農業
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若干意見
(2012年12月31日)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堅定不移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奮斗,必須固本強基,始終把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把城鄉發展一體化作為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必須統籌協調,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著力強化現代農業基礎支撐,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三農」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全面確立重中之重、統籌城鄉、「四化同步」等戰略思想,全面制定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重大政策,全面構建農業生產經營、農業支持保護、農村社會保障、城鄉協調發展的制度框架,農業生產得到很大發展、農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農民群眾得到很大實惠,農業農村發展實現了歷史性跨越,迎來了又一個黃金期,初步探索出一條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糧食產量實現「九連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邁上新台階。農民增收實現「九連快」,農村貧困人口生存和溫飽問題基本解決。農村民生加速改善,辦了許多深得民心的大事好事。農村綜合改革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城鄉分割的體制障礙加快破除。農村黨群干群關系明顯改善,農村社會保持和諧穩定。農業農村形勢好,為我國綜合國力在國際風雲變幻中大幅提升,為現代化建設在重重風險挑戰中昂首邁進,為黨和國家事業在各種困難考驗中興旺發達,注入了強勁動力,增添了應對底氣,贏得了戰略主動。實踐證明,中央推動農村改革發展的大政方針完全正確,出台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卓有成效。
伴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推進,我國農業農村發展正在進入新的階段,呈現出農業綜合生產成本上升、農產品供求結構性矛盾突出、農村社會結構加速轉型、城鄉發展加快融合的態勢。人多地少水缺的矛盾加劇,農產品需求總量剛性增長、消費結構快速升級,農業對外依存度明顯提高,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任務艱巨;農村勞動力大量流動,農戶兼業化、村莊空心化、人口老齡化趨勢明顯,農民利益訴求多元,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管理勢在必行;國民經濟與農村發展的關聯度顯著增強,農業資源要素流失加快,建立城鄉要素平等交換機制的要求更為迫切,縮小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任重道遠。我們必須順應階段變化,遵循發展規律,增強憂患意識,舉全黨全國之力持之以恆強化農業、惠及農村、富裕農民。
2013年農業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落實「四化同步」的戰略部署,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創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標,加大農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驅動力度,圍繞現代農業建設,充分發揮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優越性,著力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鞏固和發展農業農村大好形勢。
一、建立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機制,努力夯實現代農業物質基礎
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保障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始終是發展現代農業的首要任務。必須毫不放鬆糧食生產,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著力強化農業物質技術支撐。
1.穩定發展農業生產。糧食生產要堅持穩定面積、優化結構、主攻單產的總要求,確保豐產豐收。繼續開展糧食穩定增產行動,著力加強800個產糧大縣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東北四省區節水增糧行動、糧食豐產科技工程。支持優勢產區棉花、油料、糖料生產基地建設。擴大糧棉油糖高產創建規模,在重點產區實行整建制推進,集成推廣區域性、標准化高產高效模式。深入實施測土配方施肥,加強重大病蟲害監測預警與聯防聯控能力建設。加大新一輪「菜籃子」工程實施力度,擴大園藝作物標准園和畜禽水產品標准化養殖示範場創建規模。以獎代補支持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試點。推進種養業良種工程,加快農作物制種基地和新品種引進示範場建設。加強漁船升級改造、漁政執法船艇建造和避風港建設,支持發展遠洋漁業。
2.強化農業物質技術裝備。落實和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加大力度推進高標准農田建設。加快大中型灌區配套改造、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中小河流治理,擴大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覆蓋范圍,大力發展高效節水灌溉,加大雨水集蓄利用、堰塘整治等工程建設力度,提高防汛抗旱減災能力。加大財政對小型水庫建設和除險加固支持力度。及時足額計提並管好用好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加快落實農業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用由財政適當補助的政策。加強農業科技創新能力條件建設和知識產權保護,繼續實施種業發展等重點科技專項,加快糧棉油糖等農機裝備、高效安全肥料農葯獸葯研發。推進國家農業科技園區和高新技術產業示範區建設。
3.提高農產品流通效率。統籌規劃農產品市場流通網路布局,重點支持重要農產品集散地、優勢農產品產地市場建設,加強農產品期貨市場建設,適時增加新的農產品期貨品種,培育具有國內外影響力的農產品價格形成和交易中心。加快推進以城市標准化菜市場、生鮮超市、城鄉集貿市場為主體的農產品零售市場建設。加強糧油倉儲物流設施建設,發展農產品冷凍貯藏、分級包裝、電子結算。健全覆蓋農產品收集、加工、運輸、銷售各環節的冷鏈物流體系。大力培育現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業態,發展農產品網上交易、連鎖分銷和農民網店。繼續實施「北糧南運」、「南菜北運」、「西果東送」、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新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啟動農產品現代流通綜合示範區創建。支持供銷合作社、大型商貿集團、郵政系統開展農產品流通。深入實施商標富農工程,強化農產品地理標志和商標保護。
4.完善農產品市場調控。充分發揮價格對農業生產和農民增收的激勵作用,按照生產成本加合理利潤的原則,繼續提高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適時啟動玉米、大豆、油菜籽、棉花、食糖等農產品臨時收儲。優化糧食等大宗農產品儲備品種結構和區域布局,完善糧棉油糖進口轉儲制度。健全重要農產品市場監測預警機制,認真執行生豬市場價格調控預案,改善鮮活農產品調控辦法。完善農產品進出口稅收調控政策,加強進口關稅配額管理,健全大宗品種進口報告制度,強化敏感品種進口監測。推動進口來源多元化,規范進出口秩序,打擊走私行為。加強和完善農產品信息統計發布制度,建立市場調控效果評估制度。擴大農資產品儲備品種。
