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股東年底分紅
你的理解沒錯,可以分紅。擴建的18萬形成的是資產不是費用,屬於資本性支出,不影響利潤。
分紅條件:一當年有盈餘。這個沒問題呀,營業收入28萬,工業凈利潤率不低於2成就是5.6萬;
二手頭有現金。這個也沒問題呀,新增加的資本40萬足以滿足擴建的18萬。
這當中的變數就是應收賬款的回收,你賣了28萬但貨款一定要收回來。二就是固定資產明年投入使用後會增加折舊費用,但同時公司的產能也擴大了,銷售跟上去的話,足以覆蓋費用。
如果公司負債率不高,不急於還債的話,短期也不需要再擴張,就應該給股東及時分紅。
Ⅱ 在18年2月份持有,已經在19年8月股息漲50%我從19年12月購買原始股,請問之前分紅與我有關嗎
19年八月開始漲息,那麼你在19年八月以前買的股份是可以分紅的,你在19年12月份買的,應該不會有這部分的分紅。
Ⅲ 中途撤股份。可以享受分紅嗎18年入股的。19年我提出撤股。我現在走。可以享受18年的分紅嗎
我查了一下資料,希望可以幫到你,個人建議請個律師,走法律途徑解決,你得弄清楚你們這企業的性質(以營業執照為准),究竟是合夥企業還是股份制企業。 如果是「合夥」,適用的是《合夥企業法》,如果是「股份制」則適用《公司法》,相關的規定是不一樣的。 如果是合夥企業,不叫「撤股」而是退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如果是股份制,則不能撤股,但可以在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如果是向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要看股東出資成立公司時的協議,而且還要看看要沒利潤,有才可能分紅,一、你公司如何分配股利,其依據和流程首選應依據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
二、股東撤股,首選也應依據公司章程規定,其次應按照公司法第三章第72條的規定進行股權的轉讓。1、股東的股份是不能撤的,只能轉讓 2、分紅是按交了所得稅、計提了公積金以後剩下的未分配利潤進行分配, 3、入股的本金,是不影響未分配利潤的,你們老闆的說法是不正確的,分紅只能是按未分配的利潤與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Ⅳ 關於泰達股份
資產置換!本人持有泰達股份3萬股,出來起碼15元開盤!估計在6月底出來!朋友,等著數錢吧!!
Ⅳ 18年十月份幾號赤峰黃金股票分紅赤峰黃金什麼時候分紅
黃金概念股有哪些
山東黃金(600547)、
中金黃金(600489)、
恆邦股份(002237)、
赤峰黃金(60098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