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為什麼不原因國資委對其進行財務監管
我最近也剛學這個。碰到同胞了。根據我學的,我來敘述一下。你看看你看不看得懂,是不是和你一樣。1、選擇月份:例:6月2、錄入-上年數據提取-選擇單位(有幾家選幾家)-確定-提取-數據錄入-企業財務快報3、從記賬工具中導出科目余額表。製作資負表和利潤表。4、根據3、填寫。(1)職工薪酬的本年累計數=科目余額表中的本期借方發生額的(社保+工資+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福利費)(2)職工薪酬的本月數=(1)-原本年累計數(3)應交稅費總額的本年累計數=科目余額表中應交稅費的本期發生貸方數;(4)應交稅費總額的本月數=(3)-原本年累計(5)已交稅費總額的本年累計數=科目余額表中應交稅費的本期發生借方數;(6)已交稅費總額的本月數=(5)-原本年累計(7)計提折舊額的本月數和本年累計都要填寫。本年數=資負表中累計折舊額期末數計;本月數=資負表中累計折舊額期末數-原本年累計(8)增加值最後填寫=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利潤+職工薪酬+計提折舊額5、保存
⑵ 如何進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如何進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進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中外各國國有經濟和國有企業發展的實踐告訴我們:國有經濟和國有企業不是搞不好,關鍵是採用什麼方式去搞西方國家如何「看管」國企。
西方市場經濟國家,在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漫長過程中,不斷結合本國的國情特點,探索完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體制和方式,積累了不少成功的經驗。這些成功的經驗,對於我國建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新體制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鑒意義。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由於國情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和監管方式也不盡一致,但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履行出資人職責卻有著不少共同特徵。 比較完備的國有資產監管法律體系西方市場經濟國家對國有資產的監管充分體現了以法治為基礎的原則,按照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建立了一整套比較完備的政策法律體系。從法律角度分析,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法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公共法,用於規范全部各類企業的行為。如"公司法"、"安全生產法"等;另一類是特別法,主要用於規范國有企業的行為。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國有資產經營預算、國有資產采購、國有股權處置、國有資產審計等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日本1922年就制定了《國有財產法》,1948年又頒布了新的《國有財產法》,一直沿用至今。紐西蘭也於1986年頒布了《國有企業法》,規定了政府與國有企業的關系是出資人與所出資企業的關系,為政府管理國有企業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據。不少市場經濟國家為了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根據本國的國情建立了嚴格的國有資產經營預算制度和國有資產財務審計制度,對國有資本收益和國有資本再投入實行法制化管理。法國、英國、德國和芬蘭等國,在推進國有企業民營化的過程中,也都通過立法的形式來保證民營化的有序進行。如法國議會1986年8月通過並頒布了《關於民營化實施方法的法律》,對每個行業、每個企業國有資產的退出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和具體的要求。 明確的機構行使出資人監管職責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中,政府的社會公共管理職能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一般都是嚴格分開的。新加坡政府為了強化市場經濟條件下國有企業的監管,於1974年成立了淡馬錫控股公司,淡馬錫控股公司代表新加坡政府持有並管理政府在國內外各大企業的投資,履行出資人的職責。淡馬錫控股公司接受新加坡財政部監管,定期向財政部提交報告。目前,淡馬錫控股公司擁有21家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這些企業的經營范圍十分廣泛,包括銀行與金融服務業、電信與傳媒業、運輸與物流業、能源與公用事業、基礎設施與工程、房地產等。淡馬錫控股公司的宗旨是"培育成功企業,創造新加坡未來"。淡馬錫控股公司的成立,迅速扭轉了新加坡國有企業經營不善的局面,創造了一系列令世界矚目的驕人業績。法國政府於2003年7月成立了國家參股局,將原來分散在能源、交通、財政等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職能集中起來,不論是金融性資產還是非金融性資產統一由國家參股局代表政府行使國有資產出資人的職責。國家參股局的主要職責是:從出資人的角度參與國有企業發展戰略的制定,對國有企業重大投資方向和規模進行管理,組織國有企業的重組和上市,對國有企業運營風險進行管理等。有一些國家雖然沒有設立專門的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但政府根據授權在政府現有機構內明確了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如瑞典政府在工交部內專門設立了國企局,專司出資人的職責,統一負責全國國有企業管資產、管人、管事的職能。