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陽光私募
您好!「陽光私募基金」是證券市場的新興力量。
陽光私募基金的設立條件:
《1》、 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 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 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 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8》、 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9》、 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10》、 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一般是指私募信託證券基金,主要投資於二級證券市場,與私募股權基金(PE,private equity)重點投資於一級股權市場在投資對象上有所區別。
信託私募證券基金一般存在兩種形式:「結構式」和「開發式」。
陽光私募基金一般僅指以「開放式」發行的私募基金。所謂開放式,即基金認購者需要承擔所有投資風險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資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諾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總資金2%左右的管理費和投資盈利部分的20%作為傭金收入,這種收費模式即是俗稱「2-20」收費模式(2%管理費+20%盈利部分提成)。這種2-20收費模式是私募基金國際流行的收費模型,著名的美國索羅斯基金,老虎基金,香港惠理基金等都採用這種收費模型。
2012年8月,74隻陽光私募產品榮獲1年期融智五星評級,其中,56隻產品今年來實現正收益,佔比75%,投資風格大多穩健,偏好消費股、藍籌股。
謝謝閱讀!
B. 辦理陽光私募基金牌照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注冊基金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私募基金公司的注冊條件:
1、私募管理型企業的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 3000 萬元,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數
額)不低於 3000 萬元;單個投資者(股 東)的投資數額不低於 100 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
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2、私募基金型企業的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 5 億元,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
低於 1 億元;單個投資者(股東)的投(出)資數額不低於 100 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
本限制條款內)。
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的營業范圍:
1、私募管理型企業的經營范圍可以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參與設立投資型企業與管
理型企業。不得從事證券類投資、擔保,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2、私募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除可以核定以上范圍外,還可以核定:非證券業務的投資;代理其他投
資企業或個人的投資。不得從事證券類投資、 擔保。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3、管理型企業和投資型企業均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證券類投資
、擔保。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投資型企業不得成為上市公司的股東,但是所投資的未上市企業上市
後,投資型企業所持股份的未轉讓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三、 私募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發起人數規定:
雖沒有做出規定,但一般不宜超過 50 人;做為有限責任公司,按照法律,不應超過 50 人;做為私募,
無論什麼形式,不應超過 200 人。
四、其他規定:
根據《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創投企業應有至少 3 名具備 2 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
高級管理人員承擔投資管理責任。委託其他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顧問企業作為管理顧問機構負責其
投資管理業務的。
注冊流程:
1.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同時准備材料;
2.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及其相關材料,等待名稱核准結果;
3.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同時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指定(委託)書》等有關表格;
4.經營范圍及前置許可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到經工商局確認的入資銀行開立入資專戶;辦理入資手
續並到法定驗資機構辦理驗資手續;
5.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6.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並領取營業
執照。
申請注冊應提交材料: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單位投資者(單位股東、發起人)名錄
》、《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名錄》、投資者注冊資本(注冊資金
