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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龍集團被誰接管

發布時間:2021-06-14 15:11:19

㈠ 四川漢龍集團董事長是誰

劉漢 男,39歲,出生於四川廣漢,大專文化
公司總部:四川綿陽 主要行業:化工、房地產、期貨
上市公司:金路集團(資訊 行情 論壇)(000510),2002年12月收購;宏達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600331),2001年12月IPO(第二大股東)
漢龍集團在資本市場赫赫有名,旗下持有兩家上市公司,但其實際控制人劉漢卻相當低調。漢龍集團目前擁有全資及控股企業20多家,劉漢一直隱身幕後。劉漢上世紀80年代初在四川廣漢以建材和成品油貿易起家,完成原始積累。90年代中期他抓住國內鋼材現貨和期貨市場的價格落差,大量收購成鋼、重鋼的庫存產品拿到期貨市場沽空,一舉獲利近億元。1997年劉漢在四川綿陽注冊成立漢龍集團,此後廣泛投資能源電力、水利、交通等領域。目前漢龍集團正從投資型企業向實業轉型,除著力打造「金路集團」的PVC樹脂主產業,還計劃5年內在四川省投資52億元,修建總裝機容量達100萬千瓦的多家水電站。漢龍集團已連續三年上繳稅金突破2億元,是四川民營企業的納稅冠軍。

㈡ 為什麼在劉漢劉維涉黑案件中孫曉東一直被稱為孫某某

孫某某應該就是漢龍集團的總經理孫曉東~~個人覺得劉漢案不會就這么結束了,還會有更大的魚出來,而這個孫某某就是釣出幕後大魚的活餌,或者說活口。

㈢ 漢龍集團現在誰接管

4月23日,金路集團發布財報顯示,漢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金路集團的1256萬股股票處於「凍結」狀態。而在2013年財報中,其中的1100萬股「質押」給恆豐銀行成都分行,剩餘股票處於可流通狀態。

㈣ 漢龍集團主席劉漢橫行了二十年為什麼現在才抓他

有關系 這回是別的派別的官想搞他

㈤ 劉漢為何被抓

據新華社電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案,經依法指定管轄,由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於2月20日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涉案人員涉嫌多個嚴重犯罪,其中劉漢、劉維涉及15個罪名,情節惡劣、危害嚴重,是近年來國內公訴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團。
去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偵辦。辦理該案的公安民警輾轉四川、北京、廣東等10餘個省市,行程數十萬公里,全力偵破此案,追繳軍用手榴彈3枚、各類槍支20支、子彈677發、鋼珠彈2163發,依法扣押、查封、凍結劉漢等人及漢龍集團及其關聯公司名下的巨額資產,掌握了大量劉漢、劉維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指使殺人等主要犯罪證據。
檢方指控,1993年以來,被告人劉漢、劉維等36人無視國家法律,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攫取巨額經濟利益,稱霸一方,在四川省廣漢、綿陽、什邡等地及部分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殺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傷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還千方百計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尋求保護,鞏固和擴張其社會影響力。
檢方指出,劉漢、劉維等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葯罪、非法經營罪、串通投標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窩藏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等,應對相關被告人予以數罪並罰。

㈥ 劉漢怎麼被抓的

劉漢是在首都機場被抓捕的,2013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偵辦。

2014年5月23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寧一審宣判。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

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死刑判決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2015年2月9日,劉漢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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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罪行處罰

檢方指控,劉漢、劉維等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

開設賭場罪、非法買賣槍支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葯罪、非法經營罪、串通投標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窩藏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等,應對相關被告人予以數罪並罰。

資產凍結

2014年4月23日,金路集團發布財報顯示,漢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金路集團的1256萬股股票處於「凍結」狀態。而在2013年財報中,其中的1100萬股「質押」給恆豐銀行成都分行,剩餘股票處於可流通狀態等。

㈦ 劉漢案中的孫某某到底是誰

孫某某的真實身份是漢龍集團總經理、集團實際操盤手孫曉東,他從1993年就與劉漢、劉維兄弟開設賭場,外界探測他是這個犯罪團伙的第三號人物,官方起訴書將「孫某某』 放在劉漢、劉維之後,為黑社會集團的組織領導者。

