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已經加入傳銷立即退出挨判刑嗎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以往的實務經驗,目前承擔刑事責任的傳銷人員一般都是在傳銷組織里發展了一定的下線,形成了完整的傘形結構;
實務中,比較傾向於認為這是侵犯他人財產的犯罪,所以需要對在傳銷組織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地位才能進一步認定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
二、立即退出,符合法定中止情形,根據《刑法》第二十四條
「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的,是犯罪中止。
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三、如果不確定是否造成了嚴重後果,可以去公安機關自首,根據《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符合犯罪中止,且具有自首情節,都是法定的從輕情節。(當然這是在構成組織、領導傳銷罪的前提下)
若未造成嚴重後果,那麼也就不負刑事責任,不會被判刑。
2. 外匯投資是不是傳銷的一種,有朋友拉我投資7萬元開一個賬戶,說一周打一次利率,一次1700元左右,
假的外匯投資就是傳銷。真的外匯投資不是傳銷。看你說的,99%都是假的外匯投資。
沒事將錢存銀行。這年頭騙錢的朋友滿大街都是。看好自己的錢袋子。如果你覺得自己錢多的話,不妨捐點錢給西部的窮孩子買早餐。
3. 傳銷人員退出是還要什麼退出轉讓書嗎
說白了他們所謂的轉讓書都是騙人的,因為都是小投資大回報的生意,你都不做,還會有其他人來做嗎?他們還會找一大堆理由來說服你,到最後就不了了知了,所以說,轉讓幾率是很低的,估計只有千分之一。本來傳銷就是層層分錢的游戲,交上去的錢,已經被瓜分了,那這個錢誰來貼了,所以說這個轉讓基本是不成立的,如需詳細了解18317948005
4. 在北海做傳銷的人中途能退出嗎會受到人身攻擊嗎
您好,做傳銷的人可以中途退出,只是退出就不可能把已經「投資」(或者被騙走)的錢要回來,也就是退不了錢的。人身攻擊貌似沒有。只是,傳銷是違法行為,是騙人的玩意,明知是騙人的還要去做,明知道不可能拿到錢還要去做冤大頭,等你想退出又拿不到錢的時候,找誰哭都沒有用了。所以勸你還是及早醒悟,不要再執迷不悟,自欺欺人和害人害己了。
傳銷最初表現為組織者假借「特許加盟經營」、「網路銷售」、「市場營銷」等名義從事傳銷的行為,逐步演變為現在的借用傳銷組織體系形式和計酬方式,不銷售商品或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為幌子,從事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的商業欺詐行為,本質是一種有組織詐騙活動,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為目的。
盡管各種變相傳銷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為卻如同一轍:1、參加者通過繳納「人頭費」或「資格費」或者以認購商品(含服務)等形式變相繳納「人頭費」或「資格費」取得加入、介紹他人加入的資格;2、通過介紹他人參加發展下線人員,並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層級內部財富再分配關系的組織體系;3、組織者利用參加者交付的部分費用支付先參加者的報酬維持運作;參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後順序及其發展人員數量決定
傳銷六大特點
1、組織嚴密、行動詭秘:傳銷一般採取把人員騙到異地參與,組織嚴密,一般實行上下線人員單獨聯系,而組織者異地遙控指揮。
2、殺熟:以「找工作」、「合夥做生意」、「外出旅遊」、「網友會面」等為借口,誘騙親戚、朋友、同鄉、同事、同學到異地參與傳銷。
3、編造暴富神話:利用一套貌似科學合理的獎金分配製度的歪理邪說理論,鼓吹迅速暴富,鼓動人員加入。
4、洗腦:對加入傳下組織的人以集中授課、交流談心等方式不間斷的灌輸暴富思想,使參與者深信不疑。
5、高額返利:傳銷組織一般都制定有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強的「高額返利計劃」,在傳銷人員的鼓噪下,很容易使人產生投資慾望,輕率加入傳銷活動。
6、商品道具、價格虛高:傳銷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發展人員,騙取錢財,因此被傳銷的商品價格與價值嚴重背離,很多是難以衡量價格的化妝品、營養品、保健器材、服裝等,部分商品是「三無」商品。
傳銷的危害性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
傳銷和變相傳銷不僅嚴重擾亂社會正常的經濟秩序,而且還嚴重危害到社會穩定,對商業誠信體系和社會倫理道德體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壞。
(1)擾亂市場經濟秩序,侵害多個法律客體。傳銷和變相傳銷違法活動往往伴隨著偷稅漏稅、制假售假、走私販私、非法集資、非法買賣外匯等大量違法行為,不僅違反國家禁止傳銷和變相傳銷的規定,還違反了稅收、消費者保護、市場秩序管理、金融、外匯管理等多個法律規定。
(2)給參與者及其家庭造成傷害。傳銷和變相傳銷給參與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同時,給其家庭也造成巨大傷害。
(3)引發刑事犯罪,給社會穩定帶來危害。傳銷給絕大多數參加者造成血本無歸,一些人員流落異地,生活悲慘,甚至跳樓輕生,還有一部分人員參與偷盜、搶劫、械鬥、強奸、賣淫、聚眾鬧事等違法行為,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侵害。
(4)對社會道德、誠信體系造成巨大破壞。由於傳銷人員發展對象多為親屬、朋友、同學、同鄉、戰友,其不擇手段的欺詐方法,導致人們之間信任度嚴重下降,引發親友反目,父子相向.
5. 怎樣可以退出傳銷組織
遇到傳銷及時報警,尋找機會、找借口脫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傳銷是我國刑法打擊的犯罪行為的一種,屬於公安機關偵查案件的范圍,公安機關有偵查義務。及時報警,追究其形式責任。
6. 怎麼從傳銷中退出
順其自然!我被人帶進去過,我回來了.他本人是不願意回來的!
7. 為什麼老牌子外匯平台商退出我們中國市場
退出中國市場的公司主要有兩類,一類是隨著中國企業競爭力增強公司競爭力衰退無法在中國繼續在開展業務例如日本家電業務,一類是出口類的加工企業隨著中國人力成本升高,利潤率降低,轉移到人力成本更加低的東南亞國家,
8. 為什麼做外匯要不停的發展下線
那就是騙人,龐氏騙局,就是發展拉人頭
9. 為什麼知到外匯騙局還要進去!
因為人性的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