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東借錢給公司怎麼做會計分錄
股東借錢給公司做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在商品交易業務以外發生的應付和暫收款項。指企業除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工資、應付利潤等以外的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
B. 股東借用公司的錢需不需要公示
如果用公司的錢買車,車只能以公司名義上戶,如果上戶為股東個人但還是以公司的錢支付,那這部分錢就做為股東個人向公司的借款。 那不能入公司的賬。除非過戶到公司名下。
C. 股東個人借公司的錢怎麼做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股東
貸:銀行存款
D. 公司借給股東錢需要什麼協議
公司與個人之間借款合同注意事項:
公司與公司之間拆借資金雖然在現實中大量存在,但其合法性一直沒有被認可。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中認為「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利息應當收繳」。
但公司與個人之間借款卻是允許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中,確認「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
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此,本文就著眼於討論公司與個人之間借款時,應如何製作和簽訂借款合同的問題。
但公司與個人之間借款,卻不能僅僅滿足於打一張借條,而需要關注更多的條款設定以避免風險。
一、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利率標准。利率標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護。
其次,利息不能並入本金計算復利,也不能在借款時預先將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沒有寫明利率標准,出借人與借款人對此發生爭議,一般按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但如果個人與個人之間借款沒有寫明是否收取利息,則按照無息借款處理。)
二、款項交付
借款一般通過現金直接交付或銀行支付兩種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寫明。建議採用銀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憑據。
小額借款(十萬以下)可以用現金直接交付,但應當要求借款方開具收條,或者在合同中寫明簽訂合同即確認已收到款項,不再另開收條。
在有的借貸案件中,出借方雖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認收到了借款,而雙方在交付時又沒有開具收條,就會出現無法收回借款的風險。
同樣,在另一些借貸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匯款憑證,但沒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方就聲稱此款是贈與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是借款,最終也未能順利收回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