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單一集團客戶貸款風險集中度超過監管比例是銀監會哪個制度裡面的
(1)單一集團客戶貸款風險集中度超過監管比例是屬於銀團貸款
(2)銀監會發布的《銀團貸款業務指》中規定,單一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超過貸款行資本金余額15%的,都應當組織銀團貸款。
銀團貸款:
(1)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銀團貸款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基於相同貸款條件,依據同一貸款協議,按約定時間和比例,
(2)通過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幣貸款或授信業務。國際銀團是由不同國家的多家銀行組成的銀行集團。
② 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是什麼意思是指最大一個貸款客戶單一集團授信集中度又是什麼意思是企業的貸款
就是字面的意思啊。貸款額最大的一個客戶占據的貸款百分比就是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
如果多個公司,其母公司是一家,那麼這家母母公司旗下所有子公司的貸款加在一起,算單一集團。
③ 銀行對單一集團客戶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該商業銀行資本凈額的多少
15%。
集團客戶在銀行核定授信額度後,發生增加新的關聯子公司的,除按第十九條規定要求進行信息記錄外,新增子公司的授信額度納入集團客戶授信額度,統一管理。
因重組或其他情況,使原已納入集團客戶統一授信管理的子公司不再隸屬於該集團客戶的,應將該子公司的授信額度從原核定的集團客戶統一授信總額度中扣除,並報總行備案。
(3)單一集團客戶授信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根據銀監會與央行協商的意見,今年貨幣信貸總量調控由央行負責,銀監會主要從審慎監管角度予以支持和配合。這一安排將有助於央行構建宏觀審慎的政策框架。
根據動態調整的方案,在確定差別存款准備金繳納標准時,將會參考金融機構在整個金融體系中的經營規模、關聯性和替代性,以及其主要經營指標和監管風險指標差別化收繳,凡是資本充足率較低、經營風險較大的金融機構就要多繳存款准備金。
④ 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的計算公式
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資本凈額×100%
指標釋義:
最大一家集團客戶授信總額是指報告期末授信總額最高的一家集團客戶的授信總額。
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向非金融機構客戶直接提供的資金,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的保證,包括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融資租賃、透支、各項墊款等表內業務,以及票據承兌、開出信用證、保函、備用信用證、信用證保兌、債券發行擔保、借款擔保、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銷的貸款承諾等表外業務。
集團客戶是指具有以下特徵的商業銀行的企事業法人授信對象:
1)在股權上或者經營決策上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他企事業法人或被其他企事業法人控制的;
2)共同被第三方企事業法人所控制的;
3)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三代以內直系親屬關系和二代以內旁系親屬關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間接控制的;
4)存在其他關聯關系,可能不按公允價格原則轉移資產和利潤,商業銀行認為應視同集團客戶進行授信管理的。
⑤ 我國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不應高於()。
A
答案解析:
我國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為最大一家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與資本凈額之比,一般不應高於15%;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為最大一家客戶貸款總額與資本凈額之比,一般不應高於10%。
⑥ 商業銀行對我國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不應高於多少
商業銀行對我國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不應高於注冊資本的10%
⑦ 貸款中集團授信是什麼意思
集團授信是銀行針對集團客戶的授信,它是區別於一般企事業法人的授信。
什麼是銀行所稱的集團客戶?金融機構說成的集團客戶包括在股權上或者經營決策上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他企事業法人或被其他企事業法人控制的;共同被第三方企事業法人所控制的;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近親屬(包括三代以內直系親屬關系和二代以內旁系親屬關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間接控制的;存在其他關聯關系,可能不按公允價格原則轉移資產和利潤,商業銀行認為應當視同集團客戶進行授信管理的。
什麼是授信?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支持,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貸款、貿易融資、票據承兌和貼現、透支、保理、擔保、貸款承諾、開立信用證等表內外業務。
為什麼有集團客戶授信?因為集團客戶不是單一法人,商業銀行在授信管理上往往存在難度,所以為加強集團客戶管理,有效防範和控制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各家商業銀行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制定了符合自身經營特點的集團客戶授信管理辦法、操作指引等等。
所以,弄清楚上面幾點後。集團授信的概念就不難理解了。它是指商業銀行向集團客戶直接提供資金支持,或者對集團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貸款、貿易融資、票據承兌和貼現、透支、保理、擔保、貸款承諾、開立信用證等表內外業務。
⑧ 對單一客戶的授信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10%出自哪裡
《商業銀行風險監管核心指標(試行)》銀監辦發〔2005〕26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