、出資額)繳付情況)、《法人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
》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列印件一份,請全體股東親筆簽字;法人股東要加該法人單位公章);
3.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4.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5.《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預核准名稱投資人名錄》;
6.股東資格證明;
7.《指定(委託)書》
8.《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9.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文件。
C. 光大證劵陽光智勝版為什麼顯示股東狀態不正常
在周末的時間證劵公司會進行系統測試,就會發生你這種情況,沒問題的,到交易日系統就正常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的注冊登記信息不完整,這需要你去光大證券營業部補充完善你的登記信息。
D. 光大證券金陽光登錄股東異常
系統關閉了或者是系統升級中,正常情況沒事的唔擔心。證券公司的系統都是很好幾乎不會出現問題。
我也是股民,兄弟可以加個好友交流下啊。
E. 陽光城的公司概述
交易所 深交所主板曾用簡稱:陽光發展 石獅新發 G閩陽光
行業類別綜合類
證券類別:深圳A股
上市日期:1996-12-18
法人代表:林XX
總 經 理:XX
公司董秘:廖XX
獨立董事:江XX、魏XX、葉XX興、庄XX
注冊地址:福建省福州經濟技術開發區
辦公地址:福州市鼓樓區古田路
營業務:基礎設施開發、電子產品及輕工工業產品製造 福建陽光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為福建省石獅新發股份有限公司,於1 991 年經福建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閩體改(1991)010 號文和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閩銀函(1991)118 號文批准設立。經公司2002 年度股東大會同意,公司將名稱變更為 「福建陽光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2 月17 日經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已辦理了名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公司由福建省新湖集團公司、石獅新湖工貿公司和石獅市開發企業(服裝)有限公司等三家鄉鎮企業聯合發起,首期發行800 萬股普通股,發行價每股1 元,公司通過1994 年及1995 年吸收合並及重組,1996 年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字(1996)375 號文批准,股票於1996 年12 月18 日在深交所掛牌上市。
實力
上市時總股本為5318.577 萬股,其中:法人股3932.625 萬股,社會公眾股1385.9 52萬股。1997 年7 月實施了10:2 的送股方案,1998 年實施了10:3 配股方案。1999年實施了10:2 的送股與資本公積10:2 轉增股本的方案,轉增後公司總股本為9517.3092 萬股。 2006 年7 月17 日,公司實施了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以股權分置改革前的流通總股本29,104,995 股為基數,由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按每10 股送1 股,共執行2,91 0,499 股。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後,法人股股份減少66,068,097 股(其中: 支付社會公眾股股東股權分置對價2,910,499 股,轉為有限售條件的流通股63,157 ,598 股),同時社會公眾股增加66,068,097 股,公司的總股本沒有發生變化,仍為95, 173,092 股。
2008 年12 月8 日公司取得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08]1338 號《關於核准福建陽光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東方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福建康田實業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批復》,核准公司向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東方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福建康田實業有限公司發行72,328,641 股人民幣普通股股票購買上述發行對象的相關資產。2008 年12月15 日,公司定向增發72,328,641 股人民幣普通股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證券登記。增資後,公司總股本為167,501,733.00 股。 對外貿易、電力生產、上電網銷售,代購代銷電力產品和設備;電子通信技術開發,生物技術產品開發,農業及綜合技術開發;基礎設施開發、房地產開發;家用電器及電子產品,機械電子設備、五金交電、建築材料,百貨,針紡織品、化工產品(不含危險化學品)的批發、零售、經營安優21 獨特維生素氨基酸復合片( 有效期至2012 年3 月5 日);化肥的銷售。
歷史沿革
公司由福建省三家鄉鎮企業石獅新湖工貿公司、石獅市開發企業服裝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新湖集團公司共同發起,並於1991年8月2日注冊登記,注冊資本為800萬元。1996年10月,福建省證券委員會以閩證委第18號文分配給公司13859520股A股上市額度。
福建起家的陽光城地產總部,將於2011年11月18日遷到全國經濟和金融中心的上海,這是陽光城集團董事局主席林騰蛟本周五當著全國媒體宣布的。
1997年7月實施了10:2的送股方案,1998年實施了10:3配股方案,1999年實施了10:2的送股與資本公積10:2轉增股本的方案。公司現有總股本為95,173,092股,其中:有限售條件流通股45,597,409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49,575,683股。經公司2002年度股東大會同意,公司將全稱變更為「福建陽光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2月17日經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核准,公司已辦理了全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編號 股東名稱 持股數量 持股比例 股本性質