義大利政府則由經濟財政部國庫司負責國有企業監管職責。芬蘭政府雖然目前實行的是部門分散管理國有企業的體制,但政府已認識到分散管理體制的弊端,正在實施政府統一管理國有資產職能的整合,2004年已正式成立了一個"國有資產管理小組",統一負責研究制定國有資產管理政策和部際協調,計劃於2007年之前正式成立政府統一監管國有企業的機構。 規范的董事會制度規范的法人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體制基礎和制度保證。西方市場經濟國家國有企業管理的一個共同特徵就是遵從OE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法人治理結構標准,普遍建立了規范的董事會制度,採用市場化的方法選好董事。法國國有企業實行的是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董事會是決策機構,負責決定企業的發展戰略、經營方針和紅利分配,任免董事長和總經理。董事會實行"三方代表制"原則,即國家代表、職工代表、專家代表,各佔三分之一。其中:專家代表是董事會的獨立董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董事會成員由政府提名。為做好董事會成員的提名工作,國家參股局按照職業化的原則建立了董事人才庫。法國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董事長由政府提名、董事會通過,並根據法律由總統任命。同時法國政府還向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派出國家稽查員,對企業國有資產運營進行監督。國家稽查員是由各相關部門直接選派,常駐企業,可列席董事會,有發言權,沒有表決權。一些國家的公司法規定,董事長可以兼任首席執行官,以保證企業決策的統一和快捷。但英國、瑞典等國的公司法規定,公司董事長一般不兼任首席執行官,董事長是非執行董事。在英國、瑞典的大多數企業,除了首席執行官進入董事會外,經理層其他人員大多都不進入董事會。多數企業董事會均設有專門委員會,為董事會提供決策服務。專門委員會一般包括:提名委員會、戰略規劃委員會、考核與薪酬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等。上述委員會基本都由外部董事或獨立董事組成。與其它國家不同的是德國國有企業的決策機構不是董事會,而是監事會。監事會在企業管理中擁有很大的權力,國家通過對監事會成員的任命來體現對國有企業的意志。董事會在德國則是企業經營管理機構。法律規定:在500名雇員以上的國有企業中,設立3至20人的監事組成監事會。監事會成員50%由聯邦政府代表、50%由職工代表組成,其中普通職工、管理人員和國家代表有一定的比例要求。 嚴格的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西方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普遍都建立了嚴格的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制度,並始終堅持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獎懲緊密掛鉤,採用多種方式優化企業負責人的薪酬結構,最大限度地把對企業負責人的近期與中長期業績考核和相應的短期與中長期激勵結合起來。法國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董事會的考核主要採用簽訂經營目標合同的方式進行,通過合同來確定企業經營目標。目標合同每年簽訂一次,不僅有年度目標,而且還有長遠目標;不僅有經營目標,而且還有公共服務目標,具體指標根據不同的企業、不同的要求來選擇。目標合同完成的好壞,直接同企業董事會成員的薪酬和任免掛鉤。法國國有企業經營者的薪酬由基薪和績效年薪組成,薪酬水平要比公務員高很多,但比民營企業低30%左右。新加坡淡馬錫控股公司為了有效地提升所屬企業的經營業績,全面採用經濟增加值(EVA)的考核方法,不僅大大提高了經營者資本成本和股東回報的意識,而且大大提高了企業的經營業績。 比較完善的國有企業運營監測體系為了防止國有企業經營風險並促進其提高經營業績,西方市場經濟國家都遵循國際會計准則,建立了較為規范的企業信息披露制度。法國國家參股局建立了月度報表報送制度,企業必須每月向國家參股局提交經濟運行報表,其內容包括主要財務指標、主要經濟運營指標、重大經營活動以及重大對外投資等;並建立了企業主要領導定期或至少每年一次與國家參股局會晤制度,介紹企業整體發展狀況、市場前景及企業發展戰略等;要求企業指定專門部門與國家參股局建立經常性的接觸。法國參股局還要參與國有企業年度財務預算的論證,並對年度財務決算進行審批。法國政府還建立了國家審計院,對國有企業財務會計事項進行審查。瑞典工交部國企局還設有專門的分析員,定期分析行業和私營企業的主要經營指標水平,對比後提出國有企業的相應指標建議。每年11月起,國企局就要對國有企業的董事會業績進行分析、評估,包括董事的表現、能力等,向工交部部長、主管副部長提交報告。美國、英國等國家政府要求,不論是國有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都要建立公開透明的財務報告制度,企業的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都要通過網站等方式按期向社會公開,接受政府和全社會的監督。我國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的改革,特別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成立,是我國在過去近三十年國有經濟和國有企業改革基礎上的繼續和深化,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在市場經濟體制下組建的管資產、管人、管事相結合的新體制,不僅第一次實現了政府層面上公共管理職能和出資人職能的分開,實現了政企分開,而且也解決了國有企業出資人長期缺位的問題。只要我們堅定不移地按照黨的十六大確定的改革發展目標,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方向,認真學習和借鑒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成功經驗,大膽探索、勇於實踐,具有中國特色的國有資產監管新體制就一定能夠在我國盡快建立起來!