5.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改革和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加強綜合協調聯動,落實從田頭到餐桌的全程監管責任,加快形成符合國情、科學完善的食品安全體系。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強化農業生產過程環境監測,嚴格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使用管理,積極開展農業面源污染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檢測室(站)建設,補助檢驗檢測費用。健全基層食品安全工作體系,加大監管機構建設投入,全面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農業支持保護制度,不斷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
適應農業進入高投入、高成本、高風險發展時期的客觀要求,必須更加自覺、更加堅定地加強對農業的支持保護。要在穩定完善強化行之有效政策基礎上,著力構建「三農」投入穩定增長長效機制,確保總量持續增加、比例穩步提高。
1.加大農業補貼力度。按照增加總量、優化存量、用好增量、加強監管的要求,不斷強化農業補貼政策,完善主產區利益補償、耕地保護補償、生態補償辦法,加快讓農業獲得合理利潤、讓主產區財力逐步達到全國或全省平均水平。繼續增加農業補貼資金規模,新增補貼向主產區和優勢產區集中,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生產經營主體傾斜。落實好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良種補貼政策,擴大農機具購置補貼規模,推進農機以舊換新試點。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逐步擴大種糧大戶補貼試點范圍。繼續實施農業防災減災穩產增產關鍵技術補助和土壤有機質提升補助,支持開展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啟動低毒低殘留農葯和高效緩釋肥料使用補助試點。完善畜牧業生產扶持政策,支持發展肉牛肉羊,落實遠洋漁業補貼及稅收減免政策。增加產糧(油)大縣獎勵資金,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研究制定糧食作物制種大縣獎勵政策。增加農業綜合開發財政資金投入。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重點支持糧食及地方優勢特色產業加快發展。
2.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加強國家對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的扶持和引導,切實加大商業性金融支農力度,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確保持續加大涉農信貸投放。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優先滿足農戶信貸需求,加大新型生產經營主體信貸支持力度。加強財稅杠桿與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落實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農戶貸款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貼息等政策。穩定縣(市)農村信用社法人地位,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探索農業銀行服務「三農」新模式,強化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職能定位,鼓勵國家開發銀行推動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支持社會資本參與設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改善農村支付服務條件,暢通支付結算渠道。加強涉農信貸與保險協作配合,創新符合農村特點的抵(質)押擔保方式和融資工具,建立多層次、多形式的農業信用擔保體系。擴大林權抵押貸款規模,完善林業貸款貼息政策。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生產大縣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力度,適當提高部分險種的保費補貼比例。開展農作物制種、漁業、農機、農房保險和重點國有林區森林保險保費補貼試點。推進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各類農業相關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籌集發展資金。
3.鼓勵社會資本投向新農村建設。各行各業制定發展規劃、安排項目、增加投資要主動向農村傾斜。引導國有企業參與和支持農業農村發展。鼓勵企業和社會組織採取投資籌資、捐款捐助、人才和技術支持等方式在農村興辦醫療衛生、教育培訓、社會福利、社會服務、文化旅遊體育等各類事業,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管護費用補助等政策。落實公益性捐贈農村公益事業項目支出所得稅前扣除政策。鼓勵企業以多種投資方式建設農村生產生活基礎設施。
三、創新農業生產經營體制,穩步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
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創新是推進現代農業建設的核心和基礎。要尊重和保障農戶生產經營的主體地位,培育和壯大新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充分激發農村生產要素潛能。
1.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抓緊研究現有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的具體實現形式,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結合農田基本建設,鼓勵農民採取互利互換方式,解決承包地塊細碎化問題。土地流轉不得搞強迫命令,確保不損害農民權益、不改變土地用途、不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探索建立嚴格的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監管制度。規范土地流轉程序,逐步健全縣鄉村三級服務網路,強化信息溝通、政策咨詢、合同簽訂、價格評估等流轉服務。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建設。深化國有農墾管理體制改革,擴大國有農場辦社會職能改革試點。穩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
2.努力提高農戶集約經營水平。按照規模化、專業化、標准化發展要求,引導農戶採用先進適用技術和現代生產要素,加快轉變農業生產經營方式。創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環境,採取獎勵補助等多種辦法,扶持聯戶經營、專業大戶、家庭農場。大力培育新型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著力加強農業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充分利用各類培訓資源,加大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力度,提高他們的生產技能和經營管理水平。制定專門計劃,對符合條件的中高等學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務農創業給予補助和貸款支持。
