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有限制。
1、證券法專門規定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東,反向進行股票買賣,其間必須間隔6個月的時間;如果未間隔6個月,在該股票買賣中獲取的收益,即差額收入,歸該公司所有。而且持股5%的大股東在出售股票的時候需要在三個交易日對外進行公告。
2、大股東在擔任公司高管期間,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高管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則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不得委託被他人管理,也不得由公司回購。但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年後,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經高管申請並經交易所同意,可不受36個月的限制:
公司章程規定的特殊規定,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實施。
⑵ 出一般性公告大股東買賣股票有約束嗎
對企業來講,大股東買賣股票是有約束的,一般來講在一個年度之內是不能超過5%的,如果超過5%以上需要出公告,另外對於控股股東的話,還有一些上市企業的高管在任職年度內是不能減持超過25%的。
⑶ 大股東可以買賣自公司股票嗎
可以買賣,只要不是在重大消息出來之前進行大規模交易就行
⑷ 大股東減持是利好還是利空啊
轉讓的對象不同,那麼所釋放的多空信號也是不同的,這個不能一概而論。 如是直接轉讓給二級回市場的話,肯定是答利空了,建議拋出。 如果是轉讓給另外一家機構或者投資人的話就是利好,可以繼續持用。說明股權結構有變更了,但是會提升業績,是大利好
⑸ 高管減持怎麼會套現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原因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將持有股票賣出,獲取現金。
高管減持對股票產生兩個不利的影響:
一是稀釋了二級市場的資金總量,因為大股東們減持1%,往往也會帶來數千萬元甚至數億元的資金流出證券市場,尤其是那些從財務投資角度減持籌碼的大股東們更是如此。一旦大股東們的減持行為具有持續性,那麼,將抑制A股市場的牛市氛圍,降溫A股市場。
二是從產業資本的角度提醒金融資本,因為連控股股東都開始減持,那麼,作為金融資本的中小投資者為何還要苦苦支撐呢。所以,大股東們的減持相當於提供了一個估值新標尺。 當然,減持也有兩個積極的影響。一是盤活了A股市場的籌碼,提升了A股市場的籌碼流動性。畢竟部分大股東的減持並非是因為股價嚴重高估,而是控股股東為財務問題而做出的減持動作。二是大股東們的減持籌碼一旦被市場所消納,且股價再度積極走高,那麼極有可能強化A股市場的牛市氛圍,就如同前期的中信證券、蘇寧電器等個股在限售流通股解禁後的持續減持聲中一路上漲一樣。
⑹ 作為高管的公司大股東,他的股票是怎麼獲得的
獲得公司股份有三種方式,一是公司發起之處股東(合夥人)通過契約按各自出資方式出資比例獲得公司相應份額股權,二是公司內部員工在工作達到一定年限或者有突出貢獻的公司給予股份獎勵(股權激勵)。三是公司贈與轉讓內部購買的或者個人通過二級市場購入的。
朗科股東減持一個處於套現需要,二是達到證監會規定的鎖定期限就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拋售。空手套白狼,呵呵可以這么理解但不完全是,因為不是誰都有這個能力去套的。
⑺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股票可以賣嗎
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的股票是可以進行售賣的,但是在其拋售股票時,會導致該股票的股價下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三十七條證券交易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不得買賣。
第三十八條依法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法律對其轉讓期限有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不得買賣。
第三十九條依法公開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轉讓。
(7)大股東高管賣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七條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將其持有的該公司的股票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或者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由此所得收益歸該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應當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後剩餘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限制。
公司董事會不按照前款規定執行的,股東有權要求董事會在三十日內執行。公司董事會未在上述期限內執行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董事會不按照第一款的規定執行的,負有責任的董事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⑻ 為什麼有些股份公司大股東(高管)一而再再而三的減持
所謂減持,就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持有人轉賣所持有的部分股票,減少對該公司的控股權。我們經常能看到上市公司公告大股東減持的消息,有些不明所以的股民一聽就驚慌失措,以為大股東連自己都不看好自己家公司的股票,忙著套現跑路,這些股民也會這跟著跑,怕自己繼續待著只能當接盤俠。
大股東減持的原因主要有四種:第一種,套現。有些股東是覺得錢已經賺夠了,不想再拚死拼活埋頭苦幹了,准備提前退休,就拿錢走人。還有的就是由於公司經營需要資金,可能出於各種原因短時間內融不到資,大股東只能減持自己手上的股份,套現後投入公司經營,這種時候,就算股價在低點,大股東也可能迫於無奈減持。
總之,面對大股東的減持股民不要慌張,畢竟慌也沒有用,該怎麼樣還會怎麼樣,有心驚膽戰的功夫,不如去觀察大股東的減持的真正目的是什麼,還有監管部門對減持的限制和披露要求,有效加大市場的透明度。只要上市公司仍然有發展潛力,大股東減持不會對公司的經營造成太大的影響。
⑼ 大股東5%以上賣股票規定
股市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股票,當然不能不打招呼,就直接減持的,必須發布公告
具體內容可以看上市公司股東,董監事高管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有具體的細則,針對百5%以上的大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交易所報告減持計劃,備案並予以公告,每次披露的減持時間區間不得超過六個月,在減持區間內,大股東董監事高管在減持數量過半或減持時間過半時,應當披露減持進展情況,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達到公司股份總數1%的,還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交易日內就該事項作出公告,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個交易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大宗交易的受讓方,在受讓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受讓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