1 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 4003.26萬 23.900% 流通受限股份
2 福建省東方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3545.93萬 21.170% 流通受限股份
3 福建康田實業有限公司 2709.12萬 16.170% 流通受限股份
4 福建省億力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998.15萬 5.960% 流通A股,流通受限股份
5 中國建設銀行-泰達荷銀市值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442.65萬 2.640% 流通A股
6 中國光大銀行-泰信先行策略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 300.00萬 1.790% 流通A股
7 中國工商銀行-銀河銀泰理財分紅證券投資基金 199.99萬 1.190% 流通A股
8 中國建設銀行-泰達荷銀品質生活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138.92萬 0.830% 流通A股
9 東方證券-農行-東方紅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133.57萬 0.800% 流通A股
10 蔡一野 130.00萬 0.780% 流通A股 陽光城流通A股總計0.94億,占總股本56.34%。
股本結構 持倉結構
陽光發展在過去的一年中,股東戶數呈增加趨勢,機構持倉比例減少。最新季度情況表明,該股人均持股減少。最新機構持倉為2.89%,部分機構對該股看法有所下調,倉位下調-5.15%。 規模增長指標
陽光發展過去三年平均銷售增長率為56.75%,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176/1710),在其所在的房地產開發行業排名為24/67,外延式增長合理 EPS成長性
陽光發展過去EPS增長率為53.25%,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389/1710),在其所在的房地產開發行業排名為21/67,公司成長性合理
盈利能力指標 陽光發展過去三年平均盈利能力增長率為103.01%,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272/1710),在所在的房地產開發行業排名為 (20/67)。盈利能力合理
EPS穩定性
陽光發展過去EPS穩定性在所有上市公司排名(936/1710),在其所在的房地產開發行業排名為37/67 。公司經營穩定合理 收入趨勢
陽光城2009年第三季度實現主營收入9.52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6.32%。
盈利趨勢
陽光城2009年實現凈利潤0.31億元(基本每股收益0.18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35.26%。
價值評估
綜合價值評估
綜合投資建議:陽光發展(000671)的綜合評分表明該股投資價值較佳(★★★★),運用綜合估值該股的估值區間在31.46-34.61元之間,股價目前處於低估區,可以放心持有。
12步價值評估投資建議:綜合12個步驟對該股的評估,該股投資價值較佳(★★★★),建議你對該股採取參與的態度。
行業評級投資建議:陽光發展(000671)屬於房地產經營與開發行業,該行業投資價值較好(★★★★),該行業的總排名為第6名。
成長質量評級投資建議:陽光發展(000671)成長能力較好(★★★★),未來三年發展潛力很大(★★★★★),該股成長能力總排名第34名,所屬行業成長能力排名第5名。
評級及盈利預測
陽光發展(000671)預測2009年的每股收益為0.84元,2010年的每股收益為2.48元,當前的目標股價為31.46元,投資評級為買入。
行業評級
行業市場相對力道 ★★★
行業成長性 ★★★★
行業集中度 ★★★★★
機構推薦度 ★★★★
行業綜合星級
風險評估
VAR風險價值 16.5%
每月波動 0.8%
均方差 4.5%
最大獲利(元) 4.33
最大虧損(元) 4.33元
F. 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正規公司嗎
是來。
光大證券自股份有限公司創建於1996年,是由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投資控股的全中國性綜合類股份制證券公司,是中國證監會批準的首批三家創新試點公司之一。
經營范圍主要有證券(含境內上市外資股)的代理買賣;代理證券的還本付息、分紅派息;證券代保管、鑒證;代理登記開戶;證券的自營買賣;證券(含境內上市外資股)的承銷與保薦(含主承銷);證券投資咨詢(含財務顧問);客戶資產管理;直接投資業務;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G. 陽光私募基金的組織架構是怎樣的
1、陽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資顧問公司作為發起人、投資者作為委託人、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銀行作為資金託管人、證券公司作為證券託管人,依據《信託法》及《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發行設立的證券投資類信託集合理財產品。
2、信託私募證券基金一般存在兩種形式:「結構式」和「開放式」。
陽光私募基金一般僅指以「開放式」發行的私募基金。所謂開放式,即基金認購者需要承擔所有投資風險及享受大部分的投資收益,私募基金公司不承諾收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盈利模式一般是收取總資金2%左右的管理費和投資盈利部分的20%作為傭金收入,這種收費模式即是俗稱「2-20」收費模式(2%管理費+20%盈利部分提成)。這種2-20收費模式是私募基金國際流行的收費模型。
「結構式」的陽光私募基金,就是指將受益人分為不同種類,進行結構劃分,比如將受益人劃分為優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特別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以此為基礎來分配利益。這種模式以上海模式為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