孫曉東是劉漢案的後手棋子,這個人不能忽略。他的涉案人排名只在二劉後, 同樣是關鍵人物。這次沒被判刑,預告將另案處理。

據說,在完成財富原始累計後,劉漢對於生意已經不是特別操心,主要由孫曉東亮相與運營。在劉、孫二人結識周濱後,漢龍集團與周濱的生意往來,是劉漢指導,孫曉東經手。

(7)漢龍集團被誰接管擴展閱讀:

劉漢涉黑案:

原四川漢龍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等案,經依法指定管轄,由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於2014年2月20日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涉案人員涉嫌多個嚴重犯罪,其中劉漢、劉維涉及15個犯罪罪名,情節惡劣、危害嚴重,是國內公訴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團。

參考資料:網路_劉漢涉黑案

㈧ 劉漢殺了誰

以下為相關報導

,2月20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故意殺人等案件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1993年以來,劉漢、劉維等36人,稱霸一方,在四川廣漢、綿陽、什邡等地及部分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殺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傷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

據央視報道,劉漢家族非法掌控公司70家,坐擁資產400億,曾在項目競拍揚言,誰敢舉牌,舉一次砍條胳膊。

中國經濟網此前曾報道,「知情人士稱,劉漢此次被控就與資金運作有關,涉及澳門賭場,要麼就是債務,要麼就是地下錢庄的洗錢問題。」另外,坊間之前還傳聞,劉漢「被控制」可能與四川落馬的部分官員有關。

3月25日,金路集團在資本市場中開盤就陰跌連連,最終在收盤時報收於7.59元/股,下跌0.23元/股,跌幅為2.94%。

金路集團股價下挫與一則消息密不可分——3月22日,新華社稱,從警方獲悉,潛逃多年的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的重大殺人犯罪嫌疑人劉勇於近日被公安機關抓獲,其兄劉漢涉嫌窩藏、包庇等嚴重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

據公開資料,劉漢是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的實際負責人(簡稱「漢龍集團」),也是上市公司金路集團(由漢龍集團控股)的董事長。此前,金路集團已發布公告稱,「公司未能電話聯繫上董事長劉漢先生,但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正常。」

事實上,曾被福布斯雜志稱為「潛在水底的真正富豪」的劉漢帶來的影響或不止於資本市場,更有他近年來精心布局的礦業市場。據澳大利亞媒體日前報道,由於劉漢的「不可確定性」,之前被漢龍集團旗下漢龍非洲礦業投資有限公司(簡稱「漢龍礦業」)看上的桑德斯資源有限公司(Sundance,簡稱「桑德斯」)已在尋找新的收購者。據稱,「國際大宗商品貿易巨頭嘉能可(Glencore)對可能談判破裂後的桑德斯充滿了興趣」。

涉嫌「嚴重刑事犯罪」

廣為流傳的一種說法是,劉漢於上世紀80年代初在四川廣漢以建材和成品油貿易起家,後經綠豆、鋼材等地下期貨的炒買炒賣,完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1997年3月,他創建了漢龍集團;2002年12月,又收購了金路集團;2001年12月,宏達股份完成IPO(首次公開募股),劉漢是該公司的第二大股東。劉漢真正被國人熟知,源於漢龍集團捐資修建的一間名叫「劉漢希望小學」的學校。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中,該學校屹立不倒,被譽為「史上最牛希望小學」。

但2013年的劉漢,沒能「屹立不倒」。據新華社報道,劉漢涉嫌窩藏、包庇等嚴重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機關調查」。

據《刑法》第310條,窩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作假證明,從量刑上看,一般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罪則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證明予以包庇的行為。

「也就是說,一旦事實確鑿,法院最終也認定了窩藏罪和包庇罪,劉漢短期內完全獲得自由的可能性較低。」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吳俊鋒律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解釋,「另外,從具體的量刑看,還要看劉漢所包庇對象的涉嫌犯罪的行為到底有多嚴重,且有沒有形成共同犯罪等。」