⑶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控股的上市公司有哪些
根據官網顯示,相關公司有很多,以下舉例5家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
1、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是國家在原中國石化總公司的基礎上於1998年重組成立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業集團,是國家出資設立的國有公司、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
本公司下屬有12家油氣生產企業,主要是勝利油田分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西南油氣分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華北分公司、江漢油田分公司、江蘇油田分公司、東北油氣分公司、華東分公司、上海海洋油氣分公司、勘探南方分公司。
2、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國海油」或「中海油」)是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直屬的特大型國有企業(中央企業),總部設在北京,現有98750名員工,有天津,湛江,上海,深圳四個上游分公司。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是上市公司——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的分支機構之一,隸屬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主要以對外合作和自營的方式在中國黃海、東海等海域從事海上石油、天然氣的勘探、開發和生產。
3、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12月29日,是根據《公司法》規定設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國有獨資公司,是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國有重點骨幹企業。公司以投資建設運營電網為核心業務,承擔著保障安全、經濟、清潔、可持續電力供應的基本使命。
國家電網公司直屬產業作為公司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司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業務板塊包括電工裝備製造、信息通信與電子商務、節能與電能替代、境外投資與運營、工程總承包等。擁有16家產業公司、6家上市公司。
4、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集團有限公司(英文名稱China Unicom、簡稱「中國聯通」、「聯通」)於2009年1月6日在原中國網通和原中國聯通的基礎上合並組建而成,
在國內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境外多個國家和地區設有分支機構,是中國唯一一家在紐約、香港、上海三地同時上市的電信運營企業,連續多年入選「世界500強企業」。
5、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的中央企業。中國中車股份有限公司,是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國資委批准,由中國南車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北車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對等原則合並組建的A+H股上市公司。
⑷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53家特大型國有企業有哪些
1、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中車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國中車」,縮寫「CRRC」)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管理的中央企業。經中國證監會核准,2015年6月8日,中國中車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交所上市。截至2016年6月,集團有46家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員工17萬餘人,集團總部設在北京。
2、中國鐵道建築有限公司
中國鐵道建築集團有限公司,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的特大型建築中央企業,公司注冊資本123.38億元。中國鐵建是中國乃至全球最具實力、最具規模的特大型綜合建設集團之一,2014年《財富》「世界500強企業」排名第80名。
3、中國煤炭地質總局
中國煤炭地質總局成立於1953年,先後隸屬於燃料工業部、煤炭工業部,現為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中央勘查企業,是煤炭、化工資源勘查及煤炭、化工地質單位的行業管理機構。
中國煤炭地質總局下轄中化地質礦山總局、省(區)煤炭地質局、專業局(中心、院)、幹部學校、《中煤地質報》社等18個直屬單位,截止2012年底共有職工49122人,資產總額136億元。
4、中國中絲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中絲集團有限公司,是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企業,創立於1946年,前身為中國絲綢進出口總公司,是一家從事絲綢、石化、新材料以及綜合貿易等多領域業務的大型企業集團。
集團公司具有較強的綜合實力,現擁有二級公司26家,國內參股企業40餘家,在海外設立貿易機構4個,共有員工2000餘人。
5、中國冶金地質總局
中國冶金地質總局成立於1952年,隸屬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從事固體礦產地質勘查、研究、開發、服務,超硬材料生產及機械裝備製造。資產總額100億元。
⑸ 國資委對國有資產的監管以什麼為主
《決定》提出,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
