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東不同意股權轉讓怎麼辦
那你就提高收購價格,對方實在不同意也沒辦法,人家的東西你要硬搶不成?
㈡ 股權轉讓,其他股東不同意怎麼辦
如果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你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具體操作細節可以委託律師辦理。
㈢ 股權轉讓內部價格協商不成但其他股東又不同意往外轉怎麼辦
不同意往外轉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㈣ 兩人股東公司 一人不同意股權如何轉讓
兩人股東公司,其中一人故意躲著不出來,股權轉讓能否進行下去? 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所以當公司股東需對外轉讓自己股權時,首先要徵得過半數的股東同意,如果對方故意躲起來說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轉讓,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權的轉讓。 在一方故意躲起來不接書面通知情況下,因為《公司法》對「書面通知」送達方式沒有具體規定,怎麼界定「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在對方躲起來「無法送達」情況下決意轉讓股權的股東,我認為可以尋求法律救濟,要求法院「公告送達」,或其他能夠證明已經將「書面通知」送達其他股東的方法,比如:雙掛號信等。 如果其他股東在法定時間段內不答復,即依法視為同意轉讓。【延伸閱讀】合作協議書樣本公司經營范圍個人授權委託書範本有限公司章程樣本
㈤ 大股東不同意小股東轉讓股權怎麼辦
如果公司章程沒有約定,大股東不同意小股東轉讓股權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㈥ 關於股權轉讓 如果一方不同意該如何處理
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見《公司法》:
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㈦ 大股東不同意小股東轉讓股權或故意刁難其股權轉讓怎麼辦。
根據你的提問,應該是有限責任公司涉及到的問題。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股東之間可以互相轉讓,不需其他股東同意。股東向外轉讓股權的,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此處的過半數指的是股東人數,且對股東是否同意,採用默示方式,即股東只要沒有明確表示不同意,經過一定期限後,即視為同意。如果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他們需要購買該股東,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相關法條: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㈧ "大股東不同意,股權能轉讓嗎"
如果是股份公司,不需要徵求其他股東意見,如果是有限公司,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股權的,須取得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半數指的是股東人數,不是股權比例。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公司章程另有約定的(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話),按照公司章程的約定執行。
㈨ 公司股東不同意轉讓股權怎麼處理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同意股權轉讓的,應當購買該股權,不同意購買的,視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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