據新華社報道,2009年1月10日下午,四川省廣漢市雒城鎮一露天茶鋪發生一起持槍殺人案,致3人當場死亡、2人受傷。新華社稱,「經警方調查,死者陳富偉2008年7月出獄後網羅無業人員,在廣漢從事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2008年10月,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陳富偉因與犯罪嫌疑人劉維(曾用名『劉勇』,43歲,四川廣漢人)互有積怨,多次在各個場合揚言要對劉實施報復。」

「2008年9月,劉維在聽說陳富偉要對其實施報復後,遂授意『除掉』陳富偉。」新華社介紹,「2009年1月10日中午,袁某、張某等人根據『線索』,找到陳富偉等人並將其槍殺。」

這起案件中,官方稱,劉漢就是劉維(劉勇)的兄弟。「從劉勇的涉案細節看,一旦證據確鑿,這已是涉及人命的嚴重刑事犯罪行為。」吳俊鋒稱。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經濟網此前曾報道,「知情人士稱,劉漢此次被控就與資金運作有關,涉及澳門賭場,要麼就是債務,要麼就是地下錢庄的洗錢問題。」另外,坊間之前還傳聞,劉漢「被控制」可能與四川落馬的部分官員有關。在官方簡短的新聞通稿中,這些猜測都未被證實,同時,漢龍集團、幾家上市公司等均未證實相關的猜測。

不過,《國際金融報》記者注意到,劉漢在當年原始積累的過程中,或也沒有逃脫中國富豪的「原罪」怪圈——新華網昨日下午援引《證券市場周刊》的報道稱,劉漢當年通過炒期貨賺了盆滿缽滿的背後,「他的合作夥伴北京建昊集團董事長袁寶璟卻賠了個底朝天,損失9000多萬元」。

資料顯示,「袁寶璟因受到恐嚇、敲詐,遂雇兇殺死昔日朋友——原遼陽刑警汪興。2006年3月17日上午,袁寶璟因故意殺人罪,在遼陽市被採取注射方法執行了死刑。」上述報道稱,當年炒期貨大虧的袁「懷疑是劉漢與交易所勾結所致,因此,後來指派殺手汪興除掉劉漢」。但據《華爾街日報》表述,「劉漢曾回憶,他在1997年前後曾做過一筆高粱期貨貿易,這筆交易最終令袁寶璟損失慘重。」

以「血路」開財路「操哥」數年間「變身」億萬富豪

記者了解到,劉漢的黑道背景在四川並不是秘密。2007年,曾有人在網上發帖,直指劉漢偷稅漏稅,是四川黑社會真正的老大。對此,劉漢不僅沒有辯駁,反而欣然笑納。

「當時我說去找人刪除,劉漢說,偷稅漏稅的帖子可以刪掉,黑社會的留著挺好,就是讓別人知道我是黑社會,這樣對生意有好處。」孫某供述。

多位知情者透露,以黑護商、以商養黑,一直貫穿於劉漢鮮為人知的暴富發家史中——

早在1997年3月,劉漢在綿陽成立四川漢龍集團公司後,安排孫某以設立保安部為名招募一批人,建成一支打手隊伍;授意劉維網羅一批「小弟」,購置大量槍支彈葯,在廣漢建成一支「地下武裝」。

這兩支隊伍的武力之強大,令人聞之變色:2013年該組織被一網打盡時,僅公安機關追繳的就有軍用手榴彈3枚,國產五六式沖鋒槍、美製勃朗寧手槍等槍支20枝,子彈677發、鋼珠彈2163發,以及管制刀具100餘把。

「劉漢黑惡組織的層級非常嚴密,劉漢是金字塔尖、唯一領導者,平時只對劉維和孫某發號施令,再由他們傳達給下面的骨幹成員;骨幹成員養著一群『小弟』,隨時聽令。」專案組民警介紹。

為了讓組織成員死心塌地為自己賣命,劉漢制定了嚴厲的幫規:「小弟要聽哥老倌(四川方言,指領頭混社會的人)的話。為個人利益打架,組織不管;為組織利益打架,即使打死人,組織也會管。要敢打敢沖,有功一律重獎,打輸了不許聲張,被抓了不能說是漢龍的人。違反組織規定,立刻開除;泄露組織秘密,要受嚴懲……」