3.大力支持發展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民合作組織。農民合作社是帶動農戶進入市場的基本主體,是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的新型實體,是創新農村社會管理的有效載體。按照積極發展、逐步規范、強化扶持、提升素質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發展農民合作社,切實提高引領帶動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鼓勵農民興辦專業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類型合作社。實行部門聯合評定示範社機制,分級建立示範社名錄,把示範社作為政策扶持重點。安排部分財政投資項目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引導國家補助項目形成的資產移交合作社管護,指導合作社建立健全項目資產管護機制。增加農民合作社發展資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產經營條件、增強發展能力。逐步擴大農村土地整理、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水利建設、農技推廣等涉農項目由合作社承擔的規模。對示範社建設鮮活農產品倉儲物流設施、興辦農產品加工業給予補助。在信用評定基礎上對示範社開展聯合授信,有條件的地方予以貸款貼息,規范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完善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把合作社納入國民經濟統計並作為單獨納稅主體列入稅務登記,做好合作社發票領用等工作。創新適合合作社生產經營特點的保險產品和服務。建立合作社帶頭人人才庫和培訓基地,廣泛開展合作社帶頭人、經營管理人員和輔導員培訓,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合作社工作。落實設施農用地政策,合作社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按農用地管理。引導農民合作社以產品和產業為紐帶開展合作與聯合,積極探索合作社聯社登記管理辦法。抓緊研究修訂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4.培育壯大龍頭企業。支持龍頭企業通過兼並、重組、收購、控股等方式組建大型企業集團。創建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促進龍頭企業集群發展。推動龍頭企業與農戶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採取保底收購、股份分紅、利潤返還等方式,讓農戶更多分享加工銷售收益。鼓勵和引導城市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種養業。增加扶持農業產業化資金,支持龍頭企業建設原料基地、節能減排、培育品牌。逐步擴大農產品加工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適當擴大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項目試點范圍。
四、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新機制,大力培育發展多元服務主體
建設中國特色現代農業,必須建立完善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要堅持主體多元化、服務專業化、運行市場化的方向,充分發揮公共服務機構作用,加快構建公益性服務與經營性服務相結合、專項服務與綜合服務相協調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1.強化農業公益性服務體系。不斷提升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繼續實施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項目,建立補助經費與服務績效掛鉤的激勵機制。繼續實施農業技術推廣機構條件建設項目,不斷改善推廣條件。支持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通過建設新農村發展研究院、農業綜合服務示範基地等方式,面向農村開展農業技術推廣。加強鄉鎮或小流域水利、基層林業公共服務機構和抗旱服務組織、防汛機動搶險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在農業社會化服務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進農村氣象信息服務和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體系與能力建設,提高農業氣象服務和農村氣象災害防禦水平。
2.培育農業經營性服務組織。支持農民合作社、專業服務公司、專業技術協會、農民用水合作組織、農民經紀人、涉農企業等為農業生產經營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務,發揮經營性服務組織的生力軍作用。採取政府訂購、定向委託、獎勵補助、招投標等方式,引導經營性服務組織參與公益性服務,大力開展病蟲害統防統治、動物疫病防控、農田灌排、地膜覆蓋和回收等生產性服務。推進科技特派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培育會計審計、資產評估、政策法律咨詢等涉農中介服務組織。對符合條件的農業經營性服務業務免徵營業稅。
3.創新服務方式和手段。鼓勵搭建區域性農業社會化服務綜合平台。發展專家大院、院縣共建、農村科技服務超市、莊稼醫院、專業服務公司加合作社加農戶、涉農企業加專家加農戶等服務模式,積極推行技物結合、技術承包、全程託管服務,促進農業先進適用技術到田到戶。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示範縣創建。整合資源建設鄉村綜合服務社和服務中心。加快用信息化手段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啟動金農工程二期,推動國家農村信息化試點省建設。發展農業信息服務,重點開發信息採集、精準作業、農村遠程數字化和可視化、氣象預測預報、災害預警等技術。
五、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有效保障農民財產權利
建立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是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的內在要求。必須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
1.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強化對農村耕地、林地等各類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加快包括農村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地籍調查,盡快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中央財政予以補助。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確保按時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提高林權證發證率和到戶率。推進國有林場改革試點,探索國有林區改革。加快推進牧區草原承包工作,啟動牧區草原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
2.加快推進征地制度改革。依法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要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確保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長遠生計有保障。加快修訂土地管理法,盡快出台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收補償條例。完善征地補償辦法,合理確定補償標准,嚴格征地程序,約束征地行為,補償資金不落實的不得批准和實施征地。改革和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加強管理,依法保障農戶宅基地使用權。依法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農村集體非經營性建設用地不得進入市場。
3.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因地制宜探索集體經濟多種有效實現形式,不斷壯大集體經濟實力。以清產核資、資產量化、股權管理為主要內容,加快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健全農村集體財務預決算、收入管理、開支審批、資產台賬和資源登記等制度,嚴格農村集體資產承包、租賃、處置和資源開發利用的民主程序,支持建設農村集體「三資」信息化監管平台。鼓勵具備條件的地方推進農村集體產權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界定的具體辦法。

