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個大股東最多能持有多少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
一般個人股東沒有限制。機構股東,如社保基金單個投資賬戶不能持有一家上市公司10%以上股權,外資機構不得持有10%以上股權及以他政策限制股東。
㈡ 一個公司的排第一的股東 持有量只有10%左右 其他的都被各個小股東分散擁有 那這個公司誰說了算 這種公
你這個問題需要一篇論文才能解答清楚,實際上集中和分散各有各的好處,也各有各的壞處,目前這方面的探討一直沒完,比如美國分散的多,德國則集中的多,關鍵還是有、經營者、決策者、持有人各方的問題!
所有權與控制權兩權高度分離的分散公司體制只在美國、英國等少數國家存在,尤其在美國市場型公司治理環境下最為典型。
然而,世界范圍內絕大多數國家的公司屬於股權集中型,甚至有些國家和地區以家族控制型為主體。德國關系型公司治理環境下,公司所有權的重要特徵為所有權集中於大的機構投資人,例如,銀行、保險公司、退休金組織。根據調查顯示,75%-85%的德國上市公司由持股超過25%的大股東掌控,介於22%-40%的德國公司甚至是由一位大股東持股超過3/4。
59.74%的美國上市公司有控制股東,相比之下,這一比例是亞洲為79.72%,歐洲是86.2%。
東亞則有2/3的公司是由一個大股東控制,並且有控制股東控制的公司很少有其他大股東代表全體股東對控制股東實施監督。
在日本,最大的公司已經擁有四家或五家銀行和保險公司,每家銀行或者保險公司都擁有公司股票的5%左右。
由此可見,相對於英美分散持股的公眾公司類型,股權結構集中的公司形態更為常見,它是多數國家和地區公司治理主導性體制和影響這些國家和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的關鍵因素,因此,更值得關注和研究。
美國超過50%的公眾公司最大的股東持有的公司股份常常低於公司總股份的5%。
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股權與控制權之間並非一一對應關系,股權與控制權通常並不相等,而是大於或小於控制權。也就是說,股權與控制權並非對稱關系。由於股權與公司控制權的非對稱性,必然導致公司的所有權與經營管理相分離。由於小股東搭便車現象,運用委託投票權,背離一股一票制的原則,以及其他分離工具的使用,致使公司的最終控制權落入經營者手中,並非全體股東透過股東大會直接控制公司。
通用汽車公司的五個最大的股東(他們自己也是代表非常分散的小股東的機構投資者)持有的全部股票加起來還不到該公司股票的6%。由於小股東擁有極少的表決權,他們投票對股東大會的決議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反而徒增自己的成本,於是股東理性地選擇了不出席股東會議,或是將自己的表決權委託給經理代行表決權完事,這就是所謂的股東冷漠現象。由此可見,股東事實上被排除在公司經營管理之外。
股權分散型公司治理結構控制權配置是以董事會為中心或者以經理為中心,這會出現嚴重的委託代理成本問題。「投資者所有的企業一個明顯的局限性是投資者無法有效地約束企業的管理人員」。據錢德勒研究,自1840年以來,現代公司逐漸變成了經營者支配的公司。現代公司的權力已轉移到組織本身,轉移到公司的專家組合。只要企業是賺錢的,這些專家組合就有十足的權力,而資本的所有人,即股東則在這方面是沒有份的。進入20世紀,董事會中心主義使經營者的權利迅速膨脹,出現了經營者支配一切的局面,所有者處於權利失控或半失控狀態。
㈢ 擁有一家公司1%股權和50%股權,區別到底有多大
先來看一看企業股權的幾個關鍵點位:
67% 完全控制權
51% 相對控制權
10% 可申請臨時會議召開權,亦可申請解散公司
5% 中大股東變動警示線(適用於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1% 享受股東權利而已。
初創公司創始人只有50%股權比例是不合理的,因為沒有絕對控制權不僅在公司方向上容易產生分歧,也得不到融資,無法使公司快速發展。
成長型公司創始人持有50%股權比例,加上持股平台的股權比例依然可以達到絕對控制權。
上市公司創始大股東在沒有其他家大股東情況下,能夠有34%的一票否決權+董事會優勢席位數,就足以控制公司了。
㈣ 同一家大股東控股多家上市公司
這樣很正常。中國平安就是很好的例子。
㈤ 一家上市公司有多家參股或控股公司是怎麼回事是統一管理還是分開管理啊具體財務什麼的怎麼回事啊
一家上市公司由多家參股很正常,但是多家控股是不存在的。上市公司通常是由一個最大的股東來組織公司的經營管理,包括財務管理;
㈥ 請問 有沒有大股東同時控股兩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有的話 能告訴我么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同一控股股東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公司的控股股東為同一股東的情形.
儀電控股,下面有飛樂股份、飛樂音響、金陵股份、廣電電子、廣電信息5個上市公司
㈦ 一個人要擁有一家上市公司百分之多少的股份才能擁有它的控制權
1、絕對控股
是指股東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
2、相對控股
相對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某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佔的比例雖未大於50%,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的實際控制權(協議控股);或者相對大於其他任何一種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佔比例(相對控股)。
(7)一家大股東擁有多個上市公司控股權擴展閱讀:
1、股權與股份
在《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權利多用股權,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多用股份。
股權通常指因出資而享有的股東權利,也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出資比例;而股份則僅存在於股份有限公司,屬於可以計量的股票數。
2、股權與股票
股權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與其擁有的股票比例相應的權益及承擔一定責任的權力。而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支股票背後都有一家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