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外匯局再次通報外匯違法違規案件,外匯管理沒
外匯違法案件 比較特殊的是,外匯保證金業務,國內已經禁止此類交易 現在的外匯商都是國外的,投資者沒有保障 很多被平台交易欺詐 但是受騙者無門投訴,國內沒有沒有監管
② 外匯平台詐騙案我咋報案
1、保留證據
2、到FX110維權中心進行我要投訴
3、提交證據,這邊會協助你辦理案件的進展的。
希望能幫到你
③ 融資案件主犯已判刑入獄 案件已了結 經偵還有權利傳人去問話么
可以的。需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工作。
④ 公安部著手普頓外匯案件了嗚嗎
著手了!
⑤ 外匯平台MT4是否涉及非法融資或者傳銷
MT4是市場行情接收軟體,由邁達克軟體公司發布,提供免費試用,有中文界面。它包括先前系統所有的特點,並且對這些功能和組成部分進行了進一步的介紹和重組它適用於外匯,CFD以及期貨市場。MetaTrader4伺服器明顯在使用率,工作表現,和可信度方面要優於早先的系統。下載軟體可到http://mt4。m1。xinclo。xyz/網站下載。
⑥ 外匯管理局查到企業虛假融資會有什麼處罰
第一條 對核查期內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外匯局可實施現場核查:
(一) 任一總量核查指標與本地區指標閾值偏離程度50%以上;
(二) 任一總量核查指標連續四個核查期超過本地區指標閾值;
(三) 預收貨款、預付貨款、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各項貿易信貸余額比率大於25%;
(四) 一年期以上的預收貨款、預付貨款、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各項貿易信貸發生額比率大於10%;
(五) 來料加工工繳費率大於30%;
(六) 轉口貿易收支差額占支出比率大於20%;
(七) 單筆退匯金額超過等值50萬美元且退匯筆數大於12次;
(八) 外匯局認定的需要現場核查的其他情況。
外匯局可根據非現場核查情況,參考地區、行業、經濟類型等特點對上述比例、金額或頻次進行調整。
⑦ 誠心請高人出謀劃策:個人融資1000萬的成功案例!
樓主的這個題目和內容有點矛盾
1.如果按你的說法,你已經想到了方法,只差融資,也就是說你需要的只是拉資金而已,拉資金有什麼難?這年頭只要你有好的想法,一堆民間游資,天使投資人手捏一堆錢等著投好項目呢。
2. 一個好的項目,永遠確的都不應該是資金,你說你9成把握,那麼剩下的1成呢?
3. 如果你的方案真是這么好,我的建議是,請你先自己檢查一下,市場調查方案是否調查完畢,相關的行業數據是否准備好了,財物報表,企業5年的發展走勢,目標客戶人群的調查報告,商業計劃的可行性的分析報告。 如果沒有這些,我可以100%保證,沒有人會投錢給你。 有了這些,也要看你的商業模式是否真的這么可行。
4. 我了解創業的激情,但是我認為賺錢只是一個驅動力而已,更不要單純盲目相信自己的賺錢能力,你都沒有任何案例可以證明你的賺錢能力,我是不會信,投資人更不會信。
5. 投資人投資:看你的人-》看項目也就是商業模式-》看財務預測
6. 天使投資人一天都要見幾十個小項目,你要是沒有充足准備,你是不可能拉到投資的。 所以別人怎麼說他們可以幫你拉到投資,你都別信。 因為你自己才是最清楚你的項目是否能拉到投資的人。 如果你自己都沒想明白,那麼請想明白,再說。
7. 真正牛的創業,應該是空手套白狼,因為投資人投的是你這個人,不是你的技術,不完全是你的團隊。 所以換句話來說,好的投資項目,從來都不應該確資金。
本人的說法是有根有據,沒做過創業的人,就別在這里瞎參和了。
最後看了下大夥的說法
確實1000萬融資賺100萬的利潤。。基本沒人會感興趣
回報率才10%
要知道大企業的年回報率就是10%
小企業應該是15-25%
創新型企業的回報率至少高於40%,投資人才會感興趣。
小天使投資人,不會投1000萬尋求100萬的回報率
風投不會投初創企業,投資額度少於千萬美金的不會投。
你說你該怎麼拉錢?
我手上一堆回報率40%以上的項目
自己投錢自己做了,你只有10-20%回報率的,誰會感興趣?
⑧ 外匯融資!!求指點~
當然可以,就是各類外匯貸款嘛
你說的買賣貨幣是指的銀行結售匯業務或者外匯買賣業務,那隻是外匯業務的一部分,其他的存款、貸款、貿易融資啥的跟人民幣業務差不多,沒有實質沒區別,但因為中國的外匯管制可能會存在一些管理上的特殊操作。
⑨ 外匯詐騙公司業務員怎麼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合同詐騙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
1、詐騙不足40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5000元的,基準刑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有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3、詐騙3000元且是累犯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詐騙4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
詐騙2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案例
17名90後年輕人,以所謂的澳大利亞「富通外匯」為交易平台,在5個月時間里共詐騙230萬余元。記者從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信陽市中院以詐騙罪判處代某等17人11年至1年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5萬元至1萬元不等罰金,對代某等3人並處剝奪政治權利2年至1年。
27歲的代某與4個朋友共同在安徽省合肥市做股票證券咨詢代理。因業務出現問題,代某等人開始尋找新的掙錢機會。2017年4月,他們終於等到了所謂的「新機會」,開始電信詐騙。
江某向代某推薦一款自稱是澳大利亞「富通外匯」的交易平台,宣稱這個平台是做網路股票和外匯投資。客戶投入平台的錢,除平台提取手續費、平台提供者獲利外,加入者可獲取投資人90%的投資款。
開通「富通外匯」交易平台,不需要注冊公司、不需要簽合作協議,只需提供一張身份證和一張銀行卡。如此條件,使代某等人失去理智,迅速決定與江某合作。
雙方達成協議後,江某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及銀行卡號,開通了平台鏈接。此後,代某等5人籌資,租賃合肥市經開區翡翠湖一場地作為辦公場所,購買電腦、辦公桌等用品,5人約定按出資款的多少佔有股份並分紅。
其中,代某占股21%。在運營過程中,為了獲取更大的利益並規避風險,5人各拿出2%的股份給江某,江某在沒有任何投入的情況下,佔有股份10%。
隨後,代某開始「招兵買馬」,將其從事證券咨詢代理時的同事趙某等人招聘進來,代某任總經理,負責市場營銷及管理,其他4人分別負責財務、開支、員工招聘、後勤保障等工作,並下設市場部、客服(交易)部、行政部。
「富通外匯」平台在具體操作中,設有「富通財富俱樂部」「財富共贏俱樂部」兩個QQ群,由代某提供客戶信息,業務員按照事先准備好的「話術」本上的流程與客戶對話,讓客戶關注股票行情,之後電話回訪客戶,讓客戶加QQ群聊天,業務員會有數個QQ號。
在群里,各業務員發股票上漲的截圖等信息,藉此機會向客戶推薦外匯,誘騙客戶投資「富通外匯」交易平台。
在此期間,牛某等冒充外匯分析師,讓客戶在平台里投資,指導客戶在網上操作,讓他們把錢打入指定地方,剛開始讓客戶賺錢,吸引他們加大投資,隨後將錢虧空。客戶每往平台虧損一筆,各業務員、組長、交易部的成員等按事先約定的比例提成。
信陽市中院二審認為,17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假的交易平台,利用通訊工具、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騙取被害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且系共同犯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