⑥ 我國現行的的農村金融政策是什麼

一、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扶持主要政策執行中存在問題分析

(一)部分政策存在明顯的臨時性特徵,而且數額有限

如財政部關於呆賬核銷和貸款自主核銷政策,僅對金融機構(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發放並認定為不良的中小企業和涉農貸款有效,而此時間段內的新增貸款在近期形成呆賬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導致短期內該政策「優而不惠」的結果;銀行業監管收費政策實行的是三年一定的收費政策,現行政策2010年到期;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也是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執行;對農村信用社的稅收減免政策則分試點地區和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分別執行至2008年底和2009年底。

(二)部分政策尚在試點中或存在局限,受惠面有限

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2009年僅在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南、新疆、雲南省等6個省(區)試點,2010年則擴大將江蘇、安徽、內蒙古3省(區)納入政策試點范圍。又如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針對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三類農村金融機構而言,顯然對服務農村且服務時間更長、遺留歷史問題更多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不公平。

(三)部分政策缺乏細則與整合,影響了具體執行效果

一是對有關概念內涵與外延缺乏科學的界定容易造成執行的混亂。如關於涉農貸款,在涉農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中,特指《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銀發[2007]246號)統計的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但在貸款增量獎勵政策中,涉農貸款特指縣域金融機構發放的,支持農業生產、農村建設和農民生產生活的貸款,具體統計口徑以《涉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規定為准。根據銀發[2007]246號文件,涉農貸款除了農村貸款(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及各類組織貸款)外,還包括城市企業及各類組織涉農貸款。二是現行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有些兌付、獎勵條件設置有些籠統;有些程序性規定不甚明了,猶欠細則與整合,特別是缺乏源於基層貸款主體的民主監督及匯總申報考核確認的制度建設;有些則審查、審批程序復雜,各級各部門理解不一致,反復較多,執行成本較高。以上這些都影響到農村金融業務的引導與激勵政策的有效實施。

(四)部分政策設置門檻太高,影響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積極性

如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工作和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工作都強調遵循政府扶持、商業運作、風險可控、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則,設置了一系列的條件,如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僅「對縣域金融機構上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對上年末不良貸款率同比上升的縣域金融機構,不予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僅「對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上年末存貸比高於50%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村鎮銀行,按其上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這兩個政策同時設計了與貸款增長、不良貸款率掛鉤兩個門檻,顯然由於農村金融成本高、效率低的特點,對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發展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量、水平吸引不大,也不符合制度設計的初衷。

(四)針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扶持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一是資金扶持力度有待加強。一方面,由於農村信用社長期以來信貸資產質量和統計數據不實,根據2002年末全國農村信用社報表而計算的資不抵債金額並不是真實的損失數量;另一方面,對改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的一半損失,短期內靠地方和信用社自身顯然是無法彌補的。二是資金支持方式有待完善。與支持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國家以賬面價格收購和剝離銀行不良資產以及用外匯儲備向銀行注資的方式不同,國家對農村信用社改革在資金扶持上採取了「花錢買機制」的方式,力求促進改革措施的真正到位。但由於資金扶持條件的有限性和轉制期限的倉促性,致使「花錢買機制」短期內唯以實現預期的理論效果。

