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董事會的傳簽決議的文件格式怎麼寫
公司第 次董事會決議
時間:
地點:
出席:
主持:
記錄:
主要內容:
經投資者 的授權,全體董事討論,就以下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一、變更事項:
1、變更公司經營范圍:
2、變更公司出資方式:
3、延長公司出資期限:
4、增加公司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5、變更公司董事會成員或監事:
6、變更公司法定注冊地址:
(7、其他變更事項,)
二、修改章程中的部份條款(或者重新修訂章程),將章程中第 條「 ***** 」,修改為「*****」。
(註:辦理變更的同時需按照新公司法的規定在章程中設立監事的條款)
全體董事簽字:
公司蓋章
時間
公司董事會決議
根據《公司法》對公司董事會的有關規定,董事會的決議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界次、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董事到會情況:會議通知的時間、方式;董事實際到會情況。
召開董事會應當在董事會召開10日以前將通知全體董事。
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議,可以另定召集董事會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
董事會會議應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3、會議主持情況:應當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議案表決情況:
董事會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的董事數占董事總數的比例。
董事會會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5、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到會董事簽字。
代行簽字的,應當附董事的授權委託書。
② 董事會決議必須要通過會議形式嗎
必須是書面形式並要簽字存檔的
還有你們的章程是怎麼寫的,難道沒寫董事會的事?
還有簽字是怎麼簽的,打字打上去 的?如果人家以後不承認收到郵件或簽字怎麼辦? 說簽字是你自己打的
③ 董事會決議有董事提出必須要開會形成,不同意傳簽。怎麼辦
一是看公司章程關於召開形式是怎麼約定的,二是看章程約定的通過比例
④ 股東會可不可以傳簽
股東會一般是現場會,不傳簽的。
⑤ 股東會蓋章不能現場怎麼辦
您是說董事會決議嗎?可以傳簽郵寄加蓋騎縫章,或者視頻簽署 錄像
⑥ 書面審議的董事會決議需要給監事嗎
書面審議的董事會決議需要給監事。
⑦ 股東會決議能否傳簽如果可行,具體該如何操作
可以這樣操作,決議是個記載股東議定事項的形式,只要股東能達成一致的意見,傳簽也是可以的,如果是重大事項不放心,可以在股東會決議後再附傳簽的說明,股東在決議簽字的同時在說明上也簽字
⑧ 股東會傳簽決議只加蓋公章行不行
有效,股東會決議法人股東,是單位所以要求蓋章,自然人簽字或蓋章均可。即使有法人股東,參加股東會的為法人股東代表,如這個代表有授權的,也可以在股東會決議簽字或蓋章,股東代表的行為就代表法人股東了。
⑨ 傳簽 股東會
現場會肯定最好,不過如果現場會很困難,傳簽也是可以的。詳見公司法37條第二款
第三十七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傳簽:傳閱、簽字、蓋章
現實中確實有這樣進行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