劉漢與劉維的稱號

劉漢:四川漢龍集團董事局主席,資本大鱷,礦業大亨,潛在水底的真正富豪,四川「首善」,最慷慨、最年輕的慈善家(「2008 胡潤慈善榜」子榜單「川渝慈善家」),四川省政協委員,政協常委,贏家,第二組織部長,無人敢惹的江湖老大

劉維:紅極一時的民營企業家、慈善家,2008年奧運火炬手,公安部A級通緝令通緝的重大殺人犯罪嫌疑人

㈨ 劉漢被判了,那是不是意味著漢龍集團國家接手了

不是的,劉漢或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45戶企業相關股權被依法打包處置,並進行公開拍賣。

繼劉漢的系列豪車被拍賣處置後,劉漢或四川漢龍(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45戶企業相關股權將被打包處置。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公告,於2017年2月28日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司法拍賣網路平台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

漢龍資產包內含有漢龍集團本部資產和44家出資企業及負債(長期股權投資和貨幣資金除外)。按照法院拍賣公告顯示,資產包審計後總資產約181.78億元,總負債約214.4億元,凈資產約-32.62億元;評估價值為2.56 億元。資產包中涉及22家金融機構債權90.69億元。

(9)漢龍集團被誰接管擴展閱讀:

相關接手企業:

2017年2月,漢龍集團等45戶企業被法院拍賣,匯總評估值為2.56億元,起拍價2.56億元。其後,科發集團接手這筆資產,收購價25559.8萬元。

四川發展與綿陽科技城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發集團」)根據法院裁定承接漢龍資產包後,再將漢龍集團等44戶企業組成的資產包劃轉、過戶至科發集團與本公司(由三新公司代管)合作成立的合資公司(以下簡稱「國科公司」)。

由國科公司對漢龍資產包按照市場化原則進行管理、運營和處置。股東雙方按相應股權比例承擔義務和享有權利。至2018年末,44戶企業組成的資產包,已經全部轉至國科公司。

㈩ 四川劉漢為什麼被抓

因為涉黑被依法逮捕。

相關內容:

1、1993年以來,被告人劉漢、劉維夥同他人以合法成立的四川漢龍集團等公司、企業為依託,組織、領導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該黑社會性質組織人數眾多,結構穩定,骨幹成員基本固定,劉漢、劉維系組織者、領導者,被告人唐先兵等9人系骨幹分子,被告人張東華、田先偉等21人系一般成員。

2、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為樹立其非法權威,維護其非法利益,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有組織地實施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持有槍支、彈葯、敲詐勒索。

3、故意毀壞財物、妨害公務、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窩藏等數十起犯罪活動以及隨意毆打他人、聚眾賭博、串通拍賣等11起違法行為,共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傷等極其嚴重的危害後果。

4、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及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和縱容,稱霸一方,在四川省廣漢市、綿陽市、什邡市等地形成重大影響,並對廣漢市的賭博游戲機行業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了上述地區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

5、劉漢、劉維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是黨的十八大後依法查處的性質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刑事案件。2014年2月20日,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對劉漢、劉維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提起公訴。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決定於同年2月21日立案受理。

6、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同年5月23日公開開庭宣判,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對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等5名被告人判處死刑。

7、宣判後,劉漢、劉維等被告人提起上訴。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開庭審理,於同年8月7日公開開庭宣判,維持對劉漢、劉維、唐先兵、張東華、田先偉等5名被告人的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10)漢龍集團被誰接管擴展閱讀

劉漢(1965年10月25日-2015年2月9日),男,四川廣漢人。劉漢在1994年在期貨市場中一戰成功,1997年成立四川漢龍集團,持有境內外上市公司5家(其中國內1家,海外4家),擁有全資及控股企業30多家。

2014年5月23日,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寧一審宣判。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死刑判決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2015年2月9日,劉漢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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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漢龍集團被誰接管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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