二、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實踐及經驗

為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很多國家在農村金融扶持體系建設方面進行了長期的探索和實踐,積累了許多有益的經驗。考察國外農村金融扶持政策實線及經驗,對我國農村金融政策的建設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利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對農村金融服務進行強制和引導

一是政府扶持建立農村金融機構。美國、法國、日本都由政府出資設立了專為「三農」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並通過立法明確了農村金融體系的主體和市場地位。印度出台了《銀行國有化法案》,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在農村地區設立一定數量的分支機構。印度儲備銀行要求商業銀行在城市開設一家分支機構,必須同時在邊遠地區開設2-3家分支機構,否則將不予審批。二是對金融機構提供「三農」金融服務的責任進行強制或引導。如印度中央銀行規定要求所有的銀行包括外資銀行要有18%的貸款投入到優先領域,即主要與農業有關的領域。《美國社區再投資法》規定所有的金融機構要把貸款的15%投放到社區,政府對達到法律要求比例的金融機構進行獎勵。

(二)利用財稅優惠政策對農村金融的可持續發展進行鼓勵和引導

為提高農村金融服務「三農」的積極性,各國普遍採取在財政、稅收、監管等政策上給予適當優惠。一是財政補貼。日本在20世紀50年代就制定了農業改良資金補貼計劃,規定商業銀行從事低息農業貸款可以得到政府的利息補貼,因特殊呆賬而造成的損失還可以得到政府的補償。美國則以財政補貼為保障撬動涉農貸款,農場主可用尚未收獲的農產品作抵押,從農產品信貸公司取得9個月期限的「無追索權貸款」,當市場價格不利時,農場主以農產品現貨歸還貸款,貸款公司從政府取得損失補貼。二是稅收減免。這是各國普遍採用的一項優惠政策。泰國、荷蘭等國家對主要的涉農金融機構給予長期的免稅政策。美國的稅法規定凡農業貸款占貸款總額25%以上的商業銀行,可以在稅收方面享受優惠待遇。三是政府直接或間接撥款,擴大農村金融機構資金供給。如日本政府通過提供低利貸款和認購低息貸款,為涉農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美國聯邦土地銀行可向金融市場發行債券和票據籌集資金。

(三)把合作金融作為農業金融制度的基礎加以重點扶持

美國、德國、日本和法國等許多發達國家的實踐證明,合作經濟是組織個體農民、個體工商戶及中小企業發展經濟、參與市場競爭的有效組織形式。合作金融的參加者多是社會中低收入階層和貧困階層,是市場競爭中的弱者。美國、日本、德國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國家明確信用社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徵稅收。如美國國會於1937年決定對信用社享受免徵聯邦收入所得稅的待遇,並在《聯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美國信用社的資金來源主要為其社員的儲蓄性股份,作為一種長期負債,所有者權益由儲備、公積金和未分配的盈餘這三部分組成,並不包括儲蓄性股份,所以社員存放在信用社的資金名義上仍被稱為「股份」,其收益也即為「紅利」,而不是利息,從而免徵個人利息所得稅,這兩大免稅特點使信用社迅速成為最受歡迎的金融機構。日本在政府的扶持下,建立了全國聯網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紮根農村的合作金融組織,在農村發揮著信貸主渠道的作用。

(四)通過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環境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

在不斷通過各種政策強制、鼓勵和引導加大農村金融信貸投放的同時,各國政府也十分重視農業保險、擔保、農村公共信息服務體系等的建立和健全,以便促進農村金融的規范發展和規避風險。一是支持農業保險的發展。美國於1938年頒布了《聯邦農作物保險法》,並在此後進行了多次修正以對所有農作物進行保險。日本早在1929年就頒布了《家畜保險法》,經過多次修改補充,目前,形成了《農業災害補償法》。法國政府於1960年7月通過法律規定實行農業保險,1964年建立了農業損害保障制度,拓展了保險范圍,並由國家農業災害委員會負責補償受災農民的損失。1982年又通過法律強制實行自然災害保險。法國農業保險體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險公司組成,政府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健全農村信用擔保體系。法國通過地方農業局對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向農業合作社提供的農副產品收購貸款進行擔保;日本政府農林漁業信用基金協會和農林中央金庫則共同出資設立了農林漁業信用基金(日本政府佔83%),對農林中央金庫體系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其發放涉農貸款。三是改善公共信息服務。德國建立了面向農村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信用體系、土地抵押品登記制度等為農村金融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
三、借鑒外國經驗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扶持政策的建議
國際經驗表明,給予農村金融政策扶持是推動農村金融改革發展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應充分借鑒外國經驗,建立完善符合我國實情的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推動金融資源要素向「三農」有效配置。

