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是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是我本人的,股東之間也沒有股份合同和任何書面協議,資金被我用了他們能告我嗎
主要是他們用什麼名義告你呢,你有欠條?
❷ 個體經營戶沒有營業執照收入股份錢屬於詐騙嗎
屬於詐騙。個人沒有營業執照,卻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他人投資入股,如果數額較大,已經構成詐騙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❸ 關於個人營業執照賣股份
這種情況,只要有分紅,自己感覺劃算。就維持現狀吧,若感覺不劃算,那就要看你當時的股份協議時怎麼簽的了,一般這種協議都是寫有入股與退股方面的條約的,那就按條約執行了。若這協議沒這方面的條約,你又想退股,那你就只有找法人談了
❹ 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時要寫股東的名字嗎
新版營業執照上只顯示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者經營者姓名,無法查看全體股東姓名。
個體工商戶如果是三個人合夥開的,那叫合夥經營,只是你們三個人一起出資,沒有任何股東關系,也不能管你們三個人叫股東。至於誰出了多少錢,到時候怎麼分紅,那是你們自己的事,工商不管。
注冊的時候你們三個人的名字都要登記,以出資人的名義。法人撤銷股東權利的說法自然就不存在了,更是不能隨便踢出的。
《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辦法》
第六條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
(一)經營者姓名和住所;
(二)組成形式;
(三)經營范圍;
(四)經營場所。
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4)個體營業執股份擴展閱讀:
個體工商戶是個體工商業經濟在法律上的表現,其具有以下特徵:
1、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個人為單位,或以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業經營,均為個體工商戶。根據法律有關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經營的主要是城鎮待業青年、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此外,國家機關幹部、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必須依法核准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是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個體工商戶經核准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才可以開始經營。個體工商戶轉業、合並、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也應辦理登記手續。
3、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政策允許個體經營的行業。
❺ 股份制公司辦理個體營業執照的問題哇~
營業執照上只能出現一個人的名字,這個人應該是法人代表.這個以後如果你朋友想獨吞的話,肯定是有影響的。你跟朋友誰出的錢多,誰可以當法人代表。最好你們定一個協議,盈利或虧損之後按照出資比例分攤,最好找律師定個協議出來。
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法人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2、組織章程(提交列印件一份,請全體股東親筆簽字;有法人股東的, 要加蓋該法人單位公章;集體所有制(股份合作)企業法人設立法人分支機構的,組織章程要加蓋主辦單位公章);
3、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4、《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5、《指定(委託)書》;
6、《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7、股東(主辦單位)資格證明;
8、經營范圍涉及前置審批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文件;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提交列印件一份,請全體股東親筆簽字;有法人股東的,要加蓋該法人單位公章);
3、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4、《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5、股東資格證明;
6、《指定(委託)書》;
7、《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8、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文件。
❻ 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更改為股份的,應該做么做
辦成有限責任公司還行,股份有限公司辦不成,直接去注冊就行,有的地方可以把個體的字型大小轉到公司去,網路經驗上有詳細介紹
❼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為個人合夥是什麼概念
個人合夥又稱「合夥」。二個以上公民按約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的法律行為或組織形式。各當事人為合夥人。合夥人通過合夥合同明確規定各自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僨務承擔、入伙、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
各合夥人投入的財產,由合夥人統一管理和使用,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對於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執行,也可以推選負責人執行,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對於合夥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協議約定,
以各自的財產承擔無限清償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夥人要求退夥的,以合夥協議為准處理,協議無約定的,一般應予准予。由於合夥人退夥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具體情況如退夥原因、理由及雙方當事人過錯等,由退夥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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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夥的作用:
1、聚斂功能
一般賬戶引導眾多分散的小額資金匯聚成為可以投入社會再生產的資金集合功能。在這里,股票市場起著資金 「蓄水池」的作用。
2、配置功能
資源的配置,一般賬戶通過將資源從低效率利用的部門轉移到高效率的部門,從而使一個社會的經濟資源能最有效的配置在效率最高或效用最大的用途上,實現稀缺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3、調節功能
個人賬戶對宏觀經濟的調節作用。股票市場一邊連著儲蓄者,另一邊連著投資者,股票市場的運行機制通過對儲蓄者和投資者的影響而發揮作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個人合夥
❽ 個體營業執照和開公司營業執照是什麼意思
一、個體營業執照和開公司營業執照的意思分別如下:
1、個體營業執照是指有經營能力的公民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依法開展經營活動。
2、開公司營業執照是公司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證件。公司必須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後方可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營業執照由企業登記主管機關核發。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頒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對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頒發《營業執照》。
二、個體營業執照與公司營業執照的區別
1、承擔責任不同
個體工商戶是個人承擔無限責任,家庭財產承擔連帶責任;而公司是企業法人承擔有限責任,並且承擔的是注冊資本數額內的責任。
2、財務做賬不同
個體工商戶規模小,一般都是家庭經營,往往沒有健全的財務制度,不用每個月都做報表;公司則必須建賬做賬,繪制報表,同時還可以享受到相應的優惠政策。
3、納稅比例不同
對於個體工商戶而言,不論當月收入情況如何,都必須按照相應的稅率納稅。也就是說,個體工商戶繳納的稅是固定稅,繳納多少是稅務機關根據某些信息來核定的,每個月繳納的稅費可能是一樣的。公司則不一樣,它按照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進行區分,如果當月沒有收入,則不用納稅,直接申請零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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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013年12月28日決定,對《公司法》作出修改,並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注冊公司須知:實繳制已改為認繳制
將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注冊資本認繳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點。根據新修改的公司法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這一改革有利於個體創業、可以促進我國建立信用體系、有利於推動資源配置方式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