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東權利包括哪些內容
股東權的內容即股東權具體包含的權利內容,各國公司法中都有明確的規定。我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等也有相應規定。 歸納起來可分為以下幾類:1、發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2、股份轉讓權;3、股息紅利分配請求權;4、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或自行召集權;5、出席股東會並行使表決權;6、對公司財務的監督檢查權;7、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記錄的查閱權;8、優先認購新股權;9、公司剩餘財產分配權;10、權利損害救濟權;11、公司重整申請權;12、對公司經營的建議與質詢權。 其中,第1、2、3、8、9項為股東權中的財產權,第4、5、6、7、10、11、12項為股東權中的管理參與權。(周曉)
Ⅱ 股權善意取得的條件,股東權包含哪些內容
股權善意取得實質為股權轉讓的形式之一,它主要是解決從無權利人或者說非股東處受讓股權的法律問題。股權善意取得制度,意在加強股票權的流通性,它使股權受讓人無須調查股權轉讓人有無實質性權利的情形下,僅憑信賴轉讓人所具有權利的外觀形式,就可以受讓股權。股權善意取得通常應滿足以下條件:其一,股權必須以有效股票來體現,非以股票為表現形式的股權顯然不可能善意取得;其二,轉讓人應該是無權利人,甚至包括股票盜竊者、股票拾得者;其三,需依轉讓而取得;其四,需具備轉讓方法,即股票轉讓本身應合法進行,並必須向受讓人交付股票;其五,受讓人主觀上應為善意,且不應有重大過失,即受讓人對轉讓人為無權利人應為不知,且盡到了普通人應盡的注意義務。
Ⅲ 股東的權利的內容簡介
中國正跨入投資時代,在這大潮中的股東們如何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運,如何才能收獲資本權力的果實,這本書能夠提供最好的指導。作者立足於股東目的,分析公司章程、公司組織機構、公司運作機制中的股東權利,涉及股東會規則、股權收益、公司控制權、董事會規則諸多方面,語言流暢風趣,內容清晰有力。
Ⅳ 股東有哪些權利
1、知情質詢權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2、決策表決權
股東有權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大)會並根據股份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議事權。《公司法》還賦予對違規決議的請求撤銷權,規定:如果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3、選舉權
股東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
4、收益權
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獲取紅利,分取公司終止後,再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資產。
5、解散公司請求權
《公司法》第182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6、股東代表訴訟權:
「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而公司又怠於行使起訴權時,符合條件的股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的訴訟。
(1)機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別於共同訴訟(代表人訴訟)以及集團訴訟。
(2)原告資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訴訟。
(3)被告范圍:一類是《公司法》第151條規定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另一類是第151條第三款規定的「他人」,即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符合條件的股東也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這里的「他人」應當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業,例如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或不法侵佔公司資產的債務人等。
(4)責任事由: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該行為導致了公司損害結果的發生。
(5)舉證責任:在歸責原則上規定了「過錯責任」,原告方舉證。
(6)前置程序:股東在一般情況下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而應先徵求公司的意思,即以書面形式請求監事會(監事)或董事會(執行董事)作為公司代表起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他人。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有資格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股東可以依照上述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訴訟結果歸屬:歸屬於公司,而不是股東個人。股東只是按照其股權比例的數量在財務上分享因勝訴帶來的股東收益。
注意: 股東代表訴訟解決了過去在公司權益保護方面的主體的缺位問題。
7、優先權:
股東在公司新增資本或發行新股時在同等條件下有認繳優先權,有限公司股東還享有對其他股東轉讓股權的優先受讓權。
8、提議召集權:
全名為臨時股東會的提議召集權
在非股東會的定期召集時間,但是又有特別情況時,為了能夠更大程度的擴大公司利益和實現股東利益,若符合一定條件時,股東可以提議召集臨時股東會。
9、其他權利:
注意:有限公司層面主要體現為「單獨股東權」,在股份有限公司層面主要體現為「少數股東權」,以維護小股東利益。
(4)股東權的內容包括擴展閱讀:
相關義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三、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Ⅳ 股東權益包括什麼
你好,股東權益又稱凈資產,即所有者權益。是指公司總資產中扣除負債所餘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之和,代表了股東對企業的所有權,反映了股東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股東權益是一個很重要的財務指標,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資本。當股東權益小於零時,公司就陷入了資不抵債的境地,這時,公司的股東權益便消失殆盡。如果實施破產清算,股東將一無所得。相反,股東權益金額越大,該公司的實力就越雄厚。股東權益包括以下五部分: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計算的股本金。二是資本公積。包括股票發行溢價、法定財產重估增值、接受捐贈資產價值。三是盈餘公積,又分為法定盈餘公積和任意盈餘公積。四是法定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一10%提取。用於公司福利設施支出。五是未分配利潤,指公司留待以後年度分配的利潤或待分配利潤。
2.計算股東權益
股東權益(即凈資產)=資產總額-負債總額
股東權益總額分為五大板塊:
一、股票本金,即按照股票的面值來對股票本金進行計算的一部分。
二、資本公積,即股票的法定的財產重新估計增值、發行的溢價、接受捐贈的財產總價值等幾部分。
三、盈餘公積,一般分為任意的盈餘公積與法定的盈餘公積兩部分。後者是為了應對企業日常經營中的風險,強制對企業稅後利潤額的10%進行提取;當法定的盈餘公積總計達到了注冊資本總額的50%時,便可不再進行提取。
四、法定公益金,即對企業所有稅後利潤額的5%-10%進行提取,主要被用於企業福利方面的支出。
五、未分配利潤,即企業留置以後分配處理的利潤額。
在企業總資產當中扣除了債務所剩下的部分,叫做股東權益,又被稱為凈資產。它作為一個非常重要的財務指標,能夠准確反映企業自有的資本。當總資產低於負債的總金額時,代表著企業陷入了資產不及債務的困境當中,股東權益自然而然的消失殆盡。與之相反,股東權益的金額數量越大,更加彰顯企業的雄厚實力。
Ⅵ 股東權的分類具體有哪些
依股東權行使的目的和內容為標准進行劃分,股東權可以分為自益權和共益權,這是公司法上對股東權最基本的分類。
凡以股東自己的利益為目的而可單獨主張的權利,為股東自益權,主要是財產權,如股利分配請求權、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建設利息分配請求權、新股認購優先權、股份買取請求權、股份轉換請求權、股份轉讓權、股票交付請求權、股東名義更換請求權和無記名股份向記名股份的轉換請求權等。股東為自身利益的同時兼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權利,為股東共益權,主要是管理權,如表決權、代表訴訟提起權、股東大會召集請求權和召集權、提案權、質詢權、股東大會決議撤銷訴權、股東大會決議無效確認訴權、累積投票權、新股發行停止請求權、新股發行無效訴權、公司設立無效訴權、公司合並無效訴權、會計文件查閱權、會計賬簿查閱權、檢查人選任請求權、董事監事和清算人解任請求權、董事會違法行為制止請求權、公司解散請求權和公司重整請求權等。
但是兩者間的界限並不是絕對的,這是由於某些共益權是作為自益權的手段而行使,從而使此種權利兼具共益權和自益權的特點,例如會計文件查閱權、會計賬簿查閱權和新股發行停止請求權等即屬此類。股東重大事項決策權是屬於股東共益權的一種權利。
Ⅶ 什麼是股東權益,股東權益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股東權益又稱凈資產,是指公司總資產中扣除負債所餘下的部分。
股東權益的主要內容包括: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等,代表了股東對企業的所有權,反映了股東在企業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