(一)遵循「普惠制」原則,進一步提高財稅優惠政策的覆蓋范圍和力度

應遵循「普惠制」原則,「加快財稅政策與農村金融政策的有效銜接」,在政策支持方向、力度和政策結合方式、時機等方面形成合力。一是適當的稅收優惠。遵循「普惠制」原則,對達到一定支農要求的金融機構都給予相應的所得稅和營業稅優惠。二是擴大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補貼范圍。對凡是在農村設立網點的金融機構都給予一定的費用補貼,補償農村金融機構運營成本。特別是要加大對中西部地區、老少邊窮地區、農民確實需要但又達不到規模效益的農村金融機構網點的財政彌補力度。三是進一步加大對縣域機構發放涉農貸款的獎勵。盡快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財政部在黑龍江等9省(市)開展的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獎勵試點經驗,並不斷提高獎勵標准。建議首先從理論層面對涉農貸款的內涵、外延及特徵進行科學界定,解決不同的扶持政策對涉農貸款不同的解釋;其次剖析在落實涉農貸款增量獎勵政策中的操作障礙及其根源,進而規范各類金融機構有關涉農貸款增量獎勵申報、確認制度;再次要提高獎勵標准,對縣域機構涉農貸款余額增量超過上年的,15%以內部分給予1%獎勵,15%以上部分給予2%獎勵。四是結合「進一步完善縣域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發放貸款政策」要求,將財政、公共性資金存款優先向支農力度大的金融機構傾斜。建議市、縣兩級財政部門按「存貸同比」原則,即按各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的佔比調配相應的財政性存款份額,調動各金融機構支農的積極性。五是建立涉農貸款項目的配套機制。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專門用於涉農貸款貼息和資金配套,降低單獨由政策性貸款和商業性貸款支持的涉農貸款項目風險,提高金融機構的支農積極性。六是實行涉農貸款利息補貼和儲蓄存款免繳利息稅制度,使利率由金融手段轉變為財政金融綜合手段,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增加。

(二)遵循「尊重歷史,正視現實」原則,在健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的同時突出抓好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扶持

國家對農村金融機構在採取「普惠制」優惠的同時,應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制定一些單獨的扶持政策。一是對只要是按照服務「三農」原則設立、改制的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都納入合作制體系,享受統一的政策優惠和行業監管。因為現行的許多農村金融扶持政策,包括稅收優惠、財政資金扶持、存款准備金、銀行業監管收費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僅局限於農村信用社和由農村信用社改制而成的農村合作銀行享受,而同是農信社改制而成的農村商業銀行卻無法享受。目前,國家對農村信用社的改革總體方向是按照市場原則,堅持股份制方向,「力爭用5到10年時間把農村信用社分期分批辦成產權明晰、經營有特色的現代金融企業。」但由於農村商業銀行無法和農信社、農村合作銀行享受一樣的優惠政策,影響了農村信用社和農村合作銀行變身農村商業銀行的積極性。事實上,即使改製成為農村商業銀行,根據國家的政策要求和自身實際,仍然主要承擔著服務「三農」的職能,理應獲得與合作金融機構同樣的優惠待遇。二是逐步取消各種制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政策障礙。如近年來全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扎實有序推進,而農村信用社卻由於政策障礙無緣代理「新農保」基金賬戶,從而影響了「新農保」業務在農村產生更大的社會效益。三是繼續延長稅收優惠政策。2009年末,農信社所享受的所得稅優惠政策到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經營的正常好轉。應結合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沉重、支農實力受限等特點,繼續對農村信用社實行稅收優惠。四是支持農村信用社消化歷史包袱,下決心解決農村信用社由於體制、歷史等因素形成的大量不良資產問題,補償其為農村經濟發展付出的代價。