國資委以新的方式加強國有資本監管,要實現三個轉變:一是從管理全口徑的資產向管理出資人投資資本的轉變,二是從管理企業經營管理者到管理投資企業董事會代表的轉變,三是從管理企業重大事項向部分委託董事會授權管理的轉變。
國資委將進一步推進「減政放權」,對規范的董事會授予部分出資人的權力,探索授予部分出資人在重大決策、高級管理人員任免、經營業績考核、薪酬管理、激勵約束等方面權力,目的是徹底解決董事會無效、權責不清、責任無法追溯等問題。
⑹ 國資委監管哪些部門
國資委監管的監管范圍是中央所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包括中央企業(由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由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
國資委的全稱是:「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根據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設置的,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特設機構。國務院授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根據黨中央決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黨委,履行黨中央規定的職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國務院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二)代表國家向部分大型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通過法定程序對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四)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准;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五)起草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地方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⑺ 多地明確國資委出資人監管權責清單都有哪些
2018年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制改革將加速,預計以授權經營體制為主的國資改革,將成為新一輪改革的「牛鼻子」。
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周放生認為,隨著國資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出台,監管力度將加大,也會更具針對性。國務院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胡遲也表示,出台國資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後,監管將更細化,會有很多新的內容。例如在北京市國資委的出資人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中,記者就看到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部分中,專門有一項是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計劃審批的內容。
在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看來,2017年的公司制改革將為今年「管資本為主」的監管帶來新契機。「公司制改革推進國資監管體制的改革,是國企改革的重要一環。但很長時間以來,受限於國企機制的問題,國資監管很難在『管資本』上獲得突破,央企的公司制改革為『管資本為主』的監管路徑鋪平了道路。」長期以來,國企改革受國資改革拖累,主管部門成為改革主體,企業則成了執行主體,企業經常不能決定自己的改革命運。2018年以國資改革為主,是找准了症結,牽住了國企改革的「牛鼻子」。
由管實物形態的國有企業向價值形態的國有資本轉變,首先是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關鍵是經營權的「放」「讓」「授」。2017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資委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方案》,強化了3項管資本職能,精簡43項監管事項。其中,授權8項,涵蓋了經理層成員選聘、業績考核、薪酬管理以及職工工資總額審批等企業呼籲多年的事項。李錦表示,2018年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的改革勢必加快,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就是建立三層框架,把權力授給投資公司、經營公司與實體公司,相關公司的組建將擴圍。
「現在要探索的,不僅是上面肯不肯授權,還有中間會不會接權。」李錦表示,設立國資投資運營公司的目的是在政府和企業之間設置隔離層,避免前者對後者的直接干預。但在實踐中,相當一部分平台公司是由政府經濟管理部門、行業性公司改制設立的,行政管理色彩沒有根除,不能完全按照市場的需求進行運作,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是2018年國企改革的看點之一。
做到權責分明才好。
⑻ 國資委對國有資本入股的企業上市新三板有什麼要求
對於國有資金投資的公司想掛牌新三板,大概有三點如下:
1、國有資產作價入股必須進行資產評估,並進行核准或者備案。這是作為確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⑼ 所有經營性國有企業已經納入國資委監管,對嗎
《決定》提出,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
國資委以新的方式加強國有資本監管,要實現三個轉變:一是從管理全口徑的資產向管理出資人投資資本的轉變,二是從管理企業經營管理者到管理投資企業董事會代表的轉變,三是從管理企業重大事項向部分委託董事會授權管理的轉變。
國資委將進一步推進「減政放權」,對規范的董事會授予部分出資人的權力,探索授予部分出資人在重大決策、高級管理人員任免、經營業績考核、薪酬管理、激勵約束等方面權力,目的是徹底解決董事會無效、權責不清、責任無法追溯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