(三)針對農村金融機構的特殊情況,實行差別的貨幣、監管政策

總的來說,對農村金融機構應主要採用扶持性、鼓勵性的貨幣和監管政策。一是實行差別的存款准備金政策。對涉農貸款佔比高的縣域金融機構,繼續適度調低存款准備金率,鼓勵其增加涉農貸款投放。二是在貸款規模和再貸款方面給予一定優惠。在信貸總量調控過程中,對涉農貸款規模給予一定傾斜,特別是對農戶貸款規模實行單列。完善支農再貸款政策,有效發揮支農再貸款引導增加涉農信貸投放的作用。三是實行差別的信貸監管政策。針對「三農」客戶貸款「短、小、頻、急」的特點,允許農村金融機構在信貸管理、產品創新、流程改進、風險控制上進行探索創新。盡快將人民銀行、銀監會在中部六省和東北三省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經驗全面鋪開,在新產品審批、推廣等方面給予支持。四是實行差別的風險問責、呆賬核銷等監管政策。對涉農貸款中的不良貸款單獨考核。簡化核銷程序,適當擴大農村金融機構核銷呆賬優惠政策的貸款時間范圍,並給予農村金融機構呆賬核銷等更大的許可權。五是進一步建立完善金融機構支農服務在網點、服務、貸款等方面覆蓋程度監管考核與評價體系。出台縣域內金融機構新吸收存款主要用於當地的考核機制,確保持續穩定增加對「三農」的信貸投放。設立適應「三農」業務特點的考核監管指標,國家有關部門對國有控股商業銀行進行績效考核時,應區別涉農業務和城市業務考核指標,充分考慮涉農業務收益較低的特點,避免在考核上挫傷金融機構支持「三農」發展的積極性。

(四)針對農業天然弱質性特點,建立多層次的風險分擔機制

必須通過加快農業保險、擔保發展,建立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等予以解決。一是加快推進農業保險建設。完善農業政策性保險和商業性保險的制度安排,全面發展財政支持下的政策性農業保險,積極擴大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品種和區域覆蓋范圍;對開展農業保險的商業性保險公司給予相應的保費補貼,減免涉農保險營業稅。健全農業再保險體系,建立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探索農村信貸和農業保險的合作機制,完善涉農貸款風險轉移分攤機制。二是完善「三農」擔保機制,切實解決「三農」客戶融資擔保難的「瓶頸」問題。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業和銀行多方參與的政策性、商業性、行業性、互助性等多元化的農村信貸擔保體系,合理分散和轉移農村金融業務風險。探索建立符合「三農」特點的擔保機制,擴大農村抵押擔保范圍,包括發展林權、大型農機設備、土地經營權等抵押和推動動產擔保。

(五)針對農村金融保障機制不健全的情況,加強農村金融市場環境建設

我國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有待提升,農村金融保障機制不健全,需要進一步加強農村金融法制建設來給予支持和保障。一是加強農村金融立法、執法工作。美國、日本、印度等國家都有比較完善的關於農業金融的法律體系。我國目前只有《商業銀行法》,沒有針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其他農村金融機構的法律,應考慮制定專門的農村金融促進法和監管法,就農村金融性質、金融機構支農責任和各項農村金融支持、促進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加大對違反金融法律法規的執法力度,改善農村金融法治環境,嚴厲打擊逃廢債行為,維護農村金融秩序,保護農村金融機構的利益。二是加快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穩步推進農戶電子信用檔案建立和農戶信用評價工作,抓緊建立覆蓋全國農村地區的企業、個人徵信系統,完善失信懲戒制度,提高違約成本。三是促進農村產權市場發展。加快農村各類可流轉資產權益的確權、頒證進度,完善市場化流轉的制度安排,培育交易流轉平台和機構,建立有農村特點的物權、產權價格形成機制,有力促進農村資產和權益合法、有序地轉化為可交易金融資產。

⑦ 什麼是支農再貸款

支農再貸款是央行對各類農村金融機構發放的再貸款。人民銀行從1999年開始發放支農再貸款,原來僅是作為一個貨幣政策操作工具,旨在支持農村信用社改進支農信貸服務,壯大支農資金實力,促進「三農」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其內涵與外延不斷突破,逐步發展成為中國人民銀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的重要工具。
引導農村金融機構降低涉農貸款利率,支農再貸款執行優惠利率,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農村金融機構的支農再貸款利率還可在優惠利率基礎上再降1個百分點。因此農村金融機構借用支農再貸款發放的涉農貸款利率應低於該金融機構其他同期限同檔次涉農貸款加權平均利率。一年期的支農再貸款利率為3.35%。

2014年7月31日,央行在公開市場上進行了260億元的14天期正回購操作,為三個半月來首次進行該期限正回購操作,中標利率為3.70%低於4月15日的3.80%。這是正回購中標利率2014年首度下調。央行的這一舉措被業界認為是定向降息的前兆。

對部分分支行增加支農再貸款額度200億元,引導農村金融機構擴大涉農信貸投放,同時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支農再貸款管理,促進降低『三農』融資成本。此舉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加大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力度」的要求,提高金融服務「三農」等國民經濟薄弱環節的能力而採取的措施。

除對特定機構涉農貸款優惠利率再降1個百分點外,央行還提出了三項措施:加強支農再貸款管理。農村金融機構在支農再貸款借用期間,涉農貸款增量應不低於借用的支農再貸款總量;提高支農再貸款使用效率。用好增量,盤活存量,優化支農再貸款額度的地區結構;加強對支農再貸款降低「三農」融資成本的監測考核。加強對支農再貸款投向和涉農貸款利率的監測考核,確保支農再貸款發揮降低「三農」融資成本的作用。

⑧ 支農再貸款的措施

引導農村金融機構降低涉農貸款利率,支農再貸款執行優惠利率,貧困地區符合條件的農村金融機構的支農再貸款利率還可在優惠利率基礎上再降1個百分點。因此農村金融機構借用支農再貸款發放的涉農貸款利率應低於該金融機構其他同期限同檔次涉農貸款加權平均利率。一年期的支農再貸款利率為3.35%。
2014年7月31日,央行在公開市場上進行了260億元的14天期正回購操作,為三個半月來首次進行該期限正回購操作,中標利率為3.70%低於4月15日的3.80%。這是正回購中標利率2014年首度下調。央行的這一舉措被業界認為是定向降息的前兆。
對部分分支行增加支農再貸款額度200億元,引導農村金融機構擴大涉農信貸投放,同時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支農再貸款管理,促進降低『三農』融資成本。此舉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加大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力度」的要求,提高金融服務「三農」等國民經濟薄弱環節的能力而採取的措施。
除對特定機構涉農貸款優惠利率再降1個百分點外,央行還提出了三項措施:加強支農再貸款管理。農村金融機構在支農再貸款借用期間,涉農貸款增量應不低於借用的支農再貸款總量;提高支農再貸款使用效率。用好增量,盤活存量,優化支農再貸款額度的地區結構;加強對支農再貸款降低「三農」融資成本的監測考核。加強對支農再貸款投向和涉農貸款利率的監測考核,確保支農再貸款發揮降低「三農」融資成本的作用。

⑨ 我國現行主要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1. 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2. 促進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稅收優惠政策;

  3. 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稅收優惠政策;

  4. 促進科技進步和自主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

⑩ 現行農業類增值稅優惠政策主要有哪些

涉及農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有: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

2、其中,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附件規定: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

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

服務"三農"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一些涉農項目,如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等免徵營業稅.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糧食免徵增值稅,其他糧食企業經營軍隊用糧、救災救濟糧、水庫移民口糧、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免徵增值稅。

企業從事稅法規定的農作物、中葯材和林木種植、農作物新品種選育、牲畜和家禽飼養、林產品採集、遠洋捕撈以及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的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對金融機構的涉農貸款給予稅收優惠政策。

(10)涉農貸款優惠擴展閱讀:

農業稅的優待與減免:

納稅人從下列土地上所得到的農業收入,免徵農業稅:

1、農業科學研究機關和農業學校進行農業試驗的土地;

2、零星種植農作物的宅旁隙地。

下列地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委員會決定,可以減征農業稅:

1、農民的生產和生活還有困難的革命老根據地;

2、生產落後、生活困難的少數民族地區;

3、交通不便、生產落後和農民生活困難的貧瘠山區。

2006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取消農業稅,農業稅已成為歷史。

閱讀全文

與涉農貸款優惠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杠桿租金回報率 瀏覽:439
農產品期貨在哪裡交易 瀏覽:31
融資貸款居間合同 瀏覽:365
房山有網路黃金代理商嗎 瀏覽:995
疫情下的醫療股票 瀏覽:636
可以用黃金換鉑金嗎 瀏覽:448
傘形信託市場 瀏覽:993
2005年全國金融機構家數 瀏覽:66
外匯新聞網英國 瀏覽:378
中金黃金價格走勢圖東方 瀏覽:371
類金融上市公司 瀏覽:501
赫美集團會倒閉嗎 瀏覽:905
淘寶優惠券最高傭金 瀏覽:344
晉能集團與格盟合並 瀏覽:713
股票商譽網站 瀏覽:657
私人金礦的黃金賣給誰 瀏覽:794
湖北省國企上市公司 瀏覽:62
辦金融行業公司起名 瀏覽:283
四川非銀金融機構名單 瀏覽:202
上海銀行理財產品下載 瀏覽: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